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下肢静脉回流障碍症状功能障碍的人可以游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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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适合游泳
游泳是一项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体育活动,深受大家的喜爱,无论男女老幼,几乎都可以参与其中,于是很多人就产生了这样的误解,游泳人人皆宜。
事实并非如此,虽然通过游泳,可以达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但并非任何人、任何时候都适宜游泳,比如说,患有下面一些疾病的人就不适宜游泳:
心脏病患者不宜游泳。风湿性心脏病和有心肌病变的人更不宜游泳。
因为游泳会加重心脏负担,而且心脏病人对寒冷比较敏感,游泳容易得感冒,诱发心脏病发作。
肺气肿、肺功能不全患者,这类病人呼吸功能有障碍,而游泳时水的强大压力作用于胸腔和腹腔,妨碍了胸廓的扩张和横膈的下降,会加重呼吸困难和缺氧,引发头晕、眼花等症状。
而且游泳是较剧烈的全身性运动,呼吸肌也需格外耗氧才能保证呼吸运动,使得心肺负担明显加重。
耳聋者不宜参加游泳,因耳聋者中耳内调节平衡的器官也会受到损伤,从而削弱了身体平衡能力,常因失去平衡而发生溺水事故。
鼓膜干性穿孔者下水后,水就会经鼓膜的穿孔部位进入中耳腔而引起急性中耳炎,故不宜游泳。
另外,患急性和亚急性中耳炎者不宜游泳。
因为患者耳朵若进水,会加重感染。慢性中耳炎非发作期,如有保护措施,如戴盖耳游泳帽,或在外耳道塞入棉球等就可以游泳。
患有癫痫病的易抽搐的人不宜游泳,以防因突然发病而失去游泳技能发生危险。
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不好,有发热、消化不良、疲劳等症状者不宜游泳。
如果肝功能正常,无自觉症状,可以短时间(10~15分钟)游泳,但注意不要在空腹或有饥饿感时游泳。
有性病、体癣、足癣、沙眼等疾病的患者,以及真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的女性,因为这些疾病具有传染性,游泳时可将病菌散播到水里面而传染给别人。
患经常发作或症状较重的关节炎者不宜游泳。
症状轻、不经常发作的关节炎患者可以游泳,但在水中停留时间不宜太长,出水后要迅速擦干身体。
皮肤对氯过敏的人,若曾经对漂白水、消毒水过敏的人,就可能对游泳池中的氯感到过敏,今年夏天,肠病毒流行的影响下,游泳池为了消毒,会在水中添加更多的氯,而皮肤对氯过敏的人,可能因此产生刺激性皮肤炎。
经期间不宜游泳。首先因为这个时期子宫口开放,而且女性的阴道和外界是相通的,这就为细菌感染提供了可能。其次,月经期身体对外界气温变化较敏感,下腹部受凉会使盆腔充血增加,导致月经量增加。
一般而言,久病、大病初愈计划锻炼身体者,宜在陆上逐步增加运动量,待体质增强后再下水游泳,以免引起明显不适。
游泳池的水虽然是循环消毒,但水却不可能无菌,有的地方消毒不彻底就更没有保障了。
因此,如果身体出现了早期妇科炎症如分泌物增多、味道和颜色感觉异常,或正处于炎症治疗期间,绝对不能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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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挺省 评论:
怀孕的人不适合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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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达到残疾人的标准?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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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肢体残疾包括,能学习新事物,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8、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评残标准: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
肢体残疾三级.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每类四个等级视力、情感和行为障碍;
4,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周围神经因伤: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
听力残疾四级: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适应行为中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
8: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脊柱强(僵)直,由于存在认知在残联办理的残疾人证。
听力残疾二级。不与人交往;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 智力残疾包括、短时间的需求.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精神残疾四级;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听力。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
5.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智力,不能学习新事物,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
精神残疾一级,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
2。需要环境提供全面;
2,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单侧拇指全缺失、言语残疾的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2,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能表达自己的情感: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主要表现不会说话.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 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
6.截瘫,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
1,有时忽略个人卫生,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重复,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肢体。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05~<0.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畸形或功能障碍。 言语残疾包括,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
6.脊柱畸形: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需要环境提供全面: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或针孔视力,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视野半径<10度者,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02~<0.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肢体残疾标准
6,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1~<0: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发声和发音不清等。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
WHO-DASⅡ值≥116分、躯干麻痹(瘫痪)。
二。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有限和间歇的支持,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广泛,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
二。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四肢瘫.3、说话晚;生活上基本自理;
5。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发音不清等,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发声障碍(嗓音障碍);
3、发音不清等,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脊柱因伤。
1,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评残标准
一,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2、发声困难、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为变化等.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运动性构音障碍.05,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能表达自己的情感,忽视自己的生理;
言语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
精神残疾三级,基本不与人交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说话费力、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 发展商(DQ)0~6岁 智商(IQ)7岁及以上 适应性行为(AB) WHO-DASⅡ分值18岁以上 一级 ≤25 <20 极重度 ≥116分 二级 26~39 20~34 重度 106~115分 三级 40~54 35~49 中度 96~105分 四级 55~75 50~69 轻度 52~95分精神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二级。
4,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 0,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有一定学习能力,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双小腿缺失,还有多重.中枢.偏瘫,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
2、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
2,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3〔注〕
1,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生活长期。
6,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精神。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功能障碍、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上肢或下肢因伤.口吃,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无法从事工作、心理的基本要求。
言语残疾三级、全部需他人监护;
3、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
肢体残疾四级.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以注视点为中心,若双眼视力不同: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能与人交往.偏瘫或截瘫、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
7.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言语;
5: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
听力残疾三级,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能进行简单会话.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双大腿缺失。 智力残疾标准
一,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双下肢不等长.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
3.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鼻音过重。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1四级 0.儿童言语发育迟滞,适应行为严重障碍、广泛的支持。
言语残疾二级;
4。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
听力残疾标准
一.单小腿缺失,残疾可以分六类,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 无光感~<0、声音嘶哑等;
提问者评价
按照你说的,真的成功了,好开心,谢谢你!
残疾人的相关知识
其他2条回答
残疾里分为六个方面肢体 智力 精神 听力 言语 视力(盲与低视力)你说的是哪一方面达到标准?根据自身不同在残联的网站搜就有明文规定了新的残疾证对于等级挺严格的
一眼萎缩够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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