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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
新农村建设一期
建设单位: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村
立项审批部门
新建■ 改扩建□ 迁建□
房地产业&& 70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预计投产日期
2016年12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被列为2013年黄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于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村建设“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新农村建设(茶溪古镇)”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156项“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472.01平方米,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委托武汉唯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收集了项目相关的资料,经认真整理、分析,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
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并实施;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实施;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正实施;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实施。
2.2主要技术规范及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1-200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2011年9月1日修订并发布,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2009年4月1日实施;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1993年9月;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导 声环境》,2010年4月1日实施;
⑸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⑹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⑺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2.3 其他文件
⑴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附件1);
⑵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3、地理位置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新农村建设(茶溪古镇)项目选址位于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村,由于土地手续及资金问题,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项目,本项目地块东面紧邻长岭岗村居民点,东面44m处为S234(省道,路面宽9.5m);地块西面紧邻一个灌溉水塘,隔水塘60m处为刘天二居民点;地块西南面300m处为吴家塆居民点,西面385m处为吴家寺水库,经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块地势明显低于吴家寺水库,呈现西南向东北的地势走势;地块周边其他方位均紧邻农田。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⑴总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新农村建设(茶溪古镇)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7047m2,总建筑面积为m2,项目整体容积率为1.4,建筑密度为32.94%,绿地率为33.5%。
总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下1。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⑵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8136m2,总建筑面积为56472.01m2,项目容积率为1.48,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2.5%。项目地块西面、北面、东面分别紧邻1座现有水塘(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水塘面积分别为12956.68m2、3067.4m2、2671.95m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下2。
表2&&&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15栋建筑,3栋11F、6栋4+1F、5栋4F、1栋3F住宅
商业建筑面积
7栋3F商业楼
配套建筑面积
1栋2F社区服务中心,1栋2F幼儿园,1栋1F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
建筑占地面积
本项目含7栋3F商业楼,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得知,该商业楼初步规划为小商品出售、饰品出售、服装及日用品出售店铺,部分商铺可能引入餐饮业。
5、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为不规则多边形,整体类似于“工”字,工字型西侧凹处及东面上半部分分别紧邻一座灌溉水塘(现有水塘),项目建设单位拟在项目地块内临水建筑与西面水塘之间设置亲水平台和一座约20m长跨水栈道。项目小区出入口正对S234省道,地块内均匀分布有15栋住宅建筑、7栋商业楼、1栋幼儿园和1栋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均依地块形状布置,各建筑之间由绿化带隔开,停车位均匀分布于建筑周围,1栋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位于地块西南角。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6、绿化及景观布置
景观绿地主要沿项目外部及建筑周边设置,使整个园区达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交融的氛围。同时也考虑结合住户出行路线设置了完美的步行空间序列。空间收放有序,层层展开,丰富多变,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小区外部空间环境。
7、道路交通
项目实行人车分行的方式。项目设有地面停车位和地上车库,来往车辆可通过地块东面的2个出入口各自沿一条双向环路机动车干道直达各个居住单元及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分别位于道路两侧和建筑物前后的空地;小区住户由小区2个出入口沿步行道路可以到达各住宅及休闲区,步行系统贯穿整个居住区。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735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9、工程进度
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1月动工,2016年12月建成。
二、公用工程
项目用电全部由当地电网供给,不设柴油发电机。
项目所在地水源为市政供水管网。
项目用水主要为住户生活用水、商业用水、配套设施用水、幼儿园食堂及生活用水、绿化用水。
(1)居民生活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中“住宅日用水定额”规定:普通住宅用水定额为130—300L/人·d,本项目取其平均值215L人·d,项目建成后预计含住户312户,共998人,则居民生活用水量为214.57m3/d,排水系数按0.85计,排水量为182.38m3/d。
(2)商业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中“商场用水”规定:商场用水定额为5—8L/m2(营业面积)·d,本项目取6L/m2(营业面积)·d,项目商业面积为14045.57m2,则商业用水量为84.27m3/d,排水系数按0.85计,排水量为71.63m3/d。
(3)配套设施用水
配套设施用水参照商业用水定额,按6L/m2·d计,项目配套设施面积为2032.8m2,则配套设施用水量为12.2m3/d,排水系数按0.85计,排水量为10.37m3/d。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配套设施用水中包含的幼儿园用水量仅代表幼儿园非人员用水量,幼儿园人员用水量详见下文。
(4)幼儿园生活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中“幼儿园用水”规定:无住宿幼儿园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人·d,本项目幼儿园属于乡镇幼儿园,用水量相对较少,本项目取30L/人·d,经与建设单位沟通,项目幼儿园规模按教职工+学生总计100人设计(下同),则幼儿园生活用水量为3m3/d,排水系数按0.85计,排水量为2.55m3/d。
(5)幼儿园食堂用水
幼儿园食堂用水定额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中“餐饮业用水定额”规定,即用水标准按40—60L/人·d计,本项目取平均值30L/人·d,则幼儿园食堂用水量为3m3/d,排水系数按0.85计,排水量为2.55m3/d。
(6)绿化用水
绿化用水定额参照一般城市绿化用水统计量,结合本地区实际浇撒频次,按1.5L/m2·次(7d/次)计,项目绿地面积为12394.2m2,则绿化用水量为2.66m3/d,绿化用水均被植物吸收和以蒸汽形式散发,不外排。
表2&& 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m3
居民生活用水
用水标准为215L/人·d,小区居住户数户,共人,排放系数为0.85
用水标准为6L/m2·d,用水面积合计为m2,排放系数为0.85
配套设施用水
用水标准为6L/m2·d,用水面积合计为m2,排放系数为0.85
幼儿园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标准为30L/人·d,用水人数为人,年用水天数为,排放系数为0.85
幼儿园食堂用水
食堂用水标准为30L/人·d,用水人数为人,年用水天数为,排放系数为0.85
用水标准为1.5L/m2次(次),用水面积合计为12394.2m2,全部被植物吸收和蒸发,不外排
&&& 由表2可知,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日最大用水量为319.7m3,日排水量为269.48m3。
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
⑴雨水:雨水经雨水斗、室外雨水口、空调冷凝水经收集管、室外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农田沟渠。
本项目位于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村,项目所在地蔡家榨街目前配套有1座污水处理厂(蔡家榨污水处理厂),但由于该处理厂服务范围较小,且本项目距离该污水处理厂较远(二者直线距离8.3km),污水无法接入该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须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使用期废水,经处理达到《》(GB)中一级B标准后的尾水,经项目周边农业排水沟渠,最终排入吴家寺河。项目用排水平衡图如下: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m3/d)
4、固废收集
本项目拟在项目地块内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点,主要收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2015年9月勘察现场时为农田(主要种植作物为水稻)和空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用地已列入武汉市黄陂区2014年第2批蔡家榨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符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武汉市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项目不存在现有污染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武汉市黄陂区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0°41′~31°22′,东经114°9′~114°37′。全区南北长104km,东西宽55km,总面积为2261km2。北与孝感市大悟县为界,东与麻城、红安、武汉新洲区接壤,西与孝感市毗邻,南邻长江、府河,与武汉市区相望。
&2、地形地貌
黄陂南部地区地面高程一般在16.5—50m,少数山体高程在70m以上。滠水河东西两侧地形差异明显,东部地区为广袤的农业耕作区,地势较低洼,大部分用地高程在16.5—21m之间,易受洪涝灾害,但水土肥沃,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滠水河以西地区,地势高亢,大部分用地高程在25m以上,而且地质承载力较好,较适于城镇建设。
&3、气候、气象
建设项目地处中亚热带过渡性气候带,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具有明显的温光同季、雨热同季的特征。该地区近3年年平均风向以静风频率为最高,达36%;有风时则以NE为最高,以下依次为ENE、NNE、N、E、W等。其中N、NNE、NE、ENE风向累计频率较高,为28%,且年平均风速亦较大。该地区主要气象气候资料见下表。
 项目所在地主要气候资料一览表
气压(hpa)
气温(℃)
相对湿度(%)
平均风速(m/s)
&4、水资源概况
黄陂区处于江汉河湖水网的边缘地带,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织,水利资源丰富。全区共有大小河流31条,河流总流长708.72公里,流域面积3504.3平方公里。
主要河流有:滠水、界河、府河和注入北湖的五条河流,多为南北流向。其中滠水河是区内最长河流,源于大别山南麓大悟县境内,从北向南纵贯黄陂汇入长江,境内流程90.71公里。全区有水库89座,其中大、中型水库7座:夏家寺、梅店、院基寺、泥河、矿山、巴山寨、三姑井,总承雨面积573平方公里,总库容量7157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4388万立方米,正常蓄水面积10.22万亩,灌溉面积68.31万亩。主要湖泊有武湖(180平方公里)、童家湖(48平方公里)、后湖(12.9平方公里)、西湖(9.24平方公里)、什仔湖(2.5平方公里),湖泊总面积252.64平方公里,承雨面积1243.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0.9亿立方米。
南部平原湖区先后进行了汉北河下游改道、滠水下游改道、围垦灭螺等大型水利工程。先后建成武湖、后湖、四联垸、什仔湖泵站。北部和中部低山丘陵地带,对水库设施进行了整修加固,扩宽延伸夏家寺、梅院泥、矿巴三大灌溉系统的联结渠道,使全区形成河湖相通,库渠相连,北蓄南排的水利体系。总蓄水能力达96351万立方米,控水面积1281.5平方公里,有效水量52766万立方米。
境内地下水储量2.2亿立方米,分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3种主要类型。地下水温17—24℃,矿化度低于淡水,适宜农作物灌溉。北部还有断裂循环型地下热水。
蔡家榨街主要水体为吴家寺河,吴家寺河源于蔡家榨街红岗山茶场。经黄家楼、韩陈益进吴家寺水库,再由六指街进入北湖,流程25km,流域面积56平方公里。
吴家寺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殖的小型水库,于1958年11月开工建设,1960年4月建成,水库承雨面积7.4km2,总库容1290万m3,兴利库容722万m3,死库容240万m3。
5、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表植被以农作物和次生林为主,其中农作物以本地常见作物水稻、油菜、花生等为主;次生林树种以松树为主,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另外有有大量低矮灌木及杂草。
沿线附近野生动物数量很少,主要分布有一些适应这种环境的常见动物种类,如:兔子、野猪、野鸡、蛇等,无国家珍稀濒危保护动物。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基本情况
黄陂区位于武汉市北部,东与红安县、新洲区相邻,南与江岸区、硚口区相望,西与孝感市相连,北与大悟县交界。全区土地面积,其中耕地面积万。全区户籍总人口人,有汉、回、藏等个民族。区辖个行政街道,个乡,个开发区,个风景管理处;个居民委员会、个村民委员会。
2、经济概况
2014年,黄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06.7亿,增长23%。三大产业比重为14%:54.2%:31.8%。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89.8%,增速16.5%,均为全市第一。武汉首家区级中小型服务中心在黄陂开业。
2014年,黄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6.5亿元,增长18%。实际利用外资1亿元,增长43.9%。黄陂区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58.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509元,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12423元,增长14%。
3、文化、教育
2014年末,黄陂区共有各类学校208所,比去年增加4所。在校学生10.35万人。其中小学96所,在校学生4.12万人。普通中学36所,在校学生3.67万人。幼儿园73所,增加17所,在校幼儿2.1万人,比上年增加4272人。
2014年,黄陂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8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实现产值70亿元。科技孵化器5家,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5家,专业团队20个,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32人,教授和高级职称人才178人,年吸纳大学生500余人。全区已经建成省级工程技术中心7家,重点实验室1家;市级认定技术研究开发30余家。年专利申请408件,省市著名商标103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19个街道与武汉市16所高校开展合作共建。
&&& 2014年,全区参合农民达5.68万人(含代管区),参合率达到100%。筹资标准由353.2元提高到395.7元,年度封顶线提高10万元,这两项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全区投入550万元,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提档升级工作全面达标;在汤逊湖南片积极引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洪山中心、和平中心的回迁工作有序进行。
4、文物古迹
双凤亭建于鲁台山椒,临滠水,眺城区,距离本项目。相传宋仁宗时,黄陂县尉程王向之妻夜梦双凤投怀,后生二子,取名程颢、程颐。二程崇尚儒学,尊奉孔子,乃筑台以望鲁,并取名望鲁台,鲁台山由此得名。二程学识渊博,诗文出众,为宋代大理学家,誉满国中。为缅怀先贤,宋代始建“清远亭”于鲁台山。南宋时取双凤齐飞之意,改称“双凤亭”。其间几经坍塌,几经修复。建国后,党和政府于年和年两次拨专款、聘巧匠精心维修。今日双凤亭,琉璃碧瓦,斗拱飞檐,造型严谨,气势恢宏。正面悬挂郭沫若题写的“双凤亭”金字匾额,光彩夺目。年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5、蔡家榨街简介
蔡家榨街位于黄陂东部,东与红安县交界,西与王家河接壤,北与塔耳岗山川毗邻(现木兰湖,原夏家寺),南与六指街道为邻。
蔡家榨街地势北高南低,由九岭十八岗组成,北与塔耳岗山川连脉的红岗山为全街制高点,海拔280米。全街地处丘陵,东西最大横距为12千米;南北最大纵距约14千米,全街总面积为82平方千米。蔡家榨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雨热同期,水热条件配合好。
蔡家榨街总人口46715人,全街总户数11000户,其中农业户9800户,全街耕地面积41000亩。
5、文物保护
项目建设区域无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6、污水处理设施
蔡榨污水处理厂位于蔡家榨街S234东侧,于2013年7月动工建设,并于2014年2月底建成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工程近期(2015年)服务人口为10700人,远期(2020年)服务人口为13000人。处理规模:800m3/d(近期2015年),1000m3/d(远期2020年),按远期规模建设,同时新建配套管网6.06km。污水处理设施拟采取CASS+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标准B标准,。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武政办[号文,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区划为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现参考黄陂区环境监测站2014年7月31—8月6日对蔡榨卫生院项目(与本项目相距4.9km)大气监测结果,监测报告编号陂(本底)字(2014)第054号,监测数据统计如表4,监测报告详见附件3,监测点位详见附图7-2。
表4 蔡家榨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评价表(24小时均值,mg/m3)
24小时平均监测值
⑴评价方法: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7.3.6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占标率和超标率,以评价达标情况,其统计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5& 监测统计计算结果表(mg/m3)
24小时平均监测值
24小时平均标准限值
⑵现状评价结论:
SO2、NO2、PM1024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吴家寺河(与项目相距853m),附近主要水体为吴家寺水库(与项目相距385m),根据鄂政办函[2000]74号文,吴家寺水库(以防洪、灌溉为主,具有部分养殖功能水体)和吴家寺河(灌溉功能水体)均属Ⅲ类水体,水质均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为查清项目所在地水环境现状,现吴家寺水库、吴家寺河水质分别引用黄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4月、2014年7月对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进行的现场采样分析结果,其主要指标统计结果见表4、表5。
表4&& 2014年4月吴家寺水库水质常规监测结果一览表
吴家寺水库
注:单位:毫克/升。[PH(无量纲)除外],下同。
表5&& 2014年7月吴家寺河水质常规监测结果一览表
测量值(均值)
⑴评价方法:
采用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①一般水质因子(随水质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
&&&&&&&&&&&&&&&&&& Sij=Cij/Cs,i
式中,Sij---标准指数
&&&&& 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 Csi---评价因子i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Sij>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
②特殊水质因子
pH的标准指数:SpH,j=(7.0-pHj)/(7.0-pHsd)&& pHj≤7.0
&&&&&&&&&&&&&&&&&& SpH,j=(pHj-7.0)/(pHsu-7.0)&& pHj≥7.0
式中,SpH,j---pH的标准指数
&&&&& pHj---pH实测值;
&&&&& pHsd---地表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 pHsu---地表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 SpH,j>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
⑵现状评价结论
由监测结果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可知,吴家寺水库、吴家寺河水质中主要污染物标准指数均小于1,表明吴家寺水库、吴家寺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武政办[号文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另根据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文中规定:相邻区域为大气环境二类区,距离交通干道35±5m的范围内应划为4a类声环境区域。本项目与东面S234省道最近距离为44m,不在4a类声环境区域范围内,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为查清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对本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表8。
监测点位:本项目地块四周。
监测仪器:AWA6218B型声级计。
表8& 项目地区声环境监测结果& dB(A)
昼间监测值
&&&&&& 50.2
夜间监测值
&&&&&&&&&&&&& 2类昼间标准:60dB(A) 、夜间标准:50 dB(A)
&&& 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
根据武政办[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吴家寺河,附近水体为吴家寺水库,根据鄂政办[2000]74号文,二者均属Ⅲ类水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
根据武政办[号文,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分区为2类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4、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9。
表9& 工程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
敏感目标名称
废气、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类标准
Ⅲ类水体,灌溉功能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
吴家寺水库
Ⅲ类水体,防洪、灌溉,兼具养殖功能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武政办[号、鄂政办函[2000]74号、武政办[号文精神确定,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水体为吴家寺水库,最终受纳水体为吴家寺河,属Ⅲ类水体。
区域声环境功能分区为2类区。
&&& 根据确定的环境功能区划及所处地理位置,项目实施后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均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
使用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 各因子的标准值如下。
年平均&& 0.06mg/m3
24小时平均&& 0.15mg/m3
1小时平均 0.50mg/m3
评价范围内
年平均& 0.04mg/m3
24小时平均& 0.08mg/m3
1小时平均 0.20mg/m3
年平均&& 0.07mg/m3
24小时平均&& 0.15mg/m3
地表水环境
&& &6-9&&&&
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
高锰酸盐指数(CODMn)
溶解氧(DO)
& 0.05 mg/L
总磷(TP)
氨氮(NH3-N)
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学需氧量(COD)
昼:60dB(A)
夜:50dB(A)
地块及周边区域
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值如下: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污水处理站臭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昼:70dB(A)
夜:55dB(A)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
昼:60dB(A)
夜:50dB(A)
HJ 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工艺特征和污染物排放的特点,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水中的COD、NH3-N。
COD:3.03t/a& NH3-N:0.74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施工期总体工艺流程见图2,主要污染及污染物排放图见图3。
图2& 项目施工总体工艺流程图
项目使用期主要污染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见图4。
图4 项目使用期产污节点图
主要污染工序 :
一、施工期
在项目施工期易造成局部大气环境污染的环节有建筑材料(尤其是填平土方、水泥、石灰等)的装卸、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装修阶段有机废气等。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作用下将对施工现场产生TSP污染。
⑴施工扬尘
①车辆运输扬尘
施工期运输车辆在裸露地面运行将产生道路扬尘,而道路扬尘属于等效线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边扩散,最大扬尘浓度出现在道路两边,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于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30m以内。据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产生的扬尘约占施工扬尘总量的60%,这与场地状况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在不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的情况下,产尘点周围5m范围内的PM10小时浓度值可达10mg/m3。场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一般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在产尘点下风向100m处的PM10小时浓度值可降至1mg/m3以下。此外,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后因颠簸或风的作用洒落尘土,对沿途周围环境产生一次和二次扬尘污染。
②物料堆扬尘
施工现场物料、弃土堆积也会产生扬尘。据资料统计,扬尘排放量为0.12kg/m3物料。若使用帆布覆盖或水淋除尘,排放量可降至不采取措施时的10%。
③扬尘总量
本项目施工区土壤较为湿润,施工场地在风及作业机械的影响下,根据类比项目,其粉尘的排放因子为3.5kg/(ha·h),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136m2,取施工现场的活跃面积比为10%,则该项目施工场地风蚀扬尘的排放量为:3.5×3.×24=32.03kg/d。
⑵机械设备尾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到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泵送车辆等中型或重型设备,该种设备均以汽油或柴油为动力燃料,在使用上述施工机械时会产生尾气污染,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等。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
⑴生活污水
现场踏勘时,本项目尚未破土动工,经咨询建设方,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来自周边地区,部分用房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及排放管网排放,即经民房所设化粪池发酵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故施工期项目地块内无集中生活废水产生。
⑵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水泥浆搅拌产生的泥浆水、砖块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和机械的洗刷废水等,污染物以悬浮物为主,兼有少量的油污和有机污染物。
从噪声影响程度出发,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上述三个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且不同阶段又各具有其独立的噪声特性。
⑴土石方工程阶段
此阶段施工时噪声源没有明显的指向性。主要声源是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等,它们的声功率级范围是100~120dB(A),其中70%的声功率级又集中在100~110dB(A)。
⑵结构施工阶段
该阶段是施工中周期最长的阶段,使用的设备种类较多。
主要噪声源有:
运输设备:汽车吊车、塔式吊车、运输平台、施工电梯等;
结构工程设备:振捣棒、水泥搅拌和运输车辆等;
辅助设备:如电锯、砂轮锯等。
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是振捣棒等设备,其声功率级为98~102dB(A)。
⑶装修阶段
该阶段声源数量较少,基本没有强噪声源,主要有砂轮机、电钻、电梯、吊车、切割机等。声源的声功率级一般较低,均在90dB(A)左右。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强度较大,数量较多,而多位于室外,不同阶段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表10。
表10& 类比部分施工机械噪声声级(距建筑机械1m测得)
土石方阶段
混凝土输送泵
角向磨光机
4、固体废弃物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所在地块地势较平整,可以实现挖填方土石量平衡,无弃方产生。
经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
⑴生活垃圾
由于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设施均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依托所在民房垃圾回收点处理,在此,不做详细分析。
&&& ⑵施工建筑垃圾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垃圾,如废砖块、水泥块、废木料、钢筋头等,根据工程内容及统计资料,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废料按200t/104m2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6472.01m2,则工程施工将产生的施工废料约为1129t。
5、水土流失
土地在开挖过程中,破坏了土地构型,植被被破坏,雨水侵蚀致使土壤流失,土层变薄,土壤发生层次缺失,导致表土裸露,局部蓄水固土的功能将丧失,从而导致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指土壤在降水侵蚀力作用下的分散、迁移和沉积的过程。影响水土流失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降雨、土壤、植被、地形地貌以及工程施工等因素。就本施工项目而言,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是降雨和工程施工。
⑴降雨因素
降雨是发生水土流失的最直接最重要的自然因素。降雨对裸露地表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雨滴对裸露地表的直接冲溅作用,二是雨水汇集形成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这种作用在暴雨时表现得更为集中和剧烈,往往引起较大强度的水土流失。武汉市雨季充沛,雨季集中在4~6月份,降雨量大、暴雨日多(即降雨强度大)是造成水土流失的最直接的作用因素。因此,本项目的施工(尤其是在雨季)不可避免的会面临水土流失问题。
⑵工程因素
工程因素主要指人类的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它通过影响引起水土流失的各项自然因素而起作用,是促进水土流失加剧的重要因素。区域开发建设改变区域地形地貌、破坏植被、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从而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就本建设项目而言,在正常的降雨条件下,工程施工是导致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并加剧的根源。
此外,深基开挖会扰动土层,破坏土壤结构,使大量的地表、土方裸露在外。裸露的地表、土方在自然条件下,尤其是风力和降雨的影响下将带来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
二、使用期
项目建成入住后,废气污染源主要是住户厨房和幼儿园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⑴油烟废气
①住户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设计住户户数为312户,入住人数998人。
根据资料类比,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则本项目住户耗油量为10.93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而住宅居民食用油耗量和炒、炸、煎等烹调工序均较少,油烟挥发量一般平均为2.5%,故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27t/a。
②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
幼儿园1层设有食堂,预计有1个标准炉灶,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规定,属小型饮食单位。食堂就餐规模预计为100人次/d,年运行时间为280d。根据对有关统计资料的类比分析,食用油消耗量按10g/人次计,烹饪时食用油的挥发量为2.5%,则经估算的项目幼儿园食堂油烟产生总量为0.007t/a。厨房炉灶所产生的餐饮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12mg/m3。
⑵机动车辆排放尾气
汽车(一般为小轿车)、摩托车在小区低速行驶,排放汽车尾气中主要含NOX、CO及THC。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不仅与机动车种类有关,而且与行车状态、燃料种类、行车里程、环境状况等诸因素有关。根据我国机动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最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5)进行类比计算,机动车运行时的大气污染物排污系数见下表。
表11& 机动车运行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根据该项目特点,进入建设项目停车场的机动车基本上为小型车(属第一类车),且按照此规定,中国IV阶段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因此,本报告按照第一类车、中国IV阶段来核算相关污染物。见下表:
表12& 机动车尾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表
污染物排放量(g/km·辆)
轻型汽油车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小区共设50个机动车停车位(均为地上停车位)。每天出入停车位的车辆数按照停车位的3倍计,即每天出入的车辆数为150辆,汽车由小区入口处至停车位的平均行驶距离按100m计算,项目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3。
表13& 项目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 ⑶臭气
本项目拟在地块西南角自建1座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集中处理本项目及本项目以南二期项目部分地块产生的生活性废水。污水处理站在使用期间可能存在臭气污染,对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污水处理站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去除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经估算,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运行后预计产生NH3和H2S的量分别为:0.042t/a和0.0016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商铺、配套设施、幼儿园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生活废水年排放量为97214.23m3,幼儿园食堂废水年排放量为714m3。通过类比武汉市一般生活污水水质,生活废水水质类比武汉市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为:COD250mg/L、BOD5150mg/L、SS150mg/L、动植物油类20mg/L、氨氮30mg/L;幼儿园食堂废水主要含有大量动植物油,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预计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为:COD800mg/L、BOD5300mg/L、SS300mg/L、动植物油类80mg/L、氨氮45mg/L。各类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4。
表14&& 使用期污水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排放量(t/a)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幼儿园食堂废水
&&&& 3、噪声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
⑴空调、家用电器、音响、家庭文化娱乐噪声。
⑵小区内汽车、摩托车等产生的交通噪声。
⑶公共设施如水泵等使用时产生的噪声。
⑷商铺营业噪声。
表15&&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值& 单位:dB(A)
地上露天停车场
一般集中在早晨和下午上下班时间
水泵、风机、配电房
设置于住宅楼一楼,配电房设置于地上独立配电室中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使用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楼居民、商铺、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油脂,自建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泥。
项目住宅楼居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8kg/人·d计,项目建成后设计入住人数998人,居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291.42t/a。
项目商铺、配套设施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d·m2估算,本项目配套设施及商铺面积为16078.37m2,则本项目配套设施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86.86t/a。
项目幼儿园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3kg/人·d计,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d计,幼儿园设计教职工人数共计100人,幼儿园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8.4t/a,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为5.6t/a。经估算废油脂产生量为1.0t/a。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污泥,产生量按为年排水总量×SS消减浓度值÷(1-污泥的含水率(80%)),每年产生污泥的量为65.12t/a。
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排放源 (编号)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幼儿园食堂
0.00105t/a
污水处理站
混合废水(97928.23t/a)
商铺、配套设施
自建污水处理站
主要来自小区进出车辆、水泵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建成后,通过绿化措施恢复,对项目地区的生态影响很小。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废气。
⑴施工扬尘
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①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16为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表16&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 单位:kg/辆·km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17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采取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表17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浓度(mg/m3)
洒水后浓度(mg/m3)
注:表中所列标准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表1中TSP24h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评价,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粉尘将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影响范围可至距施工现场约100m左右。对该施工现场洒水与否的扬尘影响进行比较,表明施工场地洒水与否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差异很大,采取洒水措施后,距施工现场40m内的TSP浓度值即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中TSP的24h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由项目周边的敏感点分布情况看,距项目100m范围内主要居民敏感点为长岭岗居民点、刘天二村居民点,项目与上述二者最近距离分别为5m、60m,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仍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表1中TSP24h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0.3mg/m3)。
因此,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前须在项目与长岭岗及刘天二村等敏感点之间设置不低于2.8m高的围挡,同时,对施工区及施工机械活动区进行定期清扫和洒水。
施工期通过洒水、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小运输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②堆场风力扬尘
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Q=2.1(V10 – V0)3e-1.023W
式中: Q—起尘量,kg/吨·年;
V10—距地面10m处风速,m/s;
V0 —起尘风速,m/s;
W—尘粒含水率,%。
由此可见,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
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沙尘土为例,其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施工季节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和方向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地块周边分布有较多居民敏感点,施工期间堆场扬尘可能会影响其生活,故必须加强保护措施。为了控制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A、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原材料选址堆放过程中,应避开居民敏感点及周边水塘。
B、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在较大风速时,应采取措施,多洒水,抑制灰尘活动范围。
C、干混砂浆、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保证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出现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尽量使用袋装砂浆,防止扬尘。
D、湿作业(如胶水和涂料喷刷)时,织物面板、顶棚饰面和可移动隔墙等可能成为挥发性有机物的“吸收器”,因此应按序施工,将湿作业安排在安装“吸收器”之前,若在室内作业,应对建筑物进行强制性通风。
E、施工中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项目,使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F、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
G、施工现场建立保洁制度,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洒水清扫。
项目方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处理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⑵机械设备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到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泵送车辆等中型或重型设备,该种设备均以汽油或柴油为动力燃料,设备运行过程中会释放一定量的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等。由于仅在施工初期地块平整时,会大量使用到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的设备,进入施工后半程后仅有进出场运输车辆产生废气。由于各产生废气的施工设备施工较为分散,且地块内比较空旷,机械废气排出后经扩散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无生活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中主要含有泥砂,石油类等污染物。
这部分废水有一定量的油污、建筑垃圾和大量泥沙,施工污水的排放量及其污染物浓度与降雨量、工地地面状况有很大关系。另外,雨季作业场面的地面径流水,含有一定量的泥土和高浓度的悬浮物,本环评要求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通过建造临时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施工废水,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浇洒降尘使用及施工生产用水过程,不外排。
同时,为了将施工废水影响将到最低,本环评要求加强以下防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②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③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对水体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期的噪声污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各阶段的噪声污染源及其污染特性如表18。
表18&& 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源强
测点距施工设备距离(m)
Lmax(dB(A))
轮胎式液压挖掘机
轮胎式装载机
各类钻井机
移动式吊车
由于建筑施工各阶段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辐射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更高,辐射范围亦更大。为使项目厂界边界的贡献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从时间上合理严格安排,在昼间,尽量避开早上、午休等居民休息的时间作业,尤其在对靠近居民的砂石堆场进行施工时,也特别注意施工时间上的安排,与周边居民进行友好协商。在夜间,严格遵守《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有关要求,除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⑵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静压桩等低噪声施工工艺。
⑶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和加工场,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⑷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敏感点的位置。
⑸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⑹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
⑺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⑻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总之,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上述要求,可降低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工程施工中固废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主体结构及装修阶段的施工垃圾,以碎砖瓦砾、建筑材料的废边角余料、各种废涂料等为主。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分类收集、处理,金属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建设方可考虑将其筛分后用作回用、造型等。对不能利用的垃圾需按照武汉市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同时清运施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必须将施工渣土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不得随意外弃。
针对施工期施工垃圾应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体现在施工管理、材料选购、去向控制等方面,特别应强调以下几点:
⑴ 施工过程中合理选购材料和构件。在设计时应尽量运用标准设计,采用标准模数和预制构件,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⑵施工车辆在运送弃土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渣土不得沿途漏散、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带泥污染路面,应严格按环卫和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
⑶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对施工垃圾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在保障各类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的情况下,预计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施工期对项目周边水塘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西面、北面及东面分别紧邻1座现有水塘(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属于封闭水体,对其管理应参照湖泊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及《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中规定,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向湖泊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塘的影响主要为两方面: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物。
(1)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泥浆搅拌产生的泥浆水、砖块养护废水等,生产废水中SS浓度含量较高,有些甚至高于1000mg/L,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并对受纳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拟将经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回用,主要用于场地及周边道路洒水。项目施工废水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水塘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并且当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及其影响即随之消失。
(2)施工期固体废物如随意堆放,在雨季必然会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而污染周围道路、水体,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要求进行堆放,并远离水塘设置,此外,还应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后排放,施工垃圾需由建设单位自己或委托其他单位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纳,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建设活动不得对附近水塘造成影响,建设方应严格在项目红线范围以内进行施工和运营。项目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禁止排入水塘。同时,禁止向水塘倾倒垃圾、渣土及有毒、有害物质,也不得在水塘边随意堆放,以免淋溶液进入水塘,并防止施工废水径流至水塘,破坏其水质。禁止将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直接倒入水塘,并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以确保施工期对水塘不产生影响。
落实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其附近水塘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生态影响及水土保持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8136m2,为永久占地,其影响表现为土壤理化特性的改变,主要体现为3方面:
⑴阻断了生物与土壤间强烈的物质交换。由于土壤和植物间的物质交换,大大丰富了土壤养分物质的来源。同时土壤被开垦后,有机质组分及物化性质也发生了变化,直接影响植被的重新恢复;
⑵影响了生物对灰分元素的吸收与富集;
⑶作物残落物积累阻断,土壤肥力的维持是生物富集的结果,大量的生物残体提供了土壤物质循环与养分富集的基础,而施工开垦,阻断了富集途径。
因此,为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做到:
②工程方案分析与优化,从可持续发展出发,选择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采用环境友好的方案、采用循环经济理念,优化建设方案、发展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方案。
③加强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做好“三同时”管理工作。
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施工建设期,施工期土石的开挖、堆放、填埋所造成,所以施工期临时堆场的防护和处理应是水土保持有效措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由工程措施、绿化措施、临时措施组成,具体可参照如下措施:
Ⅰ.工程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基础;堆放土石方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土料堆放在堆放场地中间,开采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建议施工单位将开挖的土石方尽快清运处理,避免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
Ⅱ.绿化措施
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实施绿化计划。
Ⅲ.临时措施
在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沙池、宣传牌、警示牌、临时挡板等,四周设临时性的砖围墙,另外准备彩条布苫盖、填土草袋围护。
施工单位应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周边环境的教育,防止由于施工防护措施的疏忽使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切实布置好施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努力使项目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要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确保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其他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施工工作量,施工运送土石方和建筑物料的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将对施工现场旁的黄土公路交通产生一定影响。项目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施工车流进出线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轻施工车辆对当地交通产生影响。
吴家寺水库位于本项目西南面385m处,地势明显高于本项目所在地块,二者之间被地势及茂密的植被阻隔,项目施工对该水库影响较小。
8、文明施工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武建〔2007〕200号《市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须设置围栏,围档高度不低于2.8m;应牢固、整齐、美观。临街立面应用硬质材料封闭,与作业面同步,封闭面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
⑵工程应采取降土或硬地坪覆盖等防止泥浆漫溢的有效措施;施工冲洗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严禁将有害废弃物作回填土方。
⑶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流体、沙石等容易飞扬的建筑材料、垃圾,应密封、遮盖,不得沿涂抛撒、遗漏;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⑷处理施工渣土,施工单位应事先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数量、运输线路、时间、倾倒地点进行处置。
⑸施工前制定紧急预案,遇到风险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施工期一旦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2条之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使用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武政办[号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规定,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项目污染源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使用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住宅楼住户厨房和幼儿园食堂烹调产生的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及污水处理站臭气。
⑴油烟废气
①住户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建成后设计入住人数为998人,油烟的产生量为0.27t/a。
居民油烟废气量小,油烟浓度低,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项目居民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楼栋内置排油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通过空气自由流通扩散、稀释,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为了进一步减小项目居民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住宅楼建设过程中预留油烟净化机安装位置,建议住户自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自家烹饪产生的油烟进行处理后再由烟道引至楼栋屋顶排放,保护大气环境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自身生活环境。
②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
幼儿园1F设有食堂,预计有1个标准炉灶,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规定,属小型饮食单位。项目幼儿园食堂油烟产生总量为0.007t/a。厨房炉灶所产生的餐饮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12mg/m3,油烟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降至1.8mg/m3,排放量为0.00105 t/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幼儿园为2F建筑物,高度约6m,与最近住宅楼(3#楼)的距离约为20m。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要求,即①“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②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本环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对幼儿园建筑进行设计施工时,须预留内置油烟烟道、油烟净化器安装位置,并确保经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烟道排至幼儿园楼顶排放,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点(3#楼)的距离不得低于20m。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预计本项目幼儿园食堂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⑵机动车尾气
通过工程分析计算,项目停车位满负荷运行时,机动车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且本项目停车场为地上停车场,机动车排放尾气为露天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平面图可知,停车位分散设置于各建筑周边,便于机动车尾气扩散。
但从减少废气排放量的角度出发应加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交通管理,应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小区内及停车位周边的绿化,优选对废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净化小区汽车排放尾气。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预计本项目机动车尾气对项目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项目整体规划,拟在项目地块西南角地下自建1座污水处理站(见附图4),该污水处理站距离最近住宅楼21#楼约为10m,二者为并排设置。
污水处理站在使用期间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前文估算,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在运行中将产生氨气0.042t/a,硫化氢0.0016t/a。
自建污水处理站为全地埋式,项目单位拟对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内产生的臭气进行统一抽排,通过埋地管道引至地面绿化乔木带中排放,废气排放口高于地面3米(高于人群呼吸带,距离最近住宅楼22#楼17m)。根据上述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过程,可将其视为点源,点源高度按3m计,另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规定:无组织排放源,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为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浓度为氨气1.2mg/m3、硫化氢0.046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氨和硫化氢二级排放标准,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通过采用screen3Model2.2计算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因子氨气和硫化氢大气防护距离可知,本项目臭气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为减缓污水处理站对敏感点的不良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的废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治理:
A、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量及堆存时间,降低臭气的持续性影响。
B、污水处理站与住宅楼之间设置成绿化隔离带,同时在周围挑选种植的高大乔木带可选择桉树、圆柏、夹竹桃及法国梧桐等具有杀菌、消除臭气等功能的绿化树种,可有效消除少量无组织逸散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可明显降低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村,项目附近水体为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根据鄂政办函[2000]74号文有关规定,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均属Ⅲ类水体。
经调查,项目所在区目前无统一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因此,环评要求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根据武汉市黄陂区环保局针对本项目下达的环境标准执行函(见附件5),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B标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周边农田沟渠,最终进入吴家寺河。
根据前文估算,本项目预计产生废水量为269.48m3/d,项目建设单位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润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一套污水处理方案,处理规模为542m3/d,服务范围包括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一期项目(本项目)及黄陂区蔡家榨街长岭岗中心村(茶溪古镇)新农村建设二期A地块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地点位于本项目地块西南角,为地埋式,距离最近住宅楼22#楼17m。处理工艺如下图所示。
图5&&& 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
⑴污水处理效率分析
&&& 本项目各主要工序及污水处理效率见下表所示:
表19&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处理效率
动植物油(mg/L)
&& 注: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均来自污水处理设计单位。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如下:COD87.8%、BOD591.7%、SS88%、氨氮74.8%、动植物油86.7%。
⑵污水处理及达标性分析
通过工程分析,本项目全年排放的废水总量为97928.23t/a,主要为生活性废水,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居民、商铺、配套设施产生的生活废水混合,混合废水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0& 项目污水处理后排放情况
处理前浓度(mg/L)
处理后浓度(mg/L)
排放标准*(mg/L)
注: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B标准。
由上表20可知,项目混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出水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B标准,达标后的尾水就近排入该区域农田排水渠道中(位于本项目地块西面),最终进入吴家寺河,不会对吴家寺河水质产生较明显影响。
⑶废水事故排放影响分析及应急措施
由于本项目废水不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须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当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如机械故障等,废水排放浓度无法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B标准时,超标排放废水会对灌溉植物产生不利影响。
事故排放水量按本项目1日污水排放量计,为269.48m3。根据武汉市润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设计的一套污水处理方案可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池可容纳污水量为356.5m3(集水池5.0m*5.0m*4.0m,厌氧池5.0m*5.0m*4.5m,好氧池5.0m*4.0m*4.5m,沉淀池3.0m*3.0m*3.0m,清水池3.0m*3.0m*3.0m),可容纳因事故产生的废水量。因此,当自建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应即刻停止向外排放污水,同时排查引起故障原因,解决排放不达标问题,以尽快恢复污水处理站运行。
此外,为了使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保持在设计能力内,建议对污水处理站每月进行一次小型维护,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型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大维护防止污水处理系统出现运行故障。
为了保障污水处理站的运转,还需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制定并认真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对进站和出站污水进行监测,同时对设备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故障设施。
⑷污水处理站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区用地呈现西南向东北的地势走势,但从局部地势来看,本项目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污水处理站选址位于地块西南角,一方面是便于项目最终排水排入地区农业灌溉体系(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口附近有一座现状农田灌溉水塘),另一方面是便于项目二期A地块废水排入。此外,经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区近3年年平均风向以静风频率为最高,达36%,有风时则以NE为最高,以下依次为ENE、NNE、N、E、W等,其中N、NNE、NE、ENE风向累计频率较高,为28%,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地块西南角,不在地区上风向,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选址合理。
⑸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一项以实现对污染物排放进行量化管理为目的而进行有关排污口建设及管理的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排污口规范化政策的要求,新建工程的污水排放口必须做到规范化。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口应按规范设计,并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和测流条件,以便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②按照GB5及GB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应设置相应的环境图形标志;
③建立排污口档案。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编号、适用的计量方式、排污口位置;所排污染物来源、种类、浓度及计量记录;排放去向、维护和更新记录;
④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有关设施属环境保护设施,应将其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并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武政办[号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使用后,噪声污染主要为商铺营业等社会活动噪声、车辆噪声、设备噪声。
⑴商铺营业及社会活动噪声
项目商业服务设施噪声主要来自人员的活动噪声,由于人数较多,叠加后的总声级约在55-75 dB(A)之间。因此对商业类型应合理安排布局,将可能产生较大噪声的商铺布置在临道路一侧;并选择具有较好隔音效果的建筑材料,将商铺噪声控制在商业楼内;同时宣传上要注意创造一种安静的氛围,不刻意追求热闹的效果,对高声说话有一种自动的制约作用,对引进的具体商家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严禁商业门店使用室外音响或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室内音响和高噪声设备噪声影响。在采用以上措施后,商铺噪声对居民楼影响和临道路一侧可分别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的要求。
⑵车辆噪声
项目停车场进出车辆的噪声值为65~75dB(A)左右。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进出车辆应禁止鸣笛,缓慢行驶。使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到最小,对周围居住环境的人群影响较小。小区周围种植树木,起到声屏障的作用,因此小区机动车对外界噪声的影响不大。
⑶设备低频噪声
本项目水泵房、配电房噪声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低频噪声,对住宅楼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本项目的设备低频噪声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结构传声。
项目水泵房及配电房均布置于各住宅楼一楼单独房间内,建设单位拟对水泵基础作减震处理,且设备房墙壁采用混凝土结构,顶层厚度大于200mm。一般而言,200mm以上厚度的现浇实心钢筋混凝土墙的隔声量与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接近,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约在50dB(A)。
项目风机房出风管上设阻抗复合式消音器,其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类比调查结果表明,使用期的各种低频噪声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小区住户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期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污泥。
对于生活垃圾,项目拟在地块内设置若干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对于项目产生的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须由单独密封容器盛装,定期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不得外排。
对于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由建设单位负责每季度定时清掏或委托他人清掏,清掏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
上述固体废物经相应合理处置,不外排,预计对环境影响较小。
5、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地块东面44m处的S234省道带来的交通噪声影响。
根据项目平面图,S234省道与本项目最近住宅楼13#楼相距53m,与幼儿园相距47m,且项目地块内部住宅建筑及幼儿园建筑均侧向省道设置,即项目内部住宅建筑及幼儿园建筑与省道之间以实心墙体相隔,此设计可有效降低省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 6、项目商铺引入环境管理要求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项目商铺主要以独立商业楼为主,仅少部分以建筑底商形式设置,商铺初步规划作为小商品、饰品、服饰等用房,可能涉及部分餐饮单元。环评要求项目住宅楼底商不得引进餐饮等重污染项目,独立商业楼在建设过程中须预留油烟排放烟道、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安装位置,且确保预留油烟烟道排放口位于所在商业楼楼顶。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项目预留烟道、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安装位置示意图如附图3-2所示。
由于项目尚未动工,引入商铺具体业态不能完全确定,因此,本环评不对今后将引入的商业产污进行具体分析,如需引进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商业行业,应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同时,在销售合同中需明确商铺商业业态以及告知购买商户需配套安装的环保措施的情况,在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施工过程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环保措施到位,处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后,方可投入运营。
&&& 7、总量控制
使用期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就近入该区域农田排水渠道(位于本项目西面)中,最终进入受纳水体吴家寺河。
在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工程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状况,结合目前国内同行业污染治理经验,提出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的治理措施,经分析,建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21& 本项目污染源排放总量建议指标
排放总量(t/a)
根据武汉市黄陂区环境保护局文件陂环[2015]27号文《黄陂区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见附件6),目前需要向环保局申请总量建设项目不包括自建污水处理厂的非工业项目,本项目属于自建污水处理站的非工业项目,不在需要申请总量建设项目之列。
9、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为允许类项目。另武汉市黄陂区发改委出具本项目立项批复陂发改投资【2015】462号表明同意本项目建设。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0、城市规划符合性以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⑴用地符合性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31日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请求批准我区2014年第2批蔡家榨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的函”,拟设还建区于长岭岗村,共1个地块,总用地面积8.103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耕地6.7651公顷)。
据此,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3月26日出具“关于武汉市黄陂区2014年第2批蔡家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鄂土资函【2015】356号),确定该项目符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武汉市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原则同意《武汉市黄陂区2014年第2批蔡家榨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了本项目用地合法性。
⑵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S234省道以西,交通便捷,便于该区域居民出行,且项目周边除居民区外,无任何工业污染类项目存在,不存在对本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因素。
另本项目属于新农村建设,建成后会对当地部分村子进行集中安置,可解决受安置村子住户废水散排现象,对于减轻因当地生活废水直排导致的水体污染现象极为有利。且项目周边农田水稻种植面积较大,可充分消纳项目排放的水量。
此外,参照武汉市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本项目不在武汉市黄陂区生态控制底线及生态发展区范围内,符合武汉市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要求。项目与武汉市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
综上,本项目城市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较好。
11、项目使用期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⑴环境管理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项目建成后,须设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居住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环境管理的任务如下:
①监督指导施工承包商的环保人员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
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编制年(季)度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③审定监测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聘请环境监理人员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环保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保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协调处理基础建设中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⑤监督入驻商业完成自己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安装必要的环保设施与项目区的配套环保设施对接。
⑥本项目商业楼拟引入餐饮项目,环评要求不得在住宅楼底层商铺经营餐饮等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此外,为方便餐饮项目管理和油烟排放管道设置,将入驻餐饮项目集中设置在独立的商业楼内,并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要求引进的餐饮项目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处理后经专用油烟排放通道送至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最近住宅楼或幼儿园不得低于20m,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规定。入驻的餐饮项目必须自设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由处理后方可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餐饮排风系统的安装管理,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排风机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隔声、减振和消声处理,达到2类环境噪声标准。餐饮会产生废弃动植物油脂、餐厨垃圾等固体废物,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应当分开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厨余垃圾”、“废油”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
⑦项目单位在对幼儿园建筑进行设计施工时,须预留内置油烟烟道、油烟净化器安装位置,并确保经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烟道排至幼儿园楼顶排放,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点(3#楼)的距离不得低于20m。
⑧为了确保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长期稳定达标,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将污水处理站交由具备污水处理管理能力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此外项目建设单位须负责项目地块内垃圾桶维护管理,对于项目主要产污设施进行及时清理除臭,对产污设施所在地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⑨项目商铺引入类型以便民的服务性行业为主,不得引入工业项目,在方便小区内居民购物、消费、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总体上有利于提高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对环境影响较小。
⑩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向项目周边水塘(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倾倒垃圾及废液,项目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达到(GB)中一级B标准,不得排入项目周边水塘。
(11)在居民入户前应进行公示,事先告知项目内部变配电房、供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所在位置,可能对该小区居民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位置、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以及项目所在地外环境,如市政道路噪声对住宅的可能影响,进行充分公示,避免今后发生相关环境纠纷。
⑵环境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将厂界、各废水、废气排污口作为监测点,根据使用期的污染情况,监测内容选择环境受影响较大的声环境、大气环境,监测因子根据工程分析中污染特征因子确定,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评价标准执行环评确认的国家标准。
监测机构为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及物业公司,监督机构为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表22&&& 监测项目一览表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按管理需要设定频次(每日定时采样分析),如遇事故情况或检修等非正常情况加测
污水处理站进、出口
污水处理站臭气
污水处理站臭气集中排放口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一次,厂界噪声分昼间和夜间分别进行
&&& 12、环保投资分析
项目总投资1735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总费用为237.0万元,占总投资的1.37%,其明细列于表23中。&&&&&
表23&& 拟建工程环保投资估算表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污染物名称
预期治理效果
各住户厨房油烟抽至油烟管道中,于楼顶高空排放
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幼儿园食堂
对幼儿园食堂建筑进行设计施工时,须预留内置油烟烟道、油烟净化器安装位置,使经处理的食堂油烟经烟道排至幼儿园楼顶排放,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点(3#楼)的距离不得低于20m。
NOX、CO、THC
加强小区管理,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行车距离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臭气集中抽排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幼儿园食堂废水还须单独设置隔油池处理)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一级标准的B标准
住户、配套设施
地块内分散设置若干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理
幼儿园食堂
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由密封垃圾收集装置单独收集,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
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主要产噪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振等处理。小区进出车辆应禁止鸣笛,缓慢行驶,使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到最小,对周围居住环境的人群影响较小。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小区内空地多植草皮、花草、树木,而树木为不易积气的树种,起到防尘,绿化美化的功效。
结论和建议
一、项目场地及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评价,SO2、NO2、PM1024小时监测浓度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吴家寺河,附近主要水体为吴家寺水库,根据鄂政办[2000]74号文,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均属Ⅲ类水体,水质均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
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中主要污染物标准指数均小于1,表明吴家寺水库和吴家寺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项目所在地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格栅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砖块护养用水,不外排,对附近地表水体无影响,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即随之消失。
实施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理场地、基础施工与装修过程中施工场地作业面的二次扬尘及粉状物料在搬运、使用过程中的二次扬尘,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1995]2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及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武环[1995]56号《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清理场地及基坑开挖阶段的施工垃圾,应按《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产生的生活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就近排入本项目西面农业排水沟渠中,最终排入受纳水体吴家寺河中。
&&& 通过隔声减噪,项目产生噪声满足(GB)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⑷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项目地块内垃圾站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三、产业政策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论证,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通过前文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五、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237.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37%。
六、三同时验收清单
项目“三同时”验收清单见下表。
表24& “三同时”验收清单一览表
七、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新建项目建成运行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和报批后的《报告表》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能做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可以按照拟定的规模,在拟定的地点建设。
预审意见:
&&&&&&&&&&&&&&&&&&&&&&&&&&&&&&&&&&&&&&&&&&&&&&&&&&&& 公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公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 公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湖北红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委托书;
附件2& 湖北省国土与资源厅关于本项目用地意见;
附件3&& 项目引用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4&& 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函;
附件6&& 武汉市黄陂区环境保护局文件陂环[2015]27号文《黄陂区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1& 项目平面布置图;
&&& 附图3-2& 项目污染设施分布图;
附图4& 项目排水图;
附图5& 武汉市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附图6& 现场图;
附图7& 监测点位图。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 黄陂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黄陂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
地址:前川街黄陂大道158号
邮编:430300 传真:
邮箱: 备案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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