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一中2015高考喜报健坤学校2015开学

株洲健坤外国语学校
-株洲晚报数字报刊
第T03版:见证成长
株洲晚报数字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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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健坤外国语学校
——快乐健坤,我们行走在路上……
▲健坤一校区全景图
&&&&株洲健坤外国语学校位于攸县县城,创办于2004年,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寄宿性民办学校,现有在校师生5100余人。十余年来,健坤师生共有二千多人次在国家、省、市、县各项学科竞赛中获奖,历届中、高考质量均位居攸县前列。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湖南省首所德育课程实验学校”&、“中国特色项目学校”、“全国‘作文学评’课题实验学校”、“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快乐教育:给孩子一个快乐幸福的学生时代&&&&健坤学校打造以学生展示为主的快乐课堂,重视师生健康快乐心理的教育培训,强调在团队合作中共同进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构建快乐向上的校园文化,从而营造出快乐和谐的校园氛围。&&&&学校建有小学心灵书吧,初中书香长廊,高中休闲书吧,一班一个开放式主题书柜、一个楼层一个开放式主题书架,每个学期上万册图书补充,全天候、零手续向全体师生开放,学生的借书证就是——“诚信”二字。每年11月份的“健坤读书节”,更是健坤师生全员参与的文化盛宴:新书推荐、读书贴吧、读书社团、读书沙龙、书评展、阅读之星评选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让师生尽享读书之快意。&&&&校园记者:60个社团活动中,最受欢迎综合锻炼平台&&&&学校设有60多个学生社团,从校园记者、园艺、种植、修理等生活技能培训到舞蹈、影评、摄影、棋类、球类等艺术情操熏陶,任学生自由选修。同时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放手让学生策划、组织、主持,激发学生信心,展示学生特长,促进全面发展。&&&&2010年2月,株洲日报社县市区第一个校园记者站——健坤校园记者站成立。学校围绕校园记者工作,建立完整工作架构,从培训、组织活动、投稿等均有老师负责,并形成严格的激励机制。五年来,学校参加校园记者俱乐部的学生近千人,发表师生作品200多篇,组织校园记者校内外学习交流活动四十多场次,与报社合作策划、编辑七个专题板块,培养了六位优秀的指导老师。到今天,健坤校园记者俱乐部已经成为了快乐健坤60多个学生社团中最受学生欢迎的社团之一。&&&&爱心教育:给孩子以爱心,让孩子有爱心!&&&&学校创建“健坤爱心基金会”,并将三月份定为“健坤爱心助学月”,通过组织爱心晚会、爱心义卖、生活废品回收、师生爱心捐款等活动,筹集善款资助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教学生懂得去关爱生活中需要关爱的人,至今“健坤爱心基金会”已累计发放爱心助学款200万多元,共资助贫困学生17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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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一中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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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 县 一 中 欢 迎 您
这 里 是 求 学 的 圣 地
优美的环境:我校是攸县唯一一所省示范性重点中学,株洲市&十佳美丽校园&,省园林式单位。百年学府,依灵峰,傍洣水,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校园内绿树成荫,楼阁掩映,花香鸟语,景色宜人,一草一木皆有灵性,一楼一廊蕴含文化,寓美于景,寓教于境,人文熏陶,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迈步校园,清爽怡人,校园生活,其乐融融。
优良的设施:校园内校舍林立,布局合理,风格典雅。实验、电脑、图书、阅览、体育、艺术等设施一应俱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安装到了所有教室,软硬件设施均达到省示范性中学一流水平。特别是自2009年学校启动校园建设升级工程以来,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系列工程卓有成效:学府大道宽阔整洁、东山书院藏书丰富、400米田径运动场气势恢宏,艺术大楼宽敞明亮,为学子提供了广阔的素质发展平台。
优秀的团队:我校现有专任教师297人,其中高级教师114人,历届市学科带头人20人,国家、省、市优秀教师54人,市优秀班主任21人,近年引进硕士研究生30人,专任教师中有90%的经过了高三教学的历练,整个教师团队素质好、业绩优。2010年以来,王池元被评为株洲市&十佳校长&,刘伟被评为湖南省特级教师,刘玉谋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刘开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师,刘铁汉、黄文娇被评为株洲市&百优教师&,刘铁汉、陈艳被评为株洲市&百优班主任&,刘芙蓉、谭永兵被评为株洲市&百优教学能手&。
这 里 是 成 才 的 沃 土
先进的理念:我校始终以&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一切为了祖国美好未来&为办学宗旨,以&高素质公民的培育基地,师生共享的精神家园,特色鲜明的三湘名校&为办学目标,坚持以德促智战略、挖潜增效方略、个性教育策略,倡导科学施教,着力构建高效课堂,全力推行&三五&课堂模式,努力打造&美的课堂&:教师用美的形象感染学生,用美的语言打动学生,用美的结构吸引学生,用美的效果成就学生。努力实现&学生成才,教师成功,学校发展&。
精细的管理:我校以提升质量和创建特色为工作重点,深化教育改革,追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管理成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充分肯定:、、2014连续五年学校先后获得株洲市高考学考质量先进单位、近年来先后获得株洲市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攸县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等荣誉;通过了株洲市&课改示范校&、&快乐德育特色校&评估,正以&人文智育、快乐德育、阳光体育&等鲜明的办学特色展示她前所未有的活力。
一流的质量: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一直稳居株洲市前列。连续三年二本上线率居株洲市第一名;以王池元为校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励精图治,改革创新,创造了攸县一中新的辉煌。2010年至今,历年夺得株洲市二本以上人数和上线率第一名,2013年全市高中教育质量现场会在我校召开,2014年高考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学校社团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参加各类竞赛,成果丰硕,学生潜能得到充分挖掘,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海纳百川,不择细流,我校愿广纳有志学子,携手共创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
● 学校荣誉
1.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 2.湖南省现代化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3.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 &&&&& 4.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5.湖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6.株洲市十佳美丽校园
7.株洲市课程改革样板学校&&&&&&&&&&&&&&&&&&8.株洲市快乐德育特色学校&&&&&&&&&&&&&&&&&
9.湖南长郡中学远程教育合作示范学校&&&&&&&&&&&& 10.株洲市普高创新型人才培养试点学校&&&&&&&&&& 11.中南、湖大、长沙理工、湘大优秀生源基地&&&12.优秀国考考点
● 办学成果
高考:百年学府攸县一中为祖国培养了近3万名优秀人才。1999年晋升为&省重点中学&以来,高考上线人数连年攀升,、2007连续三年二本上线率获株洲市第一名。2010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554人;2011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611人,上线率70.06%,居株洲市第一、湖南省第八名;2012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651人,上线率74.2%,列株洲市第一名;2013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739人;2014年高考再创历史新高:二本以上上线915人,上线率达85.35%,一本上线人数突飞猛进达到了434人,市理科前30名中我校独占6人,居株洲市第一名,刘志福同学考取了北京大学。
学考:湖南省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年连续六年我校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尤其是2011年合格率达100%),受到湖南省教育厅通报表彰。
●近年考取清华、北大、少年班学子一览表
● 助学力量
助学形式多样:①国家助学金(受惠面达学生总人数的25%,每年金额超过100万元)②贺正需单亲救助金③全校师生不定期进行爱心捐赠④社会有识之士结对长期帮扶。
奖学基金丰厚:①校长专项奖学基金②张德光奖学金③涂世辉奖学金④无相奖学金⑤公平奖学金
⑥燕山奖学金⑦侯希贵奖学金等。
我们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 特别提醒
1.我校2015年秋季招收高一新生900人,含体育特长20人,音乐特长20人,美术特长20人。
2.我校从2012年起每届开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班。
3.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有权利填报攸县一中志愿。
4.无论选择攸县一中正取还是攸县一中择校(自费),第一志愿和择校(自费)志愿都必须填攸县一中,而且要填写&不服从调剂&,否则,不管成绩如何优秀,都不能被攸县一中录取。
5.《湖南省高中学籍管理条例》规定,非省示范性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学生不能中途转学进入省示范性高中学习。
6.填报了我校志愿未被录取,绝对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含民办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8(招生办)& 网址:
联&& 系&& 人:(蔡书记)& &(刘主任)&&& (易主任)
● 知名校友遍天下(限于篇幅和学校掌握信息有限,仅列部分校友为代表)
&攸县一中全体教职工真诚期待各位优秀学子融入一中,踏着先辈的足迹,上名校,成栋梁!
简&&&&&&&&&&&&&&&& 介
中科院院士、全国政协第二、三、四届委员。1913年留学德国,获钢铁冶金博士学位。历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同济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大学校长。
中科院院士、中国美术家、文艺理论家。历任上海大夏大学、华北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兼任北大、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
1921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1926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五期。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先后任农业机械化研究院副院长、农业机械部副部长。
北京大学毕业。历任衡阳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衡山县委第一书记、省科委主任等职。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常委。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在母校设立校长奖学基金。
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任南开大学教授。曾被英国剑桥传记中心(IBC)选入国际名人录,被选入世界5000名人录,并被推选为1991年国际人物。
1988年授予少将军衔。1990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总司令,晋升中将。中共第十三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
195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后担任广州军区55军、42军政治部主任,41集团军政委,广东省军区政委。
1990年任总参动员部部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起草工作。1996年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1997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湘潭钢铁厂高级技工。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十大杰出工人等奖励。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五大代表。
毕业于清华大学。先后任深圳大学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院长。现任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优秀企业家。现任湖南恒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企业被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评为&全国煤炭机械工业优秀企业&。
毕业于湖南医科大。现任南华大学校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发表科研论文60余篇,主编与副主编专著2部。科研成果多项获奖。
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2008年任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央国家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等奖励。
毕业于北京大学。历任湘潭大学法学系主任、科研处副处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有著作多部。
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主席,现任深圳国信证券总经理。资深投资培训和融资专家。
北京大学区域经济学硕士。现任长沙嘉年华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拥有资产2亿多元。
华东师大生物系毕业,后在该校环境科学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现为华东师大环境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被评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毕业于湖南艺术学校。历任省经视音乐总监、金鹰节音乐总监、《超级女声》《快乐男声》音乐总监等。2007任第16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音乐总监。
毕业于清华大学。2001年任深圳市卓宝建筑防水工程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成立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注册资金20亿元。
1996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2005年成立湖南天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家乡教育发展,关心母校的建设发展。
1990年至2014年部分优秀学子信息
就读或读研大学
酒埠江中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省政府
中央财经大学
少年班,美国读博
中国人民大学,民政部
莲塘坳中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酒埠江中学
西南政法,北京市建委
鸭塘铺中学
中国人民大学
 美国哈佛
石羊塘中学
 北京航空航天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
钟佳桥中学
浙大, 美国读博
加拿大读博
浙大 ,美国读博
莲塘坳中学
华中科技大学
莲塘坳中学
北京科技大学
 清华大学
莲塘坳中学
北大研究生
上云桥中学
北大, 美国留学
华中科技大学
国防科大 (中科院)
美国麻洲大学
沙陵陂中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丫江桥中学
浙大,北大读研
上云桥中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莲塘坳中学
中央财经大学
皇图岭中学
皇图岭中学
对外经贸大学
北航,中国科学院
黄丰桥中学
石羊塘中学
上海交通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皇图岭中学
中国音乐学院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石羊塘中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大同桥中学
黄丰桥中学
中央美术学院
茶陵世纪星
湖南坳中学
北京体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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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攸县2015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基教股
文章来源:基教股
发布时间:日
攸县教育局文件  
攸教发〔2015〕10号  
攸&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攸县2015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学校:  
现将《攸县2015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攸县2015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升初”制度,科学合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株洲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荣华  
副组长:李新开、李国平、朱健康、杜幼华、邓民安、谭德荣、周志力、阳& 平、洪希雄、彭志坚  
&&& 成& 员:县教育局基教股、民办教育股、监审室等股室负责人  
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基教股,傅春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招生以 “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为基本原则,城区小学招生以 “计划控制,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为基本原则,凡年满6周岁( 2015年8月31日 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属片区内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必须在 8月15日 前向服务片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限为老城区,招生对象包括:(1)城区居民子女;(2)城区内购置房产的居住户子女;(3)进城务工或经营随迁子女。为逐渐缓解城区公办小学的压力、解决“大班额”问题,春联街道原莲塘坳镇辖区、江桥街道原鸭塘铺乡辖区、谭桥街道原菜花坪辖区、联星街道原上云桥辖区的适龄儿童到原辖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由其父母(监护人)于 8月15日 前持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划定区域内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进城经商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及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务工单位工资发放表等)。各学校于开学后两周内造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册,并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4、开学后,各学校及时清查到校人数,查明未入学适龄儿童的去向,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或免学手续,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各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招生片区内已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公办初中学校(包括县二中、三中、四中初中部)在所在乡镇内免试招收初中新生,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生。  
2、震林中学招生服务区域限为老城区小学(东北街小学、文化路小学、交通路小学、工业路小学、中街小学、联星小学、江桥小学),招生对象为:(1)城区居民子女,(2)城区内购置房产的居住户子女,(3)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明阳学校、健坤外国语学校和长鸿实验学校等学校小学毕业生(属震林中学招生对象)需要到震林中学就读初一的,在规定时间内到震林中学报名登记。为缓解震林中学压力和解决“大班额”问题,春联街道的小学毕业生由莲塘坳镇中学招生,谭桥小学和东郊小学的毕业生由攸县四中招生,龙湖小学的毕业生由鸭塘铺乡中学招生。  
3、各初中学校必须保证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100%升学。要特别关注招生片区内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的升学情况,如有未入学的,中小学校要会同当地政府做好入学动员工作。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公办小学招生”的第3条办理。  
5、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学生等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按照“计划控制、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1、核准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基教股、民办教育股审定县内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  
2、规范学籍管理。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对县内各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并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3、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已予许可学段的新生。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不合格学校,不得招生。  
(四)高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县域内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2)已获得办学许可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不合格学校,不得招生。  
2、招生方式  
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  
(1)特长生。特长生是指被县教育局按比例认定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初中毕业生。特长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享受优惠。特长生的认定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和公布。  
(2)指标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县一中)将指标生分配到全县各乡镇初中学校(含震林中学),即各乡镇初中学校(含震林中学)初中毕业参考人数的7%为县一中指标生计划。指标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  
(3)自主生。市级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县一中)享有一定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  
县一中须提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和培养方案,经县教育局审定后实施。在录取过程中,县一中须将学生的创新品质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和甄别重点。在培养过程中,必须按照《株洲市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株教通字〔2012〕11号)执行。  
县一中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择优录取培养对象。预录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经县一中和相应的初中学校公示三天,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监审室审批等程序后,正式录取。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仍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但不再参加招生录取。  
3、常规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以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录取学校按等第排序进行录取。  
(2)录取对象  
凡未被自主招生、指标生等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均可参加常规录取。  
(3)录取方式  
①基本要求。综合素质基本要求:普通高中招生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少于1个A,考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不能为C及以下等级。学业成绩基本要求:在常规录取中,县一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C及以下等级,其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F。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等级排序录取。  
②排序原则。  
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各占1/3)、文科综合(历史、政治、地理各占1/3)5个学科分A、B、C、D、E五个等级,按志愿要求择优录取。学业成绩等级排序方法是“较差等级排名靠后(B在A后,C在B后……)”。例如:十位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级分别为 5A 、 4A 1B、 3A 1B 1C 、 4A  1C 、 4A 1E、4B 1C 、5B、 5C 、2B 3C 、 3C 2D,其成绩等级排序是 5A 、 4A 1B、5B、 4A  1C 、 3A 1B 1C 、4B 1C 、2B 3C 、 5C 、 3C 2D、 4A 1E。  
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等级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是否优惠对象顺序进行甄别录取。  
4、外地学生录取办法  
(1)在外地市就读初中,参加2015年株洲市学业水平考试,却未参加2014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生物、地理两科考试的考生,文综、理综计分与等第划分办法是:以历史、政治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乘以3/2作为文综总分,以物理、化学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乘以3/2作为理综总分,参与我县在籍考生统一划分等级,录取时一视同仁。  
(2)未参加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来攸学生,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县基教股填写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初审同意,基教股对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审批录取。审批时参考学生所在地市领先地位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线,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外地生审批截止时间为对应批次录取前一天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未经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5、招生优惠对象(附件1)  
(1)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2)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凭县侨办证明);  
(3)少数民族考生(凭县民族宗教局证明);  
各初中学校填好优惠学生花名册(附件2、附件3),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于 5月31日前 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4)已被认定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以县教育局认定文件为准)  
6、志愿填报方式(附件6)  
凡参加2015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通过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方可参加攸县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1)考生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设四个平行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攸县一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和长鸿学校,其中攸县一中为省示范性高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为市示范性高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长鸿学校为民办学校。  
普通高中志愿包括攸县一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和长鸿学校等7个。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和选择意向,从7个志愿中选择1-4个填报。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中学校对成绩有不同的要求,考生必须综合考虑,从高到底依次填好志愿。为避免因所填志愿失效或成绩达不到要求而不被录取,建议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以便调剂到非志愿学校升学(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没有填“是”,或填了“否”的,不得参加调剂录取)。  
(3)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① 7月1日 公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  
② 7月2日 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回校集中填报志愿,教育局将派驻点巡视员督查。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志愿填报工作,由主管初中副校长负责,集中或分班组织学生按要求填报志愿。  
学生填报志愿前,主管初中副校长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宣讲招生学校类别、志愿填报要求、志愿填报方法等。班主任把好三关:志愿填报是否正确,“是否服从调剂”栏是否自愿填写或不填,联系电话是否通畅(填写考生本人、父母的手机号码或家庭固定电话号码,不得填写班主任或学校电话)。学生填完志愿后,主管初中副校长和班主任要逐个核查学生志愿表,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学生自己纠正。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一经发现,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各学校必须告诫学生和学生家长:凡因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而造成志愿失效或未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招生报考志愿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于 7月2日下午 统一交教育局基教股。 7月2日下午 各学校负责将学生志愿按要求输入电脑,   7月3日上午 11点前 将学生志愿电子文档交教育局基教股,并核准。  
③ 7月4日 ,县一中录取。  
④ 7月5日 —9日,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民办学校录取。  
⑤ 7月10日 ,调剂录取。(招生计划见附件4、5)  
考生要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⑥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悉数通知已录学生在 7月15日前 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7、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按计划填好《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附件7)和《普通高中调剂录取学生审批表》(附件8),,经学校、监审室、基教股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按基教股下达的学籍号方可注册。基教股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能注册学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负责。&&&&&   
(2)学生通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学校在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手册的同时,要将学生基本信息和在校各类评价信息全部进入全省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3)按省教育厅要求, 9月30日前 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审核时不予注册。  
(4)学生在校期间转学、休学、复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等要严格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先办理纸质文档审批手续,再进行学籍电子档案异动处理。  
(5)学生转学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接受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不得组织插班考试;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接受一般普通高中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受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过程中有任意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将无法完成学籍的转移,直接影响高中学生参加各类考试与升学。为维护教育公平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注册学籍后学校间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三、招生要求与纪律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小学、初中招生入学考试。  
(二)坚持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编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坚持小班制办学,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高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5人;因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布局调整等原因需突破班额的,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三)严禁招生学校擅自到小学和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小学和初中学校接待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宣传;严禁小学和初中学校接受招生学校宴请,收取招生学校钱物;严禁在职教职工为外地学校(包括职校)从事有偿招生活动;严禁任何学校(个人)和培训机构为外地学校提供生源信息和组织招生考试;严禁公办初中学校招收招收择校生。  
(四)全县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凡超过计划的学生不予注册。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异校就读,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五)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基教股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  
(六)严禁初中毕业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第。  
(七)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在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八)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文件收取学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九)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查治理工作方案》(株教办发〔2014〕3号 )文件精神,县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监审室,基教股,民办教育股。  
四、违规处理办法  
(一)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招生工作负总责。县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 按以下办法处理:  
1、公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一经查实,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荣誉称号、绩效考核降等、核减或取消省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干”指标、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等处分。  
2、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核减或取消省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干”指标、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等处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攸县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招生方案为准。  
附件1:  
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办法  
一、优惠对象  
(一)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二)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凭县侨办证明);  
(三)少数民族考生(凭县民族宗教局证明)。  
(四)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教育局认定)  
二、优惠应用  
所有优惠对象只享受一次优惠。划定等级时,将优惠对象的学业成绩中最低等级的学科拔高一个等级,生成最终成绩等级。如刘某某同学为少数民族考生,属优惠对象,其原始学业成绩等级为AACBB(语、数、英、文综、理综),根据规定,刘某某同学学业成绩最低等级的学科(英语)应拔高一个等级,即由C等拔高到B等,生成最终成绩等级为AABBB。  
三、操作程序  
1、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在毕业学校报名时登记。  
2、各中学对符合优惠加分的考生造好《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花名册》,并带全部有效证件交教育股审核。  
3、各校必须凭户口簿造好《2015年攸县初中毕业生教师子女花名册》,并与 5月31日 前交基教股。  
4、基教股、监审室审批后,将优惠对象的原始学业成绩等级生成最终成绩等级,输入电脑。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以最终成绩等级为依据实施录取。  
附件2:  
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花名册  
毕业学校:&&&&&&&& (盖章)&&&&& 填报人:&&&&&&   
&&&&&&&&&&&&&&&&&&&&&&&& 校长签名:&&&&&&&&&&&&   
附件3:  
2015年攸县初中毕业生教师子女花名册  
毕业学校:&&&&&&&& (盖章)&&&&& 填报人:&&&&&&   
&&&&&&&&&&&&&&&&&&&&&&&&&& 校长签名:&&&&&&&&&&&&   
附件4:  
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附件5:  
2015年攸县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秋季招生计划  
附件6:  
2015年攸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志& &愿 &&填 &&报 &&说 &&明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设四个平行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2、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攸县一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和长鸿学校,其中攸县一中为省示范性高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为市示范性高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长鸿学校为民办学校。  
3、普通高中志愿包括攸县一中、攸县二中、攸县三中、攸县四中、明阳学校、健坤学校和长鸿学校等7个。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和选择意向,从7个志愿中选择1-4个填报。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中学校对成绩有不同的要求,考生必须综合考虑,从高到底依次填好志愿。为避免因所填志愿失效或成绩达不到要求而不被录取,建议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以便调剂到非志愿学校升学(在“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没有填“是”,或填了“否”的,不得参加调剂录取)。  
附件7:  
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人:&&&&&&& &&2015年7月& 日  
附件8:  
普通高中调剂录取学生审批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人:&&&&&&& &&2015年7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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