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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性爱看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紧迫性(原创)
从网络性爱看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充斥网络的视频、音频聊天等方式的
“网络性爱”成为引人关注的问题。由于目前未成年人性教育渠道不通畅,性信息的获取主要来源于网络。网络色情泛滥,各种成人网站的开放对身心正处于发展期的未成年人产生了性道德价值迷惘、自我迷失、网络色情强迫症等消极影响。从目前网络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建立网络分级和身份认证制度时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可行性途径。
[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道德;网络性爱;性道德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8—07
2004年5月召开的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当作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来抓。这在中国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预示着党和国家从整个意识形态的高度重新审视当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体系以及正视其中的问题;从而在大方向上为我国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提出了指导性的思想与原则。唤起理论界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促进理论创新和发展。一种思想或理论提出之前,基本的前提是直面现实。本文采取典型分析,对网络性爱这一极具代表性的未成年人行为加以解析,指出其存在的合理性及问题,从而在性道德教育方面指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某种可行性方向。
一、&&&&&&&&&&&
一个必须说明的理论前提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道德发展的核心是责任感和对他人的尊重,内容包括如何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与自我之间的关系,而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对于社会公德的态度及行为。因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道德发展的辅导也需要从对社会公德的认知和遵守开始。
社会公德属于观念范畴,归根到底由既存的社会存在决定。如传统社会公德的核心是维持“亲亲尊尊”的和谐秩序;计划体制下的社会公德更强调一种大公无私、“舍小家为大家”的集体意识;市场化的商业社会的社会公德则是以个体尊重观念和公民意识为主要特征。前两种社会公德更含有“义务本位”的强制意味,最后一种社会公德则蕴含着“权利本位”的自发情感。这是社会公德的第一个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方面。
社会公德的形成和发展总是植根于人性的基本要求,否则其便不能成其为“公德”。诚实、勇敢、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诸如此类的道德典范话语是人性良善的结晶体现,它们具有超越社会的独立性,沉淀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公德之中。这是社会公德的第二个方面,是不可或缺的方面。考察社会公德以认识未成年人道德发展,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综合思索。
关于性道德之于社会的必要性,罗素认为任何社会无论古今,都有两种密切相连的主要成分:一是经济制度,一是家庭制度。而性道德所包含的三层内容“第一层是法律规定的正式制度,如有的国家实行单偶制,有的实行多偶制。第二层是法律不能干涉的地方,舆论则颇注重。还有一层全靠个人审慎行事……性道德的影响方面极多,可分为个人的、家庭的与国际的诸种。影响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方面……性关系中,凡心灵的成分占大部分的比纯粹是肉体的要更完美,这也是许多人的共识。”[1](P1)不难看出,性道德作为既是社会化也是人性化的道德内容往往为社会公德的第一个方面吸纳,成为普遍的“理所当然”而很少为人们特意驻步留心。所以这种区分尽管是理论之必要,却在实践中具有分离的难以操作性。故以下文章均是用综合的方式进行论述。
二、&&&&&&&&&&&
目前未成年人网络道德的总体现状
“技术从根本上规定了人对世界的感知,即技术框定了人的视界,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空间之中。”[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有关调查数据表明,40%以上的网民主要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说明未成年人成为网络主要的生力军,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较成年人高许多。但网络引发的伦理问题到底有多大?网络对道德教育、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性道德发展到底有何影响?段伟文认为,反思网络空间的伦理冲突并做出恰当的道德选择,视角的选择至关重要,对于网络空间这一技术化的生活空间的伦理关照应基于一种恰当的技术观。
(一)、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差异
  如果我们把由电子技术打造出的网络空间(cyberspace)称为网络社会的话,不难发现它是一种“远离传统”
的全新的社会生存形态。“既不同于传统以地理区域为特征而划分的社会形态,也不同于传统以意识形态为特征而划分的社会形态。它是建立在高速的信息电子网络基础上的‘虚拟社会’,是一种不断地远离传统、探索未来的新型的社会生存形态。”[3]网络社会的“数字化生存”方式,最为显著的特征即虚拟性和匿名性。首先这种“虚拟”不是完全脱离现实的,而是一种虚拟实在,它在一方面强化了人们对虚拟生活的向往,并希望借此摆脱现实生活中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网际交往的方式又和现实生活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这种虚拟的生活方式“一是建构某种角色化的通过志趣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社群部落,如亚文化群体的‘狂欢’即属于此类;二是完全逃逸真实生活的‘自娱自乐’。”[1](P4)其次,匿名性使人与人间的交往现实社会大相径庭。社会渗透理论关于个人揭示的描述是:关系越亲密,沟通越广越深。对于网络而言,社会渗透理论成了垃圾,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个体在自己的身份被掩盖被过滤之后,行为会出现改变,会表现出更多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个概念后来被网络心理学借用,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语、行为在被知觉和不被知觉状态下的差异已经得到某些研究的支持。
(二)网络道德对传统道德的挑战
“技术的演进和生活世界的开拓源于人性的开放性和未完成性,正是由于生活世界无止境地向前拓展和铺陈,人性的深度才得以在潜在状态中显现出来。网际交往和虚拟生活使人们面对各种全新的选择,网络空间因而也成为一个开放的人性实验室。”[1](P4)在这个实验室里,人们在“虚拟”和“匿名”双重面具的掩护下,现实生活中必须遵循的社会角色规范被轻松卸载,可以暂时忘却束缚,纵情声色,还可以瞬间变换各种虚拟脸孔,扮演不同地位、性别、性取向、年龄,甚至单个或多个善恶美丑各类角色,把内心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为外人道的最隐秘、最荒诞甚至兽性的部分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克丽欧.欧德萨在其《虚拟性爱》一文中写道“我们以往对于‘诚实’的理解在网络中并不适用。就像不同的文化在陈述私人真实状况时也有不同的方法,比如中国人的面子问题。所以在网络空间中,任何人只要上网一段时间之后就会知道那个黑发如瀑布、身材像沙漏、名叫维纳斯的比基尼女郎可能其实是个糟老头……进入网络性爱的下一步,我们可以尝尽所有新奇事物、跨越平常想都没想过要做的幻想边界。有了当任何人做任何事的自由,可以在1小时内与251个人发生性关系,尝遍所有想得到的情欲模式……上线的时候,我常常感受到刹那间洞悉自我的震撼,一面接受体内恶魔的扫视,一面体验它的力量。”[4]犹如潘多拉的魔盒,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人在快乐逍遥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种新型道德——网络道德挑战。那种传统道德所弘扬的、不靠法律强制力而仅凭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内化为道德行为的“独善其身”在网络中何以为继?
(三)网络对未成年人性道德发展的影响
诚如现实社会精华与糟粕并存一样,网络社会也是一柄双刃剑。就性道德而言也是如此,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1、积极影响——为未成年人创新性道德提供了可能。克丽欧.欧德萨在其专著中认为,不能一概负面地看待网络的作用。这种性别、年龄、身份互换的网络扮装不只是好玩而已,事实上,很多人有时都透过这种扮装功能发现了另一个自己。未成年人在这种扮装中学会换位思考,体悟作为所装扮得人的切身感受,从中学习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方式,这种体验远比理论的说教来得透彻和深刻,可以说网络部分承担了未成年人性教育的任务。另一方面,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网络的迅速发展就像大脑和神经的进化对于现代人的形成一样重要,它已经并将继续迅速而深刻地改变人们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情感沟通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片没有国际疆界,没有传统樊篱、没有长者权威、崇尚自我、标举创新被誉为电子新边疆的网络空间里最适宜未成年人道德的生成。因为这些道德规则完全基于未成年人的自主创建,未成年人作为网络社会的一员,在网络社会中有条件、也能够参与网络道德的建构,并在这种开拓性的建构过程中使自己的创新性道德得以形成和发展。网络社会的充分自由和开放,使人们既可无限度地汲取信息,也可无拘束地制造信息,还可无节制地传播信息,致使信息资源异常丰富。不同信息之间的交流,碰撞乃至融合开阔了未成年人的价值视野,使其认识到价值的多元性以及道德生活的丰富性、相对性和境遇性,同时也对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消极影响——导致未成年人价值迷惘和自我迷失或罹患网络色情强迫症。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不完善,其道德仍处于生长发育期,网络社会相对于良莠不齐的现实社会,其历史的短暂和发育的相对不完善,良莠不齐的现象更为突出,性道德方面的影响尤甚网络色情的泛滥,可能一方面承担了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另一方面偏颇、片面的网络色情极可能造成未成年人认知的扭曲,加上人格发展未臻成熟,严重者可能引发犯罪。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导致未成年人价值的迷惘。网络社会中,未成年人面对的不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而是“隐藏”在屏幕背后的“不在场”的人,这种“虚拟和匿名”下不受约束的自我揭示和毫无顾忌的无需负责,可以使任何人有做任何事得自由,使得在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甚至根本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实现的种种本能和欲望都宣泄出来,在网络社会中堂而皇之地得以“满足”。这种现象在网络随处可见的性爱聊天室和论坛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网上情浓夜约会,相逢一见是恋人”。Sherry
在《虚拟化身》中提到一些使用者会有在忠贞方面惭愧的感受,虽然只是虚拟,但其后遗症却无穷。色情刺激90%发生在脑中,而10%则是在肉体。而网络色情和虚拟性爱都提供一个让人遐想的空间,使得未成年人对天长地久和忠贞不渝的性爱观产生怀疑,难辨真伪。二是导致未成年人自我的迷失。网络空间的虚拟生活使很多未成年人对网络的依赖表现为网络沉迷(obsession)和网络沉溺(addiction)。由此可能导致“数码焦虑”(digital
distress)、丧失自主性和“脱离肉体效应”(discarnate
effect)等和网际自我异化现象,使主体丧失了以个人或集体方式把握自身的能力,行动和创造能力也遭到削弱,弄不清“我是谁”,产生身份认同困难,导致自我的迷失。三是由于色情网站和色情聊天室等网络色情的蓬勃发展,可能创造出一批不由自主沉迷于性的网络色情强迫症患者。艾尔.库伯博士的研究显示,全美至少有20万人沉迷网络色情,成为网络色情强迫症患者。网络色情泛滥,使得偏差的性观念四处传播,精神病学家表示这种现象已造成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三、网络性爱的考察
据最新统计,中国现有网民8,700万人,三成以上是学生,18岁以下达1,500多万人。网络信息的接收对象差异非常大,包括年龄、心理、教育程度。然而占网民人数17%以上的未成年网民,每天面对的却是诸多毫无遮拦的网络信息。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相应管制,自2004年7月北京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以来,全国已关闭淫秽色情网站700个。据统计,目前中国建立的网站多达60多万个,而其中淫秽色情网站就有600~700个。以下是一些统计数据:
全世界色情网站总数约有23万个,而台湾即占了1,700个。国际网络中的色情网站每日以300~500个以上的数量增长。根据蕃薯藤搜寻网站调查:台湾每天约有60万人次登录色情网站,其中学生所占的人数比例却高达70%。根据搜寻网站的统计,前30名最受欢迎网站中约有10个是色情网站。根据台湾终止童妓协会4~6月监看国内外色情网站结果,全球至少有34个以儿童为主的色情网站,台湾境内受访的上网民众有86%表示曾上过色情网站。台湾检察署调查案件显示:色情网站最赚钱的事猥亵图片、媒介色情及成功交友等三种网站。色情网站呈现方式包括图片、平面文字小说、色情商品广告、网络色情短片、中介色情及寻找性伴侣[5]。
未成年人所处的特殊生理心理阶段以及目前性教育的不完善,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获取性知识的主要渠道。而互联网大量成人网站、色情文章充斥其间,也使未成年人的性观念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正是网络在未成年人之中的滥觞为他们提供的广阔空间,使得未成年人的整个心理和道德发展尤其是性道德有了两元性的实践平台——现实的和网络的;但这两个平台都是真实的,网络在此分别发挥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功能,对于现实的性是“工具性”的,对于网络中的性是“价值性”的
例如,2003年‘木子美
’成为网络点击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在互联网上激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木子美现象”。这位以木子美为笔名的25岁女子迅速走红的原因便是其《我的性爱日记——遗情书》的发表及出版。《遗情书》中有大量赤裸裸的色情描写,其间涉及同性恋、虐恋、恋物癖、性乱等诸多内容。南京有笔名叫“普绪客”的16岁女中学生,用近一年时间,灯下苦熬,完成了十几万字的情感小说。小说内容涉及“三角恋”、“乱伦”、“同性恋”、“性虐待”、“吸毒”,有的甚至是赤裸裸的性生活描写。“普绪客”自称是个“早熟的女孩”,她创作了《GAMEOVER》、《所谓虚幻》、《茕》、《最终幻想》、《灰飞烟灭》等十多篇中篇小说手写稿。国外还有意大利一位笔名“梅利莎”的17岁女中学生于2003年7月出版一本新书《床前100次梳理乱发》,在长达140页的自传体新书中,梅利莎详细描述了自己15岁那年,先后与同学、老师、已婚男人及网友等不同男人发生紊乱性关系的故事,甚至还详细描写了与每个男人的床上隐私,并坚称书中所有故事都是亲身经历。
还有不少大中学生近来痴迷的一种网络游戏,在交纳一定费用后,便能在网上寻找合适的虚拟"同居"者,并可组建自己的家庭,发生性关系,生儿育女。双方“感情破裂”后,可随时解除“同居”或“婚姻”关系。许多学生沉溺其中,倍感刺激。有的吹嘘自己的性魅力,有的喜新厌旧而不断寻找新的“同居”者,有的“相识”不久就“同居”,有的一人拥有多个“同居”者。
由于目前QQ、POPO等实时在线聊天工具通过安装耳麦、摄像头等工具,具有了先进的音频、视频聊天功能,许多未成年人借助文字、声音、图像、甚至直接摄像来完成与网络那一端性伙伴的情感交流、沟通、前戏、爱抚等,最后完成网络聊天做爱、视频做爱。在网络性爱过程中,“阴道”、“阴茎”、“插入式性交”、“口交”、“体外射精”等词汇被频繁使用于聊天做爱和视频做爱,身处其间的未成年人,不夸张地说:除了身体器官的直接接触,所有性交过程都通过网络、凭借话筒、摄像头近乎真实地完成了!
在此笔者用一种较具开放性的统筹概念,不仅将这种在网络上进行的虚拟的性活动称为“网络性爱”,如视频做爱,同时也将主要借助于网络渠道而发生在现实中的真实性活动也称为“网络性爱”,如与网友发生性关系。
我们不妨在这里再次阅读一下网络性爱中的当事人们富有启发性的“另类文本”:
如“普绪客”的小说中,有这样的描写:“……酒馆里的淫荡调笑声仍在继续。有个男人认出了她,走过来搂住她的腰,粗大的手捏住了她的饱满的臀。然后他用被酒精烧红的双眼盯着她,说:嘿,我记得你,在床上你总是让我欲罢不能……”;“后来有人问我: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先买票还是先上船,一个相当隐晦的选择。买票是婚姻,上船是性和爱情。我说,当然先上船啊。因为我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能力买票……如果先买了票,我想我大概会在不经意间不小心丢掉。掉在哪里,我自己都不知,所以我只是一个人孤单地上船,也许在某个醒悟了不再孤单的夜晚,用最后一点零钱,买下一张破旧不堪的票。”
木子美对采访记者说:“要采访我,必须先和我上床;在床上能用多长时间,我就给你多长时间的采访。”就是这样的言行却让不少少女把木子美看作特立独行的精神偶像,称她是:“‘一个当今社会拿到哈佛学位的潘金莲又兼备璩美凤一样大无畏精神的女子楷模。’”
这些文本成为未成年人另类写作的标准范本,不加节制、没有约束、自由叙事成为未成年人一族的至高理想,在未成年人真实(为笔者特意强调,下同)的网络性爱里,这些作为同龄人或接近同龄人的网络性爱宣言式的日记、手记、小说,非常有力地为我们阐释着一种新的性道德的内涵。也许拿惯有的性道德观念来说,这些以“一夜情”、“多性伴”、“乱伦”、“同性恋”、“性虐待”等等为表征的网络性爱是没有道德观、性爱观,或者说网络性爱崇尚心灵萎缩和肉欲至上,导致观念颠覆。笔者认为,未成年人这种愈演愈烈的网络性爱之风如果理论界以这种简单的“一刀切”加以定性是不负责任的,而且更会导致舆论和政策导向上的偏颇。
反观一下我们现有的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体系,尽管从“禁止”模式走向“开放”模式,但动辄仍然还是传统的敌视观念作祟。中国的未成年人性教育至今仍未被纳入广泛学校教育的序列,没有一本正统的全国通用的未成年人性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大多数学校亦未开设甚至拒绝开设性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中学生理卫生课本上有一章节讲授“生殖系统”,然其内容浅显含蓄,无法满足未成年人对性知识的需求。屡屡遭媒体曝光的中学生甚至是大学生的“性丑闻”事件,无疑典型地反映出教育者们的抵触心理和压制态度。生理的和心理的需求在这种现实的平台中不能实现有效的甚至是最低限度的满足,而网络的出现和普及恰恰使得未成年人们得以发现一个自由的空间,于其中释放心灵的重负。二者一拍即合,形成未成年人二元生活和实践真实平台;网络性爱便是他们生活和实践的部分内容,而且只是他们生活和实践的“冰山之一角”罢了。
网络性爱的出现不能不说是这个时代社会多重因素的催化产物。更重要的事,它还实现着一种主体性的价值诉求,即其作为一种“自在物”富有自身的文化内容。可以说网络性爱不仅是一种交流空间对既有道德体制激烈的叛逆和反抗,而且也是对自身存在和灵魂的一种后现代性的实践拷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征决定着他们注定成为网络性爱的主体。正是因为这一群体有着独特的弱点集合,才使网络性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最起码是在未成年人性道德这个意义上成了问题。当然,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体系,决不是这里探讨的主题。
这里还必须涉及到一个问题,即网络性爱所涉及到的违法犯罪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网络性爱不是而且也不可能是作为违法犯罪的需求或者实施产物,未成年人网络性爱的出现和发展充其量是对既有性道德教育和观念的反叛。固然有很多未成年人因网络性爱出现了违反犯罪的问题,这也仅仅是网络性爱的副产物;相对于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问题来说,它只是一个尽管重要却非主流的小问题。不过相应法律法规的规范,将会减少网络性爱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抑制相随的违法犯罪现象)。
四、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可行性途径
我们可以大胆地说,中国未成年人道德及其教育的大体系面临着重建局面,而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更是一块拓荒区。据调查,仅有6.8%的学生表示性知识来源于家庭,遇到性疑难,诸多学生倾向求助色情书刊、影碟及网络(而网络为最迅捷);44.5%的大学生认为,学校没给予任何形式的性教育。这又说明目前我们通过正规教育实现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资源不足,亟需的未成年人性教育主渠道不能依赖于此。
从网络性爱现象我们看出,网络在未成年人中普及之广,影响之深;一方面既有性教育资源的紧缺,另一方面是虚假的资源,因为它不能满足而且抑制未成年人对性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两相对比考察,进行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更可能是寄希望于以网络为主的非正规教育上,这是优劣权衡分析的结果。
正如性权利专家赵合俊所指出的那样,每个独立的个体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性观念,前提是不要危害他人。针对未成年人的性道德教育,赵合俊表示,完全没有必要喊出“救救孩子”的口号,因为“如果造成性恐慌,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将更大”。笔者对此深以为是。所谓“救救孩子”的腔调只不过是以一种不合时宜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念来看待某些新事物的必然结论,其立论的语境出发点就是不正确的。目前中国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从接受者来说,最缺的是有关性的知识和信息,而能够在现有的系统资源下达到这一目的的资源就是网络。
上述只是一种理念途径,而具体的实现则是技术性的。一是网络分级制的建立。政府实施的开展打击色情网站行动,涉及范围过广,完全是全盘否定的思维;所谓“色情”、“淫秽”,在其临界点内方具有意义。目前我国色情网站的最大弊病不在于一些人特意借此传播为法律禁止的淫秽色情之物,而在于网络信息分级制没有建立。例如,网络中诸多性知识、性教育栏目,绝大部分针对成年人,但却毫不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与生理承受能力,出现的网络管理状况是:任何想观看此类内容的未成年人均能十分轻易地看到。网站上许多挑衅性的语言、图象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进入观看,更有甚者,某些不健康网站能自己跳出来。这也正是国内对网络色情的监管和惩罚的力度虽然已经相当大了,但时至今日仍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二是身份认证制度。考虑到网络现状,并且由于技术和管制手段的现实限制,以及社会道德演进后人们的现实需求,对网络色情一味禁绝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因此我国还应实行身份认证制度。允许不同的对象接触不同的内容。互联网最发达的美国,亦是全世界最大的色情网站分布地,然淫秽色情网站在美国亦不享有绝对的自由。美国共制订4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来保护未成年人不受色情网站的毒害。亦有诸多色情网站提供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访问限制,多数色情网站都会在首页标有“本站为成人网站”、“本站含有大量色情描写”、“未满18岁者禁止观看”等警告字样;或采取各种年龄验证办法,比如利用信用卡、存款转帐、成人密码或成人身份证号码获取成人信息。我们完全有必要借鉴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对于网络监管的成功经验,规范网络作为未成年人性教育的有利资源平台,使其真正成为我国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的一个切实可行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伯特兰.罗素.婚姻与道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2]段伟文.网络空间的伦理反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1.
[3] 刘守旗.网络社会的未成年人道德教育[J].江苏教育2001.(5):5 .
[4]黄嘉培,等.《网络色情问题与管制》研究报告大纲http://
http://.tw/~highsch/news/2know1.htm&
[6] .博客假面与媒体艳舞——关于“木子美”现象的传播学分析.
9:20:54&(责任编辑:王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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