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孩子骑车被撞倒额头被撞肿了怎么办和脸上受伤需要赔偿吗?

骑自行车被车撞倒,人受伤,双方都要向对方赔偿吗?_百度知道
骑自行车被车撞倒,人受伤,双方都要向对方赔偿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自行车不是故意撞汽车一方的,汽车车主都应承担责任,只是因故意或过失的程度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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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结合相关规定,不能单方直接去修理,要经价格鉴定单位定损;根据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作出鉴定意见机动车有损坏
汽车车主说保险公司会赔偿,骑自行车的都住十天院了,他们连看都没来看过,肇事人家属说肇事者还小,一直不赔偿,是亲戚垫付的医药费
再等等吧,不行的话就起诉。
你好,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各自承担责任,不一定就是机动车非赔偿非机动车不可
这时你就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故发生后报警了么?交警是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很据双方过错具体看承担多少责任。骑自行车的是否逆行或是有其他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机动车一方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修车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以车主和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如需法律帮助,请聘请律师。
交警介入了吗?有无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互相承担责任即可,交警一般也可以协助调解。
交警介入了,原本应该自行车车主签字后才放车,可第二天缴了罚款就放车了
责任认定书有了吗?谁的责任啊?根据那个来协商就可以
骑自行车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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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WB14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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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被撞倒腿受伤 同情老汉退还多余赔偿
6月6日上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城徽商银行附近路段,一名老汉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向右转向避让对向来车时,不慎将同向一辆自行车碰倒,造成骑车女子腿部受伤。 随后的调解中,受伤女子因可怜老汉生活困难,坚持只收买膏药的钱回去敷贴,并退还了多余的钱。 当天上午8点左右,孙某骑车在徽商银行附近,被一辆急转避让对面小轿车的电动三轮车碰倒在地,摔倒后膝盖处感觉比较疼痛,但应该没啥大碍。而肇事老汉事发后一直傻傻地站着,连句安慰话都不会说,让孙某有些无法接受。 民警赶到现场后,孙某表示,她也不想到医院大费周折去做全面检查,对方最起码要道个歉,买点膏药,后期有问题自己也可以用医保,不会再找对方赔偿。 看到双方在处理的态度上差异并不大,民警决定现场组织调解处结此事故。 此时,围观群众纷纷劝说王老汉,事故是老汉的过失引发,应当主动道歉并赔偿损失。老汉缓过神来,向民警表示,千错万错都要怪自己,愿意接受一切处理。 老汉表示,自己一个农村老头子从未经历过这事,其实事发后一直都知道错了,只是被吓傻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说,自己平时没有固定收入,早晨出来买东西身上就带了70元,愿意全部赔给孙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叠10元纸钞塞到孙某手中。 孙某见状,愿意和王老汉私了,并表示看到王老汉的生活过得不容易,只留下了买膏药钱,退还了多余的钱。 孙某的行为让王老汉深受感动,也赢得了围观群众的称赞。 据《金陵晚报》48小时新闻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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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潘安琪 记者 梅建明)前不久,家住南京大厂的居民商女士带着自家的金毛犬外出遛弯,不想没拴绳子的金毛突然窜了出去,正好把骑自行车路过的市民王女士连车带人撞倒在地,王女士的右侧肩骨头还给摔断了。经过治疗后的王女士向商女士索赔5万元,遭到拒绝,双方差点要上法庭。然而,经过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民警的多方调解,商女士答应一次性赔偿王女士27900元,对方表示同意,一场纠纷成功化解,两人也免了官司之争。
  事发的当天下午,商女士和她的金毛犬在大厂一饭店门口的慢车道上散步,王女士正好骑自行车经过。谁知,金毛犬突然一个横冲,撞到了王女士自行车的前轮,王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顿时肩膀疼痛难忍。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王女士右侧肩膀骨折。在治疗快要结束后,双方商讨赔偿时,王女士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商女士觉得费用不合理,不愿意支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于是双方来到属地西厂门派出所,找民警解决此事,声称如果解决不了将上法院。
  在派出所里,两方依旧争执不下,矛盾激化。见双方都不肯让步,民警开始转换思路进行调解。“事情已经发生了,吵架是吵不出结果的。上法院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手续也很复杂,时间也要消耗不少。你们既然肯来派出所调解,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不是为了上法院。你们先冷静下来,大家慢慢协调。”民警的这一番话,把纠纷双方的情绪安抚了下来。随后,民警将纠纷双方分开,分头了解双方的诉求,再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商女士答应赔偿27900元给王女士,之后产生的费用将由其自行负责,王女士也表示同意。  (原标题:遛大狗不拴绳 骑车人被撞倒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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