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连云港监狱校卫公寓式学生宿舍可以自带生活用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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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宿舍内部图片,江苏师范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环境好不好宿舍分布:男生宿舍&1号楼女生宿舍&7号楼云龙校区的本科生只在两栋宿舍楼里居住,女生在宿舍7号楼,男生在宿舍1号楼。男生1号楼在学生公寓里面,女生的7号宿舍楼不在学生公寓里面哦,但是大家不要害怕安全会出现问题,因为我们有兢兢业业的宿管阿姨。学生公寓里面有澡堂还有超市,出来就是食堂了,很方便吧。首先,带大家看下云龙的公主楼~云龙校区7号楼,是女生宿舍,也是传说中的公主楼,全云龙校区最好的,是上铺,套间,一个大房间里有两个小房间,四人间。宿舍有占一面墙的半身镜,洗手池,还有独立卫生间,当然也有阳台,地上都是白瓷砖,每个小宿舍都装有电风扇、暖气,现在又新装上了空调,夏天也不用怕啦。暖气12月开,从晚上8点多开到到早晨6点,这是泉山校区所没有的,至于空调的开放时间嘛,因为学姐们还没有享受到所以现在还不能回答。不过也算是是冬暖夏凉。如果你可以住在尾数是单数的宿舍如219那就更幸福,因为一年四季都会有阳光照进来的。大宿舍里的两个小房间是分开的,中间被隔开,很宽敞。当然了等你们来到以后一定会把属于你们的空间变得很温馨的。宿舍楼共有5层,二楼、四楼都有冲热水的地方,不用出宿舍楼就可以打热水啦。当然有优点也有缺点啦,女生要是想在宿舍洗澡就有点麻烦,空间比较小,可以到学校浴室洗澡,也不远,两三分钟就到了。实在不行也可以去户部山的莲花池洗澡,离学校也不远,就五到十分钟的路程。如果有衣服你懒得洗的话这里也可以帮你解决,只要带着你的脏衣服还有洗衣液去找阿姨做个登记就跟着阿姨去用洗衣机啦,每次3元。住进7号公主楼绝对的是你的幸运哦!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的苏南军区转业干部文化速成学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56年学校暂名“江苏省中学师资训练班”(无锡师范专科学校筹备处),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是当时苏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11月,教育部复函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徐州师范大学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汉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047亩,校舍面积8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1.7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图书馆藏书264万册。学校设有3个试点学部、22个专业学院以及中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82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十一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424人(含独立学院8596人);硕士研究生3173人,博士研究生4人。学校是全国首批200所“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相继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等国的44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2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建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十八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江苏师范大学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特等奖2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教材1种,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承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6项;获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个,省级重点专业类1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教材14部,省级重点教材6部,省级优秀精品课程47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江苏省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2项。获得“中央支持地方财政专项”31项,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江苏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师范生素质教育基地、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省级培养基地、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省级培训基地、江苏省五个区域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之一。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现有的1416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5人)、副教授45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38人。目前我校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江苏特聘教授5人;双聘院士量级人才9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量级人才37人;专任教师中有7人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3人入选“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4人为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10人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87人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116人入选省“青蓝工程”;有省“青蓝工程”优秀学科梯队3个、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引进团队4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2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1个。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内涵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现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6项,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7个;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最新排名前1%。现有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有省部共建研究基地4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工业设计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点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1个、培育建设点1个;获批成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近五年来,共获得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979项,其中国家基金项目299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获得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在内的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60项。共发表论文65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CSSCI等收录论文2329篇,并在Nature子刊、PNAS、JACS、BRAIN、《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系列高水平论文;出版著作144部,出版教材79部,获得专利125项。《语言科学》杂志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CSSCI来源期刊,并获第一批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其“留学生与近代中国研究”专栏获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第二批名栏;《江苏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连续被评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入选“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拓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彰显。近年来,立足基础教育改革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了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先后与苏北十校共建教学科研联合体;与徐州、盐城、连云港、宿迁、宁夏中卫、内蒙古满洲里等地方政府建立了校市战略合作关系;与徐工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建立校地共建载体平台、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基地100余家。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获批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学校主动发挥作为苏北地区唯一的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服务功能,不断为推进校地、校企深度合作,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积极努力。  近年来,我校学生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特等奖等多项大奖,以及国际、国内多项重要体育赛事的单项冠军。校女子足球队多次获得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冠军,主力队员曾入选国家队参加第五届女足世界杯和北京奥运会,以我校女足为班底组建的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队在第23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亚军,2012年我校女足代表江苏获得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女子足球项目冠军。由我校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电视剧《无雨的日子》获得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最高奖――理想杯。学校四次被江苏省表彰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授予“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多次获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创新奖,多个班级获江苏省“周恩来班”命名表彰。教育部简报、《中国教育报》多次报道我校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十一年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联合表彰。  学校已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四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学校”,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学校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江苏师大人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新时期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有品位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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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宿舍怎样
!!具体一点!!!是不是和师专住一起!!有没有空调!!!!!如题
提问者采纳
况且6月底就放假了!空调嘛!连云港靠海很凉快的,到时候拿的是江师大的文凭!其实就是在师专的两个本科班!没有,也不会很热,基本不用空调就是和师专一起的啊
提问者评价
谢谢!!!!
按照你录取时候的成绩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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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
School of Media, Film and Television
学生公寓是学生课余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安排学生政治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必须遵循 “导教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规范管理,为广大入住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第三条
入住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范。第四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根据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人员(包括外来培训进修、实习等住宿人员)。二、学生入宿、退宿管理第六条
本校学生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会同各学院安排入住;经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培训、进修、实习的其它人员,由有关部门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第七条
住宿调整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依据住宿资源有效利用、寝室维护修理计划和学院对公寓用房的调配等情况对学生的住宿每学年进行一次调整,具体床位由各学院安排,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和备案。2、入住学生如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调整入住寝室的,需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入住学生公寓,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人员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寝室搬出。第八条
退宿1、体检复查不合格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两周内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下一学年复学的,开学前一个月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安排住宿。2、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另行安排住宿。3、毕业、结业、培训到期、退学、转学、出国等符合退宿条件的住宿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第九条 &其他1、假期住宿按学校规定办理。2、为维护正常的公寓管理秩序,未经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寝室。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原则上不同意学生在校外住宿。确因疾病防疫等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报学生工作处批准方可。凡未经批准私自到校外居住者,视其行为和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校外住宿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同时应加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学生在校外住宿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在校外住宿期满,须及时到学校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内住宿。4、学生离校时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寝室内物品及公共财产,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物品,如有缺损按价赔偿。三、公寓环境与秩序管理第十条
未经办理手续,男女学生不得相互串楼。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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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活动,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保持公寓安静。第十三条
积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公寓整洁。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自觉送到指定地点。四、公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入住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报告有损公寓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出现刑事、治安等案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等学校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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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第十九条
入住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寝室就寝,特殊情况迟归者须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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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学生应自觉树立防范意识,注意防盗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第二十二条
寝室内严禁可能给公寓和他人安全带来危害或隐患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学生公寓大件物品进出管理规定》,确保公寓安全。五、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四条
公寓楼和寝室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电话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均属学校公共财产,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现设施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第二十五条
学生寝室内设施,供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保管,共同使用的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为责任人。第二十六条
不得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寝室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恢复原状,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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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内学生水电实行“定额使用、超额收费”的制度。第二十九条
公寓内每位学生每月定额为:水4吨、电8度。第三十条
水电收费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区域内的水电服务和超额收费工作。超额部分按居民水电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2、水电超额应定期在学生公寓内公示,使用人应按时交纳超额水电费。逾期或无故不交纳的,按《学生公寓水电管理暂行办法》办理。3、积极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节约用水,随用随开,及时关闭。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电气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和拆卸。4、违章用水、用电的,按《学生公寓水电管理暂行办法》处理。七、公寓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
入住学生须按《学生公寓内务检查规定》整理寝室内务,争创文明寝室。第三十二条
寝室长应严格履行《寝室长工作职责》,做好本寝室的安全、文明、卫生等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自管组织负责学生寝室卫生的检查指导工作,学生寝室卫生成绩作为学生德育考评、文明寝室评比、学校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八、奖
惩第三十四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内务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评比结果报各学院备案。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依据《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向相应部门通报,由相应部门处理。九、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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