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法学专业毕业生工作好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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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高层次人才及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截止时间:全年招聘&&&&工作地点:浙江省海宁市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在校生九千多人。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内,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毗邻高铁海宁西站,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外语专业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模拟法庭、网络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并于2012年起陆续建成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广告创意实验中心、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等特色鲜明的实验实训中心。学院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教育、治学之地。
学院以"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为指引,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努力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和办学成绩,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招聘专业
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税收、财政学、劳动关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经济统计、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英语、军事理论等。以上各专业招聘人员数量若干。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二、招聘对象
(一)211、985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与专业相关工作一年(含)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有其他专长的特殊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四、联系及应聘方式
应聘普通专任教师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教师)》(附件3),高层次人才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4);附个人技能、荣誉证书、论文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杨老师
电子邮箱: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35号信箱
邮编:314408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专业/学科方向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国际经济与贸易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业功底扎实,有良好的科研潜力,热爱教育事业,沟通、表达能力较好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人力资源管理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优先考虑科研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如专业对口国内名校,且科研能力很强的年轻硕士毕业生也可考虑。
工程造价与咨询、土木工程、建筑学、市政工程等专业
有工作经验或者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房地产经济和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科研能力强、工作经验或者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物流管理专业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10年以上物流行业就职经历的求职者可酌情录用。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2人,硕士1人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博士1人,硕士2人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博士1人,硕士1人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或国际商法或国际公法或国际私法)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五大政法院校或985或211大学或海外名校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至少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五大政法院校或985或211大学或海外名校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至少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
行政管理学或政治学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本科和研究生都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行政管理学或政治学专业。
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方向)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传播学(广告学方向)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艺术学理论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与理论研究)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与理论研究)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全国高校应届军事硕士毕业生,本科、硕士阶段就读军事相关专业,思想进步、为人正直、专项业务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军事理论的教学任务和学生军训管理工作,能够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科研启动金
住房或购房货币补贴
第一类人才
购房补贴80-15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房款若低于购房补贴,学院按政策支付剩余的购房补贴。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主要面向在本学科领域造诣深厚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学科领军人物
第二类人才
住房补贴50-8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主要面向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学科(方向)带头人
第三类人才
提供100-12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第四类人才
住房补贴5万元。
其他紧缺型人才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根据省人事厅和浙江财经大学人事管理,或海宁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享受省属事业编制或海宁市事业编制。对于明确配偶随调的,学院负责在学院内部安排工作岗位,随调家属(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除外)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高校人才网 &
网站备案信息:粤ICP备号-2 www.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开发区 运营支持: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睿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答考生问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为考生释疑
东方学院为考生释疑?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4级开始,凡第三批独立学院招收的本科学生,一律颁发独立学院毕业文凭。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答:学院自1999年开办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成效。这与学院始终坚持严格、科学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学院实行党政一把手为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领导听课制度,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指导,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正确处理好规模与质量,教学与科研等关系,保证教学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同时,学院推进教学制度创新,结合实际制订了其他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来加强教学,如《东方学院大一学生晚自修制度的规定》、《东方学院政治辅导员听课制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等制度。
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为迎接新的教育挑战,学院创新了学生管理模式,以学工部工作为主体,下设团委、学生教育管理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形成了一体三翼的学生管理新体制。学院强调以教育、管理、服务为手段,充分调动一切资源和积极因素,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工作合力。学院以“讲品德、学文化、强素质、重能力”为宗旨,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建设多位一体的文明寝室,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
答:学院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多样性、开放性、应用性和创新性”的教学思想。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其核心是复合型加应用型。所开办的专业是浙江财经学院的优势专业及社会经济发展、人才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专业。教学骨干均是财经学院的资深教授和优秀教师,学院设有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学院教学工作接受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
答:学院共设立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四类,奖学金覆盖面达到40%以上,其中最高奖金额达到10000元。普通高考成绩位居我学院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五名,且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一次性给予新生入学奖励2000元。
东方学院是按民办机制运转的独立学院,按教学培养成本收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东方学院学生,每年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每年6000元。因此,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答: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改变高考专业定终身的现象,以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院经批准,学生转专业时间分别安排在其入学后的第二、三学期。经本人申请,课程考核,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允许学生转专业。这对于高考成绩发挥不理想或志愿填报不当的学生,增加了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答:为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增加就业竞争力,学院实行“双专业、双学位”办法。学生在保证完成第一本科专业,取得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的同时,修读另一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学院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跨学科门类的,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同时发给双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实行更为灵活的自主选课制、弹性学制,可以提前或延长毕业。学院十分注重学生素质的培养,开设多种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学院还积极开展与国外高校的交流,通过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等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出国深造提供各种渠道。同时,也为学生提供短期进修、交流的机会,学院每年都选拔部分学生赴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英国、乌克兰等国访问学习。
七、学生毕业后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学院充分依托财经学院就业网络的优势和有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毕业生服务机构,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措施来帮助和指导毕业生走向社会。06届、07届、08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达到85%以上,其中公务员上线率达10%以上。每年有多人考取全国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东方学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学院将顺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十、关于2009年新生收费标准?
答: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每生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答:学院今年独立招生 2150人。东方学院设有文华校区和长安校区。文华校区办学地址在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长安校区办学地址在海宁市联杭经济区长安镇。2009级新生培养地点财政学、税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法学、英语、日语17个专业第一学年在文华校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艺术设计9个专业第一学年在浙江财经学院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第一学年后全部迁入长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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