惹辱负重是什么意思? 浑浑噩噩的魂灵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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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辱负重是什么意思? 浑浑噩噩是什么意思?
我有更好的答案
想应该是忍辱负重吧;能忍辱负重故也;以仆有尺寸可称;广大。)尔,意思是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忍受暂时的屈辱。 ——出 处《三国志·吴书·陆逊传》,愚昧无知。 ——出 处汉·扬雄《法言·问神》:“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hào:“国家所以屈诸君使相承望者。”原意是浑厚而严正;周书噩噩尔。现形容糊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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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负重。 浑浑噩噩原意是浑厚而严正,忍受暂时的屈辱?即是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现形容糊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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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之我们都哭了
来源:文章阅读网 时间: 10:04 阅读:
  写完《若只如初见之我们都哭了》时,我整个人跟放空了般,本书主要以第三人称代词:“她”作为撰写笔锋,反反复复修改很多次,经常两眼无神地望着某个地方,别人叫我一声,我过好半天才能反应过来。不要嘲笑我,你们不明白14万字对于我来说是一项多么浩大的工程,我竟然有完成。当然你们看到这里了,也恭喜你们有勇气看完。从一开始,我C就总是疲于讲这样漫长的一个,我甚至能想到讲完之后它所触及的疼痛与。所以写完后,我坐在那里有些。桃子问我怎么了。我说,结尾太让人了。然后就落泪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给自己一个宣泄的借口罢了。
   那几年的往事像流年的倒影,从我眼前一一掠过,而倒影里那些如花少女和如风少年,却陨落在黑暗里。这些故事,说来悲伤,听来惆怅!
   但是,我从不有过那样一段,使我在此后的路途上,不管遇到怎样的磨难,都凭借这段强大的,坚定地走了下去。
   你们一定不知道,其实,我并不那么热爱写作,只是想给自己找寻一个出口,用文字把那些从不与人启口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这个长篇写写停停,花费了一年的,我的责编小宋尽职尽责地催了我一年。
   因为两个人是第一次合作,所以焦急的情绪使得误会横生。但是我记得她说的一句话,她说,你是一个要强的男人, 我,说这话的人,自己也要强,所以才会这样去评价对方。或许因为年轻,我一直认为“要强”这两个字属褒奖。
   我想起捷普一个安徽六安也这样说过我,她说:“不要太要强,不然会累的”。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她”走后,我的掉了下来。如果不要强,怎么能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或许,我早该………。
   长篇写完后的那个晚上,我独自一人在窗台坐了好久。
   我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油然而生。我真的是一个矫情的人,其实大多时间我都挺,当一个人时,就把自己弄得特别悲伤,像没吃到鸡肉卷一样。锁起来,我已经许久没去看过我的“”肯德基了。所有朋友都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热爱它,其实我经常这样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对某一件物品或某一个人着迷。这天清晨,醒来拉开窗帘,光亮扑面而来,我想起我的责编让我写后记的事。 于是我连脸都未洗便坐在电脑前,六安翁墩老家窗外的建筑工地上轰隆作响,政务新区高大的建筑物拔地而起,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时间真的是强大,可以扭转一切不可能的事,把它们变为可能。
   坐在电脑前,我的意识一片模糊,听了几首歌才开始写这个后记。我想起责编说过的的事,说我的长篇里经常出现歌词,跟一本歌词大全似的。哈哈,我爱听歌的如此明显。
  我很怕面对每一个“夜晚”,因为我不能……。,不能承欢膝下。这便是长大的。 但是我不害怕面对每一个清晨,即使有哀愁,但又是新的一天。忙碌的工作使我。我去上班时,经常会经过无锡广播电视,看到出入的男孩女孩鲜活的脸,就会觉得特别惆怅。“苍老”人人都害怕面对的一个词。
  曾经我以为,写完这个长篇后,我会特别难过。但是写完之后,过以后,我整个人便平静了下来。有时候,写字也是告别的一种形式。 我谢谢一直在身后辛苦地催我的责编小宋,谢谢一直跟看并发表感想,让我有动力继续写下去。
  最后,我要感谢冯志强、岳光春、闫刚、张玲、林小利、陈德、张霞云、桂启兵、谭亚飞、叶捷、伍喜槐等,感谢你们总是给我不经意间的帮助和灵感,就是你们这些不经意的举动才得以让我将这本书顺利完稿,真的,我不想过多解释什么,更没必要,灵感就在我们身边,用心就会发现,其实还有最重要的一个人,就是让我有机会写这篇悲剧小说的某某,你肯定不知道,是你的一句话,让我有多大的改变,所以我愿意把你们大家写进并把你们化身在这本书里,其实这本书后期改动和删节很大,主要是我听取了小宋的建议,我想小宋的提议是正确的。
  出书要考虑出版社、著作权、版面、文字校对、排版、议价谈判等等,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还有就是书本出版后面临着销售,这些问题都比较棘手的,也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做到的,最痛苦的就是同时撰写着多本作品,这更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毅力去坚持,我写书不是为了卖多少钱,而是想通过白纸黑字的方式让自己老了以后可以回忆翻看,也可以说是一种寄托,当然更多的还是每个读过我书的人,都能从我坚持写作的精神里找到人生前行的力量和勇气!
  从此,岁月静好!
   2014年9月
   安徽六安
  第一章
  [1] 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2] 俩人那神态,比你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3] 我不仅逻辑思维混乱,还是一个游戏白痴
  [4] 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
  [5] 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定位
  第二章
  [1] 谁说我以后碰不到蓝筹股呢
  [2] 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3] 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4] 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5] 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第三章
  [1] 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2] 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3] 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4] 我相信旅行可以有很多次,而爱人,却只有唯一的一个
  [5] 我想,我还没有到可以原谅
  第四章
  [1]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加倍偿还
  [2] 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都皈依自己的宗教
  [3] 我琢磨着一中是不是搬了几个日本相扑过来
  [4] 当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
  [5] 就是分手,没有孰是孰非
  第五章
  [1] 这是苏冬,她是你的,你叫苏夏
  [2] 滞留的伤口,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明白
  [3] 世上我最爱的那个人去了
  [4] 我是灰头土脸的灰姑娘,他是神奇玻璃鞋的王子
  [5] 你还记得回首遥望吗?还想过回头吗
  第六章
  [1] 我是猫猫吉祥,我在等我的猫猫如意
  [2] 与其在尘世中搜寻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3] 那样,我会更难过。比不跟他在一起都难过
  [4] 是一件奢侈品,有钱人才消费的起
  [5] 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所以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
  第七章
  [1] 我不怕他不爱我,却怕他所爱之人,并非良人
  [2] 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无缘无故的恨
  [3] 听君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4] 太狗血了!看电视剧都不带这么盘旋曲折
  [5] 拥抱是最疏离的姿势,因为你永远都看不到对方的表情
  第八章
  [1] 我的心像大雨将至,那么潮湿
  [2] 爱情里,比找不到安全感更可怕的是找不到安全套
  [3] 我每天都给自己打气,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4] 那天晚上他留在了我身边。却了我们此后的很多年
  [5] 残忍的话,其实是将你之前的全部颠覆的话
  第九章
  [1] 对过去告别,未必不是杜绝自己伤心的最好方式
  [2] 假使中没有疼痛,那么将丧失记忆
  [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伤,也有自己的疗伤方式
  [4] 我跟你说,葫芦出事了
  [5] 有些时候,人原来不是那么在乎道德
  第十章
  [1] 的条件就是,带的出去,带的回来
  [2] 操,你开二奶车也就算了,你他妈还当二奶
  [3] 葫芦,请在此刻,摒弃你的。留在我们身边
  [4] 这个世界上让人后悔的,除了机遇,就是
  [5]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第十一章
  [1] 我过的不,都怪你
  [2] 葫芦是不是挖了你家祖坟,你为什么要那样对他
  [3] 我很好,那么你呢
  [4] 他要去奔向他的新幸福,她却还在流浪
  [5] 他们都不在,我要幸福给谁看
  第十二章
  [1]我了你最爱的女孩,所以此生,我们注定错过
  [2]如果这是我们要面对的灾难,那我愿意扛
  [3]再见,那些花儿
   【写给林洛施的一封信】
  写字是告别的一种形式
  番外•米楚
  番外•苏冽
  写给你:未曾投递的信
  (一)1、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深夜,我刚退出游戏,准备关了电脑睡觉,手机就在桌子上嗡嗡地振动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屏幕,上面不停地闪烁着米楚的名字,然后转身朝卫生间走去。
   但当我刷牙洗漱完毕,准备爬到床上时,手机依旧在不眠不休地嗡嗡振动着。这是米楚的一贯风格,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地拿起电话,米楚标准的公鸭嗓顿时炸雷般响彻耳边,操,你这个傻叉在家偷人啊,这么久才接电话!
   我把手机的音量调小,远离耳边,每次听米楚讲电话都是对我耳朵的一种考验。
   我说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饥渴啊,我刚打完游戏,正准备睡觉呢。
   就你这右脑不发达的小智商还打游戏?扫地雷吧你。米楚一到深更半夜,就精神抖擞得跟吃了春药一样,所以此刻她振奋不已地羞辱着我。
   对于她的嘲笑,我一点都不生气,因为连我自己都唾弃自己这个堆俄罗斯方块走不出五步的人。
   不过米楚属于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口水就茁壮的苗子,跟她贫,纯粹是自找罪受。所以我迅速地切入问题核心,这么晚找我什么事啊?
   你这话问得可真霸气,麻烦你掰着你的手指头,连带脚指头一起算算,你有多久没出来了!不是失去一个陆齐铭就把我们这群朋友也给踹了吧?米楚冷笑道。
   我不就最近没跟你们一起出去横行霸道吗?我心虚地回应。
   那现在出来吧,我们都在“糖果”等你呢。
   我还没来得及找理由搪塞,米楚已经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我抬头看墙上悬挂的钟表,指针指向十二点。无奈的我像个女蜘蛛侠一样飞速地换了衣服、鞋子,出门打车直奔“糖果”。
   自从和陆齐铭分手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了。
   所以当我坐在车里,看着窗外依旧是一片灯火辉煌,火树银花的景象时,想起了米楚说过的一句话,地球没了谁都他妈的照样转。突然,我觉得自己像个窝囊废一样躲在家里半个月之久,期望没了我世界一片大乱,确实有够傻叉的。
   开车的师傅是个中年人,看我一副沉思生命的模样,嘿嘿地笑着搭话,小姑娘了吧?去唱唱歌没错的,就是千万别想不开,你看,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我转头看那师傅,他已经摆出一副了然于胸的狂侃架势,再从车的后视镜里使劲瞅自己的脸上是不是带着与世长辞的念头,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给师傅这样的错觉。我从包里抽出一百块钱,豪迈地甩在师傅面前,师傅,您看错了,长我这样都失恋,那甩我的那个人的脑门儿肯定是被您的车门挤了。我赶着去救人呢,您开快点。
   那师傅瞟了一眼眼前的票子,嘿嘿地干笑了一通,然后一句话不说,“噌”的一下把油门拉到了最大。
   车里的电台在播一首老歌,林忆莲缱绻缠绵地唱着,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
   前几天我还在网上看她和李宗盛的故事,说是才子佳人,他们当之无愧。只可惜,在生活将两个人磨砺为普通人,不再是偶像时,两个人分道扬镳。
   许多歌迷欷?不已。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最爱的,是要放在天边一辈子惦念的。
   当然,以前我不是这个想法。我和陆齐铭谈时,最简单的想法就是,赶紧跟他去把证给领了。因为我总杞人忧天地觉得,是上天打了个瞌睡,才会把陆齐铭送到我身边。
   陆齐铭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月牙白的小脸上的就格外干净明亮。他像拍小狗一样拍着我的头,温柔地说,不急,再等等。我瞪他,别指望等几天就有别的女生奔腾到你身边。他也不辩解,好脾气地冲我笑笑,低头翻手机上的日历。
   其实我知道陆齐铭不是这意思,他曾跟葫芦讲过,说等我们两个人都到了法定婚龄,他会毫不犹豫地立刻带我去民政局。
   一想到“民政局”这三个字,我的眼前就会出现一幅金光闪闪的画面,陆齐铭穿着黑色西装,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像头纯真的小鹿一样偎依在他瘦弱的肩膀上,笑得一脸招摇。通往民政局的路,脚踏之处,春暖花开,烟火漫天。
   到旁边好像有人在不停地拉扯我,我猛地惊醒过来,睁开眼看着窗外掠过的红绿灯,才知道自己打了一个瞌睡。出租车师傅在一旁提醒我,姑娘,电话响了。
   我愣怔了片刻,终于明白过来眼前的状况,一脸悲愤地接起了电话。
   米楚像唱美声一样地号叫着,操,林洛施,你怎么还没到!
   我正琢磨着是回答路上堵车,还是临行前去了厕所,正在疾驰的车子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朝前倾了过去。我刚想转头问候师傅是不是把脚丫子踩到油箱里了,就听到他利索地说,到了。
   我犹豫地看了下窗外,确实是“糖果”灯火迷乱的标志,门口站着穿喷血吊带的米楚。
  一看到米楚,我就跟特种兵队伍突然生还人间似的精神起来。米楚看到我,也亲热地扑了上来,我以为她要表达多日不见对我的,谁知道她从头到脚地瞅了我几眼,诡异地问,你怎么就直接穿T恤牛仔裤出来了?
   废话,见你们几个还需要我涂脂抹粉,锦衣华服吗?
   那你也太蹉跎了点。米楚尖叫。
   我冲她翻了个白眼,有件事我得告诉你,前段时间跟你借的交话费的一百块钱,我刚给了出租车司机了。
   米楚立刻暴走了起来,她说,姐姐你可真能耐啊,翻倍给!你要哪天不浪费钱,你他妈的生命就是一团废纸。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跟米楚说话,我就觉得特别精神。我朝她抛了个媚眼,我正如花似玉,生命当然不能是一团废纸。再说了,是你天天教导我,说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一)2、俩人那神态,比你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我问米楚今天都谁来了。
   米楚说,就我、葫芦,跟千寻。
   说着,米楚就领着我走进电梯,摁了三楼。我说,那就稀奇了,加上我也就四个人,你朝三楼跑什么啊,三楼都是豪华大包。
   米楚咬牙切齿,你还不知道吧,葫芦那个祸害,他爸是这里的股东。他拿的VIP卡是001,服务员看到卡后就直接把我们领到三楼了。
   一瞬间我便失语了,我明白米楚仇富的心。记得我们跟葫芦刚熟识时,只知道他爸是市主任,每天上学放学一辆破车接送,在学校那群官宦子弟里,特不起眼。
   而我们第一次出去玩时,他就弄了辆拉风的奔驰出来,吓得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柴火妞狂问他是不是偷来的车。葫芦特轻蔑地瞅了我一眼。那时,我才听陆齐铭说,市里的很多企业葫芦他爸都有投资,幕后黑手四面八方延伸的,比现代化交通都发达。
   但葫芦他爸又对葫芦有很多不成文的限定,比方说上学不准开车,寝室不准特殊化,吃饭不准浪费,上课不准旷课等。这样变态的压抑,导致葫芦在周末和假期甩开脚丫狂放荡。
   因此也导致后来葫芦每次拍着胸口跟我们说“市里兴建的某某小区是我爸投资的,你们谁买房子找我”、“市里某家具城也有我爸的股份”等等之类的话时,我们扑上去埋了他的心都有。
   我一走进包厢,就看到葫芦正斜躺在沙发上,千寻拿着话筒在唱――如果我有仙女棒,变大变小变漂亮,还要变个都是漫画巧克力和玩具的家……
   我无奈地冲她翻了个白眼,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这个世界,比方说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唱弱智儿童歌的女生,就是市里有名的电台节目“都市夜话”的主持。
   我揉着头问,阮千寻,你能换个与你的身份相辅相成的歌吗?
   千寻白我了一眼,换了首《寂寞的恋人啊》。
   我地跑去折腾葫芦。说起葫芦这个绰号,我至今还在沾沾自喜。
   记得陆齐铭第一次带我见葫芦时,我蹦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哥们儿,长得可真是一表人才,如果以后带回家给我爸妈过场,他们绝对没有半点挑剔的。
   当时,陆齐铭的脸就黑了。他说林洛施,你什么意思,我长得怎么就过不了场了?
   我干笑道,扯着葫芦的肩比画,你看,他的脸,长得方方正正的,跟葫芦娃似的,特像老一辈喜欢的那种。
   顿时,陆齐铭在旁边笑得要撒手人寰,正在得意扬扬地摆造型的葫芦的脸瞬间就黑了。
   他瞪着我,对陆齐铭说,真是物以类聚啊,你比你还损。
   之后,陆齐铭便没向我介绍葫芦的真名,而是同我一起改口叫他葫芦。
   葫芦可能有点困了,我拍打他时他正闭着眼睛。看到我,他猛地坐起身问,你怎么来了?震惊的表情跟撞了鬼似的。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指了指米楚。
   葫芦立刻像我一样对米楚翻了个白眼说,你怎么这么能折腾事!
   米楚保持队形般地回了葫芦一个白眼,我怎么了?
   葫芦说,你明知道……
   葫芦的话还没说完,米楚就接话道,陆齐铭又不是虎豹豺狼,难道你要洛施躲他一辈子?
  一听米楚这句话,我就疑惑了,我说,这唱歌管陆齐铭什么事?
   葫芦看了我一眼,犹豫地说道,我们来时……在楼下碰到了齐铭……
   操,就是陆齐铭那个王八蛋领着他的新女友到处招摇过市。米楚不耐烦地打断葫芦,转头对我说道,俩人那神态,比你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我斜睨着米楚,这才是你今晚把我弄出来的原因吧。
   米楚冲我嘿嘿地笑,还是你最了解我。不过我是真看不惯那女的,长这么丑,还敢来“糖果”唱歌!
   米楚的口头禅就是,长这么丑,还敢怎样怎样,仿佛世界上就她一朵出水芙蓉似的。
   他们现在在哪里?我问。
   张娜拉说口渴,齐铭就带她出去买饮料了。葫芦顺溜地答道。
   原来陆齐铭的新女友叫张娜拉啊,这名字可真洋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韩国明星呢。我边吃果盘边琢磨着。
   让服务员送上来不就得了。米楚继续跟死鱼一样翻白眼。
   她说这里没她平时喝的那一种。
   操!米楚听了这句话,立刻跟蛤蟆一样从沙发上弹起来说,林洛施,她比你当年都矫情!
   我拍了拍她的手,少安毋躁,是我前男友换女朋友,别搞的你跟他有私情似的-
  (一)3、我不仅逻辑思维混乱,还是一个游戏白痴
  米楚看我一脸淡定,跟没事人似的,也就放了心,随口问我在家玩什么游戏。
   我本来正在拿猕猴桃的手抖了一下,假装没听见准备岔开话题,葫芦却突然瞪大眼睛指着我,不会吧?林洛施,你竟然……还在玩“天堂”啊!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又觉得面子挂不住,便画蛇添足地解释,我换了个区。
   葫芦喟叹一声,米楚开始有资本斜睨我了。我知道他们肯定在想,刚还装不在乎,这会儿又上演念念不忘的戏码儿了。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玩的“天堂”,是陆齐铭教我的。
   高中时,陆齐铭最喜欢这个游戏。每逢周末,他就跟葫芦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每次看着他端正地坐在电脑前,动作熟练地操作着键盘上的快捷键打怪,我就觉得他的侧面英俊得让人脸红心跳。每次一打到高级装备,他的嘴角就会邪魅地上扬。米楚曾说,陆齐铭就是一有气场的灭绝型美男。
   不过陆齐铭也是一个绅士,就连他在游戏里的角色都是让人一看就心稳的骑士。记得我们在一起时,我曾问过他为什么是骑士。那时的他,脸上突然流露出一种与年龄极不相符的,他说,因为骑士可以保护别人,可以凭着一匹马,一把剑,和一身孤勇,来取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不过那时陆齐铭已经想放弃玩游戏了,他说怕忽略我。但我却是一个拿他的微笑当蜜糖的人,一听这话,立刻得热泪盈眶,坚定不移地拍着胸脯说,我和你们一起玩。
   事实证明,我不仅逻辑思维混乱,还是一个游戏白痴。
   我经常跟着他们转,走一步打开地图看一下,用一次城市传送师就问一次名字,游戏快捷键说一遍忘一遍,就连加血,都是被人打死后才发现,由于我打怪太激动,压根儿就忘记了加血这回事!
   记得有一次和葫芦他们去打怪,我跟在他们身后,不时地放个小箭什么的,兴奋地转了半个小时都没死。因为每次血格一空,就会自动加满。我心跳加速,表情神秘地对葫芦他们喊,喂,我的电脑会自动加血!
   顿时,一群人脑袋冒汗,葫芦说,林洛施,你个傻叉,你没看到队伍后面跟着加血的保姆吗?
   是吗?我突然就脸红了,偷偷地看了看陆齐铭,他闷笑了几声,对葫芦说,我先退队,带洛施去别的地方转转。我不理葫芦他们鄙视的手势,喜滋滋地看着陆齐铭,还是他最关心我。
   陆齐铭带我去的是天空岛,清凉而空旷的画面,天蓝云白。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都记得天空岛的,走一步,就像踩在云端。自此,再也没有景色能入得了我的眼。
   这之后,我每天要做的事就是跟在他们身后捡钱了,连放箭都省了。他们边打,我就边在后面捡得不亦乐乎。有时候连一些没人弯腰去捡的小钱,我都屁颠屁颠地跑上去捡。
   为此,葫芦他们不止一次地鄙视我,说我右脑不发达,财迷心窍。我终于被他们气得咬牙切齿,决定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吓死他们,让他们从此以后都仰望我,崇拜我,把我诩为照亮他们生命的太阳。
   游戏不擅长,可我擅长混论坛啊。而且那时,“天堂”的论坛格外热闹,发帖水王也颇受人尊重。所以,那一夜,我注册了个马甲,从晚上六点灌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看着满论坛都是我腥风血雨的足迹,有一种成就感在我心中像五星红旗一样冉冉升起。
   我甚至可以想象葫芦他们看到这样的成果,会有多么目瞪口呆。于是,我心满意足地睡了。
   等我睡了两个小时,起床再登录论坛时,却发现账号已经被管理员封掉了。我欲哭无泪,整个人跟霜打的白菜一样蔫掉了。
   不过,幸好那晚在线的人多,虽然我的账号不在了,但江湖上仍有关于我的传说。
   论坛的N个帖子都是对我的壮举的议论,说当年有个男生曾一战成名,一夜回帖六百个,现在来了个女的,瞬间就打破了纪录,直奔七百个。
   葫芦当笑谈跟陆齐铭说时,我立刻小人得志般地在边上挥舞着爪子,假装可怜地大声哭诉,的,有没有天理,我申请个马甲灌水都要被封号,这是什么世道啊!
   葫芦怀疑地看着我,马甲是你的?林洛施,你没吃错药吧!
   我假装不在乎地说,就是无聊玩玩而已,谁想到会打破纪录啊。
   顿时,葫芦便对我刮目相看。从那以后,陆齐铭带我游山玩水,他再也没嘲笑过我一次。
   其实我是挺想升级的,因为升到四十级就可以结婚了。
   我想,现实里年龄不到不能领结婚证,好歹在游戏里成全我吧。
   但是实在是天赋有限,直到现在,我换了区,依旧没有冲上四十级。我每天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转,逮着个人就让他带我去天空岛。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对陆齐铭还带点小念想。
   即便如此,我也没再回过以往的区,也没登录过那个区的号,即便我听说陆齐铭一直没有放弃“天堂”。
  (一)4、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
   正当我惆怅地想着陆齐铭现在的女朋友会不会比我聪明数倍,早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拉着陆齐铭奔进结婚的小礼堂,葫芦他们会不会不义气地在周围放烟火时,就看到包厢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了。
   我忽然想起以前陆齐铭问过我一个问题,他说,洛施,你最怕什么?
   当时的我想了半天,摇了摇头,我说齐铭,你觉得我还能怕什么呢?
   陆齐铭不说话,了很久,然后仰起头对我说,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我最怕的,便是失去你。
   那一刻,天光忽暗,山雨欲来。陆齐铭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光芒。
   我从没告诉过他,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一句情话。
   只是当日的我一定想不到,曾经动听美丽的情话,会在今天变成一个笑话。
   因为陆齐铭他一定不知道,今时今日,我终于懂得了怕,而我最怕的,却是见到他。
   包厢的门被推开,当那张曾在我的生命周围反复出现过四年的脸突然映在我面前时,我怔怔地忘记了如何呼吸。他依旧穿着我送给他的那件天蓝色T恤,深邃鲜亮的眼睛像暗夜里的星光,熠熠生辉。而再往下看,他的身旁,与他并肩站立着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孩,他们十指紧扣的模样,仿佛在握着一生一世,相依为命的诺言。米楚真说对了,这模样,比我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那个曾我生命的手掌,在一刹那间如繁花被碾落般凋零。
   米楚适时地偎依过来,捏了一下我的后背说,镇定点,没你高没你瘦没你漂亮。
   我张张嘴,却无法告诉她,米楚,你知道吗,我突然觉得很。因为我突然明白,一个的优秀,不在于她有怎样的容貌、、地位,而在于她的身边站了一个怎样的男人。
   我曾有一种想为他死的的那个男子,如今站在一个陌生女孩的身边,眉眼如岭上白云一般澄澈,心却与我隔了厚厚的万水千山。
   我托着果盘的手停顿在空中,抑制不住地颤抖,心仿佛变成一座华丽的空城,轰然颓败塌陷。
   一阵溃不成军的难过汹涌而来,我想起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唱得可真好。
   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你的幸福,路人皆知,我的悲伤,无处遁形。
   陆齐铭看到我也愣了一下,本来牵着张娜拉的手,不着痕迹地松开来。但是他没有再望我一眼,仿佛放下他女朋友的手,并不是因为看到了我这个前女友。
   张娜拉粉嫩的脸突然绿了,她悻悻地看着陆齐铭,陆齐铭却搭着葫芦的肩膀跟他打招呼。紧接着,张娜拉也顺从地坐在了他旁边。
   包厢里陷入了尴尬的气氛。米楚突然移到张娜拉身边,亲热地跟她打招呼,问道,你买到要喝的饮料了吗?
   张娜拉明白在座的几个都是陆齐铭平时玩得不错的朋友,立刻讨好似的冲米楚点了点头。
   米楚又朝她靠了靠,神态自若地说,你比林洛施当年都矫情。顿时,周围的人都变了脸色。不过,她现在想矫情都碰不到能容忍她的臭脾气的那个人了。米楚接着说道,口气里带着幸灾乐祸。
   葫芦复杂地看了米楚一眼,仿佛在说,你大爷的没喝酒晕什么,当着外人的面损自己人。
   纵然我不知道米楚为什么突然跟张娜拉这么亲热,不过她的话,却让我突然泪凝于睫。因为,这句话是真的没有说错。
   张娜拉特温柔地冲米楚笑笑,眼里带着对米楚的话的受用和。
   这时,总是慢半拍,一直在唱歌的千寻也凑了过来,借着歌曲的旋律,用只有我们四个女生听得到的声音说,有人想攀的高枝无非是别人不想下的台阶。虽然千寻平时不说话,但一张嘴,那语言绝对犀利得让人觉得她是拿了把刀在凌辱你,毕竟是电台的情感主持,对感情早就刻薄得游刃有余了。
   几分钟之内,张娜拉的一张小脸变得比调色板都生动鲜活。
   而我一直垂着头,地吃着水果。如果悲伤可以像果盘里的水果一样吞咽下去,该有多好。其实我并不是不说话,而是不敢说话,因为我怕一张嘴便泣不成声。
   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强大,可以不药而愈。分开的这些时日,我屏蔽了陆齐铭所有的消息,以为这样就可以将他慢慢地从记忆里剔除,只是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低估了自己的记忆和勇气。
   我从来没把那些过往忘记,而是将它们埋葬在窗外的月光里,夜色上浮,它们便会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我总以为我和陆齐铭没有分开,他只是出去旅行了几天,不过旅途有点远,要等很久才能回来。
   直到现在,我才真真切切地明白,他不是去旅行,他是真的了我。
   离开了我的所有记忆,让我的目光所触及之地,全部沦为回忆。
   我看到自己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我光着脚狠狠地踩在上面。
  (一)5、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定位
  正当我觉得异常难过时,千寻突然扯了我一下说,帮你点了歌,快去唱。
   屏幕上显示的,是小美的《朋友的朋友》。那一瞬间,我硬生生憋回心底的眼泪,突然又凝聚在了眼眶。米楚跟张娜拉坐得特别近,开心地说,这首歌可真应景。
   千寻淡淡地看了一眼从见到张娜拉后就突然变得诡异的米楚,没有说话。
   我拿起话筒,发觉有一道细微眷恋的目光紧随而至,我知道那是从陆齐铭的方向传递过来的,但转瞬我就嗤笑自己的多情。如今,他的新女友偎依在他的身旁,他怎么还会关注我。只听新人笑,谁闻旧人哭。
   屏幕上显示出一行行的歌词,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制的。
   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定位,疏离得让自己都好想流泪。
   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关联,隐藏好的伤悲,不想被你感觉……
   记得我曾对陆齐铭说过,一直以来,不管看书还是看电影,我最怕看到的,不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伤害,而是两个爱了很久很久的人突然分开,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我受不了那种残忍的过程,因为我不能明白当初植入骨血的亲密,怎么会变为日后两两相忘的冷漠。
   但在残忍铺天盖地地袭来之时,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都是真的,真的可以如此。由亲密变为疏离,不过是一步的距离。
   这世间最残忍的爱,不是得不到,而是已失去。
   因为得不到,心底会始终怀着那份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美好。而已失去,却会成为心口一个无法弥补的大洞,只要风一吹,就会空荡荡地疼痛起来。这样的疼痛,叫做伤口。
   伤口会在以后每个不管是希望还是,抑或是的夜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把歌唱完的,也不记得米楚和张娜拉说了什么,葫芦和陆齐铭坐在哪里,只记得自己坐在角落里,看着屏幕上播放的任意一首歌,都会心生悲伤。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失恋情歌。只是,为什么纵使有千万首的悲痛,却没有一首可以唱出我心底的曲折。
   唱完歌,大家一起走出“糖果”。走到门口,我和米楚、千寻站在一边,张娜拉小鸟依人地挂在陆齐铭的手臂上。
   葫芦说我开车送你们。我点头,米楚却狠狠地掐了我一把,突然大叫道,哎呀,我饿了,大家一起去吃夜宵吧。
   说完,她却把眼光投到张娜拉身上。张娜拉看似并不情愿,抬头求助似的望着陆齐铭。陆齐铭体贴地谢绝了米楚的邀请,说,算了,这么晚了,我先送娜拉回去。
   米楚立刻移到张娜拉身边,亲切地拉住她的手说,大家一起去嘛,都这么晚了,又不差这一个小时。
   张娜拉犹豫了一下,碍于刚刚还跟米楚亲热的份儿上,也不好再拒绝。
   于是,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路边的大排档。
   每次看着葫芦的奔驰停在路边摊旁,我和米楚就会对他肃然起敬。米楚说,葫芦,你以后当了官,也准是一体恤民众,平易近人的好官。
   葫芦说,得,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吃了这顿,下顿哥还请。
   我们最喜欢吃饭的时候玩一个叫“水果”的游戏,就是一群人各自取个水果名,然后由甲叫乙,乙叫丙,一直传下去叫,各自之间不能叫回去。
   这次也不例外。几个人刚坐定,叫了酒,就开始摩拳擦掌。
   张娜拉作为新人,有优先取水果名的权利,她犹豫了一下,温柔地说,那就选西瓜吧。
   一桌人朝我望来,谁都知道我万年不变地叫西瓜,西瓜是我的特权,我叫西瓜,谁都不能和我争。
   米楚把张娜拉拐来后就开始翻脸不认人,她极为不满地说,你换个。
   张娜拉立刻就有点讪讪。
   我拉了下米楚,说,算了,我叫苹果。
   游戏开始,张娜拉因为是新人,玩第一盘就输了。米楚和千寻嚷着,西瓜输了,西瓜输了,罚酒一杯。
   我坐在陆齐铭的左边,张娜拉坐在陆齐铭的右边。在米楚和千寻嚷着罚酒时,陆齐铭突然像木偶一样,两眼放空,然后很神奇地端起我面前的酒杯,一口干了下去。
   我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我说,你帮我喝什么,是你女朋友输了。
   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真想找针线把自己的嘴巴缝上。
   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很难承认陆齐铭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却没想到这么容易。
   葫芦促狭地看着我,米楚冲我竖起大拇指,千寻得意地笑着,我知道,她是在为陆齐铭的错喝彩。
   但是,没人知道我心里的翻天覆地。我承认了,我终于承认陆齐铭离开了我。
   四年的感情,好似被我一剑封喉,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
   陆齐铭反应过来,他转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包含了太多,只是我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就看到他已经端起张娜拉的酒喝了下去。
  张娜拉因为陆齐铭犯错,有点不高兴,葫芦立刻打圆场,平时洛施叫西瓜叫惯了
   张娜拉微笑着,不动声色地应承了葫芦的话,怪不得米楚不让我叫西瓜,真不好意思。
   我明白,张娜拉说这话,不过是在向我挑衅,意思是,即使陆齐铭他可能因为你而形成一个习惯,但是现在依旧得为我改变。
   我还没想怎么接招,米楚就替我接了上去。她对陆齐铭凉凉地说,又不是你输,你喝个什么劲啊。
   陆齐铭平静地说,娜拉不会喝酒。
   这时,千寻也接话上来,不会喝酒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过敏,还硬要喝酒的傻叉。
   千寻说这话的时候,斜着眼睛看我,我知道她说的是高三那年的事。
   高三那年,陆齐铭十七岁,要我陪他挨个儿给在座的朋友敬酒。
   我小的时候,我爸喜欢喝酒,所以他就经常倒满一杯酒后让我先尝一口。
   有一次他多给我喝了半杯,我当天晚上便进了医院,全身浮肿得跟腌的泡菜一样。医生说我属于酒精过敏型,吃了几天药才恢复原貌。
   为此,我妈整整念了我爸一年,此后我就再也没沾过一滴酒。
   陆齐铭生日那天,看着他开心的脸,我不忍扫兴,端起酒杯就义无反顾地跟着他挨桌走。
   但第二天,我便不愿起床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看到我惨绝人寰的模样。葫芦看到我就笑了起来,他说,林洛施,其实你把脸挡上,还真跟电影明星似的。
   我愤怒地掀开脚边的被子,说,滚你大爷的。
  然后,我就看到站在旁边的陆齐铭立刻捂起了脸。年少时的爱情最可贵,因为你总想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就像当初的我一样。我不敢想象陆齐铭看到我的模样时的,会觉得可怖或是厌恶。但是,我从指缝里看到他的身影轻轻地靠近,然后,就有一个怀抱将我温暖地埋了进去,仿佛我是一件稀世珍宝,接着,我听到头顶的陆齐铭深深地叹了口气,说,你这个傻丫头,真不要命了。
   我不用抬头都能想到陆齐铭温柔如风的眼睛,所以就傻笑起来,我说,因为你开心,我也开心。
   正当我陷入回忆时,却看到张娜拉柔弱却坚定地拉住陆齐铭的手臂,微笑着说,不会可以学嘛,我喝。
   她说这话时,脸色有点苍白,弱不禁风的样子让我觉得我们在逼良为娼,但一看到她覆盖在陆齐铭手臂上的手,我就又恶毒地想,别说现在让她喝酒,就是喝毒药,她也是活该。
   陆齐铭低着头没说话,只是反过来拍了拍她的手。
   那天晚上张娜拉输得很惨,被我们折腾得喝了五六瓶啤酒,当然,我和米楚、千寻也喝过,但经年之后的我跟他们一样,喝两瓶酒跟喝矿泉水一样,轻松得不在话下。
   葫芦开车送我们走的时候,陆齐铭还扶着站在路边不停呕吐的张娜拉,看着张娜拉惨烈的样子,米楚和千寻冲我邪恶地笑了笑。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变成小圆点,然后消失不见。
   终于,我跟瘫痪了一样软在座位上,车子里开着空调,放着李玖哲的《我会好好过》――我会好好过,等你再爱我,总有一个角落,会让你想起我。
   唉,又是一首失恋情歌。
   我想起喝酒时陆齐铭看我的眼神,有空气一样轻淡的忧伤,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莫名的委屈。我突然觉得特别难过。
   我转过头看着座位后面的米楚跟千寻,千寻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米楚拿着镜子在擦脸上花掉的妆。后车窗里,辉映着这座城市最大的摩天轮,它安静而缓慢地转动着,不停地变幻着各种喧嚣的灯光,就像我们如梦似幻的人生。
   我望着后车窗,愣了一瞬,平静地说,跟你们说个事,我思考了几天,准备辍学。
   米楚立刻举着镜子,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操,你他妈喝高了吧!刚念完大一辍什么学!
   我转过头看着车行的前方,不再说话。车子陷入一片空前的沉默之中。
  (二)1、谁说我以后碰不到蓝筹股呢
   当苏冽开着她的甲壳虫,载着我在高速上奔驰时,我才意识到,又是新的一天。
   昨天晚上的悲伤早已不复存在,梦里陆齐铭的脸也随着清晨的第一道阳光不捅而破。我把头探出车窗外,英姿飒爽地唱,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啊啊……
   看着路过车里的人惊疑不定的眼神,我从起床到现在低沉的心情终于激昂了起来,得意地把头缩进来。苏冽瞥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我问她,有什么事吗?
   她转过头,关怀备至地看着我问,你……没事吧?
   我斜睨了她一眼,我知道苏冽此刻一定特别不安,当初我和陆齐铭分手时,给她打电话,当时她正准备去开会,不但没有安慰我,反而特别不耐烦地回应我,操,你别他妈的娱乐我,你今天就是说陆齐铭送你个炸弹我都信,但说你俩分手,可真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断了。我抱着电话,欲哭无泪,本来已经被爱情伤到筋骨的我,对这个世界更加绝望了,我这交的是什么朋友啊。
   所以这会儿,我不打算放过她,瘫在座位上,垂下眼睛,一脸忧伤。
   苏冽从没看过我不活络的时候,所以她立刻就急了,转头惊异地问,操,林洛施,你他妈的不会被欺负了吧?
   我继续保持沉默,忧伤。
   苏冽和米楚一样是急脾气,问完后看我没回话,立刻就把车引擎给灭了,让正在给这个女强人带来不安的我,二话不说就愉悦地朝挡风玻璃冲了过去,从美梦里摔了出来。
  我横她一眼,你干吗呢?
   她打着方向盘,斩钉截铁地说,回去!把欺负你的那个傻叉给办了!
   这下轮到我急了,要知道,这可是高速!回头路?说不定就车毁人亡了!我拉住苏冽,讨好地说,姐姐,我错了,刚才是骗你的,我能有什么事啊。
   说完我冲她眨了眨眼睛,恨不得转一圈给她看。苏冽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到我浑身都发毛了,才冷哼一声,是啊,我应该考虑下,惹到你林洛施,她会有什么事。
   我讨好地冲苏冽笑,苏冽不理会。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把昨晚的事绘声绘色地交代了一遍。最后,我以“陆齐铭丢了我这株暴风雨里的杂草,换了朵连酒都不会喝的温柔似水的玫瑰”做了总结语。
   我以为苏冽听了我这么悲伤的叙述,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愤怒地对陆齐铭进行追责讨伐,却没想到她刚刚还是一副不满的模样,转眼就笑得格外淫荡,她说,林洛施,你就是一纸老虎,整晚上没见你放一个屁!
   我立刻就飙了起来,操,好歹姐得有个缓冲的过程,你让陆齐铭现在再带那朵玫瑰到我面前来,姐他妈的不甩她几巴掌就不姓林!
   苏冽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问,说实话,跟陆齐铭分手,你真的不后悔?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米楚说的话,她说,林洛施,陆齐铭以前是潜力股,现在噌噌两下就他娘的涨成了优质股,奔腾到他身边的那些小女生,真比看到五百万都喜庆。
   我把米楚的话跟苏冽重复了一遍,最后双手交叉叠在后脑勺上,瘫在靠背上说,谁说我林洛施以后碰不到蓝筹股了呢。
   苏冽哈哈大笑起来,她说,洛施,我就喜欢你这点,对生活永远都抱着希冀!
   车窗外的城市,沉默空旷,车水马龙的街头,喧嚣的人群,在晨光熹微中,像一幅素描画,淡淡的笔调,显得异常清冷。
   那一刻,我忽然很文艺地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我又看到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海也不再有了。
   我深沉地对苏冽说,可是生活永远会将我的希冀打破,不是吗?
   苏冽没有说话。
   因为我们都明白,可怕的现实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如果不是被现实所逼,我怎么会如此急于找工作。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我怎么会放弃最美好的生活。
   就像此刻坐在我旁边驾驶位上的苏冽,她化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的真丝吊带裙够我吃半年的鸡肉卷。她在市里最大的装饰公司担任首席设计师,每天锦衣玉食,金钗美器,年纪轻轻便拥有了一些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只是谁都看到了她人前的风光万丈,却永远不会想到她背后的心酸。
   谁会知道,四年前的苏冽,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女孩。
   那时,她穿着背心,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包上还挂着一个的小熊,走起路来晃晃荡荡的。她素面朝天,一副高中生的打扮,眼神纯净懵懂,对任何人都没有防范,所以,就连小偷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时,她还在仰着纯净的笑脸给别人让座。
   集善良与美貌于一身的我,在那一刻化身为行侠仗义的女侠,冲上去装作熟人跟她打招呼,搭着她的肩膀暗示她在最近一站下。直到下车,她还地看着我问,同学,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对天翻白眼,刚刚有人偷你钱包。
   而苏冽下一刻的动作和话语,让我一辈子都铭记在了心里。
   她惊呼一声,立刻从包里翻出钱包,当看到里面的钱时,顿时舒了口气,亲热地拉着我,微笑而真诚地说,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这个月就喝西北风了。
   她说完后,我却觉得一阵心酸,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钱包里,只有一张的五十块钱。她说那是她一个月的饭钱。
   那一年,我念高一。如今,我大一辍学,一晃神,四年的光阴就从指缝中仓皇流逝了。
   我忽然明白小时候写作文,最喜欢在第一句话就写的“岁月如梭”这四个字所表达的残忍了。
   岁月如梭。
   四年后的苏冽,同事结婚打五千块钱的红包,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带我们去吃饭的地方,也一次比一次高档,当初那个吃肯德基都要算半天账,从网上下载优惠券的女孩早已遗落在了记忆的彼岸,取而代之的是此岸这个做一次头发都够我跟米楚两个月花销的女金刚。
   面对生活,她终于收敛了大哭大笑的真性情,变得遇事沉稳,不动声色。
   生活给予什么,她便镇定地承接什么,即便是混着蜜糖的砒霜,她也仰头吞咽。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从前那个纯白羞涩的女孩-
  (二)2、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车子在华天大厦停下时,我还沉浸在当年苏冽在站牌下拿着五十块钱对我扬脸微笑的场景之中。
   苏冽拉了一把沉默的我,说,别想了,陆齐铭跟那朵玫瑰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没告诉她,其实我没在想陆齐铭和张娜拉,却下意识地问了她为什么。
   她冷笑道,鲜花往往不属于赏花人,而属于牛粪。
   我一瞬间呈现失语状态。我没告诉苏冽,说张娜拉是鲜花不过是抬举她,米楚说她充其量就一狗尾巴花。
   苏冽拿着比她的脸都精致的包,边下车边和我说,洛施,姐能耐不大,你平时不是喜欢写写画画吗?姐先帮你找了份出版社的工作,你看着不行再换。
   我抬头看了看威严耸立,豪华牛叉的华天大厦,对苏冽所说的“能耐不大”表现出深深的崇敬,这年头,像苏冽这么谦虚的人不多了。
   租用华天大厦的可都是本市的知名企业啊。
   更何况是出版社!我一个大学没毕业的,想都没想过。
   我拉了拉身上的T恤,终于发现米楚说我没职业装是多么寒酸的一件事了。再看身边穿着真丝吊带裙,跟参加盛大晚宴一样的苏冽,真是QQ跟兰博基尼的差别。
   我颤巍巍地问,苏冽,那个……我是去倒水?还是扫地?
   苏冽鄙视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卑啊!说完,她就带我直奔华天大厦。
   苏冽对这里显然很熟,轻车熟路地带我拐进电梯。我站在电梯里啧啧感慨,这里连电梯都豪华得不像话。跟我住的地方的破电梯比,岂止天堂地狱。
   苏冽提着包,双手交叉在身前,名门淑媛的风范一览无余,我跟乡下卖猪肉的一样,大大咧咧地跟在她身后。
   当电梯到达十一楼时,随着“叮咚”一声门开,我觉得有一阵深深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坐着一堆穿着得体,面容优雅的小白领。
   起初我还羞赧得跟乡里来的一样扯了扯衣服,摸摸头发,但当我一路走来,才发现自己做这个动作有多么多余。这里的每个人都盯着电脑,头都不抬一下,没有人会去注意电梯里走出来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深深的浓厚的文化气息啊!我想象着自己不久后就要枯木逢春,摇身变成才女的情景,兴奋异常。
   苏冽气定神闲地带着我穿越了一个又一个办公区,最后在一个办公室门前停住。她优雅地抚了一下刘海儿,办公室旁边就有一个女秘书立刻站起身,尊敬地说,苏小姐,蒋总在里面等你。
   正沉入幻想的我听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后,瞬间犹遭雷霹。我慢慢地,慢慢地抬起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当我看到女秘书的胸早于脸,就清楚地明白,刚刚不是错觉。
   竟然是她!
   对面的女秘书看到我的脸后,显然也异常惊讶,她“啊”的一声娇柔地尖叫着,挺着壮观的胸,像柔弱的小鸟一样飞身扑了上来,惊喜地问道,林洛施?!真的是你吗?
   她娇嗔撒娇的模样比见了亲人都亲。我呆愣在原地,任她抱住肩膀死噌,嘴角抽搐,唐琳琳?你……怎么……
   我的话还没问完,唐琳琳就迅速地接道,是啦是啦,我在这里好久了。
   说完她放开我的肩膀,手顺势滑下来拉住我的手臂,开心地摇晃着,洛施,真没想到能再见到你,好巧啊!
   我顶着死机状态的脑袋,对她勉强地微笑,我……也……很高兴。
   唐琳琳激动地问,怎么样,你现在过得还好吗?你怎么会来这里?
   说到这里,她突然转头看了看苏冽,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你是苏小姐介绍的人吧!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苏冽也冲她淡淡地点了下头,说,我们先进去了。
   唐琳琳听了苏冽的话,立刻放开我,干笑道,刚见到洛施太高兴了,还请苏小姐见谅!你们进去吧,蒋总等你们好久了呢。
   苏冽推开门走进去,我机械地随着她朝门里走去。唐琳琳拉我了一把,我回头,
  她冲我莞尔一笑,天真地吐了吐舌头说,我们要成为同事了,好有。
   我龇牙咧嘴地回她了一个不自然的笑,然后逃命似的随苏冽进了传说中蒋总的办公室。
   如果唐琳琳是一波巨大的冲击,那这个蒋总的办公室就更让我目瞪口呆了。
   整个办公室都是一片白色,沙发,窗帘,书柜,办公桌,笔记本,就连脚下的地毯,都是灰白色的。到底是怎样有洁癖的人,能把办公室搞得跟医院一样。
   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传说中的蒋总,逆着落地窗的光,只看到大概的轮廓。
   看到我们进来,他立刻站起身朝我们走来。而当他走到我面前,我看清他的面孔的那一刻,就立刻惊呆在了原地。
   我一直以为能坐上这个位置的,最起码也有我爸的年龄。但这个蒋总却像个大学生,长得异常好看,眉似月,眼如星,衣冠胜雪。用这十个字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米楚曾说过,陆齐铭的存在,是为了让所有女生心花怒放,让所有男生痛恨太阳。那是因为她没见过眼前的这个蒋总。如果蒋总是一个美男,那陆齐铭充其量就是一美男的跟班。
   苏冽和他打过招呼后,就指着我说,人我带来了,帮我妹安排个好点的职位。
   我心里想,什么时候我成你妹了。不过为了以后的工作,暂受一时的屈辱也是正常的。
   蒋总并没有像别人初见时一样上下打量我,而是真诚地望着我的眼睛,微笑着伸出手,你好,我是蒋言。
   蒋言笑起来显得特别清澈。我见过两个笑起来最好看的人,一个是苏冽,她的脸上有个特别深的酒窝,笑起来显得特别无害,虽然这不符合她女强人的特点。不过也正是这个缺点,变成她后来工作时的利刃,只要她朝别人一笑,身上凛冽的光就会立刻变得温暖清纯,别人只能没有选择余地地、乖乖地相信她这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而蒋言与苏冽不同,他笑起来,清澈得仿佛让人可以听到泉水叮咚响。他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的折射,竟带着点湖蓝色。
   我生硬地伸出手,和他握手,握手的时候,眼睛无意中瞟到墙角处的一只花瓶。我记得我从电视上看到过这只花瓶,当时那个鉴定专家说,这只花瓶值几十万。
   我平静的心立刻因为这只花瓶沸腾起来,几十万啊!以前念书还不觉得富有算什么,现在我才觉得自己真是从乡里来的。所以当我握着蒋言的手时,本来想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可一不小心,就激动地变成,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我握着蒋言的手的那股亲切劲儿,比唐琳琳见到我还亲!
   我想如果是卡通片,蒋言的头顶一定会有三道黑线。苏冽扯开我,干笑道,我妹太激动了。
   我回过神,立刻红了脸,低下头说,不好意思啊蒋总。
   蒋言却毫不在意地轻笑着,说,林小姐可真幽默。
  (二)3、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面试很,其实,面不面试都成功,蒋言买的是苏冽的面子,我只是来过下场而已。
   从华天大厦出来,我接到米楚的电话,她说,我跟千寻在时光吧,你过来吃饭吧。
   于是,我跟苏冽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时光吧是一家咖啡厅,里面的设计略带古朴,别有一番田园风味,而且特别静谧,所以我们就把时光吧列为了聚会的老地方。
   我和苏冽刚走进去,就看到米楚和千寻坐在老位子上,冲我们招手,老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我走过去,米楚扯我坐下,讽刺道,你动作倒挺快的啊,昨天说辍学,今天就去应聘了。
   我冲她嬉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千寻问,应聘怎么样?
   我指着苏冽,有她在,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米楚端起杯子,得,林洛施,这可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谁都挡不住。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工作,但还是祝你以后工作顺利。
   其实昨天听到我说辍学,反应最大的就是米楚,她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一句话。千寻说,她是不能接受和她朝夕相处的突然离开她,过会儿就好了。
   我端起杯子,反讽回去,你这转变得比天气预报都快。
   米楚冷哼一声说,是千寻开导有方。
   千寻微笑着挠她。
   苏冽漫不经心地喝着柠檬水,放下杯子时问道,你认识唐秘书?
   苏冽的话让我刚咽下去的一口水差点呛出来,她不提这出还好。我放下杯子,对米楚和千寻说,你们猜我今天看到了谁?
   她们摇头。我说,你们还记得安妮女神吗?
   米楚和千寻一起瞪大眼睛,我满意地看着她们的反应,转头跟苏冽说,唐琳琳就是安妮女神。
   苏冽指着米楚和千寻问,她们干吗……这样的表情?
   那一刻,高中的时光仿若潮水般,一幕幕,一波波,汹涌进我的眼睛。
   四年前,唐琳琳是实验高中的名人。
   那时,她不但成绩优异,而且长相出众,鹅蛋脸,眼窝略深,颇有点西方美,一头自然卷,像海藻般的头发披在肩上,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不过,唐琳琳除了这两个优点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胸大。
   四年前,在我们那群发育还不完全的女生中,唐琳琳真的是充满了成熟女性的致命诱惑,155cm的个头,却挺着C罩杯。有人开玩笑说,每次看到唐琳琳,都先看到她的波澜壮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先胸制人”。就连校外的那些混混,也总喜欢对她吹口哨。
   而那时的我,却恰恰跟她相反。四年后的我是卖猪肉的,四年前的我就是卖柴火的,天天穿着廉价的男式衣服到处瞎逛,在实验高中那群达官显贵出身的公子小姐堆里,显得格外迥异。
   所以,在唐琳琳大张旗鼓地追陆齐铭,陆齐铭却倒戈相向对我发起攻击时,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仿佛天塌下来,都没陆齐铭追我壮观,就连葫芦都扯着我问,是不是我给陆齐铭下了什么蛊。一五好青年怎么就栽到了我这个柴火妞的手里,别的不说,至少从外观和各方面硬件质量来看,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而且,那时的唐琳琳对葫芦来说,也有一种水中望月的美。
   那是葫芦第一次质疑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也就是陆齐铭的审美眼光。
   不过唐琳琳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是把葫芦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他再也不说唐琳琳比我与陆齐铭更般配的鬼话了,而是一直夸陆齐铭有先见之明。
   唐琳琳陆齐铭不成功,并且看到陆齐铭拒绝她这个美人,而捡了我这个柴火妞,就变得异常……销魂。
   之前上课的她,开始睡觉,下课活跃在同学之间的她,开始不说话。她整个人从热烈的阳光,瞬间变幻为惨淡的月光。
   其实唐琳琳之前一直对我不错,别人对我都是白眼相待,只有她,对我青睐有加,不但照顾我的生活,还经常把笔记借给我抄。
   所以她的转变让一直挺不在乎人情世故的我,忽然觉得非常内疚,就好像正儿八经追求我的陆齐铭,是我倒追过来跟她抢的。
   于是,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不敢说话,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而且,每次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会偷偷地分一半放在她的桌洞里。
   这样的愧疚,一直持续到我在陆齐铭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漂亮的本。
   那天我帮打球的陆齐铭去拿护腕,却在他的桌洞里翻到一本日记本。
   我当时就奇怪,陆齐铭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漂亮的本子,他又不写日记,难道要当惊喜送给我?
   当翻开日记本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的脸都绿了。因为,那本日记是唐琳琳的!
   里面写满了她对陆齐铭的爱恋之情,以及思念之意,语言甚是火辣,最后还有一封用英文写的信。其实现在想想,唐琳琳的本质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
   我黑着脸,举着日记本问刚打完球、大汗淋漓的陆齐铭,这是怎么回事?
   陆齐铭咕咚咕咚喝完水,气地用衣袖抹了把头顶的汗,迷茫地问我,什么?
   我拿日记本朝他的头顶拍下去,愤怒地说,孙子,再装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陆齐铭急了,嗫嚅道,是你送我的日记本?
   顿时,我就疯了。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日记,那还不如直接给我把刀让我自行了断!
   后来,在我审问了陆齐铭很久未果,又去问葫芦后,才确定,这本日记是唐琳琳自己放在陆齐铭的桌洞里的,只是在陆齐铭未看到之前,被我撞了个正着。
   当我把日记本甩到唐琳琳面前时,她的整张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跟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
   我说,你要是喜欢陆齐铭的话,大家就明着竞争,别他妈背后玩阴的!
   唐琳琳埋下头,肩膀开始慢慢耸动,柔弱的模样让人看了心有不忍,想立刻飞身上去呵护她。
   但我突然想起自己看到她的日记的那一刹那,也是活活地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那时的我,一点都不懂得委婉和退让,只会步步相逼,决绝凛冽。
   当很久之后的我懂得人情世故,回忆起从前时,对唐琳琳总会有丝丝的愧疚,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她的整个人生颠覆了。
   可是,时光不允许我回头忏悔。
  (二)4、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那件事是我和陆齐铭的第一次争吵,虽然他好声好气地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那么直接,容易伤害人。但我却固执地认为他是心疼唐琳琳,所以才会这样袒护她。
   四年前的我,一直想做个睿智的女生,但初次面临感情是非的我,却像一个最俗气的中年妇女一样,毫不客气地、自以为是地捍卫着自己的领土。
   我口不择言地说,陆齐铭,你要是觉得心疼,就去找她啊,反正她喜欢你。
   陆齐铭被我抢白得脸红一阵青一阵,握着我的手腕第一次发怒,让我收回刚刚说的话。
   在我和他僵持时,葫芦看不过去,他说,得,为两肋插刀!你们小夫妻别吵了,把唐琳琳的电话号码给我,哥去安慰她。
   我说你别啊,别为了我和陆齐铭牺牲色相。
   葫芦翻着白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对她就有点小念想,现在刚好乘人之危。说完,他还装得跟色狼一样嘿嘿地奸笑了两声。
   不过葫芦至死都不会想到,这两声奸笑,最后会变成苦笑。
   葫芦给唐琳琳发短信的那天,唐琳琳竟然像往常一样叫我一起吃饭,并且笑脸相迎,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虽然女生的心是狭隘的,有个隐患在身边,便一定要解决,但我真的希望唐琳琳有个好归宿。所以当她准备和葫芦赴约时,我竟然不厚道地劝她,如果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想,如果葫芦知道我背后这样说,估计埋了我的心都有。其实不是葫芦不好,只是我觉得唐琳琳显得太委曲求全。
   但我的劝告反而让唐琳琳欣然的脸上出现了你多管闲事的表情,于是我就闭嘴了。
   不过,这次见面,让一直跃跃欲试的葫芦,瞬间被吓了个结实。
   葫芦回来和我们描述,操,这个唐琳琳也太开放了,我刚说了句洗衣服累,她就主动要求帮我洗。我刚夸了句她的手长得好看,她就主动牵上了我的手,并且暗示可以更进一步。
   最后,葫芦闭上眼睛叹气,唉,还是雾里看花来得美妙一些。现实真的太幻灭了!
   之后,不知道葫芦怎么打发唐琳琳的,总之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就不了了之,连在路上碰面,都不打一个招呼。而唐琳琳在一夕之间,变得更加……诡异。
   和班里的男生打情骂俏,给同学讲题,穿着大衣领的衣服趴在同学面前,不管衣领内的风光是不是被别人一览无余。就连在班主任上课时,她都开始变得浮躁。
   起初一直把她挂在嘴边的班主任,终于对她的行为投来厌恶的目光。
   由坏变好,有人需要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做到,而由好变坏,常常只有一步。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唐琳琳就从光环女神跌到声名狼藉,每周换男友成了家常便饭。
   而这时,她开始迷恋安妮宝贝,那个讲都市故事,将故事勾勒成海市蜃楼的作家,我曾看到唐琳琳在习题本上乱写,很久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那个穿白棉布裙,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光脚穿帆布鞋,一路行走的女子?
   米楚说,她学到了安妮宝贝的精髓。
   当然,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让唐琳琳真正声名狼藉的,是“日记事件”。
   有一天,葫芦突然神情古怪地问我,你知道唐琳琳网恋吗?
  我笑嘻嘻的,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干吗还这么关注她!
   葫芦急切地摇头,哥不是关注她,是男生寝室出现了一本日记本,是唐琳琳的!
   又是日记!我意外地看着葫芦,可是,日记和她网恋有什么关系?
   葫芦犹豫了半天,才说,日记里是关于她网恋,然后见网友,再然后一夜情的描写。
   我惊疑不定地问葫芦,你的意思是?那不是摘抄的?
   葫芦郁闷道,我又没看,我只是听人说,应该不是摘抄的,里面有她谈的每个男朋友的名字缩写,而且地点和动作也写得很详细。
   那本日记在一时间变得炙手可热,好像每个人见面时打招呼问的“吃了吗”都变成“看日记了吗”。
   而在一次月考中,唐琳琳的成绩由年级前三跌到了百名之外,所有任课,连平时宠爱她的班主任,都对她的“日记事件”略有耳闻了。
   再加上她经常逃课,甚至夜不归宿,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从前在校门口对她吹口哨的小混混,她也从不屑一顾变成了偶尔调笑。
   更牛叉的是,她和班上一个转学来的男生打得火热,并且在学校当众接吻,导致高二那年,没有一个班愿意接纳她,最后迫不得已,她被勒令退学。
   从那以后,算来,真的已经三年未见她了。
   她以后不会针对你吧?跟苏冽讲完唐琳琳的故事,千寻担忧地道。
   三年前能让她走,三年后她敢动洛施一根头发,我米楚就绝对把她玩得生不如死。米楚牛叉地说。
   安啦,她不会得逞的,苏冽跟我们蒋总很熟呢。我满不在乎地道。
   苏冽霸气而妩媚地回道,那当然。
  (二)5、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开始意气风发地去上班了,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越看我这张脸就越觉得顺眼,一小白领啊。公司的同事都夸我随和,那是,每天穿T恤、牛仔裤、球鞋的我,往光彩逼人的她们面前一站,跟倒水小妹一样,能不随和吗?
   不过在公司一段时间,除了累和忙,对蒋言印象的幻灭,也是一件大事。
   在一次会议之后,我终于明白当天应聘出来后,苏冽为什么会对我说,别看他现在随和,其实对下属很严厉。
   那时我心笑,怎么都想不出来蒋言严厉的模样。
   但转眼在一次会议上,我便看到了蒋言的严厉和苛刻。
   那次集体会议,是有关于公司的一个重点图书文案策划,他刚走进会议室,就把文案“啪”的一声丢在会议桌上,整个会议室瞬间便安静得没有人声了。紧接着,长相漂亮的主编低着头站起身。蒋言皱着眉,厉声道,长得像坨屎也就算了,做的东西也像坨屎!
   这句话从他口里讲出来,我立刻石化在原地。太幻灭了!与我初次见到的那个微笑清澈的大男孩相比,此刻的蒋言就像地狱使者,所到之处,风声鹤唳。
   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准会摆足弱者的姿态,无声地哭。
   但是漂亮的主编只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说,是,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做一坨不像屎的东西送上去。
   我刚还处在对蒋言的崩溃中没出来,主编的话让我又一阵塌陷。而周围的同事却一脸坦然,估计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那一刻,我真不明白自己是在出版社工作,还是在……厕所。
   我在Q群里跟米楚和千寻讲述这个蒋总的伟大事迹。
   最后感慨了一番公司人员的能力,忧郁地展望了一番自己在公司的未来,唉,定是生不如死。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千寻给我打气。
   但是,当满地都是金子时,我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是哪一颗了。我没出息地回道。
   一群人鄙视了我。
   这时,米楚问,喂,洛施,唐琳琳欺负你没有?
   我默默地回,没有。
   唐琳琳不但没有欺负我,反而对我很好,每天中午叫我吃饭,教我为人处世之道,而且还陪我逛街给米楚挑生日礼物。
   对了,她还托付给我一个任务。
   我问米楚,你生日请了多少人?
   米楚说,不知道,反正在高中和大学同学群里都有叫,谁有时间谁来。
   我说,唐琳琳说她也想去呢,她说她好久没见高中同学了,也想见见老同学。
   她有没有问老同学想不想见她?米楚回答。
   我无言以对。
   得了吧,她想去我还能拦住她?只要别把当年“安妮女神”的阵势弄出来就行,姐实在受不了棉布裙,海藻头发,啧啧,那得多少天没洗。米楚又迅速地说。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唐琳琳时,她眉开眼笑地拍着手说,洛施,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小事。
   过了一会儿,唐琳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和陆齐铭还好吗?
   此时,我们正坐在楼下的肯德基吃薯条。唐琳琳问起陆齐铭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每次我在肯德基吃薯条,都会欠揍地让陆齐铭跑到对面的麦当劳去拿蒜蓉酱给我,因为我不喜欢吃番茄酱。葫芦每次都翻着白眼鄙视我,而陆齐铭总是一脸温柔地望着我笑,并对葫芦说,我们家的林洛施同志,就是这么标新立异。说完,他就蹦Q蹦Q地朝麦当劳跑,心甘情愿地服从命令。
   窗外的阳光有那么一瞬间晃花了我的眼睛,不然怎么会有眼泪涌上我的眼眶。
   我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心底,然后抬起头,若无其事地望着唐琳琳,笑道,你早就想问这句话了吧?如你所愿,我们分开了。
   陆齐铭曾说过,我最不会做的事,就是委婉。每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直抒胸臆,过了这么多年,我这个缺点还是没有改变。
   唐琳琳本来紧张的脸,因为我的这句话,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她说,洛施,我最怕你多想,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道歉,那时,真的是年少无知,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对不起。
   唐琳琳脸上的表情显得格外真挚,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妩媚的眼睫毛仿佛会飞的蝴蝶,随着眼睛一闪一闪,长大后的唐琳琳,比当年更有味道了。
   想起以往,我有点潸然,那些旧电影一样的时光,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仿佛一片盛开的花朵,突然间荒芜满园,灰飞烟灭。
   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搅动着咖啡,没关系,其实现在想来,谁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我不该在错的时候,遇到对的人,也不该在对的时候,放弃曾经执迷不悔,愿意放弃所有跟随他去天涯的、那个对的人。
   唐琳琳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转而又兴奋地问我,洛施,我那天能不能带上我的男朋友一起去?
   你男朋友?我惊愕。
   嗯,你们也认识。唐琳琳羞涩地低下头。
   李楠。你还记得他吗?
   唐琳琳的话音刚落,我的脑海里又是一阵电闪雷鸣!上帝一定是觉得我这几年过得太太平了,所以现在把一群霹雳人物陆陆续续地弄到我的生活里来。
   你现在竟然还和丑人男在一起?哦,不是,李楠?我惊异地问唐琳琳。
   唐琳琳微笑地点了点头,喝着杯子里的饮料。
   晚上聚餐。
   我拍着米楚的肩,深深地看着她,亲爱的,你的生日宴会有看头了,唐琳琳会携她男朋友一起去。
   米楚不在乎地说,去就去呗,多摆副碗筷而已。
   但是,米楚,你知道唐琳琳的现任男友是谁吗?
   谁啊?
   丑人男……
   看到米楚像我一样惊异地瞪大眼睛,我知道自己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于是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嗯!对!是丑人男!
   苏冽再次迷茫地问,丑人男又是谁?
   千寻答,当年在实验高中,和“安妮女神”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名人,最重要的是……他曾轰轰烈烈地追求过米楚。
   苏冽惊叹,实验高中可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啊!
  (三)1、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丑人男本名叫李楠,当初是以转校生身份到实验高中的。
   他那张脸长得,用米楚的话来说就是,跟烂柿子皮一样,特别是五官,好像是让人放在水泥搅拌机里搅拌了半天捞出来的,扭曲得不像人脸。好在他长得还算善意,所以没那么狰狞。
   很多转校生往往是因为成绩好,家世好,或是容貌好而扬名,但李楠却因为丑惊动了整个学校。
   之前实验高中有个长得特别丑的男生,被大家封号为怪兽,但自从李楠来了以后,怪兽就放话出来说,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米楚说她要长这样,绝对每天都待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不是出来满大街溜达,说不定哪天就被警察射杀了。但李楠从来不为自己的相貌自卑,相反,他特别不安分,仗着家里有点小钱,纨绔子弟的气质在他身上格外明显。
   他一进实验高中,就大张旗鼓地追米楚,因为听说米楚长得很像他的偶像周迅,灵气十足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一把销魂的公鸭嗓。不过米楚比周迅更有优势,海拔一米七的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打眼。
   李楠大张旗鼓地追米楚时,有个高年级的学长也在追米楚,李楠知道后,狂妄地说,那小子算什么东西。
   这句话通过“人肉传播”,从“那小子算什么东西”到“那小子家里没一点钱,还敢跟我抢”,再到“那个大猩猩,老子一点都不放眼里”,到高年级学长耳朵里时,已经是“那个大猩猩,去找只母猩猩交配吧”。
   于是某天,同学们正在上课,只听“咚”的一声炸雷般的门响,班上的所有学生都朝门口望去。
   门因为被人过度用力推开,倒在后面的墙上,墙壁上许久未擦拭的灰尘随着震动到处飘落,在光线里显得有点杀气腾腾。再看门外站着的高年级学长,如天降大佛一般立在门口。
   其实高年级学长家里有点黑社会背景,在学校里他是很有威望的。
   他不顾任课老师脸红还是脸绿,中气十足地说,你们班最丑的那个男的,给我出来!
   正当我们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时,就听到后面移凳子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李楠乖乖地走了出去。
   从那以后,李楠就有了个称号,叫“丑人楠”。后来,慢慢地,大家觉得“丑人楠”太特指,不够霸气,“楠”谐音又通“男”,所以,为他改名为“丑人男”,惟妙惟肖地证明了他是男生中的丑之最。
   后来,传说的大猩猩学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丑人男放弃了米楚,总之他没有再跟开花店一样给米楚大束大束地送花了,可能是因为他有别的事情做了。
   唐琳琳因为他这个特别的外号,觉得他特别可爱,就试图接近他。那时唐琳琳已经封号为“安妮女神”,位子也已经沦落到最后一排,跟丑人男的位子挨得特别近,所以两个各有名头的“名人”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这就演绎了在之前提到过的,唐琳琳当众接吻的镜头,那个男主角,就是丑人男!
   唐琳琳和丑人男在一起后,瞬间就成了焦点,她自己也备感身价大增。她还特别矫情地跟我们说,其实李楠是个很好的人,我说脚冷,他就把我的脚抱到他怀里暖。
   我们面面相觑,因为我们早知道了,有同学看到他们的动作,早已传得风起云涌了。不过我们听到的版本是,唐琳琳把脚放在丑人男怀里,丑人男边看H色小说边抚摸之……
   这大概是后来丑人男被开除的预兆,在唐琳琳被逼辍学前,他们曾夜不归宿,在实验楼做了不该做的事,刚好被政教处执勤抓到,不知道是不是和暖脚有关。
   虽然米楚和丑人男已经是陈年旧账了,不过在我们挤眉弄眼的示意下,苏冽也笑道,看来明天热闹了。
   此时此刻,我们开心地讨论着突然闯入我们生活的两个霹雳人物,想象着明天的热闹场面。我死都不会想到,凑热闹的,反而变成了被看热闹的。
   米楚的生日,我反而成了大家目光下的宠儿。
   只是,如果,如果早知道生命里会有这样难堪的一天,那我宁愿当天走在路上,就被车撞死,被突然从天降落的陨石砸死,都不愿去参加那场生日宴会。那是怎样悲壮的心啊……
  (三)2、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第二天周末,睡到十点,我被苏冽的电话吵起来。
   她精神地说,快起来洗漱打扮一番,姐接了千寻就到你那里。
   我立刻像女超人一样飞速起身,刷牙洗脸换衣服。
   到酒店门口我才发现,那群妖孽穿得格外齐整。也许大家许久没见了,所以以前的高中同学从Q群里得知消息后都赶来了,整个一同学聚会。
   我也特别兴奋,高中同学,大学同学,还有玩游戏玩论坛认识的朋友,只要是米楚的朋友,没一个我不认识的,谁让我们是相亲相爱的姐妹花呢。我端着酒杯,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交际名伶一样,跟着米楚满场飞,喝得面红耳赤,兴奋得跟我过生日似的。
   苏冽嫌弃我们是一群还没毕业还未涉足社会的小青年,来给米楚送了个大礼包,酒也不喝就闪人了。
   葫芦搂着一个面容模糊的女生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
   说葫芦的女朋友面容模糊,不是嫌她长得丑说得委婉,就是估计下次我们就见不着了,所以也没仔细看。
   虽然葫芦换女朋友的速度比神七都快,但个个都是他从别的男生手里抢过来的。他秉承的原则就是,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但每个都是交往一周后,就又无情无义地甩掉。所以葫芦介绍女朋友时就特肉麻,统一说这是我家宝贝,也免得我们费心伤神地记那么多名字。每次看到那些女生听到葫芦这么介绍时一脸的柔情蜜意,我就觉得她们特可怜。
   唐琳琳和丑人男一起来了。旧日同学看到他们两个时,脸上的表情都格外千变万化。
   但听说两个人快要订婚时,也都挺虚伪地祝福了一番。其实我觉得,他们心里肯定在想,两个极品凑对,共同建造和谐的共产主义社会。
   看来我低估了大家的承受力,丑人男看到米楚没有癫狂,只是微笑地说了句生日快乐。而唐琳琳看到葫芦,更是目不斜视。没有热闹可看,我只得无趣地喝酒。
   看着大家淡定的面孔,我边喝边独自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看到这些人仿佛还在高中校园,而那些一同经历过的路程好像还是昨天。
   千寻说给我和米楚一杯酒,整个场子都是我们的。
   我特得意地说,那是那是。但整个场子转下来,我的脸由白到红,又由红到黑。
   因为以前的同学看到我,都特别热情地问,林洛施,你家陆齐铭呢?
   我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如果我现在告诉他们陆齐铭和我分了,那绝对比让他们看场电影还精彩。所以,我只能端着酒杯,乐呵呵地说,来,哥俩儿好,喝。不喝?你他妈是爷们儿不?喝!
   起初我以为是米楚怕我心里忌讳,而且这么多高中同学在,怕我丢面子,所以没叫他。
   但喝到一半,葫芦喝得有点高了,端着酒杯冲周围的人销魂地笑,还拉着身旁一男的喊,齐铭,来,我敬你一杯,一定要喝。
   旁边的男同学和他碰杯的同时,顺口问道,对啦,齐铭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他!
   葫芦嘿嘿地笑道,指着他说,你?不是和张娜拉去旅行了吗?你们俩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虽然周围吵吵嚷嚷,但葫芦这句话却如平地惊雷一样反射到我耳朵里,我拿杯子的手突然就不可抑制地晃动起来。旁边的米楚显然也听到了,她一步抢在我面前,端起桌上的茶水就泼到葫芦脸上,你大爷的喝高了吧!
   旁边的男同学见这阵势,再看米楚身后一脸讳莫如深的我,瞬间就明白了。葫芦的酒意却没醒,只是拉着米楚说,哈,米楚,生日快乐,喝酒,喝酒,高兴。
   旁边的同学接到米楚的暗示,扯着葫芦把他拉远了。
   米楚转过头看了我一眼,说,我没叫陆齐铭,你别听葫芦瞎说。
  我不着痕迹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笑嘻嘻地拍着米楚的肩膀说,你忘了吗?我们早分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陆齐铭高二那年的那场私奔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了眼前。
   那时我和陆齐铭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在学校里牵手都怕撞到老师,却大胆包天地策划了一场私奔。
   其实那时候陆齐铭可听话了,他没这个胆量,是我威胁的。现在想来,我从一开始就很有先见之明。我想方设法占尽陆齐铭的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过情人节,第一次买玫瑰花,就差初夜了。
   陆齐铭听到我说私奔后,笑得特别奸诈,他说,林洛施你别这么急啊,我早晚都是你的。
   我脸一红,一掌拍在他的脑袋上,胡思乱想什么呢。
   那场私奔,占用了我们两天的周末假,其实顶多算次小旅行。
   我家里还算家教严的,我长这么大没在外边过过夜,而且家人也不允许。但为了两个人的第一次私奔,我心一横,留了张字条给我妈,说我跟同学约好出去玩了,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知道我妈看了那张字条时是什么反应。
   反正我回去后,她没怎么答理我。后来我才知道,陆齐铭的妈找不到他,开始给他的朋友挨个打电话,不晓得从哪里知道了陆齐铭可能跟他的小女友,也就是我在一起,便一个电话打到了我家。
   是我妈接的电话。陆齐铭的妈问,是林洛施家吗?
   我妈流畅地应答,你是哪位?
   陆齐铭的妈绝对是一人精,从打电话就看得出来,她特别平静地说,我是洛施的同学,她在家吗?
   我妈说,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要过两天才回来。
   陆齐铭的妈说,这样啊,那谢谢你了。说完挂了电话,心里有了底,便不再着急了。
   我和陆齐铭在开封古城玩了两天。每天早上,陆齐铭都躺在旁边的床上伸脚踹我,叫我起床。我说你怎么不起。他说你先起。
   这就导致后来当我在网上看到“两只像挺尸一样躺在地上的企鹅互相叫彼此起床,一只企鹅打另一只企鹅说,起床了。另一只企鹅说,你先起”时,就觉得这是以我俩为蓝本设计的。
   那时两个人脱离家人老师的视线,围着包公湖跑得跟疯子似的,跑累了就找地方吃饭。因为身上的零花钱有限,所以我们进的都是小店。
   很久之后的我,住豪华酒店,吃可口美食,可是,却再也找不到那时两人分吃一碗泡面的美味了。
   我这个人从小就特矫情,喜欢吃水饺,却又不吃里面的馅儿,非要别人把馅儿吃掉,把面皮留给我吃。米楚不止一次打击我,长得挺人模狗样,吃东西怎么这么飞禽走兽。我就一巴掌拍过去。
   可是陆齐铭一点都不介意,他温柔地吃着水饺馅儿,看我吃面皮。
   那时我就想,别说上天入地,斗转星移,就算出动警力,世界末日,跟着陆齐铭,我也愿意。因为,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最爱,下辈子也要爱的人。
   我们坐在古城里到处拉客的脚踏三轮车上,跑遍了所有的景点。有一次我让车夫和我一起坐,指示着陆齐铭去前面骑车。看着陆齐铭那小身板能把三轮车蹬得虎虎生风,我笑得格外开心。那个车夫与我并排坐着,边拿帽子扇脸上的汗水边说,你们小俩口刚结婚吧,感情可真好。我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陆齐铭在前面蹬着车,笑得特别温柔地回车夫,想结婚,可年龄不到。
  (三)3、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米楚一巴掌打在我的脑门儿上,说,你对着酒杯愣什么,别人敬你酒呢。
   我回过神,看到面前端酒的旧日同学,扯着嘴角勉强冲他笑了笑,仰起头先干为净。
   陆齐铭微笑的脸随着酒精在我的脾胃里,脑袋里,慢慢地挥发开来。
   那时我喜欢耍赖,没走几步就喊累,大热天的,让陆齐铭背着我爬七十三层的阶梯,然后又把我背下来。
   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背着张娜拉爬阶梯,边爬,张娜拉边躲在后面伸手给他擦汗,假装心疼,其实又偷偷地觉得特别幸福地看着他。
   米楚刚从我身边走开去招呼人,千寻就不知道从哪里凑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挤眉弄眼地说了一句特别文艺的话,她说,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就是这句话,让强颜欢笑一直硬撑的我,突然有种潸然泪下的感觉。我倚着千寻的肩膀,闭上眼睛说,千寻,我真有点撑不住了。
   千寻是我的好朋友中最冷静的一个,每次只要靠在她的肩膀上,我就会觉得格外安稳。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话少,但有想法,好像从来都不会迷茫。即使她和一个比我们大十岁的男人相恋,最后发现他欺骗她,其实他有的时候,也会冷静地抽身离开。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的灯,觉得一阵阵眩晕。我听到有人来碰杯,千寻替我拦下,说我喝醉了。碰杯的人嘀咕道,这就稀奇了,林洛施什么时候醉过。
   我抬起头冲他笑,然后就觉得我是真的醉了,不然我怎么会在房间的尽头看到陆齐铭呢。隔着重重的灯,隔着人头攒动的人群,我说,千寻,你用力掐我一下。
   千寻冷静地说,不用了,你没看错,是陆齐铭和张娜拉。
   听到这话,我立刻从微醺中清醒过来。整个包厢的人在看到他们的那一刻,开始OO@@地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概谁都想不到,当年疼我疼得全校皆知的陆齐铭,身边会突然另有佳人。
   其实我之前有在米楚的生日会上看到陆齐铭和张娜拉的打算,但是没想过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登场,就好像一片表面平静的大海一样,在所有人未来得及预料时,突然掀起万丈波澜。
   张娜拉在众人闪烁的眼神里,乖巧地走过来给米楚献上礼物,微笑着说,齐铭还怕赶不上,幸好我估摸着时间觉得不晚,就拉着他赶来了。
   米楚皮笑肉不笑地接过礼物说,你们的光临是今晚最靓丽的风景线。
   米楚话里的讽刺显而易见,张娜拉却仿佛没有听懂,面色喜庆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表面功夫做得滴水不漏。陆齐铭站在她的旁边,灯光下的他们,穿着白色的情侣衫,显得格外珠联璧合,佳偶天成。
   旧日同学心照不宣地朝我望来,我埋在千寻的肩膀上,扯起嘴角,笑得格外勉强。
   张娜拉真的很聪明,这样的出场方式,不管是向我示威,还是吸引别人的眼球,她都成功了。
   尴尬的片刻过后,大家又神情自若地吃起饭来,不过看得出来,在场的每个人都在新奇地偷偷打量张娜拉。
   就像当初我站在陆齐铭身边时,每个人都意义不明地打量我一样。
   那时的我或许还令人不太满意,但此时的张娜拉,站在陆齐铭身边,虽不优秀,却也匹配。
   张娜拉淡定地吃饭,陆齐铭像往常一样体贴地夹菜,拿纸巾,不过如今的对象变成了张娜拉。
   米楚特看不惯,上前又要喝酒。我拉住米楚,说,算了,今天你生日,别和闲杂人计较。
   只是我想都不会想到,这个所谓的闲杂人,变成了当天的主角。
   如果说张娜拉和陆齐铭的出场方式别具一格,那么到后来散场时,张娜拉宣布的消息更像一枚空投下来的炸弹,瞬间将高楼夷为平地。
   至少,那是让我毕生都无法忘记的一个夜晚。
   大家吃完饭准备散场时,张娜拉却突然站起身,拉着陆齐铭走到台上,对着话筒笑靥如花,说,趁米楚姐生日,大家都在,齐铭和我特意向大家发出邀请。
   说完,她就看向陆齐铭。陆齐铭单手插在口袋里,我一直觉得,陆齐铭每次一不说话,就会像喧嚣尘世中一道安静的光,耀眼,却直指人心。但这时,他却接过张娜拉的话,淡淡地看着台下说,下个月我们即将订婚,到时大家有时间打电话给我。
   这个消息像重磅炸弹一样将所有人炸了个灰飞烟灭。
   站在我身边的米楚瞬间绿了脸,扶着凳子边缘的手青筋暴突。她愤怒地站起身,这可真是我生日收到的最大贺礼,长这么丑还敢在我米楚的场子上踩我姐妹!
   说完她就准备往台上走,周围的人也都第二次心照不宣地朝我们望来。
   我紧紧地抓住米楚的手,说,米楚,别。
   米楚转过身,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低吼道,怎么了?你他妈今天也吃错药了不是?这个张娜拉嚣张得都骑你头上来了。
   我低着头,死死地拽住她的手。
   别人听到这个消息都不可置信,更何况是我,天崩地裂的感觉都有了。
   但是,我仍拖住米楚,低声说,米楚,求你了,真别。
   米楚瞬间便听出了我声音里的不对劲。
   千寻适时地拉住我,对米楚说,你去送大家,我和洛施去趟卫生间。
   米楚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像一个木偶一样不会动,不会笑,任由千寻拖着我的手。直到远离了人群,到了安静的卫生间,我才松开刚刚因为用力而拼命握紧的手掌,掌心处是指甲狠狠陷进去的痕迹,痛彻心扉。千寻轻轻地抱住我说,没关系,哭一下吧。
   而这时,我的手机拼命地响起来,一连进了几条短信。
   千寻放开我,我颤抖着手打开手机,都是刚刚离开的同学发的,他们都问我,洛施,你没事吧?
   我握着手机摇了摇头,随之又想到他们看不到,便苦笑了一下收起手机。
   一个月前,当有同学在群里问我和陆齐铭时,我还特得意地对他们说,陆齐铭已经被我降得死死的了,现在就等年龄一到,就马上去领证把关系合法化。
   而现在,大家聚会,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情景。
   一个陌生的女孩,张扬地宣布,陆齐铭已经是她的了。而平日嚣张的我,此刻却他妈的跟窝囊废一样,一声不吭。
   米楚送完宾客赶回来的时候,咬牙切齿地说,妈的,陆齐铭最近脑子有病。
   千寻淡定地说,不是有病,是已经被收服了。收服男人的下半身,相当于收服他的下半生。
   我和米楚惊异地看着千寻,千寻冷笑,这样的故事太多了。一个女人想迅速收服一个男人,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身体做起。身体关系会导致男人很长一段时间的摇摆不定,不辨是非,所以张娜拉才会这么嚣张。不然,我想不出别的理由可以让陆齐铭这样。千寻说完耸了耸肩。
   这对奸夫淫妇,可真够恶心的。米楚愤慨道,长这么丑还敢招摇过市。
   其实我挺想说,米楚你忘了吗,当初可是你说的,他陆齐铭是一灭绝型美男。更何况俩人都不丑,站在人群里,那绝对是一眼就能望到的啊。
   可是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堵在了我的嗓子处,我张张嘴,却说不出来任何话语。
   忍了许久的眼泪不停歇地掉落下来。
  (三)4、我相信旅行可以有很多次,而爱人,却只有唯一的一个
  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到现在的地步,就在一个月前,考试完,我去旅行前,陆齐铭还一脸温柔地揉着我的头发说,带不带礼物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人早点回来。
   陆齐铭对我,从来都是没有代价的温柔。
   即使米楚说其实我是那种早该拖到法场上,以死谢罪的人。
   因为自从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我就经常仗着他对我无条件的容忍,而不停地肆无忌惮地挑战他的极限。
   我会偷偷地弄脏他买的游戏攻略,然后眨着无辜的眼睛看他;我会当着他的面,撕碎别的女生写给他的情书,并且逼迫他和我一起嘲笑别人“这写的什么,真是烂死了”;我会在一群朋友玩得兴起时,跟个老佛爷一样指使他给我端茶倒水,而不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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