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无着邮件管理心得体会

2016精选无着邮件心得体会
2016精选无着邮件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责任编辑:吉楠
  对于暂时无法派送的邮件、快件,要逐件与收件人联系,采取转派他人、变更收件人地址等方式处理,避免快件形成积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无着邮件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无着邮件心得体会(一)
  近日,辽阳市邮政管理局召开行业通气会,市邮政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国家新近出台实施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该《办法》对无法投递范围规定得更加详细,对无法退回范围也作了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了邮件在地址不详或错误等8种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况下,同时又出现寄件人地址不详、寄件人声明抛弃、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4种情形之一的,才可作为&无着邮件&处理。
  市邮政管理局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法》的规定,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监督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认定。二是监督邮政企业加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管理。
  无着邮件心得体会(二)
  记者17日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区域邮政业安全工作,天津要求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暂停接收发往滨海新区(塘沽)的邮件、快件(含中转),对于暂时无法派送的邮件、快件,要逐件与收件人联系,采取转派他人、变更收件人地址等方式处理,对于暂存及无着邮件、快件必须逐件登记造册。
  据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介绍,天津市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与全国总部沟通,凡发往滨海新区(塘沽)的邮件、快件(含中转)一律停收;已处于运输途中的快件要及时合理调配至其他区域,妥善保管;对已运抵天津市的,要暂时存放在市级分拨中心,不要再发往事故区域。
  对于暂时无法派送的邮件、快件,要逐件与收件人联系,采取转派他人、变更收件人地址等方式处理,避免快件形成积压。对于无法联系收件人,或收件人无法接收的,及时联系寄件人,作退回或暂存处理,对于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以及无着邮件、快件,各企业必须逐件登记造册,并将邮件、快件放置远离事故区域或安全场地妥善保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登记造册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各企业天津总部务必在8月17日8时,将之前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全部汇总并报市邮政管理局。并自8月18日起,每日上午8时前,将截至前一日暂存处理的邮件、快件情况报市邮政管理局,直至市邮政管理局通知之日停报。
更多热门文章:
All rights Copyright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局:快递企业未按规定处理无着邮件将受罚
邮政局:快递企业未按规定处理无着邮件将受罚
新华08网日11:35分类:
核心提示: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在回应网友有关“无着邮件”提问时表示,邮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私卖“无着邮件”,未按照规定处理“无着邮件”的快递企业将受罚。
新华08网1月25日讯 今日上午,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赵晓光在回应网友有关&无着邮件&提问时表示,邮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私卖&无着邮件&,未按照规定处理&无着邮件&的快递企业将受罚。
赵晓光表示,快递企业或快递人员因寄件地址&模糊不清楚或者填错了&之类的种种原因无法将寄件投递到收件人手里又无法退回时,寄件成为&无着邮件&。虽然有媒体报道快递企业存在私自变卖&无着快件&的现象,但私卖&无着邮件&是明令禁止的。
赵晓光指出,修订后的《办法》对处理&无着快件&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而为保证这一制度顺利实施,《办法》规定了比较严厉的处罚:对未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企业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赵晓光指出,国家标准对&无着邮件&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登记&无着邮件&,并将&无着邮件&每半年一次集中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或者办事处所在地来集中处理。&无着快件&当中的信件,从确认是&无着邮件&的当天起,超过6个月没有认领的,快递企业要在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无着邮件&的其他快件,自快递服务组织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快递服务组织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拆处理,不宜保存的物品除外。
[责任编辑:王钦炜]湖南局监督销毁一批无着邮件 提示用户和邮政企业规避“无着”风险
为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邮政局《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月24日,湖南省局普遍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员对长沙邮区中心局销毁一批无着信函和印刷品进行了全程监督。上午9点,省局工作人员对长沙邮区中心局纳入销毁清单的无着信函和印刷品进行了清点核实,认真查看了邮件入库记录和留存时限,填写了《无着邮件销毁现场记录表》,并对无着邮件销毁操作实施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同时拍照存档。此次销毁的邮件为月份省内各邮政企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函和印刷品529份、包裹480件,企业留存期限均超过1年,最长达18个月,符合《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对邮政企业无着邮件保存期限的规定。邮政管理人员提示用户和邮政企业应注重规避以下“无着”风险:一是因收(寄)件地址不详、书写错误或未留单位、姓名,导致“无法投递或无法退回”;二是因收(寄)件人姓名书写错误而“查无此人”;三是包裹箱(袋)上未写收(寄)件人相关信息,因粘贴在邮件上的《详情单》在转运途中脱落而“光身”。来源:湖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
[] &&[]&&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中国邮政报邮务-业务学习
下载积分:1600
内容提示:中国邮政报邮务-业务学习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16|
上传日期: 04:34:04|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中国邮政报邮务-业务学习
官方公共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邮政无着邮件处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