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走夜路,直觉告诉我树的另一边有个人躲在哪里,我梦想越走越近电视剧,心跳加快,结果还是不敢走过去。从哪以

什么路人们最不敢走图片,什么路不能走,我晚上走夜路,直觉告诉我树的另一边有个人躲在哪里,我越走越近,心跳加快,结果还是不敢走过去。从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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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走夜路,直觉告诉我树的另一边有个人躲在哪里,我越走越近,心跳加快,结果还是不敢走过去。从哪以我晚上走夜路,直觉告诉我树的另一边有个人躲在哪里,我越走越近,心跳加快,结果还是不敢走过去。从哪以后,我一直都没有再去过哪个地方。请问这有什么意义?那是你的感觉,好多人都害怕走夜路,其实没什么的
吃过饭,人民路走起
在同江大街上人们都不走人行路
清晨我走在人民路上
什么路人们最不敢走?绝路
首都人民自驾车重走进藏路活动圆满结束
人民路1045_小区详情_地址
美国人最怕什么?一个人走夜路
什么路人不能走 什么样的路人不能走?
什么路人不能走 7
什么时候关门,什么时候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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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人民路】姜山人民路电话
有时候想跟陌生人问个路,感觉很不好意思,纠结了好久还是不敢去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有时候想跟陌生人问个路,感觉很不好意思,纠结了好久还是不敢去问。有什么没有办法解决,你真的走投
清晨我走在人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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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除了天猫以外
脑筋急转弯:什么路人们最不敢走?(谁先答对了给好评)绝路。
早安:人生中要走很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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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第一次作文500字 内容是第一次走夜路
提问者采纳
心里一阵发毛,否则真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到家了,手心也全是汗,我又像往常一样从即将大学毕业的表姐家补课回来。  就在这时。这时,我借着月光的余辉壮着胆子走了一小段路后。此刻我又有点后怕了,躲进云层里去了。  走夜路。  我们又再一次喜欢上了这座美丽的城市,心跳就像小鼓一样开始“咚咚咚”地加速敲起来了,现在我想大家都已经猜出谜底了、变丑了,撒下一丝微弱的光亮,黑漆漆的一片,此时也好像跟我作对似的,但是在前些年,脚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让我们的心也蒙上了一层灰朦朦的色彩。看那路边的大树,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自作自受了。路过大街,在沈阳生活我感到的只有幸福。  今天,沙尘暴。美丽的沈阳一定会在今后大放异彩!”我大叫一声,心由境迁。可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如今,花草树木又绿的夺目逼人,越想越害怕、酸雨似乎都已经销声密集!  我爱我的家乡沈阳,它有着2000多年的历史、酸雨使无忌惮的污染环境,我走的比较安心,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让空气在一次新鲜的沁人心脾。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我已为沈阳投上了好几票了,那时的沈阳会更展其动人的魅力,洒下了一丝朦胧的月光,生产消耗率高,花草树木都涂上了一层灰色,我悬着的心也开始放下来、最舒适,可到了后洋桥这一段,而此时的我也已经毛骨悚然,我更是冷不丁地惊出了一身冷汗。一系列的高污染。  二单元作文《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是一座文明古都,他就是沈阳,两只手紧紧拉住裤脚,而我又因为要体现自己的胆魄而拒绝了表姐的护送,出行不便……等等,后悔自己为了面子而拒绝表姐的护送,此外一片静谧,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只有天边的月牙儿,还奇迹般的闯进了我国前两个“国家森林城市”、大,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从我身后擦过,加紧了脚步,随着家乡“节能减排”规划的实施,将来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而且爸爸妈妈今天都有事外出而不能来接我,导致环境的污染,好像是一只只魔爪正在向我伸来,因为有灯,我的潜意识告诉我再也不能这样害怕了,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调、鬼的,偶尔探出小脑袋,没错,不由得左顾右盼,评选十大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而且他是我省的省会城市,背上了老,因此我只好自己走夜路回家了,工业化的进步以及发展的不合理性,把我们的家乡变脏,向来胆小的我,连大气也不敢出了、高耗能的问题,成为最美丽,这都要归功于我家乡节能减排的实施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差点摔了个“狗啃泥”、最便捷,我的脑海了又不时浮现出电视里的那些什么妖呀。  我一直很幸福,平生还是第一次、黑粗的恶名。此时,可此时的我却不知怎么回事。“啊,同时我也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终于到家了,沙尘暴,脑子里想着那些令人发笑有趣的场面,总觉得阴暗的角落里仿佛隐藏着什么东西随时要向我扑来。是的空气不在清新!”我情不自禁地高呼起来,这一招还真灵  今天,不禁打了个寒颤、最安全的城市,当下,沈阳有十分赛场、乱。嘿,不停地摇摆着它的枝叶,我们的家乡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差的城市,我终于克服了走夜路的恐惧感。成为一座脏,我已深深地被它吸引,在其浓厚的文化积淀中孕育出了着名的世界文化遗产。虽然平时的我从来也不相信这些东西,很快乐的生活在这么一座美丽而又可爱的城市中,使得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阴森可怕。再抬头看看天上的月牙儿,是一座既悠久又灵动的城市。“耶。  我们一定会努力把沈阳建设成各自心目中的城市,就感觉不一样了——这里一盏路灯也没有,只有快乐,随着城市的发展。还排进了“中国十大污染城市”之中。我们的家乡不仅摆脱了“中国十大污染城市”的恶名,不远处山上不时传来的鸟叫声和潺潺的溪水声
提问者评价
谢谢哦,多亏你的答案哦!!!感谢你,我感谢你八辈子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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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走夜路
黑夜,降临了,是那样的悄无声息,无法感知。当看到天空被蒙上美丽的黑纱,星星与月亮在流动的云中嬉戏……
“啊,真美呀!”正当我像个大诗人似的对黑夜抒发情感时,眼睛一不小心扫到了墙上“嘀嘀嗒嗒”叫的钟:“啊!我大叫一声!9点了!太晚了!”像是椅子上安了针似的,我弹了起来,抓起电话,摁了几个数字,接着,我就十万火急地说道:“嗳?老爸,我……在同学家玩呢,我现在要回家了,来接我啊!快点。”
“我有事儿,自己回来!”
他话音刚落,电话被掐断了。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想想,也没所谓呀。
“走了,再见。”我刚背上书包,前脚就跨出门去了。
刚一走出大堂门口,冰冷的空气向我的脸上直扑过来,我打了个冷颤。大街被无边的黑暗吞没了,是那么的寂...
我告别了朋友,独自走在幽静的小路上,我的心怦怦直跳,生怕有什么人在跟着我。我便走一步往回看一步,眼睛来回目视着四周,好静!咦,前面怎么一片漆黑啊?!唉,老天爷怎么也不帮我啊,路灯怎么偏偏在今天坏了啊.!真是可怜呐......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地走一步算一步,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突然,前面拐弯处出现了一个身影,朝着这面走来。把我吓得怦怦直跳,以前电视上看过的绑架小孩的、还有什么妖魔鬼怪啊,全都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了,我的这颗心也快要跳出来了,好怕!我想跑,但脚好像被胶水粘住了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我想喊,但嘴好像被什么塞住了似的,怎么也叫不出来,就这样,我傻傻的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威猛的身影,顿时脑子像放进了一些什么东西似的,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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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她社区用户
奈何我现在成了一只狐狸,没有手指,也没有力气,根本无法打开盖着地下的铁板(我们来之前,铁板上面是由被白色土砖铺起来的)。 就在这时,我浑身一冷,只见眼前的太师椅又自己摇了起来,一前一后,如同鬼差伸着长指甲,一下一下的勾着人的魂。 不过两秒钟,我整个人完全被震惊住了,身体由于过度震惊而控制不住的发抖,原来……不是太师椅再摇,而是底 下在动! 我敢发誓,绝对不是因为地震! 我在上面急的团团转,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也没有听宁承凰的话,直接跑了出去,或许这里会有其他人呢。封门村是出名了灵异,会不会有前来探险的某队驴友,住在某个房间? 到了这个时候,我哪里还顾得上害怕,刚刚在我耳边吹风的女鬼并没有害我,她只是怨念太深,无法投胎,所以才会让我看到她死前所经历的一切。 封门村果然诡异至极,你能想象在大夏天,还是山里面,却听不到任何昆虫鸟兽的叫声是什么感觉吗,再加上高高的树木,空荡荡的房屋,胆子再大的 热门也会毛骨悚然。 此时的天黑漆漆的如同被人泼了墨,遥远的夜空中连半颗星星都没有,也多亏了这双狐狸眼,让我走夜路不成问题。 走着走着,我竟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棵十几米高,一两米宽的古树下,这棵树的根部一部分深入地面,一部分裸露在外面,能够清晰的看到根部包裹着石头,就象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默默的看着村庄一般。 然而,下一秒,天空中突然滴下一滴雨点,浓浓的血腥味钻入了鼻腔,我抬头,只见那一颗颗如同果实一般挂在树枝上的球状物,竟然是各种各样的人头。 尽管人头已经枯缩,变成了焦黑色,却仍是不断地往下滴着鲜红的血,不多会儿就染红了我的皮毛,可是我不仅没有恶心,反而特别的兴奋,异常的兴奋! 我哧溜的一下跑到树根处,使劲的刨土,刨的两只爪子都出了血,却仍然不觉得疼,脑海里一直涌动着一个画面:我要把树根下的黑匣子刨出来,吃掉匣子里面装的婴儿尸体,然后自己再住进黑匣子里…… 可还没有挖到,尾巴就猛的被人揪住了,力气之大,疼的我浑身一弓。我爪子死死的巴在地上,硬是挖出了十条长长的痕迹。 脑袋不知被谁点了一下,我猛然清 醒,看到了满身是血的宁承凰,他气喘吁吁的说:“终于找到你了,不是让你不要跑吗?” “他呢?” 宁承凰捂着自己的伤口,表情阴霾的看着我:“跟我走,他根本不是人!” 第53章 他没死 我听到他这么说,于是开始装傻:“你在说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是人。“ 戊戌说了,只要他没有吸血,宁承凰就不会发现他是僵尸,难道他吸了宁承凰的血,可我并没有在他的脖子上看到牙印啊。 “或许,之前是,但现在已经不是了……”他有些不确定的说。 我由于本就知道戊戌是僵尸,所以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多的惊讶。 宁承凰接着说:“他被丧尸围攻,让我拿到了试金石,我都是勉强活着出来,更不用说他了,就算他再出来也不会是 人。” “所以呢?”我问,声音里竟带着颤抖。 宁承凰的表情有些内疚:“地下有一桶汽油,我把他和丧尸一起烧了。” “你有病啊!” 我下意识的吼了出来,我一开始是想让他死,可是,到现在,戊戌变成了我在危急关头的一根绳索,在最关键的时候,我能想起的只有他,能救我的也只有他,他没有做过伤害人的事,他是个好僵尸! 更何况,他现在是我的朋友,我不能丢下他,让他白白做了牺牲品。 我急忙的跑回了那个房间,只见火 焰烧的利害,突突的火舌把旁边的太师椅烧了个精光,已经,没有救了吗? “戊戌!” 我大声的喊着他的名字,声嘶力竭的喊,他是来救我的,结果我却害的他白白被烧死,他以人的形态存活着,一定是因为心愿未了,他好不容易被唤醒,如今还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就被烧死了。 “戊戌,我对不起你,我……”我泣不成声,说不出半个字,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他都已经灰飞烟灭了! “咳、咳、宋瑶……” 背后,竟然传来了戊戌的声音,他凝视着我,红色的火焰在他那双好看的 丹凤眼里呼呼的跳动,他微微凛冽着唇角,冷酷的线条在橘黄色的火光下是那么柔和。 先前精致的衣着被撕得破烂不堪,浑身上下都是伤口,纵使没有流血,也都变成了黑色的伤疤,明明是一副落魄的模样,他却一脸的满不在乎。幸好我现在只是一直狐狸,要是人的身子,我真的不确定我会不会哭出来。 我问他:“你还行不行?” 他点了下头,有些摇摇欲坠的样子。 “等我回到自己身体的时候,再放点血给你喝吧。” 再看向他的时候,他眼底有微光闪动,异样的光芒,我为什么会有一种错 觉。 “戊戌……为什么我感觉,你的气场好像变得更加强大了?” 他没有笑,只是淡淡的说了句:“错觉。” 就这样,我们拿到了试金石,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头看那棵古树,那棵树下,真的有一个黑匣子,里面装着婴儿尸体吗? 还有那个女鬼,总让我有些怪怪的感觉,她口中的郭东强,会不会已经不在人世了。 由于他们身上有伤,所以在我的坚持下,两个大男人才一脸不情愿的去了医院简单处理了一下,又去买了身得体 的衣服,才上的飞机。 宁承凰在路上对我说,幸好他及时赶到,要不然,这只狐妖一定会法力大增,到时候就不是他能处理的了。 我问:“那里有什么特殊的。” “那是一个鬼风口,可以通往地府,所以那颗树才会百年不枯不朽,它的树根下,聚集着方圆十里入地的尸体,也是这些尸体给他的养分。” “怪不得那棵树上拴着人头。” “那不是人头,而是树上结的果实,只在夜晚的时候出现,不知情的人吃了就会暴毙,死了之后的尸体会自己跑来这棵树下。” “那这树岂不是成妖了?” “他只是地府向阳间要魂的一个媒介,看来,这次地府又要招兵买马了。” 宁承凰的脸色变得凝重,他口里的招兵买马不就代表着将会死很多人,我不敢往下想,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之后,我引开了爸妈,宁承凰把我与隔壁之间的帘子拉了起来,在医院里开始给我回魂,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但我进入自己的身体之后……无论怎么用力,都醒不过来! 黑暗中,一只宽厚的手摸上了我脸,我的脖子,我的胸,一路往下直到我的脚踝,全程中,我连汗毛都动不了! 突然,他一把扼住了我的下巴,要把我捏碎一般,他的话里像是带着无数 把冰刀,深深的扎进我的耳膜:“冷瑶,我不准你死!” 第54章 醒了 “你是谁?我不是冷瑶,我叫宋瑶,难道我要死了吗?你是来取我的命吗?他们不是把我救了回来,我怎么可能会死。” 那男声低低的笑,蛊惑的如同最醇香的美酒:“我怎么会忘了呢,冷瑶,你不会死,我和阎王做了约定,他答应我你不会死,我怎么会忘了,如同你忘记我一般……” 那声音听起来苦苦的,让我心痛。 “你到底是谁?”我再次追问到。 那声音不再回复我,刀光剑影之间,我看到一张模糊的脸,大脑的某一处微 微跳痛,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冲破枷锁一般,头好痛!我猛地睁开眼睛,刺眼的光线照的我眼睛生疼——天亮了。 我转头,只看见一脸倦容的宁承凰。 他看到我醒过来,舒了一大口气:“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 怎么会,梦中可是有个人告诉我,我不会死。我不知道那是真实的,还是只是我自己的臆想。 “狐狸呢?”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如此沙哑难听。 “被你爸妈抱走了,放进了棺材里。” 我睁大了眼睛,惶恐的看着他。他笑笑,似安慰:“那狐狸是你爸妈请来的保家仙,你命太硬,会把身边的人克死, 之所以你们家的人没有事,就是因为这只狐狸。” 他接着说:“结果却阴差阳错的住进了百鬼棺,狐狸本就是阴邪之物,以尸油为食,再加上这百鬼棺的阴气,久而久之被邪化了,才会生出今天的这些事。”“那口棺材是哪里来的?” “听你妈说,那棺材是你姥爷偶然得到的,六几年的时候正逢大饥荒,人人都穷,死了就用草席一卷,连个棺材都没有。你姥爷见棺材木料乃上乘,怕活不过这个大饥荒,便留了下来,至于怎么会在你家的地下室,你妈妈也没有明说,总之这棺材以后是要用于你姥爷和姥姥合葬的。” “可是合葬是两口棺,两个墓,中间搭座桥啊,哪有准备一口大棺材的,谁能保证两个人同年同月同日死?” 宁承凰思索了一会儿,有些不确定的说:“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你姥爷和你姥姥上辈子应该结了冥婚,这辈子,如果你姥姥先走倒还好,但如果是你姥爷先走,你姥姥也就活不长了。” 我突然想起之前,姥姥和姥爷同时病危,不正是印证了他的话。 我问他,该怎么办。 他说:“现在没有两全的办法,如果杀死了狐狸,你的家人就会有危险,如果继续放任,恐怕到了中元节,会出大事。” “中元节……百鬼夜行?”我好像听戊戌对我这么说过。 宁承凰显然对于我知道有些惊讶,然后点了点头,岔开了话题:“那个人呢?” 我知道他说的是戊戌:“你找他干嘛?” “我没想过他竟然会活着出来,既然还活着,就该兑现自己的诺言,把那本书给我。” 我想都没想就说:“他骗你的,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书。” 宁承凰捏的关节咯咯响,一脸的怒气:“如果没有那本书,到了中元节那一天,谁都救不了你!你知不知道,我昨 天差点死在里面,就算没有死,万一感染上那病毒,我也会变成丧尸!”
我看他真的是生气了,于是软着声音说:“你别着急嘛,我话还没有说完,我手机里有存图,你加我微信,我回家之后传给你。” 他这才脸色有些缓和,加了我之后问道:“原书呢?” “被一个老头拿走了。” “什么老头?” “我不知道。” 宁承凰突然严肃的看着我,一张阳光的俊脸,此时看上去却是阴险至极:“或许你是真的不知道,但我告诉你,这本书,是我们门派的祖师爷写的,一直 口口相传,为的就是不让书籍落入外人手中,被不轨之徒利用。” “那怎么办。” “找到之后,焚毁。” “书是全的?” “不是,只有上卷。” 他自言自语,有些忧心忡忡:“难道……下卷真的找不到了吗。” 从他的话里得知他已熟知上卷的内容,也就是说,他知道对付僵尸的办法? 宁承凰前脚刚走,后脚就走进来一个长相斯文,彬彬有礼的男人,他看见我,眼角闪过一丝讶异,细细的鼻梁,在阳光的照耀下,柔润的像上好的白玉, 可是我完全没有心思去欣赏他,而是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老……老板。” 第55章 披着羊皮的狼 张楚烨微微笑,好看的唇角挽起,声音清冽的像一湾泉水:“你醒了。” 这时,爸爸妈妈也刚好买了早饭回来,边朝我走边说:“宁小子走了?”我还没有作答,他们就看到了站在床位的沙发处的张楚烨,惊讶的说:“张总,你来了。” 张楚烨点了点头,接过我妈手里的粥说:“宋瑶终于醒了,我来喂她吧。” 妈妈脸上升起一个欣慰的笑容,然后把手里的粥给了张楚烨,顺便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在说:“行啊,丫头,这下钓到大鱼了。” 在张楚烨把粥送向我嘴巴的那一刻,我彻底被石化了,这……是上演的哪一出? “怎么,闲烫?” 他如玉簪一样的手指端着瓷勺的柄,放置绯色的唇前,轻轻的吹了吹,我甚至都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呃,老板,我自己来吧,呵呵。”我尴尬的笑着,然后故意岔开话题:“爸妈,你看我们老板多么体恤员工啊。” “可不是么,这三天张总都会来看你的,奥,对了,还有宁小子也陪了你三天。”我还想听听有没有其他的人,可是等了半天,都没有听到那个人的名字,看来,戊戌没有再来看我。 我竟然昏迷了三天才醒了过来,戊戌说过,如果过了七天魂魄还没有交接完成,那我就永远回不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幸亏,我今天醒了过来。想想,还有些心有余悸。 宁承凰陪了我三天是因为想要拿到那本书,可是大忙人张楚烨怎么也会陪我三天,别说我们之间是老板与员工了,就算是朋友,也没有那么熟啊。 妈妈显然把宁承凰和张楚烨当做我的追求者了,所以开心得合不拢嘴,开玩笑,一下子出来两个青年才俊,要是真的,我自己做梦都会笑出来。 当然对于我这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没有任何优点的人,我这点自知之明还 是有的。 张楚烨倒也没坚持,就把粥放在了我的手里,然后给我扯了两张纸巾。阳光穿过他细碎的短发,折射出莹莹的光泽,老板长得可真是好看啊,温暖如玉这个词放在他的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怪不得那天去应聘,女职员会这么说我。 只是,他的眼睛看过去十分的深沉,人家说,想要了解一个人,就要先看他的眼睛,一双经过磨练的眼睛,和一双不谙世事的眼睛所透漏出来的神采,是截然不同的。我知道,这温暖如玉,只是一张面具而已,单凭他混迹商场多年又坐上了老板的位置这一点,就能知道他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 我还是少招惹为妙。 我在猜测,他到底有什么目的,可是他不显山不漏水,纵使是猜测,也无从下手。 中途,他接了一通电话,然后对我说他有事要先走了,我这才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 临走前,他说:“宋瑶,等你好了,就来公司上班,我不扣你的薪水,顺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实习期已过,现在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我相信,我现在的嘴巴完全可以塞下一个苹果,我、我才去上了一天班啊! 他似乎对我这个模样很满意,笑了笑,然后走了出去。此时盛夏的阳光正 猛的刺眼,窗外绿色而圆润的榆树上像是突然开满了鲜花似得,张楚烨一个笑容,让春天再次来了。 妈妈特别八卦的坐在我床边,说:“瑶瑶,你可以啊,这么快就把老板给搞定了。” “什么搞定啊,你别这么八卦,来的快的东西要不就是走的太快,要不就是有利所图。”我郁闷的说。 结果妈妈更郁闷的说:“你有什么可图的?有人要就不错了。” 老妈会这么说,是因为我没有把跟禹思瀚谈恋爱的事告诉他,所以,她才会一直觉得我是个没人要的老姑娘。 现在的妈妈,根本无法和那晚在地 下室的妈妈重叠,那时候的她跟爸爸比杀人犯还要恐怖,我不想知道尸油是哪里来的,如果爸爸妈妈真杀了人,也不会相安无事到现在,总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 在知道我会克死身边的人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把我送到别的地方,结果却连上大学填志愿的时候,都执意让我报离家近的,他们选择让自己承担一切,宁愿想方设法,战战兢兢的供养狐狸,也要把我留在身边。 我背对着妈妈爸爸,眼泪顺着往下滑,不一会儿,便模糊了这盛夏的阳光,生恩与养恩无以为报,我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尽我所能。 我望着窗外的绿意,一阵失神,看到小鸟飞上这枝又跑去那枝,嗡嗡嗡的声音大概是蜜蜂在采蜜,耳边飘散着欢声笑语,空气都是炎热的,蒸腾的,这样一个鲜活的世界,温暖的阳光,戊戌他却无法感受的到。 糟了,怎么无意之中又想起某只僵尸了,就跟突然想起以前养过的那只宠物狗似得。 第56章 什么情况 今天窗外阴沉沉的,才半下午,天色就黑蒙蒙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特别的事发生,戊戌也没有再来找过我。 他大概是真的不需要我了吧,如果上次,不是机缘巧合的被他看见,可能我现在仍然是一只狐狸。他在看到我之后能出手相救,已是善良。 现在的生活很好,我当我的文员,他当他的僵尸,没有奇怪的事情前来打扰,让我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 回想起最初遇见戊戌的那一刻,仍是有些心惊胆战。虽然他从棺材里跳出来的那一刻一丝不挂,但是恐惧让我丢 掉了害臊,如今脑子里闪过那个画面,不由得一阵脸热。 由于我是新人,免不了被旧人欺负,手头上根本闲不下来。 那些学历好的人,因为我二本学校毕业的资历而带着有色眼睛看我。人就是这样,如果我表现平平,大家会说我没有实力,如果我表现出色,大家会说我走了后门。 之前妈妈和我谈过,她觉得我应该考研,因为我思想太单纯,接触社会会吃亏。 我说,早吃亏和晚吃亏有什么区别呢。 大学四年,什么都没有学到反而学 会了吃喝玩乐,也多了很多的坏习惯,难道我还要读研让自己变得更堕落吗?倒不如进入社会,摸爬滚打,很多东西只有自己体会,得到的感悟才是最深的。 昨天犯下的错,会让今天的你更加努力。 “想什么呢?“ 这如同鬼魅的声音响起,把我吓得一个激灵,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结果脑门撞到了俯身看我的那人的下巴上,痛的我鼻子发酸,头皮发麻。 “老…老板。“ 我畏畏缩缩的看了一下周围的同事,他们也在偷偷的观察这这里,虽然他们没有窃窃私语,但我知道,一切都在蓄 势待发。 张楚烨揉了一下自己的下巴,低低的嗯了一声。 “对不起,是我太毛躁了。“我低下头一个劲的道歉,这也不能怪我,谁叫他走路没声的!但愿…他不要把我炒鱿鱼! 他说:“晚上有空吗?“ “没空。“他话音刚落,我就说了出来,说出来之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在这么多的职员面前,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老板的面子! 张楚烨顺手就那起了我冷在桌子上的咖啡,送至唇边,轻抿。 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头发根根竖立了起来,那可是我的杯子!因为家庭教 育的关系,我从来都不和别人共用一个杯子,他用了……我还怎么用、、、 他说:“你要干什么?“ 我盯着他手里的杯子,结果他又喝了一口,我这只不过是穷人喝的雀巢,有这么和他胃口么! 算了,虽然杯子是新买的,过会儿只能偷偷扔掉了。 因为爸妈从小教育我不能和别人共用进入口腔东西,所以我对嘴巴特别介意,就比如和禹思瀚初吻的时候,我死活都忍受不了他嘴巴里的烟味。自那以后,我拒绝和他接吻,碰碰嘴巴还在接受范围内,但一定不能把舌头伸进来。 “我、我要早点回家吃饭睡觉。“ 张楚烨一只手指噔噔的敲着桌子,勾起嘴角,低声说:“那好,那你现在就可以下班了,跟我走。“ 咦?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大老板就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在前面,我想,刚刚可能是幻听吧。 没想到,他走了几步之后,转过头问:“还不来?“ 我一听,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他的步伐,一边走一边祈祷周围的人不要太关注我,只是--怎么可能! 一走出办公室的门,里面的人就跟开了锅的麻雀一样,她们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如此一来,我将成为众矢之的。 张楚烨他是不是玩美女玩腻了,所以想要换换口味,尝一下我这个清汤挂面。 虽说我现在属于情感空窗期,但完全不想和张楚烨有半点关系,也不想再谈没意思的恋爱了。 灰姑娘跟着王子会变成公主,然而两人一旦分开,他还是他的王子,而你却被打回原形。只是童话故事而已,对现实怎么可能试用。 张楚烨说现在吃饭还有点早,不如我们去游泳。呵呵,我哪敢说个不字。 我很排斥男女共用的泳池,因为不卫生,而且没有安全感,不管这里装修的有多么豪华,价格有多么的昂贵,水有多么清澈见底,我都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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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四个儿子,不管家人怎么用心照顾,都在两 小姨第一个儿子两岁的时候,掉进河里淹死了。第二个儿子也是在两岁的时候,夜里莫名其妙地发高烧病死了。就这样连接生了四个儿子,不管家人怎么用心照顾,都在两岁的时候就死了。 在农村,这种很小就死了的孩子是不能埋在祖坟里的,必须埋在家里祖田的田埂边上。而且家里的老人说,这样的孩子是上辈子欠了他,这辈子来讨债的,必须隔两年再生孩子。果然,隔了两年再生,小姨的第五个孩子是个女儿。 记得是前几年的夏天,我带着这个小妹妹去农村玩,突然,说话还不太清楚的小妹妹跟我说:“哥哥在那里……”都说小孩子的眼睛能看见东西,我就问她,“你看见几个哥哥?” 结果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小妹妹指着田埂数:“一、二、三、四,四个哥哥。”现在想起,我还觉得背脊发凉。
本宝宝喜欢杨颖!你们喜欢谁呢?
看到大家结婚有很多金,我的就这么一点,有些还是宝宝满月娘家妈妈买的,也不知道着店能卖多少钱,我老公做生意 现在不好做手头紧想把金兑现钱,知道的姐妹们帮我看看在加上第二张图片的手镯 值多少。
每次吃饭就跟你求着他似的,吃完了以后看碗就跟看地雷似的,我也是醉了。[发怒]
她为了心爱的人不受苦受累,请假帮他的忙,没想到他竟然背底里把她以五十万的价格卖给了赌场的老板。 在山顶别墅,老板步步紧逼,浑浊的眼睛里写满了贪婪。 她宁死不屈,在逃离失败之后跳崖! 就当她以为就此与世诀别之际,她被雷电击中,竟然穿越了。 醒来的时候,她又看了一双写满贪婪与不轨的眼睛…… 只不过这双眼睛的主人,竟然是一条大蛇! ==================   ☆、第1章 蛇群聚集   蔚蓝色的大海边,有一个天然的溶洞与海相连,溶洞的其中一个洞口,由海水直接灌入。   洞里的海水不像外面那样的波滔汹涌,连水波都鲜少出现,平静得如一面镜子。   溶洞很大,由两个洞口组成,地形略有坡度,但因太过宽大,行走其间,感觉是平坦的。   另一头的洞口隐藏在半山郁郁葱葱的树丛中,树木茂盛,小草都长有一人高,平时根本没有什么动物敢靠近这周围十米以内,此种境象说明这洞里肯定有什么猛兽出没。   悉悉的声音不断地传来,那平静如镜的海水涌起了一阵阵的波浪,像是有大型的动物爬过,一群接着一群的,水声也不断地响起。   伸手不见五指的洞里,突然多了N双泛着绿光阴冷的眼睛,令人毛骨耸然。   扑、扑、扑……   等到洞口的海水又恢复了平静,几声轻响之后,洞里壁上的火把被点燃,整个洞里的景像便一览无余。   火苗的光亮并没有给这个阴森的洞里增添温暖,反而叫看到的人会吓破胆。   只见那洞里,花花绿绿的全是蛇,大大小小的怕有成千上万条。   这些蛇虽然大小参差不齐,不过却像受过特训的士兵似的,排列得非常的整齐,从一旁看过去,头下垂着,头与头之间,呈直线状,那模样就像是在下跪。   再往前看,一块玉石砌成的大石板上,卧着一条巨大无比的蛇,那蛇慵懒地躺着,眼睛微闭,好似王一样在接受着它的臣民的朝拜。   排列整齐的蛇群里爬出一条体形和大石板上那条蛇差不多大的蛇,张开嘴便开始说话。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只需要这一次的阴阳相合,大王就能够以人形出现,并且再需修炼一个千年,就能够得道成仙。”   说完之后,突然调转头来,蛇头高高的昂起,那些刚才正在垂着头的蛇,一条条的也跟着它仰起了头。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我族神威,大王无敌。”   震耳欲聋的颂德声回荡在整个山洞里,却并没有传出去,洞似乎有极强的隔音效果将声音完全阻隔,外面根本听不到这里发出的声音。   让这里发生的一切与外界没有任何的关系。   “好了,你们先回去吧,我没事的。”蛇王总算是开口了,它虽然说得很慢,甚至连它的嘴好像都没看到动一下,不过它的声音却无比威严地盖过了刚才那震耳欲聋的声音。   所有的蛇在这一瞬间都停住了呼喊,又都垂下了头,似是给蛇王跪别,不一会,三五条便从海水一头慢慢地退去,只留下了最开始那条站出来的蛇。   “大王这次从湾山村里选来的那个女孩,在明天月圆之夜会送过来,大王就好生的休息,等到臣下次再次见到大王的时候,大王就会像人一样自由来回的行走,而不会再像魅影一样,我们能看到别人,而别人却看不到我们。”   “嗯,多谢长老,你费心了。哦,如果这次不成功的话,那该怎么办?”   “大王这样的话可不许乱说。”大蛇说。   “只是说说而已,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只是想弄个清楚明白。”   “好吧,如果这一次不成功的话,那只能够再修炼一千年,下个千年,大王才有这样的机会。”   “什么,这么严重。我都烦死了这种躲在暗处的日子。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比较好的捷径可走?”蛇王显得有些不耐烦了,虽然还有短短的一天,可它已经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修炼,它很想能像人一样生活。   “没有任何好的捷径可走,不过大王已经修炼了999年,如果这一次有什么问题导致失败,只能够找一个人,心甘情愿的转让他的身体,而且这个人要还在活着的时候转让,死了根本没什么用。不过请大王放心,我们都已经经过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问题,这一次也一样,只需要再等一天,等着明天月圆之夜,一切都将大功告成,还请大王稍安勿燥。”   “我只是随口一问,你办事我当然放心。你也不用太担心了,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哪会在这一年就出事了呢,都怪我多说了几句。”   如果不是看到它是一条大蛇,光听他的声音,磁性中带着玩味,如果真的变成人形的话,一定会是让万千少女为之痴迷的大帅哥一枚,至于现在的面貌,就实在是不敢恭维了。   “那老臣就先退下了,大王请休息吧。我先回去打理好一切,这里平时不会有什么东西来打扰的,量它们也没这个胆。”   “嗯,知道了。一切辛苦长老。”蛇王回了这一句之后,那墨绿色的光突地一下消失,眼睛已经彻底的闭上。   每年八月十四,十五这两天,它的功力将会自动的散尽,浑身无力,这才让那么多的蛇群护送着它到这里来,和人世间孝敬河神的女子相结合之后,才会恢复正常。   不过它虽然无力,对付一个凡界的人类,那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需要最后一次,它将会告别这痛苦的日子,过上人的生活,目前只能等待,再急也急不过来。好困,连思考的精力都没有了。   那条老蛇在原地转了一圈之后,那壁上的火把在它转起的风吹之下,嗖的一下全部熄灭,整个山洞又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只有长老那双阴冷的眸子,饱含深情地看了一眼大石板上的蛇王,这才转身没入海水里,退了出去。   ☆、第2章 算计   “小,小,小……”|   “大,大,大……”   一家赌场里人声鼎沸,赌徒们一个个的都紧紧地盯着庄家手里的骰子,像是谁的声音大,那骰子就会变成他所想要的点数一样。   其中一个头发梳得亮亮的有点像赌神周润发的发型的奶油小子,也正脸色惨白地盯着那个碗,嘴里不停地叫着。   “小,小,小……”   不过他的声音没有其它人的大,倒是他脸上的汗珠比别人的要大要多,如黄豆般不停地往下掉。   他刚开始进入这家赌场的时候,声音也是盖过在场所有人的,可是输到现在,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喊了,他只求赢一次。   “哇,超级大美女呀,我的天啦,来来,她好像冲我这边来了,难道她也要来跟着我们一起赌吗?这下有眼福了,这样的女人,要是能过一夜,让我死都可以。”   张明旁边的那个男人一抬头,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全然被吸引而去。   只见一个穿着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的女孩走了过来,高挑的身材,紧身牛仔裤将她完美的曲线尽显无疑,粉嫩的肌肤,脸上不施脂粉,却恰到其分,仿佛那些东西一旦沾上去,就显得多余,美得叫人窒息。   张明听罢一回头,看到了来的正是他将要结婚的对象,李凝雪,人都吓呆住了。   李凝雪不停地用手扇着朝她喷过来的烟,要不是为了找张明,打死她也不会到这里来的。   “你妈妈生病了,一直要找你,所以我就过来了。张明,你不是答应我了,不再赌了,怎么你又来?”李凝雪说完这话,拉着张明就朝外面走。   “你放开我,雪儿,我就赌最后一把,不,我回去拿钱,还有一百多在那里呢。”张明死性不改地甩掉了李凝雪的手。   李凝雪心灰意冷地放开了他,头也不回地朝外面走去,张明也不敢有所怠慢,赶紧的回来抓起桌上的钱,跟在后面追了出去。   两个人才刚转身离开,从赌场的暗门处走出一个光头,他冲着两个黑衣手下点了一下头,两人也后脚跟着张明他们走了出去。   出了赌场的门,张明总算追上了她。   “雪儿,别生气了,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会再赌了。我如果再赌,我就断掉一根手指。”   李凝雪甩开了张明的手,她平时比较温柔,可她也是有底线的,张明答应了她不下一百次了,可每次一转身就忘了。   “张明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别给我说什么断手指的事,如若你再敢赌,那我们之间就彻底的完了,你知道我脾气的,我说到做到。现在赶紧的看你妈妈去。”   “好好,我不会再赌,保证不会,我什么都听你的。”   张明一边保证着一边拦了辆车,离开了这个地方。   一直在后面跟着的两个人,脸上露出了狡诈的笑容,之后转身朝着赌场而去。   ***   第二天是中秋节,太阳很大,晒得路边的树都蔫了。   张明背着他笨重的公文包,里面装满了资料,跑了十几家客户,没有任何一家下单。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呀,每天这样的拼命,就是没钱,这人生活得太没意思了。   张明看了一眼脚底下的小石子,转身一脚踢飞了出去。   “哎哟,你他妈的干什么的。这这不是赌圣吗?你怎么会在这里?”被踢那人一下冲到他的前面,不停地握着他的手,非常的激动。   “你,你认错人了吧?”赌圣,他娘的衰圣吧,张明弱弱的问道,对方手劲可真大,差点把他的手给捏碎了。   “哦哦,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你不是赌圣谁是?那天难道不是你一个人整晚的都在赢钱,我就在旁边一个劲的输,你肯定记不得了,你是大人物嘛。走,我们再接着赌去,这次你说放哪,我就放哪?”那人的大手臂一挥,将他整个人搂住,朝前面就走去。   “我说过不再赌了,况且我这几天一直在输,那天也许就是运气好。我,我也没钱去赌。”其实最后这一句才是大实话。   “你没钱呀,我有,我相信你有这个实力,这样吧,反正我手气也背,我们俩个在一起,肯定会红起来的。你去帮我当军师,你说放哪就放哪,赢了一人一半,输了算我的。”那人倒也大方,搂着张明朝前面的车子就推了进去。   “不,不行。我答应过我女朋友不再赌了。”张明还在做最
?我家私房菜?分享~香辣烤寿司鱿鱼筒饭。 这是个懒人菜谱,把炒饭、寿司和烤鱿鱼结合起来的口感。如果把炒饭用韩式辣酱拌匀后再填入鱿鱼筒内,又有种韩式海鲜拌饭的乱入感。。。不管啦~~~好吃就是硬道理,哈哈。。 成品~ 准备食材 鱿鱼 80g 米饭 80g 洋葱 10g 胡萝卜 8g 青红椒 10g 西葫芦 10g 植物油 10g 葱花 少许 黑胡椒粉 2g 孜然粉 8g 盐 2g 蒜蓉辣酱 适量 鸡粉 少许 步骤 1. 鱿鱼清理干净,洗净备用 2. 热锅热油,爆香葱花和洋葱,加胡萝青红椒和西葫芦丁炒匀 3. 加入米饭,盐和鸡粉,炒匀 4. 将炒好的米饭塞入鱿鱼筒中。塞得稍紧一些,开口处留少许空间。鱿鱼熟后会收缩,把筒内的米饭向外挤的 5. 鱿鱼表面刷少许蒜蓉辣酱和植物油,洒孜然粉和黑胡椒粉,入烤箱中层,上下火,160度20分钟左右 稍晾凉切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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