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别人一耳光没有伤,能验上轻微伤吗_百度知道
打了别人一耳光没有伤,能验上轻微伤吗
既然没有伤,又怎么能验出轻微伤呢?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达到轻微伤的条件: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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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伤害残疾人、伤害多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殴打,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多次殴打:(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孕妇,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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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相关知识
其他2条回答
不会再拘留了。你不用理她。
不会的,让他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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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gei-12 13:15:32 @colletive
10:36:39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 专门去查了下 事实的真相是好像是 第一麦当劳的咖啡比其他牌子的咖啡温度高10多度 第二杯子外面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当时在美 ----------------------------- 辛普森案要是在中国,不知道要被骂成什么样。
要是判小伙子赔钱,那以后的老头子,老婆子们不更嚣张了,上车要求让座,不让动手就打耳光,打了你还不敢还手,还手万一她死了,你还得赔钱。 年轻人们,还活不活了?
母上大人所里经历过几次类似的案子,她说小伙儿要有责任,极倒楣的事儿,哎。
要有证人吧?如果真的是老人家过分没有人站出来作证呢?
一句话,小伙子就是倒霉
偏偏坐上那个公交车,碰上那个熊老人,要不啥事没有
@紫水晶tj 88楼
11:13:05 那老人打的四个耳光需要给年轻人赔偿么? ----------------------------- 你是来搞笑的吧 亲~ 哈哈 侵权人已逝 小伙没法告了 唉 摊手~
@gei9468
16:45:13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椰悉茗
17:27:02 这样子的啊。。受教受教 ----------------------------- @debree9 23楼
19:52:56 在马路上看到一
,要求ML,不允,心脏病突发死了。家人告到法院,法院判
有罪!这样的逻辑能成立吗?混蛋逻辑! 同理,要是法院判该案小伙有责任,法官就该入狱! ----------------------------- 这个有点意思
如果小伙子反诉老人那四个耳光造成他精神问题,要求赔偿,可以吗?
@蔓离蔓离 67楼
23:26:08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果老人的家人起诉小伙子,应属于民事...... ----------------------------- 有水平!!!!!
作者:dudul 时间: 07:22:56 @蔓离蔓离
23:26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果老人的家人起诉小伙子,应属于民事纠纷,且从侵权角度看由于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和侵权行为,法院撑死按照公平责任让小伙子补偿一点儿钱。 ----------------------------- @铁jian 84楼
07:58:14 就已发布的事实,目前你的分析是最专业的。 —————— 如果找到小伙子,会补偿一点钱的,法院判的话,不会很多 如果找不到,找到也不要承认,监控很模糊的。。。。 ----------------------------- 坚决不出现!!!
这不是案子,是意外。
@披上马甲畅所欲言
23:09:37 真是神烦这些让座的事,现在很多老人还要不要碧连,动不动就趾高气扬的义务,让座是美德,不让你也不能说人家没道德,那就算没道德,特么动手打人就有道德?还赔钱,他那就是现世报。 ----------------------------- @椰悉茗 94楼
13:49:57 是的啊,我每次不在老弱病残的位置上都让座的,那些坐那个位置的健康的人一点都没有让的意思。。。在自己吃得消的情况下多让座,就当攒人品了 ----------------------------- 这么搞下去,还有人敢坐公交车吗?
@无謓无狂 13楼
19:17 @小宝贝龙儿
19:02:48 回复第2楼,@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 你说对了 还真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虽然我也觉得这种判罚很操蛋 ----------------------------- 互相吵架是有因果关系,但是是老头自己打的小伙子,小伙子既没还手,也没证据证明小伙子跟老人争吵引起老人猝死,小伙子不用负赔偿责任
@yan44ever 107楼
21:20 @紫水晶tj 88楼
11:13:05 那老人打的四个耳光需要给年轻人赔偿么? ----------------------------- 你是来搞笑的吧 亲~ 哈哈 侵权人已逝 小伙没法告了 唉 摊手~ ----------------------------- 民事赔偿部分,还可以起诉,要求继承老头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
@独自在家晒肚皮
20:27:08.0 ls的要考司考吗……我不是法学专业室友听刘凤科的讲义我都跟着听明白了 现在事实不清不好说,但以目前知道的所谓消息,两人吵架还动手了,最后一人心脏病猝死了,不是典型案例吗?今年的司考你不考吧? ————————————— 搞了半天叫人家百度的这个人还不是法律专业。还敢那么说,半瓶水真是响得不得了。你适合做政客或者销售,大嘴一张,糊弄一些平均智商以下的听众就好了。 Lss的放心考试吧,我也没看出有因果。别理他。
@蔓离蔓离
23:26:08.0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果老人的家人起诉小伙子,应属于民...... ————————————— 这才专业! zan
@蔓离蔓离
23:26:00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果老人的家人起诉小伙子,应属于民事纠纷, ————————————————— 看了这么多帖子和回复,我还是不能理解小伙子为什么要赔钱。又不是他去招惹那个老头的, 求问层主,如果万一我以后碰到这种极品,然后法院判我赔钱,我要是不陪会怎样???法院会强制让我赔钱嘛?
@庸人自扰何时能止 116楼
16:12:45 @独自在家晒肚皮
20:27:08.0 ls的要考司考吗……我不是法学专业室友听刘凤科的讲义我都跟着听明白了 现在事实不清不好说,但以目前知道的所谓消息,两人吵架还动手了,最后一人心脏病猝死了,不是典型案例吗?今年的司考你不考吧? ————————————— 搞了半天叫人家百度的这个人还不是法律专业。还敢那么说,半瓶水真是响得不得了。你适合做政客或者销售,大嘴一张,糊弄一些平均...... ----------------------------- 哈哈,我一直只说有因果关系,没说因因果关系构罪,这个楼里面很多其他的学法学的也说在判例中看到了 不管如何,我当时回帖的时候,已经有帖子说在视频里面两人都动手了,我不知道连这种都不算有因果联系的话,什么才算了,主要,因果联系非因因果联系而构罪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学法的,如果你是的话,你还真代表了现在的一部分法律人,打着个法学人的名号,自己却连自己专业的东西都学不明白╮(╯_╰)╭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12点的早晨 98楼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20楼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小伙子真可怜,遇到这么一个老无赖。虽然小伙子很无辜,但是我觉得小伙子肯定会被判有责任。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12点的早晨 121楼
16:44:26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存在过错,造成“骂死人”后果严重,已经涉嫌构成侮辱罪。其辱骂行为与张先生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12点的早晨
16:44:26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23楼
16:57:40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 ----------------------------- 你说的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了吧。 而且,早年我还在读书的时候,老师说过。中国法院有个特色是,只要人死了,为了社会和谐,总要赔点什么的。免得当事人闹起来,法院不好看。 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也不奇怪。
人从宇后不扶老,我到车上未敢坐。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12点的早晨
16:44:26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57:40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 ----------------------------- @12点的早晨 124楼
17:40:34 你说的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了吧。 而且,早年我还在读书的时候,老师说过。中国法院有个特色是,只要人死了,为了社会和谐,总要赔点什么的。免得当事人闹起来,法院不好看。 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也不奇怪。 ----------------------------- 你们老师不做评判,说不好你们老师哪句略有夸大带有调侃意味的话就被你当金科玉律了。但你确定你这句话没用错地方? 你说的调节只是审判程序的选择,起诉也好仲裁也好,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最后问题解决了,一方得到赔偿不是很正常,你是怎么得出吵架基本就有赔偿这个结论的?? 我一直都在说吵架有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仅此而已 最简单的逻辑就是为什么会死--因为争吵了引发的心脏病发作了。 没争吵在当时的情况下会不会心脏病并发死--不会 有因果联系都不一定构罪,扯那么多社会和谐,赔偿金,调节,完全没必要 话说层主能问下你以前是哪个大学的,现在还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吗?
@荒芜的轮回
07:04:00 hhhhhhhhhhhh笑抽了 ----------------------------- 有一个朋友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有老人挡道,于是按了下喇叭,结果那老人就倒在地上死了,最后朋友赔了一笔钱。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命,双方都背。以前看新闻说一个路上被自行车撞了,骑自行车的人没多久死了,结果路人被判赔钱的。理由是他当时没有报警。 ————————————————— 。。。。
@荒芜的轮回
07:04:00 hhhhhhhhhhhh笑抽了 ----------------------------- 有一个朋友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有老人挡道,于是按了下喇叭,结果那老人就倒在地上死了,最后朋友赔了一笔钱。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命,双方都背。以前看新闻说一个路上被自行车撞了,骑自行车的人没多久死了,结果路人被判赔钱的。理由是他当时没有报警。 ————————————————— 。。。。中国最有战斗力的果然是老人
@吃时间的年兽
07:48:00 小伙能找到?不是走了吗?难道通缉? ————————————————— 找不到他就赖公交公司呗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12点的早晨
16:44:26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57:40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 ----------------------------- @12点的早晨
17:40:34 你说的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了吧。 而且,早年我还在读书的时候,老师说过。中国法院有个特色是,只要人死了,为了社会和谐,总要赔点什么的。免得当事人闹起来,法院不好看。 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也不奇怪。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26楼
18:05:44 你们老师不做评判,说不好你们老师哪句略有夸大带有调侃意味的话就被你当金科玉律了。但你确定你这句话没用错地方? 你说的调节只是审判程序的选择,起诉也好仲裁也好,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最后问题解决了,一方得到赔偿不是很正常,你是怎么得出吵架基本就有赔偿这个结论的?? 我一直都在说吵架有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仅此而已 最简单的逻辑就是为什么会死--因为争吵了引发的心脏病发作了。 没争吵...... ----------------------------- 吵架大部分有赔偿,不是你说的吗??? 我记得我上面就说了,你可以说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但是不代表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你确定你学清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了吗? 你要是说逻辑上的,那废话,当然有,老人的妈生他都跟这件事有因果关系。
@谁都不晓得我是谁 118楼
16:37:42 @蔓离蔓离
23:26:00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 ----------------------------- 先解答第一个问题:侵权责任有三种: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过错责任是常态,即你打了我,把我打伤了你就要赔;其次是无过错责任,是法律为了保护相对弱势的群体特别规定的,有严格的适用限制,比如机动车撞了行人,无论机动车驾驶者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毕竟你是铁包肉,人家是血肉之躯,你理当多尽注意义务(当然如果能证明是行人故意碰瓷当然可以免责);最后就是公平责任了。公平责任是法律为了解决一种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意外事件,受害较大的一方可以适当获得补偿的制度。其实这种补偿已经不是所谓的“赔”而是属于一种心理安慰。就比如本案中的年轻人,大家都看到年轻人有错但错不至大,但是老年人有错也错不至死(他打了年轻人,年轻人最多最多算轻伤吧,刑法中生命刑一般都要故意杀人性质恶劣什么的呐)。所以法律的思维就是“你看人家打了你两巴掌命都丢了,你给人家属点儿钱也没什么哈”。所以公平责任这种案子里面赔钱不是错没错的问题,真心是倒不倒霉的问题。。。
至于第二个,我只能说和气是最好的保护色。要相信现世报,喏,老头儿不就是吗?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57:40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 ----------------------------- @12点的早晨
17:40:34 你说的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了吧。 而且,早年我还在读书的时候,老师说过。中国法院有个特色是,只要人死了,为了社会和谐,总要赔点什么的。免得当事人闹起来,法院不好看。 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也不奇怪。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8:05:44 你们老师不做评判,说不好你们老师哪句略有夸大带有调侃意味的话就被你当金科玉律了。但你确定你这句话没用错地方? 你说的调节只是审判程序的选择,起诉也好仲裁也好,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最后问题解决了,一方得到赔偿不是很正常,你是怎么得出吵架基本就有赔偿这个结论的?? 我一直都在说吵架有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仅此而已 最简单的逻辑就是为什么会死--因为争吵了引发的心脏病发作了。 没争吵...... ----------------------------- @12点的早晨 130楼
18:26:24 吵架大部分有赔偿,不是你说的吗??? 我记得我上面就说了,你可以说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但是不代表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你确定你学清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了吗? 你要是说逻辑上的,那废话,当然有,老人的妈生他都跟这件事有因果关系。 ----------------------------- 您是眼神儿都不好使吗??? 我说的原话是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所以两人吵架一人猝死这种事实中有因果联系是很可能的。 你自己说的是原话是: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您自己看看你自己是不是表达不清,初一看我以为你说只要在法庭上吵架就能赔偿呐。我真是读不懂你这句要表达的具体是什么,但我确定和我说的不是一个意思,我也没说过吵架大部分有赔偿这句话。你搞搞清楚好吗??? 自己打着法学专业的旗号,进来就下定论,把话说得特别绝对,说什么如果没有动手就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两个人吵架,被判决赔偿的案例也甩给你了,这时候又开始扯什么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调解啊~赔偿啊~老师了……╮(╯_╰)╭ 自己专业东西都搞不明白,沟通不明,表达不清,不知道你们当初怎么考进去大学的,中国大学教育这一块真是够丧失的了…… 对,我就是在群嘲这个帖子里面的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层主你也不用回复我了,怕你再扭曲我说的话
我是学法律的 前几天上课老师正好讲到这个事情了。。 因为公交提供的视频是没有声音的 需要再找其他的证人。。如果小伙子没有和老人吵架 那应该是没有民事责任的。 如果小伙子当时和老人吵架了 应该是要赔偿的。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57:40 ……这个帖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出来动手的视频了 动手肯定是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单纯吵架也可能是有因果联系的,具体问题具体看吧,别说的那么绝对了 刚才搜了一下相关字,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何来赔偿的说法 /5771400.shtml 原告徐女士则认为,鉴于范先生在公交车上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李先生进行嘲笑、...... ----------------------------- @12点的早晨
17:40:34 你说的这个。属于特别严重的了吧。 而且,早年我还在读书的时候,老师说过。中国法院有个特色是,只要人死了,为了社会和谐,总要赔点什么的。免得当事人闹起来,法院不好看。 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也不奇怪。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8:05:44 你们老师不做评判,说不好你们老师哪句略有夸大带有调侃意味的话就被你当金科玉律了。但你确定你这句话没用错地方? 你说的调节只是审判程序的选择,起诉也好仲裁也好,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最后问题解决了,一方得到赔偿不是很正常,你是怎么得出吵架基本就有赔偿这个结论的?? 我一直都在说吵架有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仅此而已 最简单的逻辑就是为什么会死--因为争吵了引发的心脏病发作了。 没争吵...... ----------------------------- @12点的早晨
18:26:24 吵架大部分有赔偿,不是你说的吗??? 我记得我上面就说了,你可以说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但是不代表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你确定你学清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了吗? 你要是说逻辑上的,那废话,当然有,老人的妈生他都跟这件事有因果关系。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33楼
18:56:35 您是眼神儿都不好使吗??? 我说的原话是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所以两人吵架一人猝死这种事实中有因果联系是很可能的。 你自己说的是原话是:再加上调解结案的,吵架基本有赔偿。您自己看看你自己是不是表达不清,初一看我以为你说只要在法庭上吵架就能赔偿呐。我真是读不懂你这句要表达的具体是什么,但我确定和我说的不是一个意思,我也没说过...... ---------------------------- “因为两人吵架而猝死的例子也挺多的,大部分都得到了民事赔偿,” 我也是醉了,我和语文眼神都不好用的人扯什么法律。 你居然没说过。真是呵呵了。
如果放在法制健全的国家小伙子应该没责任,但是我们国家情大于理,老人死了,小伙子应该会有点责任!
刑法角度上没有因果关系,伸手打人不必然导致死亡结婚。 民法角度上有可能因为公平责任给予象征性的补偿。 公平责任本身其实也挺扯淡的,没有过错还要给钱,所以是补偿不是赔偿。 个人一点独特的见解。
男友智商和阅历较高 完毕
俩人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一个讲的是法律,一个讲的是人情。 两个人都没错,只能说有法律的时候遵守法律,感觉法律有问题,应该推动立法,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
你和你男友思维不在一层面上!这小伙子肯定没得跑了,肯定被老流氓讹,小伙子社会经验不足啊。。。。
志当宇后老不扶,绝我辇盘席未足。 ---邓 人从宇后不扶老,我到车上岂敢坐? ---杨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elavirgo 22楼
19:47:58 哟,这位法律大神,给科普下呗,小伙子要承担什么责任 ----------------------------- 小伙子没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是过错责任 也就是说无过错无责任,有些无过错责任像环境污染什么的,这里肯定不是。 因果关系有没有和责任的承担或者有无是没关系的,比如你把人打死,你一定会承担吗? 分情况,比如正当防卫,就阻碍责任,比如你未成年,就不承担(14以下)。所以因果关系肯定有,但不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回复第2楼,
@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小宝贝龙儿
19:02:48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芸豆卷儿真好吃 97楼
14:06:28 虽然说起来荒唐,但法律你懂的。 以前有个案例,一男人晚上跟朋友聚会,喝得半醉了,朋友有车送他回家。到了他家小巷口,因为车太大开不进,男人就对朋友说不用送我进去了,进巷口第三家就是我家,十米的距离,我自己走就行了。朋友就放他下了车,跟他告别后就掉头回去了。结果这男人走到自家门口,一屁股坐下就靠墙上睡着了,第二天家人发现他冻死在家门口。家人把送他回家的朋友告上法庭,最后的法官的结论是,这个朋...... ----------------------------- 这个不冤,因为先行为(一起喝酒)赋予了一个作为义务,即把人送回去。
有时候法律也不一定就是完全正确的! 这个事情即便期间相互有推搡,但整起事情的肇事者是老人;年轻人完全是无妄之灾!
@gei9468 90楼
13:15:32 @colletive
10:36:39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 专门去查了下 事实的真相是好像是 第一麦当劳的咖啡比其他牌子的咖啡温度高10多度 第二杯子外面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当时在美国那几年 好像有上百起烫伤事件 但是麦当劳刻意隐瞒 所以当时的判决其实主要还是为了警示麦当劳 有时候看到国内的法官的判决 都有变成外国人的冲动 ————————————— 是的,国外那么高的律师费不是没有道理...... ----------------------------- 刑事和民事不一样 大概来通俗的讲,刑事要达到不会有另一种可能的程度,民事只要大概有这个可能的程度就好。 所以他虽然不犯罪,却赔偿了巨大的财产。
22:46 @超级小俗马甲
21:54:00 好吧,看了上面的小偷的事情,我突然有个奇妙的想法,假设一个人丑到无与伦比,或者先天畸形之类的,然后外出逛街,某老头看到了,挂了。这个怎么算? ————————————————— hhhhhhhhhhhh笑抽了 ----------------------------- @荒芜的轮回 75楼
07:04:19 有一个朋友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有老人挡道,于是按了下喇叭,结果那老人就倒在地上死了,最后朋友赔了一笔钱。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命,双方都背。以前看新闻说一个路上被自行车撞了,骑自行车的人没多久死了,结果路人被判赔钱的。理由是他当时没有报警。 ----------------------------- 这个无罪,因为虽然有因果关系,但并不是危害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12点的早晨
14:12:08 法律专业表示。 如果没有动手,不会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逻辑上的,那另说。 ----------------------------- @独自在家晒肚皮
16:40:57 动手了……年轻人踹了老人几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有因果联系,但我也没说构罪 ----------------------------- @12点的早晨 121楼
16:44:26 动手了。就可能会有了。 最早的新闻出来,是说,老人骂了年轻人几句,打了4巴掌,然后自己倒了。 如果按最早的,连民事责任都不该有。 ----------------------------- 即便动手,也要合理鉴定;老人先动手打人,年轻人合理自卫不行吗?难道说,因为他是老人,就该打不还手吗?
现在这事小伙子到底动没动手还没确定呢。
@gei9468 52楼
22:30:21 @望月朔月
22:21:14 看过一个案子,有个人走路,被楼上飞下的烟灰缸砸到,然后实在找不出凶手,于是判断那边楼的所有住户都要赔偿,你说神奇不神奇 ————————————— 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平常。 美国还有一老太太因为坐在自己的车上喝麦当劳的咖啡。打翻了把自己烫伤。告了麦当劳,结果麦当劳陪了很多钱,具体记不清了,但是真的很多,很多,很多…… ----------------------------- 因为麦当劳没有警示在车上不能喝咖啡
如果小伙子事先知道老人有心脏病还去气他 估计要判刑的 事先不知道 也没有故意伤害的行为 应该不会判吧 最多一点赔偿 算自己倒霉了
@gei9468 72楼
06:47:47 @小宝贝龙儿
01:41:00 人家是要求
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没有强奸啊,没有违法 ————————————— 无语,警察和法官不是傻子,要求
自愿和他发生关系符合常理,符合社会善良风俗?不符合!那就叫言语胁迫,OK? ----------------------------- 强行要求对方让座,不让就扇耳光,符合常理符合社会善良风俗了吗?如果这都能判被打耳光的受害人有罪,我也没办法,只能诅咒法官还有某些老人尽快归西
@椰悉茗 ====================== 肢体冲突警方没有具体解读,大家也就看个热闹吧
@采薇巧言 19楼
19:45 回复第2楼,
@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小宝贝龙儿 7楼
19:02:48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 ----------------------------- 真有这案例
如果小伙有事,建议远离红卫兵。
@小宝贝龙儿
19:04:00 回复第5楼,@青春散场001 老头家属应该会告,小伙法庭胜算大。老头主动要求让座,小伙并未处于老弱病残专坐,无让座义务;老头攻击小伙,小伙并未还击,没有因为小伙的主观行为而造成老头触发心病的直接原因;老头气急败坏触发心脏病死亡,客观上由于小伙不让坐造成,小伙负有次要责任。判赔现金5000元,并给与家属道歉。 -------------------------- 法院不 ————————————————— 南京彭宇案还嫌少?
說實話,中國的法官判案,不一定都真的按照法律判,所以
.......
回复第128楼,@echolee11 @荒芜的轮回 75楼
07:04:00 hhhhhhhhhhhh笑抽了 ----------------------------- 有一个朋友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有老人挡道,于是按了下喇叭,结果那老人就倒在地上死了,最后朋友赔了一笔钱。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命,双方都背。以前看新闻说一个路上被自行车撞了,骑自行车的人没多久死了,结果路人被判赔钱的。理由是他当时没有报警。 ————————————————— 。。。。中国最有战斗力的果然是老人 -------------------------- 必须的,黑社会都不敢惹
@perhapssmile-11 19:06:13 小伙可以起诉老头故意伤害,要求赔偿 ----------------------------- 顶
奇葩想法,感觉读法律确实好,碰到什么事都可以捞一笔,搞不好还可以发财。
回复第116楼,@庸人自扰何时能止 @独自在家晒肚皮
20:27:08.0 ls的要考司考吗……我不是法学专业室友听刘凤科的讲义我都跟着听明白了 现在事实不清不好说,但以目前知道的所谓消息,两人吵架还动手了,最后一人心脏病猝死了,不是典型案例吗?今年的司考你不考吧? ————————————— 搞了半天叫人家百度的这个人还不是法律专业。还敢那么说,半瓶水真是响得不得了。你适合做政客或者销售,大嘴一张,糊弄一些平均智商以下的听众就好了。 Lss的放心考试吧,我也没看出有因果。别理他。 --------------------------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负责任的告诉你,这种案例都看不出因果关系真心不用去司法考试,报名费也不便宜
前段时间有个女人跟一老头吵架,老头因为吵架心脏病突发挂了,女的被判了入狱一年,附带民事赔偿。 我估计小伙子好不了!说不定这辈子就被毁了! 所以说,没事千万不要坐公交啊!有事也尽量别坐公交车啊! 有钱的自己买个车,没钱的自己骑自行车! 这年月,坐公交不知道哪天不是遇到自焚的,就是遇上有心脏病出门的!
@采薇巧言 19楼
19:45 回复第2楼,
@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小宝贝龙儿 7楼
19:02:48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 ----------------------------- 首先没有刑法上值得评价的危险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最多算过失,在我看来过失都不算,只能是意外事件。另外,行为与结果之间看不出因果,倒是被害人自身特殊体质问题 这是以前就存在的体质。 而因果关系是客观 现实性。所以没有因果 也就不存在犯罪,退一步 即便过失犯罪 只有分则条文明文有规定才处罚,过失一般不处罚!无罪! 民事方面 可能涉及到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以及公交公司违约问题
@小宝贝龙儿
19:04:00 回复第5楼,@青春散场001 老头家属应该会告,小伙法庭胜算大。老头主动要求让座,小伙并未处于老弱病残专坐,无让座义务;老头攻击小伙,小伙并未还击,没有因为小伙的主观行为而造成老头触发心病的直接原因;老头气急败坏触发心脏病死亡,客观上由于小伙不让坐造成,小伙负有次要责任。判赔现金5000元,并给与家属道歉。 -------------------------- 法院不 ————————————————— 明显就是爱心座位 不要乱说
@顶个马甲来看帖
20:05:01 @独自在家晒肚皮 24楼
19:57:00 @独自在家晒肚皮 17楼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 ----------------------- 如果有因果关系 那要怪老头他妈把他生出来了
@青春散场001
18:43:01 老头家属应该会告,小伙法庭胜算大。老头主动要求让座,小伙并未处于老弱病残专坐,无让座义务;老头攻击小伙,小伙并未还击,没有因为小伙的主观行为而造成老头触发心病的直接原因;老头气急败坏触发心脏病死亡,客观上由于小伙不让坐 ----------------------------- 真能胡扯……小伙子又没过错。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40:32 @angelavirgo 9楼
19:03:31 让你男朋友说说有毛的因果关系,笑死人了,这小伙子可真够冤的 -----------------------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 ----------------------------- 因果关系……哈哈,听了个新鲜词就拿来显摆
@独自在家晒肚皮
19:57:29 @独自在家晒肚皮 17楼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ang ----------------------------- 别理这帮法盲……还因果关系,乐死我了。我看人丑把自己气病了就得人赔钱?长得丑和气病了也有因果关系啊
@angelavirgo
20:06:49 @独自在家晒肚皮 24楼
19:57:29 法盲也就算了,百度你也不会么? 要是有证据证明青年动手了,判过失致人死亡都有可能,但无论怎么判,老人的死亡和青年也是有因果关系的 ----------------------------- 别拿无知当个性喂
@vvweiweiwei
20:15:54 家属告的话,无刑事责任 估计要负民事责任 还是要赔钱的 因果连带关系 ----------------------------- 又造法……连带关系,还海带呢
@小肉丸的小肉球
20:21:59 如果有小伙子辱骂或者与老头肢体冲突(比如推搡老头)的证据,那么很可能小伙会被判赔,负有部分责任。老头有心脏病是自身身体缺陷,但辱骂和推搡也是导致老头心脏病发作的诱因。 网上搜一下,和邻居吵架突然心脑血管疾病发作倒 ----------------------------- 这个还靠点儿谱。
@gei-11 22:15:48 @小宝贝龙儿
19:02:48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不一样的 ----------------------------- 养烈性犬不一样,屋主有重大过失,小偷一般过失,动物侵权责任没的跑。吉娃娃咬伤就没事了。
@望月朔月
22:21:14 看过一个案子,有个人走路,被楼上飞下的烟灰缸砸到,然后实在找不出凶手,于是判断那边楼的所有住户都要赔偿,你说神奇不神奇 ----------------------------- 不神奇,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的。
@gei-11 22:22:01 @顶个马甲来看帖
20:05:01 我是学法律的……还真没看出因果关系来………… ————————————— 那是你专业技术薄弱,多翻点案例也不至于看不出来因果。 ----------------------------- 如果小伙子指着老头骂死的,绝对有关系。因为应该预见到老头可能会被气犯病。如果是老头自己骂人骂死了,有个鸡巴毛的因果关系。这么说的话长得丑的别出门了,吓坏了人不得赔死
@gei-11 22:22:50 @木子李猪猪
20:07:06 美国的对非法进入自己家的都能打死,否则等他进来伤害家人吗? 擦,中国法律真奇葩。 ————————————— 中国法律还非常不健全,执行力也 ----------------------------- 压根不是一个法系的,有可比性么
@gei-11 22:24:43 @yan44ever
20:18:09 刑法上来说小伙肯定不涉及,因为小伙和老人之间的争吵和老人死亡之间有必然因果关系么?就是说换个人跟小伙吵一定死么。不会吧!所以说这真是意外。 法律 ----------------------------- 你到底谈法律还是谈社会?
22:46:32 @独自在家晒肚皮 24楼
19:57:00 @独自在家晒肚皮 17楼
19:40:32 笑别人之前你先去看看书,实在懒也去百度下好吗 真是笑掉大牙 ------ ----------------------------- 哈哈哈
@蔓离蔓离
23:26:08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 ----------------------------- 顶,终于来懂法的了。
@12点的早晨
14:17:46 @gei-12 13:15:32 @colletive
10:36:39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 专门去查了下 事实的真相是好像是 第一麦当劳的咖啡比其他牌子的咖 ----------------------------- 在美国也被骂了,但没用。
@谁都不晓得我是谁
16:37:42 @蔓离蔓离 67楼
23:26:00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 ----------------------------- 会强制执行的
@gei9468
16:45:13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椰悉茗
17:27:02 这样子的啊。。受教受教 ----------------------------- @debree9 23楼
19:52:56 在马路上看到一
,要求ML,不允,心脏病突发死了。家人告到法院,法院判
有罪!这样的逻辑能成立吗?混蛋逻辑! 同理,要是法院判该案小伙有责任,法官就该入狱! ----------------------------- 貌似还真有这个案例,不配合强奸导致对方jj折断而死,判三年
@椰悉茗
回复第2楼,
@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小宝贝龙儿 7楼
19:02:48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不一样,小偷的先行行为是违法的,因违法行为引起的因果关系造成违法人的死亡损害,与受害方无关。
回复第7楼,@小宝贝龙儿 回复第2楼,@gei9468 有案例吵架的,有一方也是猝死了,因为有因果联系,判令另一方赔钱。你男朋友说的有一定道理。这种民事纠纷,老头家里不告小伙就没事,告了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 那有小偷爬你家窗户摔死了,那也是因果关系啊,小偷家人可以告你家让你们赔钱,虽然你们什么也没干,是这个道理吗? -------------------------- 本来就有这样的案例
我觉得虽然大家都明白谁对谁错 可是 以后做车 还是让的好 要不然无望之灾多惨!真是躺着也中枪 呼吁让座吧 大家还年轻 跟老人斗 怎么也是输…
回复第45楼,@望月朔月 看过一个案子,有个人走路,被楼上飞下的烟灰缸砸到,然后实在找不出凶手,于是判断那边楼的所有住户都要赔偿,你说神奇不神奇 -------------------------- 发生到你头上 才知道
回复第81楼,@糖豆儿爱吃巧克力 我只想知道他们就算告打算怎么找小伙儿?有监控又怎么样, 全天下长得像的人那么多 ,难道小伙刷身份证上车的? -------------------------- 地铁人更多 都能找到,别说公交了
回复第92楼,@椰悉茗 作者:dudul 时间: 07:22:56 @蔓离蔓离 67楼
23:26 从刑法角度看,年轻人不是犯罪,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原因如下:(1)无犯罪行为。年轻人不让座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让座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属于道德调整范畴。(2)无犯罪故意和过失。小伙子的行为与结果间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两人是素不相识,老人的特殊体质导致的死亡不是小伙子能够预见的,谈不上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此案不能纳入到刑法范畴中讨论。 我觉得如果老人的家人起诉小伙子,应属于民事纠纷,且从侵权角度看由于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和侵权行为,法院撑死按照公平责任让小伙子补偿一点儿钱。 ----------------------------- @铁jian 84楼
07:58:14 就已发布的事实,目前你的分析是最专业的。 ... -------------------------- 肢体冲突,是谁动手? 关键
@北岸的阳光
19:38:00 如果要判小伙赔钱,那真是操蛋的法律操蛋的社会了 ————————————————— 混蛋的案例不是只有1/2个
这案子如果是民诉案件,那小伙子没事的几率高。 但鉴于老者突然死亡,所以公安机关会介入,小伙子最后是否没事,要看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结果。 简单的说,就是老者与人争执后死亡,而跟他争执的人(小伙子)是否负有法律责任,要看小伙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和引起老者死亡后果的客观行为。二者统一才可能让小伙负责。 但小伙自证很难,所以法官主要采信的,当是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 而在难以界定因果关系、存在模糊可能的状态中,法官具有一定的主观判罚权 。 刑事责任,小伙当可免除 。但民事的跑不掉,有30%~50%的责任 。
@pig0315 14楼
19:23:07 ....这种新闻没等个三五七天,我记的上次还有个什么新闻几天反转了三五次,自己就吵翻天了,笑死人了 ----------------------------- 傻子太多,好歹等视频出来了再下结论,现在辩论个屁呀
@紫水晶tj
11:13:05 那老人打的四个耳光需要给年轻人赔偿么? ----------------------------- @yan44ever 107楼
21:20:38 你是来搞笑的吧 亲~ 哈哈 侵权人已逝 小伙没法告了 唉 摊手~ ----------------------------- 看过周星驰的审死官吗?哈哈
小伙子赔点钱可以,但是道理上不能输,要告老头打他四个耳光!
@椰悉茗
16:39:55 如题。 卤煮和男友都不是学习法律的,昨晚吃过晚饭出去散步,就聊到了这个事。。卤煮觉得不关小伙子的事啊,他是被打的,而且让座本来就不是规定必须让的,再者说好像小伙提前下车了,结果卤煮男友不这么觉得,他认为有因果关系,小伙多 ----------------------------- 假设楼主说的事实成立,在刑事上,小伙子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原因在于吵架与死亡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反之,如果小伙子明知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仍然故意吵架激怒老人,导致老人果然心脏病发,倒地死亡,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在民事上,如果法官最终认定两人均无过错,可能会以公平责任为由要求小伙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最后为楼主点赞,需知恶法非法,法律的本质在于维护公序良俗,楼主从基本道义出发,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
@张泽新
19:47:38 说说先例,之前有个小偷爬别人窗户准备进屋,被屋主发现吼一声,小偷被吓一跳,摔死在楼下,然后屋主被判罚款给小偷家人。所以,大家以后穷没钱时都用用这方法致富吧! ----------------------------- @木子李猪猪 32楼
20:07:06 美国的对非法进入自己家的都能打死,否则等他进来伤害家人吗? 擦,中国法律真奇葩。 ----------------------------- 小偷爬阳台去偷东西,主人家阳台栏杆不牢,小偷摔伤,状告主人家居然获赔。这案例发生在澳洲。奇葩法律奇葩逻辑到处有。
如果是一个男的,看到美女走过,就非要上去亲一口,注意只是亲,无其他动作,美女一推把男的推倒了,当天男的心脏病发作或者其他病导致死亡。美女该不该承担责任? 请专业人士解惑!谢谢!
@青春散场001 5楼
18:43:01 老头家属应该会告,小伙法庭胜算大。老头主动要求让座,小伙并未处于老弱病残专坐,无让座义务;老头攻击小伙,小伙并未还击,没有因为小伙的主观行为而造成老头触发心病的直接原因;老头气急败坏触发心脏病死亡,客观上由于小伙不让坐造成,小伙负有次要责任。判赔现金5000元,并给与家属道歉。 ----------------------------- 虽说生命无价,这钱陪得有点冤。
判决书下来了,小伙子被吓死,法官是不是误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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