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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期指周四大涨,但有关质疑股指期货规则、期待取消IC合约的声音却越来越响亮。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周四凌晨发文认为:在机构散户化的时代,股指期货助涨了暴涨暴跌;如机构聚集在某些小盘股拼命拉升,一旦市场下行找不到那么多人来接盘,只能大力卖空期指尤其是IC来对冲,因为持有现货,在套保的名义下在卖空方面肆无忌惮,直到出现实际上的单边做空。她认为:股指期货(尤其是IC)实际上为这些投机做空者提供了一个非常实用的平台。  广州日报记者了解到:近1年来的行情中,股指期货套保占比越来越低、投机占比越来越高;在去年大牛市行情启动初期,成交量、持仓量的比值大约在10倍到15倍,今年7月合约跳升到20倍左右,甚至接近30倍,9月合约的持仓大增,如8月25日成交持仓比为28倍。这一比例在成熟市场仅为1倍~1.5倍。股指期货是T+0交易,日内可多次进出,投机仓位增加,高频交易也增加。直到8月26日中金所发文限仓164位违规者,广大投资者才看到:有投机者每日开仓量高达600手、撤单高达400手。如仅是套期保值,有必要做如此频繁的操作吗?  中投证券广州营业部的多名管理者大散户向广州日报记者表示:有必要改变目前的股指期货操作机制。一方面暂停或停止IC品种的交易,断绝投机平台;另外一个方面将股指期货的T+0交易制度也与A股统一成T+1,交易时间也与A股同步。  而广州日报记者从深圳几家期货经纪公司了解到,确实有专业人士向监管部门提出了暂停IC交易的意见与具体方案;甚至也有部分期货业人士认为:暂停IC虽然不利于期货公司盈利,但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且IC目前的成交量不及IF成交量的十分之一,若暂停,对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影响力不算太大。(井楠)  原标题:部分业内人士呼吁暂停中证500股指期货  稿源:中新网  作者:李伟强
  8月28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意见表示,要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为此意见提出了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等18条任务。  A股上市公司中,恒基达鑫、象屿股份、中储股份、外运发展、建发股份等仓储物流概念有望率先获益。  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内贸易流通(以下简称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贸流通工作,对深化改革、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作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超前谋划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法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流通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规划引导,完善促进政策,增强调控能力,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  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健全内贸流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  (四)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就跨区域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  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  (五)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的消费集聚、产业服务、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重要支点城市,形成畅通高效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京津冀流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三地流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动形成若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长江商贸走廊。将流通发展所需的相关设施和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区域衔接。  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  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做好流通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各地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本行政区域流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之间规划衔接机制,推动规划对接、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  (六)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流通企业境外投资的支持,统筹规划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化水平。  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流通网络。培育一批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内外贸结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平台。发展一批连接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更加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商业模式和知名品牌,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  (七)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  完善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大型物流节点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提升物流配送的集约化水平。  改进市场化商业设施建设引导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大型商业设施供给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大型实体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三、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  (八)强化内贸流通创新的市场导向。  推动新兴流通方式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共享、协同、融合、集约等新兴模式发展。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更多农业从业者和涉农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模式创新。鼓励零售企业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经营模式,实行深度联营,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优势互补。支持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引导各类批发市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鼓励向设计、研发、生产环节延伸,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同,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支持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车源、货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创新。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研究建立废弃商品回收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机制,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即商品废弃后,经消费端回到供应端的活动及过程,包括废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报废处理等)共享。制订内贸流通领域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推广目录,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改造。  推动文化培育传播形式创新。弘扬诚信文化,加强以诚信兴商为主的商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内贸流通领域传统技艺的保护,支持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民族特色商品流通。鼓励商品创意设计创新,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以创意设计增加消费品附加值。提升商业设施的文化内涵,引导流通企业在商品陈列、商场装饰、环境营造等方面突出创意特色,增加商业设施和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融合创新。建立健全品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费文化。  (九)增强内贸流通创新的支撑能力。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包括流通领域在内的各领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群体,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加大对流通创新领域的投资。完善流通企业融资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法合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  健全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现代物流、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业化创新服务机构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完善创新成果交易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研究建立流通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创业创新基地提高对中小流通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内贸流通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完善相关政策,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十)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加强区域间统筹协调,引导各地有序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  (十一)完善信息服务体系。  强化大数据在政府内贸流通信息服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放,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形成高效率的内贸流通综合数据平台。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层基础,完善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制度执行刚性。  推动内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开展大数据的推广应用。利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鼓励行业中介组织深入挖掘和研发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对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宣传和推广,服务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和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  鼓励流通企业开展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引导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市场拓展、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引导建立数据交换交易的规范与标准,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十二)创新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完善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全国范围和跨区域市场异常波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应对区域性市场异常波动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细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和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对市场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采购、跨区域调运、储备投放、进口组织、限量供应、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储备主体多元化。  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调度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探索利用商业保险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机制,推动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保险产品创新。  (十三)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  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的管理体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统一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管理体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商品追溯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化应用机制,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五、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  (十四)加快推进流通立法。  完善流通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商品流通法立法进程,确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以及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制度。  健全流通法规规章。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对市场竞争行为和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快制订内贸流通各行业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对内贸流通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推进流通领域地方立法。坚持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鼓励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  (十五)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加强流通领域执法。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完善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相关工作纳入中央、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健全消费者维权和交易争端解决机制。  (十六)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  健全流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适用性,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强化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推动建立经营场所服务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倡导流通企业以标准为依据规范服务、交易和管理行为。  完善流通标准管理。加快内贸流通标准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选择具备条件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立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加强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  (十七)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推动各地建设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推动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鼓励按照信用级别向入驻商户提供差别化的信用服务。  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十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内贸流通领域经营活动审批、资格许可和认定等管理事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取消涉及内贸流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结合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等制度,公开涉及内贸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资金支持事项。  (十九)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  发挥中央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强跨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贯彻实施,结合当地特点,制订本地区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着力加强本行政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应急保供等职责。  (二十)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内贸流通工作综合统筹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内贸流通领域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和优化内贸流通管理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农产品市场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的统筹协调。  (二十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发展。制订支持和鼓励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重要的改革要先行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原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  稿源:新华网  作者:李伟强
  原标题:中金所九天三度出手最大限度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中新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陈康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2日表示,当天已发布新的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过去九天内,中金所第三次出手稳定股指期货市场,其措施也日渐严厉。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中金所采取包括调高交易保证金、提高手续费、调低日内开仓量限制标准等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措施实施以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仍然较重。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为最大限度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中金所经深入研究和论证,拟进一步收紧上述监管标准,出台相关新措施,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平稳运行。  当天发布的措施包括: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自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自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四是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自日起,长期未交易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会员单位报送中金所后,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针对上述举措,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认为,中金所此次大幅提高非套保持仓保证金至40%,相当于降低资金杠杆至3倍以下,能有效抑制市场投机力量。同时,进一步严格异常交易标准至单日10手,能够立竿见影地抑制日内交易,大幅降低成交持仓比。对于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的抑制作用将极为明显。  江明德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套期保值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期指的避险功能依然能发挥。目前来看,这些措施较为严格。但站在整个市场发展的角度看,只有整个行业一起努力,真正做好当下抑制过度投机这项重要工作,期指市场才迎来更长远的发展。(完)  原标题:中金所九天三度出手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稿源:中新网  作者:李伟强
  昨日两市行业板块几乎全线上扬供图/CFP  继周四大盘喜迎开门红后,A股昨天再接再厉,沪指收盘涨1.27%,收报3183.15点,盘中最高涨至3192.72点,逼近3200点整数关口。  两市合计成交5952亿元,行业板块几乎全线上扬,有色金属、航天航空、券商信托、保险板块领涨。  有色金属板块大涨4.28%,领涨行业板块。板块个股几乎全线飘红,10只个股涨停;10只涨停股大多放量涨停;率先封住涨停的盛屯矿业,成交量达到前一日的130%。  该板块的暴涨,被市场认为与周末可能的降准预期有关。业内人士根据以往的经验表示,央行降准对于各个板块和概念的影响不一,大宗商品类尤其是有色金属也是受益板块之一。据了解,有色金属呈现上行走势,主要受两个因素驱动,一个是实体经济的需求端,另一个则是对于流动性的预期。就前者而言,目前并没有明显起色;昨天的涨势更多体现于后者。  最近一次降准是在今年的8月26日,降准次日起,连续两个交易日,大盘反弹幅度超过10%。当时的背景是,受人民币突然主动贬值及由此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中国股市4天时间暴跌了22%,市场处于极端的恐慌之中。8月25日中国央行决定,自日起,降准降息,以缓解当前中国金融市场流动性危机,重建股市的信心,消除市场的恐慌情绪。中国央行政策一公布,全球股市恐慌情绪立即消失。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链接  国债期货大涨预期周末降准成主因  国债期货昨天集体大涨,截至收盘,当季合约TF1512上涨0.79%;下季合约TF1603也涨0.77%;隔季合约TF1606则上涨0.64%。  有交易员表示,国债期货快速走升令政策宽松预期再度升温,而在经济下行压力有增无减及资金总量宽松支撑下,预计现券走势向暖势头难改。  华创证券债券分析师屈庆则认为,国债期货大涨,虽无法找到确切原因,但是预期周末降准可能是其最主要原因。不过在没有确切事件冲击下,国债期货大幅上涨并从情绪上带动现货收益率下行,其蕴含的风险较大,建议投资者不要盲目乐观继续追涨。  光大证券本周表示,现阶段经济基本面难有超预期表现,债券市场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即短期内资金价格的大幅回调带来的债券抛售。但在经济仍处在疲弱状态的背景下,目前出现2013年6月份钱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整体而言,目前债券市场虽然相对偏高,但在央行对流动性的呵护下,短期收益率方向依旧向下。此外,结合四季度及10月份利率债的供求关系因素,国信证券等机构也进一步指出,短期内地方债新增供给等新债供给压力相对有限,供需关系也并不会给市场的涨势带来阻碍。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分析  机构普遍预计4季度将降准降息  最新出炉的9月份渣打银行中国中小企业信心指数(SMEI)由8月的57.4继续下滑至56.6,三季度平均指数为57.1,较二季度的58.5有所降低,反映三季度中小企业经营活动在二季度略现起色后再度回落。渣打认为,需求低迷、去库存和相对紧张的信贷状况仍为参与调查的中小企业面临的三大不利因素。  渣打银行预期宏观政策还会进一步放松,包括在2015年底之前再度降准1个百分点、降息0.25个百分点。在这些政策支持下,今年经济增长应能达到7%左右,同时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也将得到提振。  国泰君安日前发布的研报预计3季度中国GDP增速只有6.8%,可能是全年低点,在微刺激带动下,预计4季度回升至6.9%。9月CPI略降至1.8%。4季度还有1次降息1次降准。  不过,也有机构认为央行只会再降准,降息的可能性不大。德意志银行日前重申了此前中国2015年四季度GDP增长7.2%的预测。德银还预期在2015年四季度至2016年四季度间,每季度将有一次降准,但2016年年底之前不会再有降息。  国金证券分析师黄岑栋昨日指出,市场对于周末降准或降息的预期高涨,国债市场早间上涨明显,进一步强化货币宽松预期,有利于股指向上。文/本报记者程婕  相关   3家券商被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  证监会昨晚发布公告,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4家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提到,2015年8月中旬,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25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含相关子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及运行安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部分机构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不认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报涉嫌配资账户,或者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进行证券交易等问题,严重违反证监会“了解你的客户”等监管规定。  证监会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家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期货业协会将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另据了解,在打击违法活动的行动中,证监会9月单月就开出了至少23.7亿元人民币的罚单,是2014年总额的五倍。其中青岛东海恒信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市场操纵被罚7.37亿元,刷新了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罚款额纪录。  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原标题:有色金属板块最受益周末降准预期拉动股市上涨?  稿源:新华网  作者:李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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