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有责任吗?

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zkl2008&|[广东 梅州];& 12:10: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478
回复时间: 10:12:00
责任需要认定,如果是误诊,医院有责任赔偿,但如果不是,医院无责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463
回复时间: 16:23:00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4
回复时间: 17:29:00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8248
回复时间: 11:27:00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61
回复时间: 12:14:00
你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以后方可决定诉讼与否。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6
回复时间: 15:24:00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以后方可决定诉讼与否。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4
回复时间: 14:35:00
作为患方,应以不申请医疗事故为宜!&&&&
&&&&经常有公众提出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律咨询,也常见到一些错误回答对患者的严重误导和危害,现将有关问题整理如下,以期能够为患者提供帮助和参考。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还是从利益权衡上讲,都对患者更为有利。
&&&&&&&&三、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有的人就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赔偿,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制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不可能与民事基本法的这一基本原则相抵触。《条例》调整的仅是因医疗事故而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仅限于医疗行政处理的层面。而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其它因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自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所以,对于《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况下,虽然患者身体因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了损害,但是经过鉴定,医疗机构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以及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于这类情况的医疗纠纷,当然不能作为医疗事故进行处理。但医疗机构仍应当对因自己的过错行为给患者身体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上,都有很大不同。
&&&&&&&&1)、在法律适用方面,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对来说,前者对患者有利,后者对医疗机构有利。
&&&&&&&&2)、在鉴定类别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即可。相对来说,前者对医疗机构有利,后者对患者有利。
&&&&&&&&3)、在赔偿项目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没有“死亡赔偿金”,且在项目计算及赔偿系数上差异很大。
&&&&&&&&4)、在赔偿数额方面,以一个城镇居民死亡为例,按“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审理,可能赔偿二十余万元;而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审理,则最多只能赔偿六万元。
&&&&&&&&五、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对此,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
此用户未经过平台审核,请您谨慎参考!
回复时间: 12:40:00
应该有出现误诊的可能,要进行医疗事故认定,再决定是否起诉。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医生有义务给病人讲解病理吗?
最近韩雪看病的事挺火。请问医生有义务给病人讲解病因、治疗方法等比较专业的东西吗?如果有义务告知是什么规定的呢,法律?医院规章?必须告知清楚还是病人问就告知,还是问了也可以不告诉,治疗方法什么的完全对病人透明,还是分什么病?告知和不告知的理由是什么呢?为了提高效率?还是太专业病人难以理解?尽量多说点吧。
按投票排序
189 个回答
1、门诊的话,主要看有多少时间如果一个病人我可以看 20 分钟以上,我不仅能把整个病结合你的检查结果大致给你理一遍,还可以闲侃一些生活方式的问题。当然,也只能保证大致说清楚,能理解多少还是跟文化水平有关。这种事情只出现在熟人在我空闲的时候来找我的情况,平时太难,做个大概。如果有 5 分钟,那就是我问你答,我只采集你病史中一些跟我怀疑的方面相关的关键问题,等我自己脑子里已经有了大致判断,就不再问,你要想再多介绍,听到确实让我惊讶的跟病史有关的内容我会追问一下,否则我也就边听边给你开下一步检查和治疗。诊断、治疗、预后都会告诉你,要点肯定要跟你讲,比如你再不戒烟就惨啦,一般还会有点时间,挑一两个对你的疾病有意义的问题简要地结论性地回答一下,比如这个「病会不会遗传」啊,「那另一个医生给我开的xx药要吃不吃」啊一类的。至于「这个病是怎么引起的」这类问题,我尽量用两句话说明,实在是没功夫详解。这是你们大部分看平日门诊遇到的情况。如果只有一两分钟,那就控制在几句话内,全程由我来完成关键信息采集,只告诉你考虑什么诊断和怎么治疗。你有疑问,我可能不会回答,你要啰嗦,我只好打断你。不排除累了的时候,语气和表情都会很生硬。我知道你等很久了,有一堆问题,可是后面还有好多人不是么。也许韩雪女士碰到的就是这种,但是期待的是第一种。还有一种,情况,差不多也是只有 2 分钟,是学生负责给下一个候诊的进行问诊和查体,完了之后以最简单的语言汇报你的病情,省略你的一切废话,然后教授追问你几个关注的问题,然后教授说诊断治疗、注意点,学生开药开检查。分工合作,效率很高,半天时间看将近100个,还能比上一条多说几句话。当然,也是得找大型教学医院的大 boss 才有这种。不过你放心,三种中的任意一种时间分配,都足以应对绝大多数的病情,你希望多提供的信息,多数时候其实是无效的。真的需要进一步评估的,医生会把你收入院。2、住院病人的话,理论上,你的病情相关的主要信息都应该告诉你,尤其是跟与你做决定密切相关的方面。例如现在患者什么情况,进行了什么治疗,我们的目标是什么,下一步怎么办,需要家属如何配合。还有例如 A 方案 B 方案相应的利和弊,以及对将来生活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注意事项,都是需要告知的。但是,实践中还是有很多情况是不会跟你讲太多的:你的上述知情权已经得到了,但是你的求知欲还未能满足。这种病人其实常见的,尤其是读过些书的。你要深究病理,我也只能给你个简答,指个大概方向 ,你要刨根问底,我也就打个哈哈绕道了。管理住院病人也很忙的,义务尽到了,这种锦上添花的事情,咱们公立医院暂时还做不到那么细啊。你的家属要求我们瞒着你的。这种说起来好像不对,但现实中很多,尤其尤其是得了恶性肿瘤的病人,家属拜托医生瞒着病人的多了去了,甚至有些家属还会去把检查结果借出去复印的时候对复印件进行遮盖和修改,用心良苦。这种呢,叫我们瞒着那我们就尽量不当着病人讨论病情,病人呢也就麻烦家人照顾好千万别让他跑来问医生让医生为难。一般病人看着这种顾左右言他的情况,加上知道自己住的什么科室,过几天自己也就明白了。这时候家人同意了,那就大家坐到一起来聊聊选择和结局。3、ICU病人的话,由于病情瞬息万变,病房也是与世隔绝,不能说你任何时候想知道情况,我任何时候都得给你讲,所以是每天家属探视一次,然后花每人10-15分钟总结一次病情,也是包括现状,目前治疗,下一步打算,我们的预期,这些是必须告知的。如果有什么重大变化,会专门告知。大致就是这样,我觉得,态度只是一个方面,这个可以靠管理和激励来提高(可提高的空间还相当大)。而更无奈的是资源的匮乏。(借用下某服务业的客户须知。)(借用下某服务业的客户须知。)便宜又快:不好;便宜又好:得等;又便宜又好又快:「保安!」。不友善的是现实,不是答主。所以,想最近那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还是市场经济教做人吧。我建议还是多开一些平均每个人有 20 分钟时间的专家门诊,诊费 100 倍。想要比他人多一点的医疗资源,真的还是要付出很大的成本才能得到。----补充:目前已经回答的里面,一些学生说,没有义务讲病理。我作为一个过来人想说,这样的心态并不对。虽然你学了那么多年的东西,让你压缩成三言两语的大白话,似乎信息量损失有点大。但这并不是做不到的。我还记得一个我几年前在知乎回答过一个比喻,当然,是拾老师的牙慧:「好比心脏是间屋子,彩超看屋子有多大,墙结不结实,漏不漏水,心电图看电路通不通,有没有短路啊漏电啊,而造影是看水管子堵没堵, 这管子都是铁皮包着,里面锈成啥样谁也不知道,心电图和心脏彩超根本看不着,只能做造影,三个检查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念一遍,看需要20秒不?这种东西,有跟没有,大不一样。病人其实就服医生两方面,一是专业,二是气度。专业再好,你让他觉得你人不好(多数时候并没有),也是白搭,要投诉你的还是投诉你,跟治疗效果不一定有关系。甚至很多做人做得好的医生,病人去世了,家属把锦旗送来。我们最近做了个事情,把上百种心脏疾病亚型的图谱都找齐了,上门诊,以及在病房交代手术、在 ICU 交待病情的时候,就指着这个说,时间也节约了,事情也明白了。对病人来说,懂与不懂都是收获,而你这样他才会服你。
打脸根本停不下来变成长文,为了方便阅读,先上个结论吧,医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应该向病人对疾病进行基本的宣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但是,你们可以去翻遍所有的法规,你们会发现,我不细说又怎么样,只要我也没胡说,就没有后果。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同样是在医生这个群体里面,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还有分歧。因为实际情况就是:这事做了是好人,不做也不算坏人,人没病你告诉他病入膏肓,这才叫坏人。那是不是患者的知情权就完全没有保障了?也不是。基本的还是有保障的。我说一个大多数人接触得最多的「在门诊看病开处方」为例,我们国家的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了: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也就是说,一个医生对于病人最基础的宣教,是有保障的,它体现在处方上,这是开给谁的处方,什么病,开什么药,多少药量的,怎么吃,每次吃多少,处方上面必须写清楚。这实际上很大程度就是门诊求医者的核心需求:医生,我得了什么病?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在这以外呢?病人会不会还想多了解一些情况?会的,我坐了这几年门诊,关注自身健康的患者占比是能让人感觉到明显在增加,一年比一年多的。即使有些人看到后面还有很多人排队,不好意思占时间问,但其实他们内心有不满,觉得唉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还想知道:我这个病是怎么来的?我如何避免再得?我现在除了回去吃药还要注意些什么?那么临床医师的宣教为什么总是那么令人不满意?因为:后面真的好多人排队。公立医院排队排成什么[beep--]样我就不再赘述了。医生也感觉到压力,看不完没法下班,不让加号还可能被砍,谁不想尽快多看几个病人,反正你不清楚就不清楚吧按我说的办事情还是会往比较妥当发展。尤其是轻症、常见病,在医生的角度看,他会希望花更多时间在那些需要花费心力才能挽救的病患身上,这是一种医疗资源分配的合理化,那么通常就不想跟轻症患者费那么多的口舌。中国的医生并不擅长解释病情。警校都教犯罪心理学和审讯技巧,医学院可从来没有广泛开设过关于医患沟通技巧的任何课程。我们在医学院做了5~8年不等的书虫,钻研的都是怎么治好这个病,并没有人提醒我们沟通技巧有多重要,教我们如何把话说得深入浅出或如何让病患疯狂地爱上你深刻地信任你。不同于美帝等国家,在进入临床以后,我们的单位也鲜少提供这方面的培训。一切都要靠个人摸着石头过河,那么这方面技巧良莠不齐不是很正常吗?有的时候,医生并没有被尊重。伤医事件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了,当你面对一个不知道接下来会不会捅你的人,你会倾向于「少说少错」。可怕的不仅仅是开门看诊来什么样人都有可能,更可怕的是由于量刑过轻(我这句话才过轻),出现了一些认为打医生我自豪打医生我乐意的人,比如:你看,这位先生居然还觉得他的诉求很简单。而实际上,冤有头债有主,折磨人的不是医生,而是病痛,害你得病的可能有很多原因,但不是医生害你得病。你要希望,你自己都给不了自己希望,你妈都给不了你希望,你我非亲非故几块钱挂号费你问我要人生希望,我拜托你有点逻辑好吗先生。他的这个诉求,的确不是临床医生的义务,如果他去精神科挂了号,那么倒勉强可以算是精神科医生的义务,但他不管,他认为不满足他的这个诉求就活该被捅死,也就是说,这么一个不合理的诉求,它还高于医者的生命,满足不了你就该拿命赔我。好比我去肯德基,我说我要吃火锅,没有?我捅死你。我还洋洋得意,我还上网到处去吹牛[beep--]:看!老子这么客气跟肯德基说,就吃个火锅而已这么简单的诉求,他居然都不满足我,捅死活该!除了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民科的泛滥也导致部分民众对专业医师的话语信任度下降,让医生感觉到很可能说了也白说。民科的话漂亮呀,他爱怎么吹怎么吹,天花乱坠脑洞大开,说话又不纳税,医务科也没法吊销他证,他又没有证你吊个J[ba--]!今儿说我是硕士明儿说我是博士,总能忽悠到一帮人。一知半解照样卖弄:我在皮肤科开保湿制剂,要尼玛学通皮肤的解剖和生理,要尼玛搞清楚皮脂的成分结构,要尼玛天天看文献比对现有制剂的安全性、疗效、利弊对比……人家就拿一个中学生物细胞膜结构说事,也不管细胞膜这种流动是怎么流跟保湿跟有没有死皮有个J[ba--]关系,驴唇不对马嘴给你一套,照样脸不红心不慌,我怎么比得过!你教我!我要是去跟他理论,论到一半他鼻子流动到眼睛上面去了怎么办!我怕!又比如:我管你吃不吃屎啊!我说得高兴啊!上半句还是细菌下半句就变蛋白啊!吃蛋白就是吃细菌啊!有什么不对吗!而在不信任专业医师的情况下,患者的需求会非常难满足。有病来看医生,病情不典型去做检查出来有病,病人可能觉得我就跟你说我有病吧你还检查你是想赚钱吧?病情典型不需检查直接开药,病人可能觉得我就那么一说你也不检查,你怎么知道我是不是真有病啊?没病来看医生,你不给他检查,病人可能觉得你不在乎我的感受,你给他检查查完了真没有病,像公子大白这样的病人还是觉得你就是不在乎我的感受!我要捅死你!我[beep--]没病说没病都该死了!这行没法做了!(摔台摔凳!)有的时候,冷冰冰的话语是基于冷冰冰的事实。医生是一个经常给人带来噩耗的职业,人不在医院死,在哪里死?相比暴尸荒野,在医院死还是比较体面的死法了。有的时候,医生说出来的话难以接受,是因为事实本来就是那么惨不忍睹。拿韩雪这次事件里医生的话来说:「我不是心理医生,没功夫考虑你的感受。」这话很不好听,但是它基于一个事实:急诊管救命,没工夫管感受。我们把这话稍微修饰一下,变成:「我不是心理医生,没有办法在感受的困扰上帮助你。」可能变客气了,可是患者肯定还是不爽,因为事实就是那么丑:你在外面也许呼风唤雨,在急诊,你的病不重你就不重要,而你要的,急诊无法提供。解决之道?一些比较好的民营医院,通过提高诊金控制门诊人流量,保证每个患者的就诊时间充足,达到「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宣教」的目的,这是因为民营医院承担的社会责任小,他们的这个举动也许导致能获得优质医疗资源的人远远不能覆盖需求,但还有公立医院在,没关系。那么公立医院怎么办?
的答案里提到,公立医院在行动,制作常见病的 FAQ放在门诊供病人取阅,我来不及告诉你,我一时想不到什么好的比方告诉你,还有FAQ在,没关系。我参与丁香医生的科普文写作,致力于提供可信赖的医疗健康信息和服务。这个医疗网络平台现在还在发展,内容远远不能涵盖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一切病痛,但至少他们家的编辑学过医,会审稿,发现问题会真的打回来不通过。一片混战之中,总有人是真心想做事,而不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门诊的话我们科病人不算多,基本分四种。第一种不是我们科的病,直接给他指个路该去看哪个科就好。第二种来复查的,扫一眼报告就行,医患互相都不想耽误时间,2分钟搞定。第三种是心脏有问题,但是已经去过很多医院,就是想来货比三家的,对自己病情早就门儿清,也没必要多说,想来手术欢迎,不来就买卖不成情义在。第四种是真正来住院手术的,那就大致地讲清楚这个病为什么要做手术,大概风险和花费是多少。基本10分钟也能搞定。奇葩确实有,没必要当成常态来反作用于所有患者。住院的话,每天查房、换药的时候,都会把患者当天的病情变化、检查结果跟他们简单分析下。绝大多数的病情变化2分钟也就大概够解释清楚了。一般患者看到你把他的血压心率体温体重检查结果数值以及和之前的对比随口就能说出,比他们自己都清楚,都还是会比较服气的。哪怕不说病情,花几分钟和他们聊聊爱好,聊聊生活,聊聊孙子考大学,或者仅仅是听他们抱怨几句,加上多一些肢体动作来安抚或者亲近——比如握手、拍肩,大多数都还能维持比较融洽的关系,即使是本身就带着敌意来的,也可以至少让他们不致发作。新病人入院我一般只自我介绍一下,简单讲讲这个病的情况和要做的检查,主要的解释工作全部留到术前谈话。术前谈话至少半小时,要把从头到尾的病理、手术方式、风险、费用、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一定要交代的清清楚楚,不要说术语唬人,一定要深入浅出让他们理解,最好画图来直观展现。这种哪怕谈一个小时都是值得的,这时候多费点口舌,术后一旦出现情况争取家属理解就有效得多。晚上不忙的时候和周末周日我一般都会和他们多聊聊,提前扫除医患关系隐患。如果在办公室我的患者或家属来找我,我一般也放下手头工作跟他们谈谈。不讲情理想要你立刻就能让他cure的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人也只是想让你to relieve often, to comfort always.奇葩当然有,还是那句话,没必要当常态来反作用于所有人。可能很多人要说你们心脏外科工作轻松,自己的科室多忙多累,我理解,但是我想既然当了医生,没必要把自己当白衣天使,但也最好别把自己当成一份面对机器人的工作。和国内的业内大牛前辈们交流,他们在给我建议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当医生一定要有仁心。我知道医患环境不好,但是既然走了这条路,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谢绝转载
CCTV是这样批评医生的:病人排队三小时,看病三分钟。CCTV,我们来教您做小学生的算术题: 医生每个看3分钟(每小时看20个),病人尚且要排队3小时,说明你排在第60位。 如果医生每个看30分钟,每天工作8小时,可以看16个病人。 排在第60位的患者,得排队4天。这里的根本问题是政府投入的医疗资源不足,不要把矛盾抛给医生。(特转此帖发给那些说话不用脑子的某些媒体)
我就是手贱党,非要回答医疗的问题。这个问题往简单说是医生个人素质,往大了说是基础医疗和深化服务的关系。我曾经带不到一岁的儿子去和睦家看病,挂号费一千元。医生把前一个病人送到走廊尽头后才调转回头叫我们进入他的办公室。整整一个半小时,这位医生非常耐心的向我们讲解了孩子出现症状的原因,如何治疗,如何避免,并解答了一系列我们关于育儿的问题。最后我们坐在旁边的休息室里,给孩子冲了奶粉,吃了米糊,拿了不到五十块钱的药,回家。这样的服务很大程度脱开了医疗服务,而变成了咨询服务。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愿意支付和我一样的问诊费,我相信你可以得到所有你想听到的回答。但是我们的现状是绝大多数的人还会选择公立医院看病,在这种医院里,医疗服务是第一位的,而咨询服务则不是义务。试想一下,一个医生一个上午要接待五十人甚至更多的门诊病人,听他们叙述病史,判断诊断,写病历,开处方......一人五分钟就是四个小时。在这种环境下,你还要求医生给一个门外汉解答病理常识,想想五块钱的挂号费,和排在你后面的病人,对谁都是无理要求并且不负责任。至于韩雪小姐的案例,一方面我们只听到她一人的描述,无法明确双方责任。但是韩雪以一个非急症去挂急诊,本身就在占用资源。医生以紧急处置的方式来处理也无可厚非。至于说话的艺术,我还是那个态度,医生不是妓女,别指望吹拉弹唱样样在行,你付的钱是用来咨询和治疗的,不是看笑脸和坐下来唠嗑的。就这些!
这个问题我要先说说,我们护理中有一个护患关系的基本模式,分为以下三种:1.主动-被动模式2.指导-合作型模式3.共同参与型模式我想大多数患者都希望是第三种模式,当然我们也希望是第三种模式,毕竟你好我好大家好嘛。但事实上呢,就临床而言,能达到合格的第三种模式的患者还是占少数。原因有很多种:受教育水平,理解能力,执行力等等。站在职业角度来讲,我和医生都希望患者能够充分了解其自身的疾病,病因机制,发病症状,治疗方案,预后和健康教育。我们也尽可能的用患者能理解的语言和方式让其了解,然而那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们临床和患者产生的50%的矛盾来源于患者的无知。是的,就是无知!!!比如最基本的我抽血,5个真空采血器,10个有9个人会骂骂咧咧说我抽多了,更有甚者直接言语侮辱,这事儿我和同事隔几天都会遇见一个,我说一共就10来ml,然后讲到血液的代谢期也就几个月,完了老的细胞死掉换新的,然而,不管我怎么解释,都没有什么卵用!!!反正我们医生护士就是吸血鬼!!没爱心!!黑心肝!!我拔掉针头说请按好,五分钟以上,不然明天会青哦~不管你好说歹说,转身几十秒他就松手,血一下就飙了,然后就怪我们。第二天针头青一大片,就逢人说护士技术撇,没素质,虐待他,把他手整青了!不管你怎么解释都没用!!!我经常会指导一些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教育,但是,用我家乡话就是,死个舅子都不得听!几十年的慢性病,平时不注意护理,也不按时服药,也不坚持治疗,一恼火了人抬着来医院就要求你液体输进去第二天他就能下地跑!你横就你有理啊!韩雪这事儿只是其中一个当事人的片面之词,不能轻易的判断。不过就医上是没有过错的。但患者希望我们能够给她解释清楚疾病的原因,发病机制,治疗方案,作用机理等等,以及能够耐心的安抚她,这些需求也是合理的,我想当时医生已经在有效时间内给了她最简介的解释,但还不够,而患者也无法从这些精简的信息理解,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但这个矛盾你找医生他可能也无能为力,他不能决定他每天只能看几个病人,每个病人都能够进行“有效”沟通。你们从没有认真思考,为什么作为一个合法公民,纳税人,缴了医保,却不能享受到你该享受到的医疗服务?为什么你看病住院排队要等那么久?为什么医生都不能坐下来和你好好沟通?为什么你想在你痛苦时希望温柔的护士能给你安慰而护士总是来去匆匆?为什么你要花这么多钱检查住院治疗而过程却那么漫长?你们有没有好好认真思考?医院为什么要等级?你们为什么从没了解一个疾病的发展过程?哪怕是最简单的感冒发烧?你们有没有好好思考过当你生病之后是应该去门诊,社区医院,专科医院,还是综合医院?你们的大多数烦恼,源于无知。对自己健康的忽视!!!一个医生寒窗苦读多年实践加考试才能合法就医,而你们从没有给予最起码的尊重和信任,宁可相信自己主观臆想的判断和道听胡说江湖骗子也不肯相信一个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你们从没有好好的听从医生的医嘱,听从护士的护理,听从治疗指导,听从健康教育!你!说!这!能!怪!谁!
看情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有效的控制门诊时间。现在我们科每个大夫每次门诊单元额定挂号20个,一般都会加号到30-40,按30个算的话,240min的门诊每个病人只有8分钟,算上去看术后病人切口换药拆线情况和打石膏的时间,每个病人的平均就诊时间也就是5-6分钟,这时间里要完成问诊查体复习既往检查检验和给出治疗康复意见的一系列工作,对于初诊患者,我的做法是从患者进门的那一刻起嘴就不停,每分钟和他嘚吧100-150个字,把所有问题简化到他可以用是或否来回答,在问诊的同时完成查体,复习既往检查检验的时候做一些补充问诊,这个时间大约需要3分钟,用电脑写病历的时候用1分钟左右把鉴别诊断自己捋一遍,想好下一步要做什么检查检验是否需要复查,之后用2-3分钟把自己的方案和他说一遍,其中包含的对于病因等知识的讲解其实也就只能是几句话,更多的时间要留给生活和运动指导以及治疗决策讲解上。经常在门诊碰到想让你从分子生物学到组织胚胎学到解剖生理病理病生理详细讲解的患者,这时候明确告诉他抱歉没时间,对于患者我只有做最浅显的科普讲解,想坐而论道请先具备和我一致的学术背景。还有不少患者想让我出具详尽的运动处方恨不得给他做私教,抱歉,请去找具备良好运动监督和体疗能力的体疗师,单位时间收费大约是我的20-30倍。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而且本来患者就不信任医生,又会获取很多科普资料,自身知识不足,很容易错误理解疾病。对于骨科来说,我那个脊柱关节模型出门诊 一般的病变很容易说清楚,用不了几分钟,患者理解疾病,治疗起来更配合,所以我一般会解释的。一个半天门诊,一般看30多个,其中不少就是拿药的,也就20个左右真看病,这其中还有专门来做做治疗的,所以即使讲十分钟还是来得及的。但是也有崩溃的老年人,拿着笔记本来,把我最后问烦了,就像被审讯一样。总之,我认为还是应该,也是可以讲讲病理的。
我觉得有必要,但是……真的,有时候没什么用。举个例子,不久前,一个胸椎骨折,椎管占位,多发肋骨骨折,断了全部肋骨的一半以上。不手术基本上没有恢复希望,偏偏我们医院的胸外科比较薄弱,会诊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我用了2天的时间,给患者所有前来询问的家属,对着我们科那模型解释了无数遍,详细的告诉了治疗流程手术方案,建议转院。结果,几天前,患者家属到办公室找到我,说,在去上级医院的路上,他们听了开车司机的建议,去了一个不知名的村庄,找了一个“知名”的“跌打医生”贴了快二个礼拜多的膏药,现在感觉没有任何好转,问我怎么办??!!!当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我2天的解释,不如一完全不懂医学的司机??当然,我只能建议去上级医院继续治疗看看,我们是没本事撑开病椎了。从这件事之后,每个要求转院,或者或是我们建议转院的患者,我都会多讲一件事,就是,一定要去正规医院看啊,一定不能贴膏药啊!!贴断那些骗子医托的手,压缩的骨折也不可能撑开啊!!我们是两个人用专门的撑开器累的手腕都疼才把椎体高度恢复啊!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ppt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