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病得太手足口病严重吗了只想待在角落里

1.①jǐn&&②lào&&③yú&&④shà &&&&&&2.此句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地把旧书中的内容比做波澜不惊的大海,表现了作者回忆过去时新潮的澎湃。3.作者5岁入小学,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中学。正常学龄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作者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了初中。4.课文的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压在课文上。  深邃的句子(老师说好的句子)用打着圆圈的线画出来。&&&&& 师生的当众朗读。&&&&& 写在书中的自己的颜色都是蓝色黑色的。&&&&& 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成为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5.用意:用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衬托老师令人难忘的朗读,有力地突出了老师的朗读给我的印象颇深,产生的影响之大。&&&&& 特点:吴老师——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让人记忆犹新。潘老师——以疾言厉色、煞有介事的特点表现贾雨村的虚伪。6.点明文章主旨:对童年的怀念,对“无处寻,惟有少年心的感慨。”扣题,与文题“惟有少年心”相照应。 7.结合生活,言之有理即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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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现代文阅读(25分)惟有少年心昝圣骞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①尽量(&&& )②烙印(&&& )③愚钝(&&& )④煞有介事(&&& )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科目:初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现代文阅读(25分)惟有少年心昝圣骞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①尽量(&&&)②烙印(&&&)③愚钝(&&&)④煞有介事(&&&)【小题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小题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小题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小题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小题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小题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学年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初二上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25分)惟有少年心昝圣骞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①尽量(&&&)②烙印(&&&)③愚钝(&&&)④煞有介事(&&&)【小题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小题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小题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小题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小题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小题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吉林省初二上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①尽量(&&& )②烙印(&&& )③愚钝(&&& )④煞有介事(&&& )
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花,我和小苗都是众荷之中不起眼的一朵,虽然一样随风摇曳,却不会独独吸引游客的目光。
  初中的时候,我们班里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她比我们发育得早,个子高高的,喜欢散着头发,穿紧紧的上衣和很短的裙子,大声和男生说笑。那时候我很想成为那样的女孩,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青春。或者,像年级第一名的那个女孩也行,孤傲着,被所有家长和老师挂在嘴边,做教育我们的楷模。
  然而,我谁都不是。别人都说我“耐看”,可这种耐看的美,很多时候都没有被别人细细品味的机会,我介于自己想做的那两种女孩之间,不高不低,不尴不尬。你可以说我是那种“乖巧”的女人,温柔安静,让人省心。可是有时候,省心往往等同于忽略,无论是生活还是感情。
  人们说,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单翼天使,如果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就可以互相拥抱着,用一对完整的翅膀,在爱情的天空里飞翔。
  我就像一个不受宠的天使,呆在被上帝遗忘的角落,寂寞地艰苦地扇动着一片翅膀。
  高二那年,我喜欢上那个新来的语文老师浩(化名),刚刚大学毕业的他喜欢穿白衬衣和牛仔裤,声音清朗,笑容灿烂。那次,我被选上校朗诵团,参加市里的比赛,带队老师就是浩。
  虽然每次我都很卖力,但我知道,浩不会注意到我。他教高一,熟悉的只是自己的学生,和那些表现突出的优秀者。我的个子不高不矮,排在朗诵团第三排从外数第五个位置,浩只是站在队列旁边指挥着我们,偶尔和他认识的学生说笑。
  只有在统一服装那天,浩靠近了我,因为女生统一戴领花,我总是戴不好,浩走过来,帮我弄好。他站在我面前,呼出的气息轻轻拂在我脸上,帮我翻后面的领子时,我的鼻尖蹭到他的白衬衣……那一刻,我激动而委屈,眼泪差点掉下来。整完后,浩看着我笑了笑,然后,不知是对我还是对他整好的领花,说:“恩,挺漂亮的。”
  只有这些。不久,朗诵结束了,除了每天在校园里寻觅浩的身影,每天晚上在日记里倾吐思绪,我的生活和从前没什么两样。后来,高中毕业了,我如梦似幻的暗恋也随之结束。浩永远都不会知道,诺大的校园里,一束微弱但执着的目光曾一直追随他。
  大学生活并不像我所想的那样斑斓。在山师大读了四年外语,除了一次失败的恋爱,日子过得寡淡平静。我好像迷失了爱情的方向,一直找不到最适合自己的另一半翅膀。
  盛(化名)高我两级,学中文,是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我们在
图书馆认识,那几天因为写论文,我整天泡在图书馆查资料,一天,盛忽然坐在我身边,说:“你经常来这里吗?我总能碰上你。”
  我惊愕得说不出话,他又说:“其实你近看比远看漂亮。”我认出他是曾在校宣传栏里出现过的校园诗人,既开心又窘迫。认识我的时候,盛有女朋友,是音乐系一个漂亮而张扬的女生。认识一个月后,我和盛看完第一场电影,刚走出校礼堂,那个女孩就拦在了面前。
  盛的脸色一变,把那个女孩拉到一边。我不知道他跟她说了什么,反正从那以后,他正式成了我的男友。恋爱的日子很幸福,我和盛每天都在一起,他浪漫而富有激情,让初尝爱情味道的我几乎有些战战兢兢。
  才子通常都是风流的,盛虽说不上风流,却很有女孩缘。他原本就高大帅气,加上会写诗,还会弹吉他,在我们那所女生居多的学校里,他身边从来不缺追逐者。
  盛嫌我太安静,常对我说:“你不担心我被别人抢走啊?”我很乖地笑,答:“是我的,就不会跑。”盛便叹气,“如果你再多点生活的激情,该是多么完美啊!”
  可是,我注定是安静的百合,成不了夺目的玫瑰。
  盛毕业前夕,我们分手了。那天,他站在我面前,有些无奈地说:“我不要求你等我,因为我不敢保证自己可以等你,艳生,你太安静了,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流泪。
  几年后,一次和盛在网上闲聊,他说:“其实,如果当初你态度坚决些,要我一定等你,我想我会等的。”我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给他发过去一句“呵呵”。
  命运真的在自己手里吗?为什么我总感觉这一切自己无法操纵?没人会按照我的意愿行事,不属于我的人或物,就算争到了又能怎样?我希望我的他能主动来和我抱在一起,而不是为了能飞而拿我们各自的翅膀来凑。
  大学毕业后,我先是在一个学校教书,日子过得不咸不淡。小苗工作第二年有了男朋友,第三年就结了婚,老公是个
公务员,长相和脾气都是很没特点的那种,不过两人倒是门当户对,两厢情愿。
  婚礼那天,我去给小苗做伴娘,看着被白色婚纱和红色玫瑰包围的她,我问:“你有多爱这个人?”她笑着说:“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哪来那么多爱呀浪漫呀,生活不就是两个合适的人过日子嘛!”她停顿一下,接着说,“不过,也是爱他的吧,否则,也不会嫁给他啊!”
  这就是一生
  26岁那年,我相了第一次亲。那个人是名牌大学毕业,长相、工作、家境都不错,很合适的相亲对象。相亲前我把这事告诉给小苗,她兴奋地说:“哎呀,这么合适呢!你可不能掉链子哦!”可是我知道,我一点都提不起兴趣,去,只是不让父母生气。
  约会地点毫无创意地选在了泉城广场,泉标下面,人头攒动,我按照介绍人阿姨说的样子去寻找――平头、戴眼镜、米黄色T恤、咖啡色裤子……身边人来人往,有的人顺眼,有的人讨厌,我一边下意识地寻找,一边不耐烦地想:我的另一半要这样出现吗?一生要这样注定?
  见面后才知道,这次相亲,并不是我自己不投入。那个男孩连聊天的地点都懒得想,我们就坐在最近的麦当劳,嘈杂的环境倒不显尴尬。
  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见面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接了四五个电话。有个电话估计是他事先安排好的,含含糊糊跑到店外去接。
  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他大笑着,嘴巴一张一合,许是在说我的情况,甚至是在开我的玩笑。
  那个男孩第二次约我时,我拒绝了,他也很利索地说:“哦,没关系,有什么事找我!”从此再无消息。擦肩而过,发现彼此的翅膀是不相配的一半。
  经历过几次这样的相亲后,小苗告诉我,她怀孕了,“你要做宝宝的干妈哦!”她的声音更加平和安详,透露着绵绵母性。此后见面,看到小苗的老公小心翼翼搀着她过马路的样子,我忽然有丝心动:自己也找份这样的幸福?
  教了两年书,因为厌倦那份重复,我辞了职,应聘到一家合资企业。繁忙的工作掠走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回到自己住的那套小房子,我甚至开始渴望家里有个男人,像小苗的老公那样普通到没特点,只要他能爱护我,在我加班或应酬晚归时,亮着灯等我。
  去年年底,公司和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搞了联谊会,联欢过后是自助晚餐。我拿好一盘吃的,寻找角落里的座位。我还是这样,人多的时候总是爱找角落的位置。
  一个一袭黑衣的男人在角落里独自喝酒,看上去在玩深沉,我却不得不承认,他身上的那股味道吸引了我。
  我走过去,还没开口,他便站起来,“请坐,我是××公司质检部的柏林(化名)。”走近才发现,他并不年轻了,额头和眼角的皱纹显示,我们已不是一代人。我以为自己的冒然会换来一场尴尬,没想居然和他聊得很投机。
  两个小时后告别,我和柏林都有点依依不舍。随后的联系自然而然,每天早上,我都能收到他的短信,或深情或搞笑,能给我一整天的好心情。我以为这次是真的了,我的另一半正挥动着翅膀向我走来,影影绰绰。
  然而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柏林早有老婆孩子。知道这个消息后,我有点控制不住情绪,激动地给柏林打电话,让他给我个说法。他嗫嚅:“我……你……我不是故意的。”
  “你想怎么办?”
  “给我时间,艳生。”“你要时间做什么呢?离婚还是说服我做情人?”
  “我……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挂了电话。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另一半翅膀,生生扯断再重新组合?我和他都没有这个勇气。
  前些日子,小苗的宝宝出生了。我很羡慕那个皱巴巴粉嘟嘟的婴儿,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多简单,多自在。另外,我也羡慕小苗,那种平淡充实的幸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梦想,有的平实,有的虚幻。在艳生心里,肯定也有属于自己的爱情梦想,梦想里的白马王子,被她用爱的颜色涂抹,在情最深处款款等待。只是,她也许忽略了,爱情并不像蒸馏水那样纯粹,一味地寻找想像里的完美,在爱情的路上,很容易走进死胡同。
  艳生也许对爱情的要求过高,而且,这不是条件的高低,而是一种近乎完美的苛求。于是,她丧失或者放弃了很多机会。
  成熟男人自然比毛头小伙儿有魅力,那种经过岁月历练的味道,迷人却早有归属。但愿艳生有这份理智,不在找到另一半之前,就把自己的翅膀弄得伤痕累累。
  像小苗的幸福一样,很多时候我们羡慕的,正是曾经或者还在被自己不屑的状态,所以,不要放弃手里的任何一块石头,因为说不定哪一块,里面就是无价的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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