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经侦大队扫黄大队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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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查市场 保平安 促稳定
扫黄打非办根据上海市年元旦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监管春节文化市场,确保节日期间的市场繁荣有序、安全稳定。两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奉贤区结合地区市场特点,组织开展清查行动。一、加强领导,提前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监管任务。一是将出版物市场、网吧、娱乐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将非法销售图书音像制品、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等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三是将人流密集区、中心城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加强市场检查。一是开展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的清查,依法取缔兜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流动摊点。节前共依法查处流动摊点处,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余张。二是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的检查。坚持将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放安全宣传告知书;严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做好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加强节日市场巡查。春节期间,对网吧、游戏(艺)机房、歌舞娱乐厅、书刊店等家文化经营场所以及繁华商圈中心进行巡查; 小时举报电话无一例群众举报投诉。三、严守纪律,落实责任,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检查到位,确保举报电话小时畅通。同时,按照文化市场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组建应急保障小组,应急备班人员随时侯勤,做到有报必到,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有序。日,虹口区文化局领导率区文化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网吧、印刷企业及娱乐场所进行节前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网吧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规定的落实情况,并要求场所负责人严格执行网吧实名登记制度。执法人员还对部分印刷厂进行抽查,重申落实印刷企业五项制度的重要性,特别要求经营者必须对出版物的印刷做好验证、登记工作。区文化局领导对抓好节日市场监管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认真查处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游商摊点;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浦东新区结合新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自月以来开展了针对出版物、娱乐、网吧为重点监管行业的专项检查行动。一、增强责任意识、细化管理措施。针对春节期间各种活动多、节假日长、执法精力易分散等特点,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各执法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二、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执法大队加大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巡查力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主动联合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将属地化管理和各部门的条线监管相结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月日,会同潍坊街道综治办,对潍坊路弄楼的一处无证音像制品零售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涉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张。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全体队员会议,部署春节前后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确定巡查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要求全体队员提高认识,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扫黄打非工作。二是抓住重点,严查出版物市场。月日和日,执法队员分别对松江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附近地区、各大超市卖场外围、地铁站周边以及各大书店、书报亭、各大数码广场等出版物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杜绝各类非法小报、书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违法经营和散发行为。三是加强检查,保持高压监管。应急值班人员随时待命,确保举报电话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依法查处举报案件。春节期间,大队共巡查市场次,出动人员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多家。还对车墩十几家网吧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场所规范经营、提倡文明上网,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扫黄打非办公室结合区撤二建一的工作要求,狠抓节前、节中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节前,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较为集中的路段、商圈进行集中排查,检查安全设施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对上海书刊交易市场、上海音像城及铁路上海站、长途客运站内的书报亭等重点出版物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出现。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和突击检查,有效形成了节日文化市场高压监管态势,为市民群众营造出安乐祥和的节庆氛围。节中,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节前安排和布置,分个应急小分队对市场进行巡查,并落实专人接听举报电话,随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家次。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安全稳定。 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崇明县注重抓好两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两节期间,全县两级扫黄打非机构共出动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家次,取缔非法出版物销售摊点个。扫黄打非办公室明确各乡镇的巡查责任,要求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打击查缴力度,要求网安部门加强对县主要网站以及社交平台的监测。二、突出重点,抓好市场清查。注重抓住印刷复制、流入传播、网络环境以及校园周边等重点环节和节点。春节前夕,对全县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印刷五项制度;县文化执法大队对两处报刊分发点进行突击检查,严查含有非法内容的出版物;县城管围绕重点点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商业街沿线、客运码头、交通枢纽站等周边实施严格巡查,严查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无证摊点;县扫黄打非办组织文化执法、邮政对重点物流快递企业实行集中检查,要求企业落实寄递验视制度;县网安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巡查,加强对全县网站及社交平台的监测。三、县乡联动,抓好整体推进。全县各乡镇积极组织力量,对网吧、印刷企业、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春节文化市场的繁荣有序。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 主办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 承办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 邮编:100052
京ICP备号-1 & 京公网安备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文广影视局(新闻办)
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邮编:200135电话:313传真:监督电话: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对外联系、领导活动、会务安排及日常接待联络工作。
  2)负责部(局)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综合文稿起草,信息调研,文件办理及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法制工作,受理、分办、督办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4)负责印章使用管理、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
  5)受理、分办、督办“两会”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安全工作。
  7)负责部门预算、基本建设项目财力安排、政府采购等工作,做好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宣传文化基金和财务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8)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责:
  1)负责部(局)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干部选拔、交流、任免、培训、考核等,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并指导其开展中层干部选配工作。
  2)负责部(局)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完善、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落实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和事业单位年检。
  3)负责部(局)系统人事管理工作。主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转任、调任、辞职、辞退以及培训、考核、奖惩等,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审定和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因公(私)出访管理、工资福利审核等。
  4)负责部(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主管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发展,指导部(局)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5)负责部(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及有关案件的审理工作。
  6)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和福利待遇,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7)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浦东有线网络中心和部(局)事业人员服务中心两个挂编平台,联系浦东文化传媒公司。
  8)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宣传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全区理论宣传教育;
  3)负责全区重大典型宣传;
  4)负责全区形势任务教育;
  5)配合做好区委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服务、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庆的环境宣传;
  7)负责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发展、联系和指导工作;
  8)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企业文化研究会)并协调全区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9)负责街镇宣传委员联络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明创建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区文明委日常工作,协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2)负责新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系列创建工作布置、检查评比与命名表彰;
  3)开展全区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文明创建的指导和总结推广工作;
  4)组织多种形式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宣传精神文明先进人物和道德模范事迹;
  5)协调落实新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6)负责新区精神文明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管理;
  7)负责新区志愿者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志愿者活动;
  8)负责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配合新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9)负责精神文明创建信访、接待工作。
  10)承办中央、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新闻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区新闻宣传计划,负责对新区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负责区委、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策划、组织本区重大新闻报道;
  3)负责与中央、本市及外省市新闻单位的通联工作,协调媒体开展对浦东新区的宣传报道;
  4)负责新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外宣活动,制作外宣品,拓展外宣阵地,指导新区各单位外宣工作的开展;
  5)负责对区属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和区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6)负责涉及本区媒体重要报道及相关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
  7)制定本区突发事件和公众性事件新闻应对预案,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做好相关舆情应对工作;
  8)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新媒体工作;
  9)加强网宣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网络舆论引导;
  10)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
  、文化事业处
  主要职责:
  1)制订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撰写专题工作方案、课题研究报告、工作经验材料等;
  2)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参与推进相关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建设发展与行业管理;
  4)参与区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区内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绩效评估;
  5)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和基层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区域内重大节庆、传统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协调服务社会机构在浦东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活动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
  6)负责区级文化社团和文化类民非机构前置审批、年检审核、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沟通服务市、区艺术家、文化界人士、重要文化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区公共文化建设;负责宣传文化发展基金有关文化事业活动项目的资助审核、过程管理;
  7)组织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负责全区文化用地规划审核、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文保现场踏勘,提出征询书面意见;
  8)组织协调区级公益性演出、图书、电影、艺术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送工作;
  9)组织协调全区国际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对口援建、合作交流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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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文化产业处(广电处)
  主要职责:
1)研究制订本区文化产业发展、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广电报刊事业发展及文化市场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文化产业的统计分析、产业研究、对外宣传等工作,监测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政策、举措等;
3)负责本区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的申报评审和管理,指导其建设和发展,认定入驻文化企业;
4)负责推进或协助推进本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培育、发展和规范本区文化要素、文化服务和文化商品交易市场;
5、负责本区广电报刊的行业管理,管理并指导本区广电报刊单位以及浦东东方有线公司;
6)负责本区社会文化的行业管理,管理并指导本区文化市场审批和执法单位;管理并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类的行业协会、民非组织等;
7)负责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
联系电话:13
(一)浦东新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娱乐场所、音像制品、书报刊、营业性演出、游戏机、网吧、文物、旅游、体育等综合执法工作
1、依法对娱乐场所经营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2、依法对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法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及信息网络传播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法对广播电视(含有线电视)的设立、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法对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发行、播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法对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法对美术品除占路无证照摊点经营以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8、依法对音像制品除占路无证照摊点经营以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9、依法对出版物除占路无证照摊点经营以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0、依法对印刷业经营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1、依法对文物保护和除占路无证照摊点经营以外的文物经营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2、依法对体育范围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3、依法对旅游业经营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4、负责新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办公地址: 云山路1080弄1号楼5楼举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6
(二)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台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台事业和产业发展。
3、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法规,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抓好内部管理。确保事业、宣传、产业经营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5、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及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建设等工作。
6、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完整转播和传输中央、市广播电视节目。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文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和经批准的相关业务。
办公地址:丁香路716号
举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三)浦东时报社(《浦东开发》杂志社)
主要职责:
1、负责编辑出版《浦东时报》(周二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浦东,面向全国,重点报道浦东开发开放和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的内容,反映浦东体制创新和自主创新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成就,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的步伐,不断提高服务全国的能力。
2、负责编辑出版《浦东开发》杂志(内部资料,月刊)。全面反映浦东新区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动态,全面解析浦东新区的政策措施,深度报道浦东的重大事件和人物,并发表对浦东开发开放有益的、具有前瞻性的文章。
3、负责编辑出版内参《信息直报》(不定期)。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在新区的舆情,并负责编辑出版内参――《信息直报》直送新区主要领导。
4、负责报社的广告和发行等经营管理工作,从而确保报社“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机制能够有效运行。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丁香路425号
举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四)浦东新区有线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
1、规划、建设与发展职能:负责全区有线电视网络总体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负责在建工程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的审核;竣工工程技术标准验收和配套证明核发;推进全区有线电视、有线宽带入户率提高,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进全区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市场的开拓与发展。
2、监督、管理与指导职能:安全监管。负责全区有线电视安全播出,中心机房、镇机房的管理和安全监控;区级环网系统镇级星型干线传输系统的安全监管;推进全区有线电视干线完善及安全传输监管。市场监管。推进全区有线电视配套工程建设市场规范、有序;推进全区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业务统一、标准统一、经费统一。对基层网络进行工作指导及技术支持。
3、维护及服务职能:负责有线电视用户收费、维护、服务管理,投诉处理、信访接待等;负责全网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更新、存档和汇总等。
办公地址:惠南镇工农北路1号
举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五)浦东新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主要职责:依法对新区文化市场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及审批管理
1、依照新区文广局授予的权限,负责对新区文化市场经营项目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审批前、后期的咨询服务工作。
2、受理各类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受理各类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停(歇)业、临时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3、负责对新区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管理。对所涉及业务范围的娱乐市场、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演出市场等进行监督、指导,保证新区文化市场繁荣、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方向,建立全区文化市场的业务档案。
4、负责开展文化经营场所人员相关的学习、培训及考证工作。定期分条线召开工作例会,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实施文化经营场所交流互动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6、发挥新区文化市场联合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行业自我管理的功能。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云山路1080弄1号楼5楼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6
(六)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文学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文化管理。
1、负责全区群众文化的组织、指导、管理、培训、创作。
2、负责全区文化馆、文广中心(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指导与管理。
3、负责全区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文学艺术界协会组织的指导、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电影放映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文化社团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场馆设施的统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文化资源配置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对外交流、理论研究工作。
10、完成新区宣传部(文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崂山东路687号
咨询、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22
(七)浦东图书馆
主要职责:公共图书管理、服务;信息服务等
1、根据办馆宗旨和馆藏结构规划,收集、贮藏各类图书文献,丰富馆藏资源。
2、有序组织、整理、加工图书文献,并为读者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承担地区编目中心的职责。
3、收集、整理、保存、展示浦东地方文献。
4、结合浦东开发开放,开展情报研究,开发信息资源,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负责对本地区公共图书馆系统的业务协调、管理及对本区街镇社区图书馆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开展理论研究、调研和馆际协作,推动新区图书馆事业整体发展。
6、开展各类读书与文化休闲活动,加强特色服务,推进社会教育,开展社会文化交流,促进浦东文化发展。
7、发挥地区性馆际网络中心功能,实现图书馆工作、服务、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前程路88号
咨询、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1204
(八)浦东新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
编制浦东文化产业指导目录,做好政策研究、产业布局、资源整合、项目导入、企业认定、基地推进、平台建设、技术引导、行业统计、人才培训以及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5楼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九)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主要职责:依法进行文物保护;会同规划部门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进行初审;受理文物捐赠。
1、宣传、贯彻、国家文物保护的各项方针、法律、法规。
2、做好全区文博事业发展的规划工作。
3、负责对新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
4、开展文物调查、普查、征集、利用、研究、宣传等工作。
5、对区内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进行行业管理。
6、对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做好陈列展览、宣传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7、受理文物捐赠及行使新区文广电视局授予的文博行政职能。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博山东路383号2楼咨询: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十)上海东方艺术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东方艺术中心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与管理公司的约定合同,对东方艺术中心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经营租赁等情况进行监管,使国有资产最大化、最有效、最科学地得到利用。
2、行使基金办公室的职能,负责中心基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收益的日常管理。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接受社会捐赠,并制订相应管理办法,确保社会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通过基金运作,扩大基金影响,提升东方艺术中心的形象。
3、负责中心文化演艺活动的评价管理。根据中心功能定位,对管理公司组织实施的文化演艺活动进行评估监督,鼓励原则,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文化艺术培训及音乐普及工作,提高群众音乐素养,不断繁荣浦东文化市场。
4、负责研究东方艺术中心未来发展方向。根据浦东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制定东方艺术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探索和完善东方艺术中心管理体制。
办公地址:丁香路425号咨询: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十一)浦东文化馆
办公地址:浦东大道143号
咨询: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35
(十二)浦南文化馆
办公地址:杨新路61号
咨询: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26
(十三)陆家嘴图书馆
办公地址:东方路38号
咨询: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9:00-17:00 邮政编码:200120404 - 找不到文件或目录。
404 - 找不到文件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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