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医疗保险查询没有签约医疗吗

在普通门诊看病,7月起可报销
首批72家机构公示,每人每年最高限报1000元
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本报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于少飞 王敏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以下简称《统筹办法》)出台,7月1日起正式启动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统筹办法》,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在诊疗目录范围内,起付线上、最高支付限额之下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支出。自此,东营的参保城镇职工报销医疗费用享有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三种保障模式。  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支付范围参照药品、诊疗目录  据了解,《统筹办法》适用于参加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是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以外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同时,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管理,参保职工可根据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1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药品目录范围按《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诊疗项目范围按《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执行。  此外,参保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费用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不另行缴费。起付标准每人每年400元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000元  参保职工自日起在签约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办法支付范围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根据《统筹办法》,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参保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签约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及乙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10%后再按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2%);在签约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70%,乙类药品及乙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10%后再按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000元。  同时,参保不足1年的,根据协议季度折算其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基金支撑保障能力适时进行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调整意见。  参保职工需要了解无法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几种情形,即在未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未缴费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其他不符合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首批72家签约医疗机构公示12月1日至25日为协议集中变更期  根据《统筹办法》,首次签约实行单位集体签约,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确定好门诊统筹签约经办负责人,提供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名单由单位职工选择。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签约手续,签订《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将单位职工签约情况汇总后报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签约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单位签约截至6月20日。  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参加单位集体签约的参保职工,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上传签约人员的签约信息。个人签约可随时进行。  此外,每年的12月1日至25日为协议集中变更期,需变更签约的参保职工应在规定期限向原签约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中止签约关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在规定期限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视同续签,1年之内不能变更。  此次实行门诊统筹后,东营市城镇职工门诊待遇上就有了“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两种保障形式。近日审批通过的首批72家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公布,根据这份名单,记者发现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其中的主力,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看病报销。签约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隶属 1 东营市中医医院 市直(14) 2 东营市市直机关医院
3 东营合德医院
4 东营东运医院
5 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医院
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医院
7 东营滨海中医医院
8 东营慈铭综合门诊部
9 东营华东中医院怡和门诊
10 东营华瑞中医医院
11 东营乐安糖尿病肾病医院(西城)
12 胜利石油管理局孤岛医院
13 胜利石油管理局河口医院
14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卫生所
15 泰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东营区(18) 16 北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17 科达社区卫生服务站
18 安宁社区卫生服务站
19 兴盛社区卫生服务站
20 东营区新区医院
21 东营仁济医院
22 东营市正骨医院牛庄分院
23 东营百草堂中医院
24 东营中西医结合医院
25 东营八局医院
26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 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福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28 东营区辛店街道西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9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黄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 黄河路街道机关门诊
32 黄河路街道燕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33 河口区人民医院 河口区(12) 34 河口区正安医院
35 河口区中医院
36 东营河口黄河口医院
37 河口区健民医院
38 河口区康龄中医院
39 孤岛生产基地造纸厂卫生室
40 河口区区直机关卫生所
41 河口区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中心卫生院
43 河口区六合街道卫生院
44 河口区新户镇太平卫生院
45 广饶县人民医院 广饶县(16) 46 广饶县中医院
47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48 东营同安胸外科医院
49 东营乐安糖尿病肾病医院
50 东营市正骨医院
51 广饶县花官中心卫生院
52 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53 广饶县大王镇卫生院
54 广饶滨海医院
55 广饶县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西刘桥分院)
56 广饶县广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7 广饶县李鹊镇卫生院
58 广饶县丁庄中心卫生院
59 广饶县稻庄镇卫生院
60 东营市肛肠病医院
61 垦利县人民医院石化卫生室 垦利县(5) 62 垦利县黄河口中心卫生院
63 垦利县康复门诊
64 垦利县康居社区卫生服务站
65 垦利县人民医院
66 利津县中心医院 利津县(7) 67 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
68 利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
69 京华医院
70 利津精神卫生医院
71 利津县利津街道卫生院
72 利津县北宋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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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期查阅东营市人民医院与利津县中心医院签约“医疗服务联合体”
关键词:人民医院
  东营网讯 8月19日,市人民医院与利津县中心医院联合协作签约暨东营市人民医院利津医院揭牌仪式在利津县中心医院举行,市人民医院9个科室的主力专家前往现场坐诊,为前来问诊的病患治病答疑。
  &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是目前医改的重点和方向,是实施双向转诊、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快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我市被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后,市人民医院率先与利津县中心医院签约&医疗服务联合体&,也意味着市人民医院在推进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利津县是全国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利津县中心医院于去年底入选首批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之一,而今年,市人民医院也由省级试点医院上升为国家级试点医院,两家医院联合成立由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的&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联合体&,无疑为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路径,下沉市级医疗资源开辟了新篇章,标志着市、县、乡医疗卫生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在发挥我市公立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优势,与县乡级医疗机构密切技术协作,探索区域医疗协同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的协调性和连贯性,促进医疗资源、效率、效益最大化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据介绍,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联合体是以医联体章程为共同规范,以优势互补、资源重组,降低成本,形成医疗、信息资源互补共享为目的,以双方医疗业务的统筹、协同、帮扶和互助为重点,以各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签约方式共同构建的技术协作性医疗服务联合体,医疗服务联合体的成立将会使得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记者 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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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三种模式保障参保城镇职工报销医疗费用
&&& 7月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在东营市正式启动,也就是说,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在诊疗目录范围内,起付线上、最高支付限额之下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支出。自此,东营的参保城镇职工报销医疗费用享有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三种保障模式。近日,灵活就业人员的签约仍在进行中。企业职工养老金上调社保卡持卡人数超百万&&& 除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2014年以来,东营还在其他方面提高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人均1915元提高到2118元,实现&十连增&,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60元。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推行&一站式&同步结算,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开展城镇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30元,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档次。& &&&& 6月份全市开展了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目前已抽查医疗机构6家,抽调病历300余份;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预警河口区&离退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1人、&一人同时领取多份养老金&2人,协助滨州核查&一人同时领取多份养老金&2人,追回养老金26263元。&&& 出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设计开发了转移接续操作系统程序。建立社会保障卡基层服务平台,参保人员可在基层人社所或部分规模以上参保单位办理社保卡业务,取消辖区限制,实现了全市社保卡业务的无差别服务。此外上半年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113.02万,其中新发放13.02万张。&&& 据了解,上半年全市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34起,依法认定725起,为3396名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工伤待遇8493万元,保障生育职工待遇发放,共为2393名职工支付待遇3009万元。&&& 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方面,东营市按照省一类档次调整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80元上调到150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由14.5元上调到15元。发布了2014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涉及216个职位(工种),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小贷发放3.31亿元,扶持0.83万人&&& 据了解,上半年,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完成备案3590家,涉及职工26.8万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83起,涉及劳动者1200余人,调撤率74%,按期结案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40余万元。推进兼职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目前市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已参与案件审理60余起,有效提高了审理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在劳动保障执法工作方面,东营市人社局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制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加强了案件处理的可操作性和各部门的有效衔接。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56起,结案率100%,追发工资待遇284万元,催缴社会保险800余万元。&&& 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据介绍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25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58.26%、62.63%。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172人,困难群体就业839人,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36万人,已就业1.11万人,签约率81.86%。& &&&& 上半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16笔,共计3.31亿元,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带动人数0.8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6.56%。同时面向城乡劳动者举办各类培训班658个,培训人员3.12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5万人,创业培训0.62万人。新增公益性岗位923个,已安置各类就业困难人员553人,落实各项补贴资金1397.55万元。全市登记失业99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就业局势保持了基本稳定。&&& 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东营区和河口区已于2013年完成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并顺利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利津县、垦利县完成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其中利津县已于5月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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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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