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长江路小学招生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了吗

2015年灌南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一、指导思想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2015年连云港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 二、基本原则
&&& 1.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各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小学一律不得以&幼小对接&为理由拒收施教区内学生,初中一律不得用小学毕业成绩择优录取学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组织招生。
&&& &2.就近入学。县、乡镇联动,分级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小学分别在全面分析主城区及乡镇内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的基础上,遵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划定施教区,确保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近入学。
&&&& 3.平等入学。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妥善安排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建立入学档案,确保留守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三残&儿童、少年视情况可以随班就读,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 三、招生办法
&&& (一)幼儿园招生
&&& 幼儿入园报名时间为6&7月,具体日期由各幼儿园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确定。幼儿入园报名时,家长须携带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0&6岁儿童保健手册、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就近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各幼儿园要根据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要求填报信息。各幼儿园须严格按年龄招生,小班招收3&4周岁(& 2012年& & 8月& & 31日& 前& 出生)幼儿,中班招收4&5周岁(& 2011年& & 8月& & 31日& 前& 出生)幼儿,大班招收5&6周岁(& 2010年& & 8月& & 31日& 前& 出生)幼儿。
&&& (二)小学招生
&&& 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各学校应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施教区实施招生。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即2009 年8 月31 日(含8 月31 日)前出生的儿童,按&一个不能少&的普及要求全部入学。年满6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其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社区)会同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强制入学。小学招生实行提前登记、预报名和发放入学通知书制度。预报名时各小学要交验新生的《爱满家园》。各小学要提前对辖区或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并请村组、社区干部和村民(居民)帮助学校核对应入学儿童名单,凡有遗漏的立即补齐,在此基础上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各乡镇中心小学于6月底7月初进行招生政策宣传,登记预报名。7月15日前下发入学通知书,并公布名单。城区公办小学根据施教区的实际情况,拟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8 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 (三)初中招生
&&& 1.农村公办初中招生。农村公办初中施教区以乡镇区划为准。实行无缝对接的招生制度,合并乡镇按原乡镇区划为准,花园乡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在连云港市田家炳中学就读。乡镇小学和初中校长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共同责任人。初中校长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各小学了解毕业生及其家庭情况,对照名单,核准人数,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小学校长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组织专人及时报送本校的毕业生名册,必须将小学毕业生全部送对口初中报到后才算完成教育任务。县教育局将对&小升初&招生工作相对应的中小学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办法另文下发)。各乡镇中心小学将学籍名册及电子档案于& 6月& 24日& 前交给所在乡镇初中,并填写好交接表。各初中校于& 6月& 26日& 前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到每位毕业生手中。& 6月& 28日& && 7月& 5日& 各农村初中直接通知本施教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 2.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县城四所公办初中招生,严格按划定区域进行。& 6月& 28日& - & & &7 & & 月30 日,各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须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初中办理入学资格审核手续。经县教育局审核小组复审合格后直接录取。在外省、市、县(区)就读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于7月1-10日到对应施教区报名审核。城区公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择校生不具备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指标生资格),不接收借读生。
&&& 3.民办学校招生。具备办学资质并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原则上录取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剩余计划可在全县范围自主招生。实行预报名制度,根据预报名志愿统一录取,录取名单经县教育局按计划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据此下发录取通知书。& 7月& 25日& 各民办学校向县教育局上报新生审核信息。对超计划招生的学校,超过计划部分不享受公用经费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 (四)其他类型学生入学办法
&&&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在灌南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升入初中的还须出示小学毕业证书。经审核合格后到定点公办学校入学享受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我县定点公办小学为县新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新东小学,定点公办初中为县第三中学、第四中学。
&&& 2.残疾儿童入学。盲、聋哑及智障等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重度智障儿童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轻度智障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 3.对引进的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持有人和在灌投资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其适龄子女需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就读。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 四、保障措施
&&& 1.强化政策宣传。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要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我县201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争取社会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 2.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特成立灌南县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程军& & & &
&&& 副组长:封昌虎&& 董虎&& 刘方然&& 吴卫东&& 孙亚平
&&& 陈能林& 徐海祥
&&& 组员:于祥彤&& 孟浪& 薛[& 崔子和&& 李征球
&&& 高卫&& 孙家峰
&&&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办公室主任由吴卫东、徐海祥兼任,副主任由于祥彤、宋纯余、李月梅兼任;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由孙亚平兼任,副主任由薛[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 3.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扩大招生数,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县教育局审批的学生;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应收学生;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严禁借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之机乱收费。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及时化解、消除矛盾,确保全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灌教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 本意见解释权在灌南县教育局。
&&& 附件:1.2015年灌南县义务教育初中施教区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 2.2015年灌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 3.灌南县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细则
&&&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施教区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1.县第三中学施教区:人民路以北、盐河以西的新安镇区域和新安镇大周村。
2.县初级中学施教区:人民路以南、盐河以西的新安镇的区域。
3.县实验中学施教区:盐河以东、郑于大沟以西、北环路以南,英雄路西部以人民路为南界,英雄路东部以镇中路为南界的区域。
4.县第四中学施教区:盐河以东、郑于大沟以西,英雄路西部以人民路为北界,英雄路东部以镇中路为北界的新安镇区域。
5.连云港市田家炳中学施教区:郑于大沟以东的城区部分及原新安乡区域及花园乡区域。
二、2015年民办初中计划
黄冈实验学校
新知双语学校
泽华实验学校
华侨双语学校
光明实验学校
中英文实验学校
树人实验学校
2015年灌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一、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1.县实验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郑于大沟、南至鹏程路、北至回龙路(英雄路以东部分)镇中路(悦来河与英雄路之间部分)悦来路(悦来河与新安路之间部分)和石头路以南区域(新安路以西部分,延伸至盐河边)。
2.县长江路小学施教区:
(1) 人民路以南、苏州南路至二桥南盐河以西、硕项湖一线以北、公兴河以东区域。(2)泰州北路向西、北环路接六塘河以南以东、人民路向北区域。
3.县第二实验小学施教区:
(1)人民路以北、盐河以西至泰州北路、北环路以南区域。(2)人民路以南、苏州南路向东、盐河以西、鹏程西路以北区域。(3)曹庄新村及附近区域。
4.县镇中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英雄路、北至回龙路、南至镇中路(悦来河东部分)悦来路(悦来河与新安路之间)和石头路(新安路以西部分,延伸至盐河边)范围内区域。
5.新安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郑于大沟、南至回龙路、北至新港大道范围内区域。
二、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新知双语学校
泽华实验学校
光明实验学校
树人实验学校
华侨双语学校
中英文实验学校
东方双语学校
黄冈实验学校
灌南县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细则
一、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日前。
二、若学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且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另在其他地方无住房,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三、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施教区入学依据。
四、因拆迁变动居所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五、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 &2015年 &6月 &15日前 &。
六、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七、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 &6月 &15日前 &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八、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九、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一是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是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租赁合同;三是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户籍所在地户口本。
十、在灌注册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另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6月 &30日前 &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报名时间、学区范围、报名条件和招生流程。
(2)组织报名登记。学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常住地址,凭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按施教区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还须持统一发放的《爱满家园》,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校报名还要带《小学毕业证书》。非城区小学和县外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时还须持《2015年七年级招生异动联系单》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报名。
(3)学校调查审核。学校对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入学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告知学生应就读学区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7月15日前 &)
(4)县教育局组织复查。学校将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录入计算机汇总表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联系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7月30日前 &)
(5)张榜公示。县教育局复查通过的报名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发放通知书。学校凭经公布无异议的名单发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初中录取通知书。(8月20日前 &)
(7)组织新生报名。学校凭发放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初中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报名编班。(按教育现代化要求:小学每班不超40人、初中不超45人)
(8)做好新生入籍。各学校要严禁不足龄等新生入籍,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新安镇村小新生入籍资格由中心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注意班额、住校、留守儿童、贫困生等信息。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6月 &30日前 &统一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招生流程。
(2)组织报名登记。小学毕业生按自主意愿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到各民办学校的报名点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还须持统一发放的《爱满家园》,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校报名还要带《小学毕业证书》。非城区小学和县外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时还须持《2015年七年级招生异动联系单》等证明材料。
(3)学校汇总审核。民办学校对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入学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告知学生应就读学区学校。民办学校将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录入计算机汇总表报县教育局。( &7月15日前 &)
(4)县教育局组织复查。县教育局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复查,根据招生计划及新生户口簿原件等材料。( &7月25日前 &)
(5)张榜公示。县教育局复查通过的报名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发放通知书。民办学校凭经公布无异议的名单发放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和初中录取通知书。(8月20日前)
(7)组织新生报名。学校凭发放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初中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报名编班。(按教育现代化要求:小学每班不超40人、初中不超45人)
(8)做好新生入籍。各学校要严禁不足龄等不符合条件新生入籍,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特别注意择校、住校、留守儿童、贫困生等信息。投诉主题:连云港市灌南县长江路小学的老师强迫学生补课
标签:其他&&连云港市灌南县长江路小学
孩子还小我就不说是那班的了,我天天回家听孩子说,老师要我们晚上去她(他)哪里补课,第一次我还以为这是老师负责,后来听补课的家长说了我才明白,老师上课根本就不讲什么,全部留着补课时候讲了。在说了小学123年级有什么要天天补2堂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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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长江路小学2014年十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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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长​江​路​小​学04​年​十​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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