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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平时注意什么
疾病预防肺结核匿名用户ps,其实有些正常人都是携带病菌的,只是身体健康时免疫较强而不显,一旦身体机能下滑严重或者其他并发症出现时,免疫力下降,病菌就会大量繁殖形成病灶,症状显现。这也是艾滋病人为什么会多发结核病,还有一些老人易得此病的原因。有时候正常人体检也会发现钙化灶(已痊愈),但自己并无不适,这是因为机体抵抗力较强,
疾病预防肺结核匿名用户ps,其实有些正常人都是携带病菌的,只是身体健康时免疫较强而不显,一旦身体机能下滑严重或者其他并发症出现时,免疫力下降,病菌就会大量繁殖形成病灶,症状显现。这也是艾滋病人为什么会多发结核病,还有一些老人易得此病的原因。有时候正常人体检也会发现钙化灶(已痊愈),但自己并无不适,这是因为机体抵抗力较强,免疫系统自己将病菌搞定,病也在自己不知情的时候就好了。所以,定期体检,平日,也请爱惜自己。作为一个肺结核在治患者,听医嘱加之耳濡目染些许,总结下,供同病人参考,非专业,勿喷1.一定要按时按量遵医嘱吃药,甭管处治还是复发,治疗期间如未产生其他不适(下说明),忌擅自停药,这样容易产生耐药。治疗结核的一线/二线无非就那几种,一线药举例来讲就是利福平,乙胺丁醇,异烟肼,比嗪酰胺之类,这些是免费药。二线药是一些自费药,一些人讲初治尽量不用二线,说一旦耐药就无药可救了,其实大可不必,一线二线有时相对,遵医嘱即可;2.抗结核的这些药对肝损伤较大,应该辅之护肝药,还要定期检查肝/肾功能,主要是肝功,如果转氨酶不正常,可能要暂时停药保肝,甚至要住院,肝功可能会反复,不要掉以轻心,当你不适时,肝已经受损;3.如果你在吃比嗪酰胺,此药毒性较大,副作用多,药效机理适合强化期服用,一般依据病情只适合吃头几个月;4.做好持久战准备,治疗加巩固没个一年半载的你都不好意思说得过这病;5.饮食,看过很多忌口之类的,我的医生倒没说什么,还要我想吃啥就吃啥,一定多吃,才有营养跟病毒pk啊,只是我每次检查尿酸都高(吡嗪),医生建议少吃嘌呤类食物,另外结核药伤肝,务必戒烟戒酒;6.劳累是肺结核患者的大敌!切忌过度劳累和熬夜,xo什么的别累着就好,什么,你痰阳性?加个口罩吧~;7.心理调养,我刚得这病,不知深浅轻重,辞了工作,安心养病,日日以药为伴,吃的那个痛苦,但已是这样,多说多想皆无义,按时吃药,心态平衡,这病很好治,不算事;8.关于传染,如果你痰集菌阴性,日常生活不必太在意,稍微注意咳嗽喷嚏别对人就好,那样容易吓着他人,要是阳性,就自觉一点,别扎人堆了,那样会害了别人,阳性的话痰也别咽,容易产生结核转移;先这么多,想到再说。其实本来我也是来找组织的~日补充:至今一年半了,业已经恢复正常工作生活,也有些病友来信咨询,补充一下:1.护肝药:这玩意儿贵的要死,我辞职养病,穷人一个,自信肝脏功能坚挺,于是开始偷懒,我吃的甘草酸二铵,一天9粒,开始减量,一天只吃6片,后来没感觉,又减到3粒,肝功依旧没问题,于是索性停了,停之后又吃了大概三个月结核药,一切正常,咨询过我家那边传染病医院的主任,她说若肝功一直良好,可以不用保肝药。后来异地复查,这边医生对此很不满,说万一怎样云云。于是我恶意揣测这药对于医院的增收价值。但是不建议自己擅自停用,身体是自己的,“万一”这种事还是不出现的好。2.总共吃了9个月的药,恢复良好,医生就要求停止治疗了,但CT上依旧可以看出病变的残留,医生讲就这样了,在吃药也不管用了,我自己不甘心,又多拿了几个月的药,后来再复查,效果不明显,结核病人即便痊愈,肺部病变的疤痕也很难彻底消退,比如伤口结疤,总会有或浓或淡的印记,一直跟随。3.找工作很痛苦,我恢复较好,问大夫这样胸透能看出来么,医生讲不细心的话是看不出来的,但自己还是不放心,后来工作入职体检,也是费尽周折。我现在是可以体会到那些乙肝携带者的心情了,社会遍布歧视偏见,若非亲身体会,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感同身受。更何况这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脏”病。怨不得别人,唯有保护好自己。4.其他就和正常人一样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别太有负担。痊愈之后,遵医嘱定期复查,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5.不建议辞职养病,一个人时间久了,容易失控。除非经济允许或者病程较重。最后,感谢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并没有对我另眼相看过多防备,因着他们的陪伴和鼓励,自己才从那段难熬的日子中走出来。ishaan,殊途同归。1 要有强大的意志力 肺结核的治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定要遵照医嘱。2 尽可能保持心态的乐观
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多说话多活动 。3 绝对不要让肺结核占据你生活的全部 承认它的同时以高傲的姿态藐视它。4 尽可能的不要封闭自己 多和家人朋友交流 这点格外重要。即便是通过网络也要发掘自己新的兴趣点 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自己的价值 始终对新鲜事物有追求的渴望。亲眼见证了一个家庭 从幸福美满和和美美 自孩子患上肺结核起悉数垮塌。再也不愿意看到。柒十壹,路见不平。继续走作为一个正在治愈期的病患,每天必须按时吃药,保持愉悦心情,和适当地营养,夜里一罐牛奶(肠胃不好的建议喝酸奶,如吃利福喷定的当夜可以停喝),禁色!适当的运动(以放松心态为主)每点都是自己体会出来的,祝早日康复。熙康,熙康 / 家庭医生、健…您好,肺结核患者一般体质较差,食欲不好,乏力,被称为富贵病。患者平时注意休息,不能劳累受凉,适当锻炼身体,比如慢跑;多食高蛋白富含维生素的食物,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室内通风,咳出的痰马上包在纸里烧掉,可以简单有效的杀死结核菌。外出需带口罩。保持心情舒畅,对自己要有充分信心治病。CCCcCcc,(?o_o`)饮食以高蛋白,糖类,维生素类为主。新鲜蔬菜,水果及豆类。要戒烟禁酒。林雅如,活着真好。。【病友与医生的对话】肺结核生活中要注意什么咨询人:王女士专家:沈阳市胸科医院结核科六病房主任医师 梁秋问:肺结核患者,日常生活应该注意什么?答:生活中尽量戒除不良嗜好,如大量长期吸烟、饮酒、吸毒及网络依赖等。例如很多重症难治的结核病患者大多有对酒精或吸烟的依赖,并且伴随长期的营养不良,其中青少年不在少数,因此要想远离肺部疾病,就应远离不良嗜好,保持健康的生活状态。还有在饮食上不要偏食,应禁食辛辣生冷,可适当服用药膳调养,如枸杞子、西洋参等。临床上很多肺结核合并营养不良的病人,治疗效果差,极易加重复发。因此中医理论认为并不是哪种食物是尽善尽美的,膳食要平衡,全面合理的营养才是值得提倡的,不能过分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食物,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中医理论认为,“肺主气,司呼吸,主宣发肃降,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朝百脉,主治节,开窍于鼻,外合皮毛,与大肠相表里。肺为娇脏,不耐寒热,为五脏之华盖,故感受外邪,首先犯肺。”肺病多以气机升降失常为主。肺脏清虚而处于高位,选方用药多宜轻清宣肺之品,即所谓“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肺喜润恶燥,燥则肺气上逆而咳喘,甘润可使肺气自降,清肃之令得行,所以治肺又宜辛平甘润。还有在身体锻炼方面,应运动适量,有些人不管身体是否耐受,而过于锻炼,并不是好方法,中医理论讲,“形劳而不倦”,要求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方能收到动形以养生的功效。尤其是肺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应以静养为主,可以适当散步,打太极拳、呼吸新鲜空气,尽量不要进行强度太大的锻炼活动。本文摘自微信公众号【肺结核康复圈】匿名用户肺结核病友经验分享;首先要查清楚,是肺结核还是肺结节?要重视,但也别过度担心,一、准时吃药,切记断断续续。坚持吃药二、按时睡觉,坚决不能熬夜,(这个很重要) 三、不要生气、不要有悲伤情绪,让自己开心,病由心生,去烦恼才能去病四、不要过度劳累,多休息,注意生活的空气质量,五、吃些辅助药物,如护肝、补钙、清肺等六、不吃辣、不饮酒、不抽烟七、如果需要可以做气管镜冷冻等手术,加快康复,八、定期检查、一月验血、三月一CT、半年做次气管镜等九、有条件最好,住院治疗,浩月冰天,年纪轻轻,全身是病,病而不死,实在痛苦活动期内注意休息多久平躺,不要做剧烈运动,以避免病灶扩大,饮食上加强营养,可吃一些墨鱼汤,平时吃点白木耳,莲子和黑芝麻,忌辛辣刺激,饮食原则上应以养胃,养肝为主,如果咳嗽有痰应少说话避免和家人长时间接触,碗筷水杯也要单独使用并隔开清洗消毒(据说用微波炉能杀菌),加强通风,吃药后2-3月到医院查痰看是否还具有传染性,如家人出现长期咳嗽的症状应立刻去医院检查看是否被传染~稳定期可以做适当运动,多出去散步呼吸新鲜空气,饮食和作息习惯同上~关于吃药:大部分的服药方法医生会告诉你,但有一种两天一板的药需要注意,不能对半分两天服用,虽然剂量一样,但药物的瞬时浓度下降了,如果医生让你对半吃要注意,剩下就是要按时按量吃,即使出现副作用也要遵医嘱才能调整药量和停药,如吃药过程中出现咳嗽和呼吸困难及呼吸杂音,应去医院询问医生~关于药物反映:全身无力(或者胸痛):考虑白细胞低下,如果血常规确定低下可以吃升白细胞的药物,经济困难的可以每天吃几颗红枣,中药里的黄芩和太子参也可以升白细胞,和红枣一样效果持续时间比西药长,断药后效果可持续1-2月。恶心干呕,反酸烧心,腹泻:免费药最明显的副作用,胃肠不太好的患者反映会很剧烈,不能一味忍耐要去消化科就诊开护胃药,很多人甚至医生都会忽略结核药对肠胃的伤害,长期的反酸烧心会导致反流性食道炎,胃炎和十二指肠球炎,这都是结核药的副作用,消化科的医生都很清楚,有部分患者会因为胃酸灼伤咽喉导致咽喉炎,而吃药后的呼吸困难也可能肠胃反映,一般治疗药物里中西药都有,主要看病人选择,有些病人肠胃反映很大不能吃片剂和胶囊可以考虑喝中药,或者更换结核药方案,从个人吃药经验来说,组合片剂反映小一点,胶囊粉末反应最大,自己遵循遗嘱选择或饭后再吃药。全身酸痛(或者痛风):一般是尿酸高,多是吡嗪酰胺引起,但不是绝对的,即使没有吡嗪酰胺的三联也可以引起尿酸高,所以平时吃药后要多喝水,药物尽量早上吃,不要下午或晚上睡觉前吃,尽量让药物在白天排泄干净,以免加重副作用(白细胞低下的副作用也是如此)双腿无力,无法站立行走:很严重的副作用,加上无力可以导致间歇或暂时性瘫痪,完全丧失生活能力,一般多喝水+停药3-5天可以缓解,能走动应立刻去医院就诊更换治疗方案或确定停药时间~身上长皮疹或瘙痒:这个应该去咨询结核医生,虽然我吃药时身上也长过红斑,长时间不消,最后吃中药好了......关于护肝药:这个没有绝对答案,主要看患者耐受,护肝药的作用要结合每个月的肝功能检查判断,本人吃的是葡醛内酯)还有一种加了维生素的二维葡醛内酯,但我买不到),其他的吃过还有水飞蓟,葵花护肝片和天晴甘平,水飞蓟对肠胃有刺激,会加重恶心干呕,葵花护肝片一次要吃很多片,多肠胃负担大,本人吃了一个月导致胃胀气顶喉和睡觉时严重呼吸困难,胃不好的人应谨慎服用,天晴甘平还好,不过护肝药只是辅助药,最终还是要看患者的肝耐受,有的患者即使不吃也没事,一般来说护肝药不太需要吃太多,选择一个最好最适合自己的即可。关于其他搭配药物:除了护肝药和护胃药,其他药就没必要多吃,空洞患者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每天喝《康复新液》加速空洞愈合,当然如果找到了靠谱的中医可以一边调养一边吃结核药~关于性生活:结了婚的应避免房事,一则房事会过于消耗体力加重病情,二则防止结核传染给老婆,没结婚的应节制,减少撸管的频率,有些患者会在撸管后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如果还在继续工作的话,在活动期内应请假休息,避免熬夜,等病情稳定再去考虑工作~匿名用户遵医嘱,按时吃药,保持乐观心态。多呼吸新鲜空气。匿名用户我是粟粒型肺结核继发结核性脑膜炎,差点把小命丢了,治疗期间做了两次腰穿,现在恢复感觉还可以,没有出现不适,注意休息和饮食,谨遵医嘱按时吃药,应该没有大问题。匿名用户其实只是一场大感冒,调整好心态面对~匿名用户我也得了,可以进行性行为吗,或者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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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结核是怎么回事?常见好发部位及治疗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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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淋巴结结核?淋巴结结核简称淋巴结核,是由结核菌及其毒素侵犯淋巴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是淋巴结病中最常见的一种疾病。本病好发于儿童和青壮年,女性患者明显多于男性。人体浅表淋巴结均可发生,多见于颈部,是因为原发性肺结核和继发性肺结核所致,常沿淋巴结和淋巴管传染,呈串珠样改变,破溃后外口不易愈合,中医也称为“瘰疬”、“老鼠疮”。首见于《灵枢•寒热篇》,以后历代文件多有记载,而且名称甚多,有以经络部位命名的,如生于颈项前的属阳明经,名痰疬;生于颈项两侧的属少阳经,名气疬;有以病因命名的如风毒、热毒;有以形态名的,如串珠样的称瘰疬;多个淋巴结结核相互叠加成堆出现命名为重瘰疬等等。该病多发现于浅表淋巴结,其实深部淋巴结同样也发病,但由于深部淋巴结结核在外表现不明显,常引不起重视,一旦出现症状可能比较严重。常借助于B超诊断。二、常见淋巴结结核的好发部位?淋巴结结核根据发病部位而命名,常见有以下几个好发部位。1.颈部淋巴结结核:这是淋巴结结核中最为常见的好发部位,女性多于男性。据日本资料统计,男性以30岁年龄组最多,女性以50岁年龄组最多。发病部位以右侧为多见。西医认为,本病多因结核菌经口腔(龋齿或扁桃体)侵入,由淋巴管到达颌下淋巴结;亦可因肺、肠结核病灶经血液播散所致。中医认为,本病为情志所伤,肝气郁结,脾虚生痰。肝郁则化热,痰热互搏,常发于颈项之脉络,而成瘰疬。亦因素体虚弱,肺肾阴亏,致使阴亏而火旺,痰火凝结而成瘰疬。2.腋窝部淋巴结结核:该部位淋巴结结核在临床较常见。患者往往以腋窝部有一肿物、疼痛就诊;也有在胸部X线检查时发现腋窝部有肿大淋巴结和钙化灶。多数是由肺结核或纵隔淋巴结结核经淋巴管传播而来。3.腹股沟部淋巴结结核:较少见,腹股沟部淋巴结肿大,多来自下肢或外阴部的外伤,结核菌经过伤口侵入而发病。也可血行播散。开始可为仅伴有轻度疼痛的肿胀,如不积极处理,则可自溃。4.腹部淋巴结结核:多伴有结核性腹膜炎、腹腔积液。一般由于全身播散或在肠结核的基础上,相继出现腹部淋巴结肿大,常伴有结核性腹膜炎。在主诉中以腹痛为主要症状,过去可能没有任何消化系统症状,胸片也未能发现肺结核病变。5.肺门淋巴结结核:当机体尚未产生变态反应时,肺内初感染原发灶中结核菌沿淋巴管侵入所属淋巴结。从肺门到纵隔有许多淋巴结。病势进展时,纵隔淋巴结也相继发病,形成各种不同程度的干酪化。显著肿大的肺门淋巴结,有时压迫支气管而使其狭窄,发生肺不张。三、淋巴结核治疗原则是什么?1.全身抗结核治疗与局部用药相结合:由于淋巴结核具有好发等特点,抗结核方案基本上与肺结核化疗相同,一般用强四化,强化期至少用3-4个月,疗程12-18个月,在全身抗结核治疗的同时局部用药,如局部注药异烟肼和链霉素,重症者外敷对氨基水杨酸软膏,均可获得满意的疗效。2.中医治疗与西医治疗相结合:颈淋巴结核在中医中属“瘰疬”、“痰核”范畴,病因为“痰”、“火”、“郁”。中医在治疗周围淋巴结核上积累了许多经验,治疗方法也很多,对脓肿与溃疡型的中药腐蚀法有其独到之处。常用内消瘰疬丸、五五丹、太乙膏、泽漆膏等药治疗。3.内科治疗与外科治疗相结合:除应用抗结核药物外,若患者肿大淋巴结出现波动感时,则可能出现液化或化脓,需局部抽取以防止破溃,若淋巴结已破溃或有瘘道形成者,可行切开引流,切开约为脓肿直径2/3-1/2,清除脓肿内干酪坏死物,合并继发感染者可冲洗,并以HR纱条引流,或隔日换药1次。早在20世纪初,手术切除已列为治疗体表淋巴结结核的主要措施,脓肿型、溃疡型都可配合手术治疗。非结核分支杆菌所致淋巴结炎应尽早手术。淋巴结软化者也应尽早手术,以防止皮肤坏死,并对其周围的淋巴结一并切除,可获得93.9%的治愈率。4.药物与理疗相结合:在抗结核西药和中药的治疗中,目前常采用超声电导将药物在局部渗透到局部,在局部起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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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15)
来源:& 发布于: 16:29:32 浏览次数:560
一、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二、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职工享有的权利是:
(1)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职工有权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自己的缴费保密;(3)职工有权就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争议提起仲裁、复议或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职工有权对医疗保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应履行的义务是:
(1)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符合规定的程序。(3)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三、什么样的单位及个人可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都应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在首次参保的当月,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比例,一次性补缴自2002年1月(或应参保缴费之月)起至参保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前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段,只计算缴费年限,不补划个人医疗帐户,参保人员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划记个人医疗帐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单位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
(一)个人缴费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7%缴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按全市上年度平均职工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托管档案人员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在我市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档案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托管档案人员应及时到档案托管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大额医疗保险救助金如何筹集?
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潍坊市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享受大额医疗待遇。现行政策规定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每年4月一次性缴纳,由单位负责缴纳,也可由个人缴纳。为方便退休人员缴纳,除本人特殊要求外,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中代扣缴纳。
七、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是什么?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是: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规定的机关公务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其他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也可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如何筹集?
公务员医疗补助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5%筹集,由单位承担。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列支。公务员医疗补助筹集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九、个人账户资金是如何划入、使用的?
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
(一)职工按本人工资2%缴纳部分。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1%划入的部分,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2%划入的部分;退休人员以其上一医疗年度最后一个月统筹支付的养老金为本医疗年度基数,不满70周岁的按5%划入,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按6%划入的部分。
(三)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个人缴费工资(退休的,按其养老金)1%计入的部分。
(四)个人账户的利息。
个人账户的资金根据单位缴费情况按时划入。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于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卫生所门诊就诊、取药。
十、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医疗保险涉及的年度,指的是自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的医疗年度。
十一、参保职工住院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医保待遇?
潍坊市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900 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96%、92%、90%、88%,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98%、96%、95%、9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同时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了大额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患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10%,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90%。大额医疗救助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0元。同时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十二、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超过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如何补助?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患病,超过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一个医疗年度最多补助120000元。
十三、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包含经批准转外就医和异地急诊非定点就医的医疗费用中个人先自付部分),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后,累计负担超出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纳入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报销70%,再报销限额为50万元。
十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有哪些?如何与医院签约?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
目前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均为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已经签署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为:青州市立医院、青州市黄楼卫生院、青州市黄楼卫生院分院、青州市益都卫生院、青州市何官卫生院、青州市何官中心卫生院分院、青州市弥河中心卫生院、青州市庙子中心卫生院、青州市邵庄卫生院、青州市邵庄中心卫生院分院、青州市东夏中心卫生院、青州市谭访中心卫生院、青州市谭访中心卫生院分院、青州市王坟中心卫生院、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卫生院、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分院、青州市王府卫生院、青州市高柳中心卫生院、青州经济开发区医院、青州市建设职工医院、青州广通职工医院、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青州市南山医院、青州惠康医院、青州市王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州市益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州市云门山卫生院、青州市市直机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州东圣水医院。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从上述医院中选择一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一个医疗年度,协议期满后需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应在签约时间内到新选定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签约手续,原服务协议自动终止,新服务协议自当年4月1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未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视为续签服务协议。
凡符合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超20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在签约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由于参保单位缴费不及时造成暂缓结算的,等单位正常补缴费用后,由签约医疗机构为职工报销暂缓部分的医疗费用。
十五、异地居住人员如何申报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异地居住人员在所选取的异地定点医院中,应有一家一级医疗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定点医院,且该医院为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原来申请的异地定点医院中没有一级或者社区医院的,单位应通知异地居住人员在每年3月前,变更(或重新申请)一家一级或者社区医院作为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凡未选取的不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异地居住人员住院和普通门诊定点医院不超过3家。异地居住人员在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审核报销。由单位集中汇总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需要的材料包括:门诊病历、处方、相关检查化验单、报告单、费用明细清单、收费单据原件(手写单据不予报销)、社保卡(或工商银行卡)。
十六、中断缴费的情况如何处理?
1、在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未中断缴费,自解除劳动关系6个月后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欠费在6个月以上的,重新交费时,不管是否补缴欠费,均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
2、单位、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缴费时,应一次性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补缴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补缴期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无论一次性或分次补缴时均免收滞纳金,补缴期内,只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并补划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单位不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重新缴费时,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因单位欠费或不及时参保缴费导致参保人员无法报销医疗费的,由单位负责为参保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十七、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缴费年限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一次性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004年3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单位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限制。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中断缴费的人员,日前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的工作年限不计算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十八、参保职工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职工医疗保险实行潍坊市级统筹,参保职工需住院治疗的,直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潍坊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住院手续即可。定点医院医保办要负责验证病人和身份证、社保卡是否相符,人、证、卡相符的,方可办理住院手续,病人随时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备查。
十九、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参保病人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核算出病人负担金额、统筹报销金额。参保人员只需结算病人自负部分,剩余部分(统筹报销金额)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定点医院结算。凡未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基金的单位,其参保住院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不垫付,病人按全部费用和定点医院结算。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后,病人持住院单据原件及附件到社保局申报报销。
二十、单位驻外机构和异地安置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对在潍坊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和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要选择1-3家一级以上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定点医院,应由所在单位于每年3月上旬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
单位驻外机构在职职工应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或临时居住证明(期限为一年以上)、外派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外机构的公布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青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退休人员应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或临时居住证明(期限为一年以上)、子女单位工作证明、子女户籍证明、房产证(本人或子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青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单位驻外、异地安置人员需住院的,应由参保单位(也可由参保人或其亲属)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市社保局()备案,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结算时按规定即时报销;在省内非联网及省外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结算,医疗终结后,持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社保卡等资料,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销。
二十一、参保人员转往市外上级医院就医是如何办理手续的?
参保职工因病情确需转往潍坊市以外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医院等级逐级转诊的原则,必须经我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会诊,由主治医生提出转诊意见,并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审批表》(一式三份),科主任和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定点医院医保办盖章,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批准后到指定医院就医。医疗终结后,持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社保卡等资料,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销。转往潍坊市以外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个人需先自负5%,剩余部分再按规定报销。未经就诊医院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而自行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十二、参保人员因转诊、异地安置、出差休假等原因急诊在山东省内住院哪些医院可以办理联网即时结算手续?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济宁、泰安、日照、东营、威海、聊城、德州、临沂、菏泽、枣庄、滨州、莱芜等市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异地就医互联互通的定点医院达到125家。具体为:齐鲁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千佛山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电力中心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皮肤病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武警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山东红十字眼科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颈肩腰腿痛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东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山东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济南市明水眼科医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儿童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四零一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解放军第148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淄博化建医院、淄博宝华中医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淄博圣洁医院、桓台县骨伤医院、枣庄市立医院、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院、枣庄矿业集团总医院、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滕州市中医医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伤骨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东营市人民医院、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烟台芝罘医院、烟台市牟平人民医院、烟台市牟平区中医院、烟台海港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市中医院、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乡县人民医院、微山县人民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泰安市中医二院、山东泰安煤矿医院、泰安市肿瘤防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日照中德骨科医院、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北京路医院、日照市莒县中医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莱芜市人民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莱芜市房干康复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2)、德州市市立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德州市中医院(1)、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中医院、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滨州沪滨眼科医院、滨州市利世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城济滨医院、滨州万寿堂医院、滨州通康医院、菏泽市中医医院、菏泽开发区中心医院、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菏泽市立医院、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出差休假等原因急诊在异地联网住院的参保人员,只要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市社保局审批的《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到医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住院费用就可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二十三、参保人员因转诊、异地安置、出差休假等原因急诊在山东省内异地联网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转诊住院费用结算。住院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以后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25%,统筹基金支付7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3%,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87%。出差、休假等原因发生急诊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转诊政策。
2、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结算。一个医疗年度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为500元,第二次以后为2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为400元,第二次以后为15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18%,统筹基金支付82%;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3%,统筹基金支付87%。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15%,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0%,统筹基金支付9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8%,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2%。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大额保险报销
第二次及以后
3级异地居住
2级以下异地居住
二十四、参保人员因转诊、异地安置、出差休假等原因急诊在山东省内异地联网医院住院如何办理联网手续?
转诊就医人员应持本地转诊医院出具的《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到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经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联网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按照政策应该负担部分,其余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保局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异地安置人员需住院的,应由参保单位(也可由参保人或其亲属)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市社保局(),市社保局将其个人信息上传省医保异地就医平台系统。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异地安置人员无需提供《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经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联网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按照政策应该负担部分,其余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保局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参保人员因出差、休假等原因发生急诊住院的,应通过参保单位(或其亲属)携带医院入院记录(盖医院公章)、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住宿费发票复印件或会议组织方邀请函、考勤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住宿费发票复印件或旅行社合同复印件等到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山东省异地住院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经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联网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按照政策应该负担部分,其余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保局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按转诊政策执行。
二十五、参保职工出差、探亲期间因急症在异地非联网医院住院的费用如何支付?
参保职工出差、探亲期间因急症异地住院治疗的(必须附有急诊证明和相关病历),须在就诊两日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备案(电话:)。医疗终结后,持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社保卡等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报销。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需先自负20%,再按上述规定中三级医院比例报销。非急诊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十六、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如何结算报销?
根据《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潍人社发【2010】30号)规定,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现行生育定额标准:剖宫产为4000元,非剖宫产为3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流产定额标准:怀孕70天以内流产为400元,71天至120天流产为600元,121天以上流产为8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单位应在女职工预产期上月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开具合法生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结婚证到社保局医保一科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通知书》,生育女职工应持《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本到定点医院生育。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领《通知书》的,应在入院生育三日内补办。定额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超过定额的费用女职工与医院结算。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女职工因特殊情况在非定点医院生育的,应由所在单位及职工本人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持“生育证”及医院生育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等材料,报销生育定额医疗费的70%;低于生育定额医疗费7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二十七、哪些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工(公)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出国或者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交通事故及医疗事故、药事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国家、省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八、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是什么?
(一)、《药品目录》: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的生活服务设施。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三)、《诊疗项目目录》: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治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二十九、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会诊医务人员的差旅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特约上门服务费、请专家诊治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非疾病类治疗项目: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各种健康体检;预防、保健项目;各种非治疗性咨询、鉴定费用。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本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戒烟、戒毒治疗,各种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其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检查、治疗费用,避孕药器及用具费用;不属于《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y-刀、x-刀)(限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治疗)、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超过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微波刀治疗、快中子治疗项目。
参保职工安装因质量价格差异较大、患者选择性较强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时,现行政策规定部分体内植入材料实行最高限额结算,超过最高限额部分先由个人自负,并负担最高限额的6%后,其余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职工安装无最高限额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时,国产型的个人先自负6%,进口型的个人先自负2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职工发生除安装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外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时,个人先行自负6%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三十、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参保人员患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种,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一次住院费用承担起付标准。其中,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单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按照就高原则承担起付标准。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特殊慢性病门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的50%。对于选择尿毒症透析费用包干的职工,采取“医院总量包干、个人负担固定”的结算办法,每人、每年尿毒症透析总费用包干标准:三级医院为105600元,二级医院为86400元,一级医院为66000元。尿毒症患者透析不满1年的,按实际发生月份折算费用总量。一个医疗年度内,尿毒症患者透析费用个人负担:三级医院为3600元,二级医院为1200元,一级医院为600元;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对器官移植(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奖励,个人负担按原来比例”的结算办法。每人、每年器官移植抗排异总费用包干标准:三级医院为90000元,二级医院为72000元,一级医院为60000元。
年度最高限额
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移植)
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运动性神经元病
嗜铬细胞瘤
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
系统性红斑狼疮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症肌无力
活动性肺结核
多发性肌炎(含皮肌炎)
强直性脊柱炎
多发性硬化
肝豆状核变性
韦格纳氏肉芽肿
结核性胸膜炎
肝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
慢性病毒性肝炎
冠脉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限术后2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和肾功衰竭期)
自身免疫性肝炎
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限一年)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原慢性支气管炎)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支气管哮喘
冠心病(心功能Ⅲ级)
I II型糖尿病
高血压III期(心肾脑眼并发症)
类风湿性关节炎
系统性硬化
丙型肝炎(限期一年)
脊髓空洞症
冠脉搭桥术后(限术后两年)
抑郁症(中、重度)
肾病综合征(限一年)
风湿性心脏病(伴有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者)
颅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
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
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
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
结核性脑膜炎
结核性腹膜炎
泌尿系结核
干燥综合征
慢性青光眼
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功能低下
溃疡性结肠炎
过敏性紫癜
恶性肿瘤的普通治疗
腹主动脉支架植入术(限术后两年)
胸主动脉支架植入术(限术后两年)
下肢主动脉支架植入术(限术后两年)
埃尔茨海默病(中、重度)
老年性骨关节炎(中、重期)
三十一、我市特殊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1、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2、青州市人民医院&&
3、青州市中医院&&
4、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仅限I、II型糖尿病、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
5、青州结核病防治所
6、青州市王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青州市益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青州市云门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青州市建设职工医院(仅限I、II型糖尿病&)
10、青州市黄楼卫生院分院(仅限精神病、抑郁症(中、重度))
三十二、如何办理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
参保人员申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定点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病理报告单等),病历有明确诊断。
2、对患有Ⅰ、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银屑病、白癜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等慢性病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如没有住院病历的,可提供两年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恶性肿瘤放化疗的需提供门诊放化疗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填写《青州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鉴定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到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可在公布的慢性病定点医院中自主选择一家医院就医,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每年4月至第二年3月)。
对申报Ⅰ、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高血压Ⅲ期(心、肾、脑、眼并发症)、冠心病(心功能Ⅲ级)、银屑病、白癜风、抑郁症(中、重度)、肾病综合征(限一年)、风湿性心脏病(伴有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者)、慢性青光眼、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结核性腹膜炎、泌尿系结核、丙型肝炎(限期一年)、风湿热、阿(埃)尔茨海默病(中、重度)、老年性骨关节炎(中、重期)等22个病种的,社保局于每年4月、10月下旬受理申报材料,5月、11月组织体检鉴定;其他病种用人单位可随时申报,每月末组织鉴定,符合条件的,发给《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发证之前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对已取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或在连续12个月内未因该病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取消慢性病待遇享受资格。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重新申报。
三十三、7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病历资料的要求是什么?
(一)、定期集中申报的病种有22种,每年的4月、10月下旬受理申报材料,5月、11月组织体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Ⅰ、Ⅱ型糖尿病: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件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如血糖、尿糖、葡萄糖耐量试验等)。
2.慢性病毒性肝炎:近2年的门诊病历原件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肝功等。
3.自身免疫性肝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肾功、蛋白电泳、血清抗体、免疫球蛋白、抗核抗体、腹部B超等)。
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报告单、过敏原测试、肺功能测试等)。
5.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心脏多普勒、胸片报告单等)。
6.支气管哮喘: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报告单、肺功能测试等)。
7.高血压Ⅲ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心电图、颅脑CT、眼底荧光造影、超声心动图、心脏多普勒等)。
8.冠心病(心功能Ⅲ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如:心电图、心脏彩色多普勒等)。
9.银屑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或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0.白癜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或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1.抑郁症(中、重度):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两年以上的精神专科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12.肾病综合征(限一年):近1年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3.慢性青光眼: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4.风湿性心脏病(合并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狭窄或主动脉关闭不全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5.结核性脑膜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6.淋巴结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7.结核性腹膜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8.泌尿系结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19.慢性丙型肝炎(限期一年):近一年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20.风湿热: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可提供两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
21.阿(埃)尔茨海默病(中、重度):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有专业量表支持,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可提供两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
22.老年性骨关节炎(中、重期):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可提供两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
(二)、可随时申报的病种有50种,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审核办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限一年):近1年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如CT、MRI报告单或胶片)。
2.尿毒症的透析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肾功测定等。
3.肾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肾移植手术记录单),相应检查化验单。
4.恶性肿瘤放、化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的门诊放化疗方案,相关检查单、病理报告单。
5.系统性红斑狼疮: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6.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骨髓象、血常规、血小板等)
7.重症肌无力: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辅助检查报告单等。
8.活动性肺结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X线胸透报告单、CT报告单、胸片等)。
9.精神病:精神病专科医院二次以上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系统治疗(3-4个月)的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辅助检查报告单(如脑电图、精神病简明评定量表记录单、心理CT报告单、躁狂量表(BRMS)记录单或抑郁量表(HAMD)记录单等),三级专科医院诊断证明。
10.多发性肌炎(含皮肌炎):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肌电图报告单、肌肉活检报告单、心肌酶谱报告单等)。
11.强直性脊柱炎: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X片或报告单、血沉、C反应蛋白)。
12.帕金森病:历年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13.艾滋病: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抗HIV检测报告单、T细胞亚群分类)。
14.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与本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血常规、骨髓象等检查化验单)。
15.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瓣膜移植手术记录单),相应检查、化验单。
16.结核性胸膜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胸片、结核菌素试验、胸水常规等)。
17.多发性硬化: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颅脑CT、颅脑MRI、脊髓MR、脑电图等)。
18.肝豆状核变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清铜、血清铜蓝蛋白检测、肝功、肾功、头颅CT等)。
19.韦格纳氏肉芽肿: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肾功、蛋白电泳、C反应性蛋白、免疫球蛋白、类风湿因子、血沉、胸部CT、鼻窦CT等)。
20.肝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肝移植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肝功乙肝五项血沉等)。
2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等)。
2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出凝血时间等)。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图文报告)。
24.嗜t细胞瘤: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CT报告单、尿儿茶酚胺测定、皮质醇测定等)。
25.脑垂体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蝶鞍X片、颅脑CT、颅脑核磁共振等)。
26.运动神经元病: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肌电图、新斯的明试验、脑神经诱发电位)。
27.冠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2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动态心电图、心脏彩色多普勒等)。
28.系统性硬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29.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心脏移植手术记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0.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骨髓移植手术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书、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1.血友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
32.脊髓空洞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33.肝硬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34.冠脉搭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等。
35.颅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颅内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6.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颈内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7.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椎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38.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
39.干燥综合征(pSS):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0.甲状腺机能亢进: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1.甲状腺功能低下:历年来的门诊病历、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阳性结果支持。
42.类风湿性关节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X片或报告单)。
43.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肾功衰竭期: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如肾功测定。
44.过敏性紫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45.癫痫: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脑电图、CT、MR)、脑部检查有癫痫病灶,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46.溃疡性结肠炎: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明确诊断,相关检查、化验单结果支持,有反复发作的病史。
47.恶性肿瘤普通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单、病理报告单。
48.腹主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腹主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49.胸主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胸主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50.下肢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术后两年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中有下肢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手术记录等。
三十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是什么?
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享受护理保险的相关待遇。首次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三十五、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享受待遇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居家接受相关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护理支付待遇。
(一)机构护理。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职工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
(二)居家护理。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参保职工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三)医疗专护。符合以下情况的参保职工可以申请在医院接受医疗专护。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治疗的;
6.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
三十六、职工长期护理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参保人员在申请办理长期医疗护理时,由本人或其家属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相关病历材料,按照就近原则,向居住地附近的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定点护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安排医保医师对参保人员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初步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评定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有慢性疾病明确诊断的,定点护理机构应按规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上传参保人员的病情和生活能力评定情况等信息,同时打印《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申请表》;高于60分(含60分),以及低于60分但没有慢性疾病明确诊断的,不得进行网上申报。
(三)、定点护理机构或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申请表》及相关病历材料送至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需现场审核的,自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
(四)、定点护理机构应在核准建床起始日期2日内为参保人员建床,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并及时办理联网手续,报销护理保险费用。因参保人员的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联网手续的,联网之前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负担;定点护理机构未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联网手续的,其费用由定点护理机构承担。
(五)、参保人员在核准的有效期内再次进行长期护理治疗的,可直接到原护理治疗的定点护理机构办理建床手续;有效期满的,应按上述流程重新提出申请。
三十七、长期护理保险享受待遇有哪些?
(一)、支付范围。接受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或医疗专护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二)、支付比例。接受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分别支付94%、92%、90%;其余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十八、异地居住人员如何申请长期护理定点医院?
长期在市外居住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在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治疗,申请时由本人或其家属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相关病历材料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
经审核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异地安置人员,在市外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本人或其家属持医疗护理费用票据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医疗护理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
三十九、我市长期护理定点医院有哪些?
(一)、机构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二)、居家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青州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益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州市立医院
(三)、医疗专护型定点护理机构: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中医院
四十、参保职工如何申办社保卡?社保卡丢失、遗忘密码、损坏如何办理?如何防止社保诈骗?
申领社会保障卡,应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或晚于2011年9月的,需要采集个人肖像信息,本人不便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可由单位或其他机构代理办理。粘贴复印件于《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个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社保卡制卡时间4-5个月,制作完成后发放至申领人所在单位。
社保卡一旦丢失或者遗忘密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工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卡片或密码挂失应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密码挂失后可重置。如果因故不能前往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可拨打95588客服电话办理口头挂失,并尽快到营业网点补办挂失手续。如果卡片损坏包括污损、消磁、芯片划伤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工行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
不法分子针对社保领域的诈骗活动呈多发态势,损害了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干扰了社保经办服务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参保人员要加强安全警惕,对于不法分子利用电话、手机短信实施的社保诈骗活动,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当接到可疑电话时可拨打社保局电话3889830或工行电话95588确认,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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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科&&&&&& 2
长期护理保险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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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省、市各有关网站
潍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山东就业网
主办单位: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 办: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1 鲁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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