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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真理—有关管理的23个问题及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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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真理—有关管理的23个问题及我的答案
官方公共微信 明明这孩子跳楼是因为自己的母亲被叫来觉得丢了面子,当众责打孩子造成的,却一股脑推给超市,你们还要脸吗???????? 明明这孩子偷了一堆东西,包括巧克力还有其他小物品,你们却抓住什么一盒巧克力,还弄出一堆鸡汤文,你们要脸吗? 这就是你们的是非观吗? 孩子是超市逼死的吗?明明是她父母逼死的,怎么怪到超市身上了?
楼主发言:22次 发图: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社会的悲哀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掌上明珠100
09:51:24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傻逼,是超市把他打死的吗? 超市喊她家长来,何错之有? 按你的逻辑,超市是不是应该恭送她? 人死了,你就拿死人压活人,这就是你的理?你的正义? 明明是孩子的家长当众打孩子导致孩子想不开,怎么就变超市逼死孩子的了? 你的是非观呢? 其实你不是不懂,无非就是借题发挥罢了
@北风000
09:35:47 社会的悲哀 ----------------------------- 不是社会的悲哀,是个人的。 另外,也是一个意外。 每天都有偷东西的被逮到,怎么没见他们羞愧去死?
这是个悲剧,但要说到责任,父母的责任最大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千山有鸟飞
10:00:04 这是个悲剧,但要说到责任,父母的责任最大 ----------------------------- 是的,先是没有正确教导孩子在先,出了问题又当众责打而不是耐心教育。 这个事件了,超市的做法没有多大问题,既没有像有些超市那样抓到小偷送学校找老师或者交派处所,甚至有的私刑责打体罚,而是喊其家长来,难道做的不是仁至义尽了吗?》 其父母来了就当众打孩子,超市人员还当场劝止阻拦了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碎马甲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你怎么知道超市对女孩羞辱了,你全知全能啊
@碎马甲
10:04:04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你看到有了吗? 不但没有,孩子的家长打孩子,超市还劝止不让打。 造成女孩子死的直接原因明明是其母当众打孩子,才让孩子想不开。 假如家长不是因为丢了面子怒打孩子而是领孩子回去耐心开导,教育,会这样吗? 说句诛心之论,这孩子家长在以前孩子偷东西拿回去,估计还激励的多点,别不信,这样的人我见过,我有个亲戚,就这样。 她儿子每次出去买东西偷点小东西回来,她不但不教育反而欣然接受,使用这些东西。 亲见,撒谎死全家。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千山有鸟飞
10:00:04 这是个悲剧,但要说到责任,父母的责任最大 -----------------------------
@旷野之章
10:07:06 @碎马甲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你怎么知道超市对女孩羞辱了,你全知全能啊 ----------------------------- 我只是从事件的结果,来推测罢了,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人格上的羞辱,那导致女孩跳楼的因素还会是什么?
@已经没人用了 纯支持!现在的人也不知道怎么了,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世界都是错的,只有自己才是无限正确。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作为家长有没有告诉过孩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碎马甲
10:04:04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已经没人用了
10:09:52 你看到有了吗? 不但没有,孩子的家长打孩子,超市还劝止不让打。 造成女孩子死的直接原因明明是其母当众打孩子,才让孩子想不开。 假如家长不是因为丢了面子怒打孩子而是领孩子回去耐心开导,教育,会这样吗? 说句诛心之论,这孩子家长在以前孩子偷东西拿回去,估计还激励的多点,别不信,这样的人我见过,我有个亲戚,就这样。 她儿子每次出去买东西偷点小东西回来,她不但不教育反而欣然接受,...... -----------------------------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母亲的教育方式有我问题,其粗暴做法让人感到痛心。
@碎马甲
10:04:04.707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有的话你找出证据呀,靠脑补吗?00后的小孩受不得批评,又不是今天才知道的。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有些人拿钱发帖专门捡激化社会的群体事件大肆宣传,大家都懂的看过就罢了!
@千山有鸟飞
10:00:04 这是个悲剧,但要说到责任,父母的责任最大 ----------------------------- @已经没人用了
10:02:25 是的,先是没有正确教导孩子在先,出了问题又当众责打而不是耐心教育。 这个事件了,超市的做法没有多大问题,既没有像有些超市那样抓到小偷送学校找老师或者交派处所,甚至有的私刑责打体罚,而是喊其家长来,难道做的不是仁至义尽了吗?》 其父母来了就当众打孩子,超市人员还当场劝止阻拦了 ----------------------------- 超市人员的做法情有可原,因为超市经常会被偷,但太过了一点。 其父母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穷,但是你可以去打工,现在机会有的是,为什么要去偷?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并不困难,但父母为了要我养成节俭的习惯很少给我零花钱,难道我也要去偷吗? 说得难听点,穷就可以去卖身吗? 所以,这绝逼是教育的问题!
@jackycool313
10:16:03 @碎马甲
10:04:04.707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有的话你找出证据呀,靠脑补吗?00后的小孩受不得批评,又不是今天才知道的。 ----------------------------- 我就不能问问,不能从这个悲剧里反思一下教育的方式方法问题? 不是受不得批评,而是要讲求批评的方式、方法问题。
@北风000 2楼
09:35 社会的悲哀 ----------------------------- 别啥事都“社会问题”,这件事的主因是她妈混蛋!超市的处理没多大问题,叫家长属于正常。
鸡汤文,太他妈恶心了 偷东西还有理了?
@掌上明珠100 3楼
09:51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超市本没有错,孩子未成年犯错家长有监护责任自然逃脱不了干系,家长来了又是打孩子又是骂孩子,结果孩子受不了跳楼了,你的意思偷东西超市发现了故意装作没看到?
@郑老五
10:21:09 鸡汤文,太他妈恶心了 偷东西还有理了? ----------------------------- 恩,本版有一篇鸡汤文,我就是被那篇鸡汤文恶心的才开此贴的。 那篇文章讲小女孩死亡的因为关系直接简化成:贪吃一盒巧克力---被逼死 这个逻辑,然后进行批判,我特么的看着要吐了,实在忍不住发帖吐槽一下
@jackycool313
10:16:03 @碎马甲
10:04:04.707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有的话你找出证据呀,靠脑补吗?00后的小孩受不得批评,又不是今天才知道的。 ----------------------------- @碎马甲
10:19:51 我就不能问问,不能从这个悲剧里反思一下教育的方式方法问题? 不是受不得批评,而是要讲求批评的方式、方法问题。 ----------------------------- 恩,确实应该讲批评的方式方法,但是在很多时候,人并不能如此理智。 更客观的说,小女孩跳楼,其实是一个意外。 天下每天都有很多小偷被逮到,但是因此自杀的没见几个。
@掌上明珠100 3楼
09:51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林森浩在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郑老五
10:21:09 鸡汤文,太他妈恶心了 偷东西还有理了? ----------------------------- 还有的鸡汤文连: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样的恶心词调都用上了,说什么超市抓到小女孩后应该安慰她,让她把偷的东西拿走,说什么,这叫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呕,呕,我他妈的要吐了
@碎马甲
10:19:51.22 我就不能问问,不能从这个悲剧里反思一下教育的方式方法问题? 不是受不得批评,而是要讲求批评的方式、方法问题。 ————————————— 那你要跟小孩她妈讲呀。
@碎马甲 11楼
10:04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难道超市应该表扬或墨认?如果我们做错事坏事的第一感觉就是受到责备,如果没这感觉怎么能懂得什么是对和错
永昌县政府对此事的定性,有点息事宁人。 /gn//detail-ifxneept3480106.d.html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12·30事件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日,我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我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日中午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购买矿泉水时在衣服内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被发现后, 超市营业员随即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后,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期间,死者母亲张某某对赵某进行了责打,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 开超市,14时55分被发现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坠楼身亡。29日,坠亡女孩赵某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部分不明真相 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30日上午10时40分,个别群众到华东超市门口摆放花圈引起群众围观,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置。下午14时左右,数千名群众再 次聚集在华东超市东街店和西街店门口,在少数不法人员的煽动下,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执 勤车辆等违法行为。市县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劝导、疏散群众,协调处理后续事宜,截止12月30日晚,死者家属已与超市签订了赔偿协 议,善后事宜的处理正在有序进行。公安机关已对超市负责人进行控制,对于超市存在的不法行为,正在依法追究责任。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安定,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人员从事捣乱破坏活动,依法打击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寻衅滋事、聚众“打、砸、抢”等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此次中学生坠楼事件,全县广大人民表现出极大的关心和同情,但从12月30日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煽动围观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干扰 正常社会秩序。在此,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希望广大居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不聚集,理性看待此次事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 安秩序稳定,做文明守法公民,树立永昌人民良好形象。对带头闹事构成犯罪的极少数违法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永昌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超市无可指责 女孩死有余辜 横批 他妈逼的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我个人感觉是第一次,如果多次的话心里抗压能力不会这么差,还有就是经验值明显不足,更让人感觉是第一次,因为她还不会撕掉带磁条形码来过超市大门,有点常识都知道超市防盗是通过利用磁性感应原理来防盗的,超市门口的报警装置又称“防损门”,里面装有磁性感应器,没消磁的商品条形码一过就叫唤,一些惯犯都会撕下条码.
10:32:01 永昌县政府对此事的定性,有点息事宁人。 /gn//detail-ifxneept3480106.d.html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12·30事件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日,我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我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日中午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购买矿泉水时在衣服内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被发现后, 超市营业员随即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 ----------------------------- 我就知道会是这个处理结果,一声叹息!!
说什么超市抓到小女孩后应该安慰她,让她把偷的东西拿走,说什么,这叫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呕,呕,我他妈的要吐了 ----------------------------- 这样的故事,我小时候就听过: 一个叫“树猫”的小孩儿,喜欢站在树上,往树底下的人头上撒尿 一个“心地贼坏”(故事原文)的小贩知道了,故意来到树底下。树猫往他头上撒尿,小贩连连夸小孩儿撒得好,还给他糖吃 后来,一个武将路过,坐在树下休息。树猫又爬上树去,往武将头上撒尿—— 结局有两个版本: 版本一:武将大喝一声,吓得树猫从树上掉下来,摔死了 版本二:武将大喝一声,吓得树猫从树上掉下来,武将一把抓住,把小孩儿给活劈了
@碎马甲
10:14:00 @旷野之章
10:07:06 @碎马甲 11楼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你怎么知道超市对女孩羞辱了,你全知全能啊 ----------------------------- 我 ————————————————— 如果你去偷东西,你会不会做好被抓然后被骂的准备?如果你做好了被抓后有什么后果的准备,你是不是就已经准备好自杀?如果没心理准备就去偷,你觉得可能么?孩子父母真拿不出150元钱?你信么?就算没有,借可以么?欠可以么?可是宁愿在那扯皮,宁愿当众打骂孩子,让孩子更感觉到羞辱,而且是自己父母给带来的!孩子的父母给我的感觉本身就是无赖,从孩子死后的表现就能看出来,有时候弱者不一定代表的就是正义!
@掌上明珠100
09:51:24.853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你就是装逼!偷东西还他妈理直气壮!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偷那么多东西,不止是巧克力,还颠倒黑白。偷那么多东西是饿的吗?是迫不得已吗?你们毛左也真够无耻的啊!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本来你主贴说的还挺有道理,但这个发言,实在是让人恶心!!!!!! 恶意揣测一个死者,还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你发言能不能过过脑子?!!!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月满西楼2015abc
10:41:00 本来你主贴说的还挺有道理,但这个发言,实在是让人恶心!!!!!! 恶意揣测一个死者,还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你发言能不能过过脑子?!!! ----------------------------- 呵呵,我不过是依据事实推测,确实没有证据。 说我恶意揣测,这话我认了,确实是恶意揣测。 但是我亲眼见过类似的事情,依据经验倒推罢了。 但是你能否认,一下拿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的可能性大,还是惯犯的可能性大? 先别扯死不死,别扯死者身份,就事实来讨论,你觉得哪个可能性大? 另外,我历来反对以死人压活人,占据道德制高点,于事实无补吧? 死者为大,从来都是自欺欺人的话,无非是拿死人压活人的时候用用罢了。 不然,如此事,孩子的家长被叫来的时候怎么不围攻超市》?后面孩子死了,就敢围攻超市了,其本质就是你们这些人的心理--死者为大, 然后,真理何在?事实何在?你穷你有理?你死你无敌?
楼主看明白些!去年有个新闻,偷东西被发现,把营业员歌喉!有人把舆论推向体制,今这事,把错推在商店,实际是想把贫富差距推出来!最后都是往体质上引,你懂的! 真TM恶心某些人拿死人做文章!
政府和稀泥,说到底还是人治不是法制,超市有可能破产倒闭,谁来赔损失?这要在血猪的美国开枪斥候哪些闹事的!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得饶人处且饶人。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月满西楼2015abc
10:41:00 本来你主贴说的还挺有道理,但这个发言,实在是让人恶心!!!!!! 恶意揣测一个死者,还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你发言能不能过过脑子?!!! ----------------------------- @已经没人用了
10:45:43 呵呵,我不过是依据事实推测,确实没有证据。 说我恶意揣测,这话我认了,确实是恶意揣测。 但是我亲眼见过类似的事情,依据经验倒推罢了。 但是你能否认,一下拿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的可能性大,还是惯犯的可能性大? 先别扯死不死,别扯死者身份,就事实来讨论,你觉得哪个可能性大? 另外,我历来反对以死人压活人,占据道德制高点,于事实无补吧? 死者为大,从来都是自欺欺人的话,无...... ----------------------------- 至于这个小姑娘是平常一贯乖巧,还是平常就有些毛手毛脚,我们一无所知。 就这个问题讨论,根本就没有意义。 无论如何,这个事情是个悲剧,责任在孩子的父母身上。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半梦半醒251
10:51:23 政府和稀泥,说到底还是人治不是法制,超市有可能破产倒闭,谁来赔损失?这要在血猪的美国开枪斥候哪些闹事的! ----------------------------- 我也对此事处理结果甚是愤怒不满,法理何在? 居然还有超市赔偿协议,还控制不法责任人,我也是醉了。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已经没人用了
10:55:43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 赔的起就赔,赔不起就算了,另外应该制止家长的大骂行为。超市的行为反应的是这个社会的正常态度,跟这个社会一样冷漠所以没有什么还指摘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10:34:27.753 超市无可指责 女孩死有余辜 横批 他妈逼的 ————————————— 12岁的孩子,偷几块巧克力就叫死有余辜?!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月满西楼2015abc
10:41:00 本来你主贴说的还挺有道理,但这个发言,实在是让人恶心!!!!!! 恶意揣测一个死者,还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你发言能不能过过脑子?!!! ----------------------------- @已经没人用了
10:45:43 呵呵,我不过是依据事实推测,确实没有证据。 说我恶意揣测,这话我认了,确实是恶意揣测。 但是我亲眼见过类似的事情,依据经验倒推罢了。 但是你能否认,一下拿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的可能性大,还是惯犯的可能性大? 先别扯死不死,别扯死者身份,就事实来讨论,你觉得哪个可能性大? 另外,我历来反对以死人压活人,占据道德制高点,于事实无补吧? 死者为大,从来都是自欺欺人的话,无...... ----------------------------- 一个本不该过早夭折的未成年小女孩,在楼主(秃鹫 斑鬣狗)们的眼里就是块美味十足的尸骸大餐,消费这种在人看来极其残忍的场面,却成了爪牙(秃鹫)为权贵(狮子)打扫战场的集体狂欢,不自觉的维护这食物链顶端的游戏规则,只为震慑不远处惊恐中的牛马羊群 ---------------------------
@掌上明珠100: 没错啊,孩子该死,超市有权力罚,而且可以讨价还价,所以法制社会嘛,你是对的! ------------------------------------------------ 超市并没有罚,你偷换概念。一些小事,中国有私了的习惯,包括交通事故中一些简单的刮擦,交警都会建议私了,协商赔付就行了。超市方面叫来孩子父母协商赔偿被偷窃的等值商品价钱,正是大事化小的想法(换美国直接抓去坐牢了,人生档案一辈子的污点),其父母也愿意接受这个方式。 ,孩子不该死,该死的是你们。你们这种鼓励偷窃的嘴脸,本质是鼓励孩子去死。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已经没人用了
10:55:43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 @s146s
10:58:22 赔的起就赔,赔不起就算了,另外应该制止家长的大骂行为。超市的行为反应的是这个社会的正常态度,跟这个社会一样冷漠所以没有什么还指摘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 你还真说对了,超市确实当场劝止了孩子家长的打骂行为了。 哪里冷漠了?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已经没人用了
10:55:43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 这件事情上超市也是有责任的。 我小时候也很怕被叫家长,超市估计也正是针对此点。 根据报道,好像商品还没有扯下磁条? 如果这样的话,其实可以物品收回,教育一顿 放走就是。估计超市老板也很后悔,当初为啥没这样做。
@掌上明珠100
09:51:24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不要拿命来压理。现在是讲道理,讲法律的年代,难道是你穷你就有理偷吗?
这年头,年龄小就是挡箭牌,只要你敢死,一切就都是别人的错。日子过得太舒服了,圣母心就起来了,就和德国人对待叙利亚烂民的态度一样,呵呵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已经没人用了
10:55:43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 @月满西楼2015abc
11:01:48 这件事情上超市也是有责任的。 我小时候也很怕被叫家长,超市估计也正是针对此点。 根据报道,好像商品还没有扯下磁条? 如果这样的话,其实可以物品收回,教育一顿 放走就是。估计超市老板也很后悔,当初为啥没这样做。 ----------------------------- 不了解当事超市的情况。 不过根据我的了解,我接触过的大超市,一般老板都不在的。 有店长或者其他负责人负责这些事情。 而在很多超市,钱款物对不上或者丢失,负责人是要自己赔的。
穷就是理由,穷就是无产阶级最伟大的特征和骄傲,无产阶级从来都认为穷是别人造成的,错100%在别人、错在社会,错在于超市店主这些富人。 穷,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穷,就有理由偷鸡摸狗胡作非为,穷,还可以理直气壮地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对了这个叫个“革命”。 甘肃人民以暴力方式表现出来了穷的光荣,穷的伟大,穷的惹不起,穷人的出路在于对富人仇恨和进行残酷斗争 。
有些人就是看不得这些
有人组织闹事那些狗都看不到
只知道咬国家体制
国家又输了
政府又输了
超市又输了
老板又输了
赢的永远是闹事的人
赢的永远是起哄的人
早被一棍子打趴下
一枪撂倒了
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也不知道是哪国人要引领的就是这些话题
女孩母亲是凶手!!!!
印度阿三死后都转生到中国了,思维方式奇葩的真多。
就是家教有问题,平时不注意管教,出了事儿就一骨脑怪到孩子身上,当众打骂,己经丢脸了,就应该拎回家管教,当众管教就显出你们家教严了?
@张先森ZXS 51楼
10:59 @已经没人用了
09:29:14 你们觉得这女孩一下偷这么多东西,是第一次偷窃吗?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也不能拿死人压活人啊! 自己动脑子想想,一下敢拿这么多东西,肯定在这个超市也偷过不止一次了。 ----------------------------- @月满西楼2015abc
10:41:00 本来你主贴说的还挺有道理,但这个发言,实在是让人恶心!!!!!! 恶意揣测一个死者,还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你…… ----------------------------- 你们这些企图将事态无限扩大化的家伙才是消费此次悲剧的最大参与者。
@s146s
10:01:50 没人把超市当成主要责任人,都是当成一件事件来讨论。 ----------------------------- @已经没人用了
10:03:09 你看看本版,太多人的帖子和回复责骂超市,说什么超市为富不仁了,超市少赚点没事。 我勒个去了,什么逻辑都 ----------------------------- @s146s
10:11:22 对于结果来说我觉得超市的老板也在后悔为什么不选一种其他的方式解决,毕竟得到了双输的结果。 ----------------------------- @郑老五
10:16:54 “其他的方式”又是什么方式?看这意思,你也没什么主意 ----------------------------- @s146s
10:53:21 得饶人处且饶人。 ----------------------------- @已经没人用了
10:55:43 超市并没有死缠烂打吧? 看新闻通告,只是喊其父母来了而已。 阁下觉得超市还应该如何退让处理? 难不成恭送? ----------------------------- @s146s
10:58:22 赔的起就赔,赔不起就算了,另外应该制止家长的大骂行为。超市的行为反应的是这个社会的正常态度,跟这个社会一样冷漠所以没有什么还指摘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 @已经没人用了
11:00:53 你还真说对了,超市确实当场劝止了孩子家长的打骂行为了。 哪里冷漠了? ----------------------------- 如果能预知未来说不定可以提前预防,可惜大家都是凡人,你无法预知自己行为会造成的后果却能够立场如此坚定,最后的结果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
超市老板平时不善管理,出这事,天道好还当报应不爽,这事的关键只是一个未成年人
女孩母亲应该被判刑!!!!凶手!!!
@已经没人用了
10:28:00 @郑老五
10:21:09 鸡汤文,太他妈恶心了 偷东西还有理了? ----------------------------- 还有的鸡汤文连: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样的恶心词调都用上了,说什么超市抓到小女孩后应该安慰她,让她把偷的东西拿走,说什么,这叫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呕,呕,我他妈的要吐了 ————————————————— 的确恶心,我也是被这种论调雷到了。最基本的是非观都没了,这样子教育我们的孩子,是为了鼓励犯罪吗。
@已经没人用了
10:37:00 @瑛之
10:32:01 永昌县政府对此事的定性,有点息事宁人。 /gn//detail-ifxneept3480106.d.html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12·30事件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日,我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我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 ————————————————— 人民政府还是照顾群众情绪的,商家比较倒霉。没有贬义,体现中国人命关天的思想,优先照顾弱势一方。
@碎马甲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如果我偷了你家的东西,你会对我笑脸相迎吗?
从公安局和市政府的通告中看,确实没看出超市有什么错。
@已经没人用了
09:27:00 明明这孩子跳楼是因为自己的母亲被叫来觉得丢了面子,当众责打孩子造成的,却一股脑推给超市,你们还要脸吗???????? 明明这孩子偷了一堆东西,包括巧克力还有其他小物品,你们却抓住什么一盒巧克力... ----------------------- 如果是21岁的女人死的话,那是自食其果,但是是12岁的小女孩。商家没有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导致了小女孩的死亡,很难证明其行为合法。
JY体非常适合目前的情绪: 这社怎?定体问!我陷思... 一块巧克力,逼死了一个花季少女 也许是因为贫穷,使她在每天只能看着别人吃巧克力,进而误入歧途。 如果要追究责任,社会、学校、家庭、超市都有责任。 但是逝者已矣,更重要的是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社会应该更宽容,善意对待犯过错误的孩子。 政府应该加大教育投入,给学生的免费午餐中如果有一块巧克力,也许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应该帮助孩子们珍爱生命,勇于面对挫折,不怕犯错,改了就是好孩子! 超市应该建立相关的处理机制,如果是未成年人犯错,应该适当予以宽容、以批评教育为主。 扯了这么多,估计都是废话,但确实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啊。
@旷野之章
10:07:06 @碎马甲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你怎么知道超市对女孩羞辱了,你全知全能啊 ----------------------------- @碎马甲
10:14:35 我只是从事件的结果,来推测罢了,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人格上的羞辱,那导致女孩跳楼的因素还会是什么? ----------------------------- 要警察干个毛,直接让你去推测好了。女孩母亲打小女孩是真正的导火索,在你嘴里就变成了超市侮辱了?没证据就不要乱说话,推测?你这叫造谣
@已经没人用了
09:27:00 明明这孩子跳楼是因为自己的母亲被叫来觉得丢了面子,当众责打孩子造成的,却一股脑推给超市,你们还要脸吗???????? 明明这孩子偷了一堆东西,包括巧克力还有其他小物品,你们却抓住什么一盒巧克力... ----------------------- @Fjzhshp
11:29:46 如果是21岁的女人死的话,那是自食其果,但是是12岁的小女孩。商家没有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导致了小女孩的死亡,很难证明其行为合法。 ----------------------------- 商家的义务是什么,说来听听,应该自己保管好东西?好,以后你被未成年人偷了抢了,你得履行自己的义务,可别怪人家
@缓流层
11:23:33 @碎马甲
10:04:00 @已经没人用了 你觉得超市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一点问题没有? 没有对女孩及其母亲进行过言语上的羞辱或其他更过分的举动? ————————————————— 如果我偷了你家的东西,你会对我笑脸相迎吗? ----------------------------- 他的意思是你得磕个头,把偷你东西的大爷送走
@羽人的天空
11:39:34.543 他的意思是你得磕个头,把偷你东西的大爷送走 ————————————— 你这是抬杠
我只想知道,超市老板被罚得想不开,去市政府跳楼,市政府要承担什么责任,赔多少钱?
@Fjzhshp
11:29:00 @已经没人用了
09:27:00 明明这孩子跳楼是因为自己的母亲被叫来觉得丢了面子,当众责打孩子造成的,却一股脑推给超市,你们还要脸吗???????? 明明这孩子偷了一堆东西,包括巧克力还有其他小物品,你们却抓住什么一盒巧克力... ----------------------- 如果是21岁的女人死的话,那是自食其果,但是是12岁的小女孩。商家没有履行其应有的 ————————————————— 商家有什么义务,请教
@电波静默前进 77楼
11:44 我只想知道,超市老板被罚得想不开,去市政府跳楼,市政府要承担什么责任,赔多少钱? [来自UC浏览器] ----------------------------- 是啊,假如老板死了,超市工作人员失业了过不下都去寻短见了,整个县变卖掉能赔得起吗?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麦田的春天,我昨天强奸了你妈,一不小心把你妈强奸死了,怪只能怪你妈太骚,你他们平时怎么教育你妈的,走在大街还使劲扭屁股挤胸,这不是有意对大家说来强奸我吧,我插得你妈好爽
这年头,偷东西的贼都成好人了?
我只想说,一是店老板得理且饶人。二是虽说死者为大,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十三岁的孩子可以明辩很多是非了,穷不能穷志气!
@wwaassdd2015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单上写超市讥讽辱骂。。。这就是你所说的铁证。嗯,知情人士。嗯,现场传单。嗯,街上贴的包治百病的小广告(来自天涯社区微论客户端)
说的不错,这种小孩死了就死了,如果纵容他长大,还指不定犯下多大的罪呢,所谓三岁看到老,都12岁了,还这样,绝对是家教的问题。在家估计霸道惯了,大人也教育小孩要自私自利。
11:59:03 @wwaassdd2015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单上写超市讥讽辱骂。。。这就是你所说的铁证。嗯,知情人士。嗯,现场传单。嗯,街上贴的包治百病的小广告(来自天涯社区微论客户端) ----------------------------- 好吧!媒体你说不可信!那么信警察的!孩子被超市抓住几点没说, 孩子家长14时15分交钱,这中间发生什么事?孩子被打时在大庭广众下,孩子家长没来之前孩子在哪,真的什么也没发生?14时33分自行离开,14时55分跳楼!
@小和尚下山打酱油
11:57:00 我只想说,一是店老板得理且饶人。二是虽说死者为大,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十三岁的孩子可以明辩很多是非了,穷不能穷志气! ————————————————— 超市只通知了家长。128块的东西超市要求家长给150。得理不饶人??
12:01:24 @小和尚下山打酱油
11:57:00 我只想说,一是店老板得理且饶人。二是虽说死者为大,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十三岁的孩子可以明辩很多是非了,穷不能穷志气! ————————————————— 超市只通知了家长。128块的东西超市要求家长给150。得理不饶人?? ----------------------------- 好吧!媒体你说不可信!那么信警察的!孩子被超市抓住几点没说, 孩子家长14时15分交钱,这中间发生什么事?孩子被打时在大庭广众下,孩子家长没来之前孩子在哪,真的什么也没发生?14时33分自行离开,14时55分跳楼!
12:01:00 @小和尚下山打酱油 83楼
11:57:00 我只想说,一是店老板得理且饶人。二是虽说死者为大,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十三岁的孩子可以明辩很多是非了,穷不能穷志气! ————————————————— 超市只通知了家长。128块的东西超市要求家长给150。得理不饶人?? ————————————————— 家长当众打骂,店家劝别打
@wwaassdd-01 11:52:19 新闻报道! /img/static/2011/imgloading.gif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讥讽和辱骂?对小偷难道还要和颜悦色?“小朋友,偷东西不好,下次不要再偷了。阿姨求你了,你偷了东西,阿姨就会扣工资,没饭吃了,您就可怜可怜我吧,要不阿姨给您跪下,您就行行好吧。” 不够罚款数,不就是一百吗?随便出来吃个东西,没有带那么多钱出来很正常,这个家长自己教育不好孩子,还打孩子,这才是侮辱。 寻找什么目击证人?证明孩子偷了东西,还是所谓的讥讽辱骂?
@wwaassdd2015
12:01:00 @謝魚
11:59:03 @wwaassdd2015 80楼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单上写超市讥讽辱骂。。。这就是你所说的铁证。嗯,知情人士。嗯,现场传单。嗯,街上贴的包治百病的小广告(来自天涯社区微论客户端) ... ————————————————— 离开超市到跳楼这段时间,由超市负责? 家长没来之前,小偷在超市等家长,小偷没死 众目睽睽被打,是被母亲打 继续偷换概念吧你
12:06:08 @wwaassdd2015
12:01:00 @謝魚
11:59:03 @wwaassdd2015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单上写超市讥讽辱骂。。。这就是你所说的铁证。嗯,知情人士。嗯,现场传单。嗯,街上贴的包治百...... ----------------------------- 好吧!媒体你说不可信!那么信警察的!孩子被超市抓住几点没说, 孩子家长14时15分交钱,这中间发生什么事?孩子被打时在大庭广众下,孩子家长没来之前孩子在哪,真的什么也没发生?14时33分自行离开,14时55分跳楼! 是不是在家长来之前一直在超市外面站着?所谓的罚站?
我觉得这是社会舆论不正常的结果 你看看有多少人说什么小孩子犯错正常之类的话,搞得现在大人老师不敢教育,小孩还以为犯错天经地义,各种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现象就出来了。我觉得这是圣母泛滥的结果,他们是这种事情的推手 从社会风气和处理结果上,我们确实应该对小孩子犯错宽容一点,但从教育和道理上来说,犯错就是犯错,拿年龄撒的来开脱就是SB行为,对错还是一定要灌输给孩子的
@wwaassdd2015
12:07:00 @謝魚
12:06:08 @wwaassdd2015 86楼
12:01:00 @謝魚
11:59:03 @wwaassdd2015 80楼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 ————————————————— 不站着难道超市提供凳子?站就是罚站?超市人自己都是罚站。她可以坐地板上,躺也行
12:09:43 @wwaassdd2015
12:07:00 @謝魚
12:06:08 @wwaassdd2015
12:01:00 @謝魚
11:59:03 @wwaassdd2015
11:52:00 新闻报道! 警察通告 真的没问题? ————————————————— 知情人士透露。。。据他提供的现场传单。。。传... —...... ----------------------------- 在你感觉是不是在给小女孩挂一个小偷的牌子,才算侮辱?
可能剧本:女孩母亲唆使女孩去偷窃,被抓,女孩母亲恼羞成怒,殴打女孩,女孩内伤,跳楼!!! 女孩母亲利用死人,大捞一笔???
@掌上明珠100 3楼
09:51 可怜,几块巧克力就一条命!你有理,你得理不饶人,你是正义的,你牛逼! ----------------------------- 自己跳楼,不是超市的人给扔下去的吧
看看
@wwaassdd2015
12:12:00 @謝魚
12:09:43 @wwaassdd2015 92楼
12:07:00 @謝魚
12:06:08 @wwaassdd2015 86楼
12:01:00 @謝魚
11:59:03 @wwaassdd2015 80楼
11:52:00 新闻... ————————————————— 没挂牌子,你别脑补后当证据。
12:01:24.317 超市只通知了家长。128块的东西超市要求家长给150。得理不饶人?? ————————————— 既然抓住了,也没什么损失,十二三岁的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通知家长,让家长教育就好了,何苦还要让别人拿钱昵?做为家长,小孩做这种事,家长本来就会非常生气,又要陪款,不是火上浇油吗?从目前看,店方虽不是小孩死的直接责任人,但还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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