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很多人支持我应该感到自豪才对怎么说

如果人民没有受过民主教育,他们是否应该拥有普选权?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大陆开放普选,TFBOYS至少能混个政治局常委。”
按投票排序
149 个回答
民主教育不重要,愿赌服输最重要
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是教育赋予的。!!!!!!!!!!!!!!声明!!!!!!!!!!!!!!!!!!!谢谢这么多人支持。如果您还没读我的回答,请一定注意(1)这篇回答不讨论中国问题,只讨论普选和教育程度的关系;(2)这篇回答只讨论法律层面,不讨论政治问题(即不讨论在某个具体国情中应该适用怎么样的解决方案)。-------------------------------决定好好答题的分割线--------------------------------为什么不能以教育程度来决定是否应该拥有普选权首先,很难决定什么样的教育才能给予普选权。我们应该给博士学位普选权,还是给硕士学位普选权?我们为什么不给本科学位普选权?这个问题永远没法量化分析,有些没受过教育的人比受过教育的还牛逼,多少代开国皇帝都是农民,你说是吧? 第二,普选权是民主的产物,其重点在个“普”字,但教育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只让买得起教育的人投票,不让穷人投票,这个难道是民主的精神?第三,高教育程度并不能防止做坏决定。如果我有心搞破坏,我还是想咋投就咋投。相反的论调尽管有像我这样假惺惺的民主卫道士高唱上述论调,西方社会在给与普选权的时候还是有这样的考虑的:并不是谁都应该有普选权的。这样的考虑其实是显而易见的,评论中 所提出观点很具有代表性,那就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容易被煽动,容易“乱来”。换句话说,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容易做出一个坏决定。民主的价值观要讨论这么一个问题,就要理解民主的价值观。许多人觉得一旦民主了,普选了,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么理解民主是片面的。至少美国的民主不是这样的。民主从来没要求国家所有问题的投票都要用普选机制。普选的是总统。但是总统的权利是受到国会、法院限制的。而国会和法院一个是制定法律的,一个是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换句话说,限制总统的是法律。很多人说民主不好,说民粹毁国。既然能够普选决定的只有总统,总统又受制于法律,如果美国玩得好,别的国家玩不好,那只能是因为这些玩不好的国家没有好的法律来限制总统:立法技术差,执法力度差,法院不独立。但你要说这个是民主的问题,可能靶子是没打正。制定法律和司法都是精英阶层的事,跟民粹没关系。精英阶层自己水平差,读书读不好,法律制定不好,你怪人家底层人民乱选总统干嘛?我这么说不是要把各个民主国家的失败都归因到他们的法学家头上。法律订的再好,不是说实行就实行的。很有可能法律的草稿写挺好,但是立法机关(权力机关)因为派别垄断而通不过用以平衡势力的立法议案,这样出台不了好的法律,民主也玩不好。所以最理想的情况是权力机关要充分得多元化,要让有不同利益的人充分表达意见,相互制约。这一点表现在在国家形式上就是联邦制的国家比单一制的国家有更好的民主基础;多党制的国家比一党制的国家有较好的民主基础。不管是民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大家都想要做一个好决定。但是民主政治跟寡头政治不一样,寡头政治的国家要繁荣,必须要确保领头的人高能力,确保领头的人要做出最好决定;而民主政治并不苛求领导人做出最好决定,而是依靠制度,确保领导人不做出最坏决定。认为受过教育才能拥有普选权的假设是和民主社会的价值观是矛盾的。前者假设只有能够做出好的决定的人才能投票,而民主社会的价值是默认所有人都能投票,然后依靠制度来提高投票质量。对于寡头政治或者精英主义的国家来讲,要提高决策质量,必须优化选民的质量;而对于民主国家,民主根本不要求任何人做出最好的决定,而其提高决策质量的途径,是确保每个人能够做出well-informed decision。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有其他的权利保护措施跟上,其主要的,就是保护信息的自由传播,保证投票人可以keep well-informed。这就是为什么在民主社会言论自由,政府信息公开,集会结社游行,新闻自由这样的权利非常重要。只有信息能够没有阻碍的传播,人能够以低廉的成本获取信息,那么人才能在投票前充分参考相关的价值。要实现这些,当然要通过立法。只有国家不能够剥夺你获取信息的途径,你获取的信息是自由的,那你才能自信得投票。知道了民主的价值观和其实现方法,我们再来看为什么民主社会要采取这样的价值观。我还是借用美国宪法之父James Madison的观点。这里要引入一个“派别”(faction)的概念。在federalist papers 10里,james madison是这么定义派别的a number of citizens, whether amounting to a minority or majority of the whole, who are united and actuated by some common impulse of passion, or of interest, adverse to the rights of other citizens, or to the permanent and aggregate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yMadison认为,不同派别是永远存在的,因为派别存在的原因是政治观点的不同,而政治观点不同的始因则是财产的不平等分配。另外,不管是多数派别还是小数派别,若不受约束,当他们有权利的时候必然会把他们自身的价值强加给其他派别,并且这样的价值可能会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换句话说,如果只让个别派别掌握权利,不管他们是多数,还是少数,从长远来讲,对社会总会有负面影响。所以,既要防止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统治,也要防止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断。Madison继续说,要消除派别的负面影响,只有有两个办法。第一,就跟这个题目问的一样,不要给他们政治权利。第二,控制派别的影响力。对于第一种方法,他说“liberty is to faction what air is to fire”。这里liberty应当理解为能够影响政治决策的能力。但是,Madison觉得,靠剥夺政治权利来控制派别负面影响是坚决不可取的,“ it is impossible to perform because liberty is essential to political life. After all, Americans fought for it during the .” 所以,对于一个崇尚民主的社会来说,liberty是最根本的价值,不会因为去除liberty是解决问题的简单方法就随意做出这样的决定。而问题所问的就是,我们是否应该剥夺教育程度低的人的liberty。这样的问题对于James Madison来说,回答肯定是no。Madison的结论就是,既然如此,要控制拍别的负面影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控制派别的影响力。控制其影响力的办法,是让每个faction选出一个代表出来议事和决定,而不同faction的代表之间拥有相同的话语权。这就是后来的参议院。每个州,不管总人口多少,都只能派出两个代表。(当然这个扯远了,说这个只是为了完成Madison的讨论)宪法equal protection的考虑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又叫做equal protection clause,其要求政府立法必须给与所有公民平等的法律保护。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不能区别对待公民权利,譬如,州法可以规定所有公共厕所女厕所的门必须有密码保护,而男厕所不用(以防止性侵害)。但是,一旦有政府立法要区别对待公民权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公民投票权对于美国公民来说是最最基本的权利(fundamental rights)。在fundamental right上要进行却别对待,司法审查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标准是strict scrutiny.大致说来必须符合两个标准: 第一,必须要有compelling governmental interest,第二,the law must be narrowly tailored。i我们假设在美国,现在立法规定只有本科教育以上的人才能够享有普选权。高中生教育程度的人肯定立马起来闹了,一个案子就在法庭前。法官首先看有没有compelling gov interest。那你作为政府,你怎么证明你有compelling gov interest?你说你制定这个法律是为了能让票出更优秀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个充其量只能说substantial gov interest,和compelling gov interest还差得远。我来举个例子什么是compelling,Karamatsu案子里,美国把加州的日本人都赶出本州,因为是二战时期,怕日本人搞谍报工作。这里national security是compelling gov interest。再说第二步,这个法律是不是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的范围。显然没有。前面都说了,学位和达到政府目的之间都不能量化证明,竞选人就那么几个,不会因为投票的人水平高了竞选人的水平就变高。这个法律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法官锤锤子,违宪,把state attorney 骂一通,说你要是再敢来argue这种立法水平如此之低的法律,你以后死定了。现实的考虑虽然靠教育程度来区别投票权是不可取的,总还有别的办法,那就是,按年龄。我们可能不需要投票人理解什么是最符合自己最佳利益的决定,但是我们至少需要投票人理解自己的利益是什么。所以用年龄来划分,要比用教育程度来划分要友善的多。总结我们真正怕的,其实并不是投票的人没有受过教育。我们怕的,是他投出得票不符合我们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过教育知识一个幌子,毕竟,生活在不同社会层面的人所持的观点一定会不一样。我们怎么能应为别人跟我们的社会阶层不一样就剥夺人家的政治权利呢。这样的法律,和立法说没有学过海洋物理学的人不应该拥有普选权一样愚蠢和荒谬。(若有别字,回头再改)
好无聊的问题先不说普选好不好,什么叫“人民没有受过民主教育有没有资格拥有普选权”?我概括一下,就是素质论吗。“素质论”无疑是一个错误的提法,因为一旦你相信“素质论”,你就会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悖论中。比如“没受过民主教育不能搞民主”,按照这个逻辑往下推,举个栗子,三胖可能给人民做“民主教育”吗?因为朝鲜人不懂民主所以必须让三胖继续统治,而三胖继续统治人民会更不懂民主,然后就越需要三胖统治....按D8的话说,这叫“毅种循环”。而无论古代集权帝王还是现代极权主义统治者,他们绝不可能允许任何臣民接受民主教育,相反他们会致力于让人民越来越蠢(从焚书坑儒到...),在这种情况下,期待“人民接受民主教育然后搞民主”,显然比期待自己中彩票然后移民到“阿妹你看、上帝压狗”更不现实。那你看,独裁者是不是应该“千秋万世,一统江湖”了?——————接下来我要跑题啦———————————————————————————刚刚一个答案里精英又说“问题的关键不在民主,而在法治”,我20岁时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发现这又是一个伪命题,法治确实好,可你凭什么要求统治者真正做到法治?法治首先是要求对公权力的限制,奴才如何限制自己的主子?一个连一点议价能力都没有的P民,去和三胖讲法治,还是和康师傅讲法治?拆迁队都可以分分钟教你做人。许多人有一个毛病,就是经常一讲法治就是“防民粹防暴民”,(如果城管能像美国cop一样开枪了,他们一定认为法治建设完成了99.9%)却不知道,对于法治,对公权力的限制比对公民的限制更重要,只有国家权力才能破坏法治,普通公民违法犯罪只能破坏治安。这个道理我D也懂,所以教科书里把公民犯罪称为污染水流,司法不公称为污染水源(讲真,tg的智商还是比自干五强的)还有一种观点,叫“中产决定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增多,会最终保障民主的实现,这又是一个本末倒置。中产阶级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体,无论英美等国,都是在二战之后随着福利体系、技术革命等等的实现而出现的,那时候离人家民主有多少年?不是因为中产阶级庞大才有了民主,而是因为各种制度的确立才给中产阶级大量出现提供了可能(我是说各种制度)。英国率先进入君主立宪,靠的不是中产阶级,而是可以与国王进行武力对抗的封建贵族(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你估计产品经理、证券分析师、大学教授练上多少年武功,积累多少代财富,能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社会阶层”?(某国中产阶级之弱小,堪比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如此脆弱的、不安全感如此之重的中产阶级,我真是闻所未闻。把钱扔给美国EB5这种坑爹项目,可都是某国的中产阶级,我也认识不少,他们不会给这个国家的制度建设提供任何力量,人家挣得是就是“移民钱”,因为只有出去才能真正成为中产阶级,你以为自己在给哪个国家培养中产阶级?沙漠里种花也真是好想法)再说一句,讲民主必提伊拉克、阿富汗,讲独裁必提智利、韩国、新加坡的,这种比较法真的大丈夫?做个综合比较,世界上36个发达国家,有几个是独C国家?哪种政体下人均GDP高一点?这种比较毫无意义,我也不赞成把美帝与红色高棉的差别说成是民主与独C之差,但搞双重标准未免太无聊了。。。——————————————————————————————————————————话说回来,我不是民主爱好者,只是被这些中国精英的蠢逻辑搞吐了。还有拿“苏格拉底之死”痛斥“民主是多数人暴政的”,你们脑子能不能转一个弯儿?苏格拉底死是因为他的理念与时代相冲突,你说苏格拉底死于民主,就好像他去斯巴达就不会死了?苏格拉底遇到秦始皇就不会被埋进坑里了?他的“妖言惑众”等级比儒生高出多少个level?民主经常背黑锅就是因为同样的一件事独裁国家干是“特殊国情”,民主国家干就“都TM赖民主”(事实上苏格拉底向法庭认罪道歉可以免死,但他自愿赴死。苏格拉底落到秦皇汉武手里,还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再说普选,,民主不是普选制,直接民主是马克思的理想(他眼中英国是“虚伪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老马想要的是“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当然老马如果活着对苏联的厌恶会超过所有人)。但民主也不等于代议制,民主发展至今,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体系而非某一项具体制度那么简单,(就像邓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一样,人家也没错,一个真正的红色国家需要马主义+列宁党+斯大林经济体制,哪有这么简单,真以为搞个市场经济就成了皮诺切特和李光耀了?)所以,不要觉得“反公知”就是独立思考了,黑民主也要先理解民主才行啊。(另外两个tips,一是威权极权别搞混,二是威权主义也并不“普世”,自干五别老扯威权给自己脸上贴金,威权可以说是在冷战的特殊年代下、西方阵营中一些国家的特殊道路,实行威权的重要原因正是为了遏制某一个团体,你看看被皮将军仍海里的、被朴总统毙了的、被李光耀判刑的,都是哪个团体的人?)今天玩威权的,可是普京啊,玩得好吗?“X国该怎么样”这种题我从来不回答,一是因为你的观点有毛线用,你也配姓赵?二是因为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我回答不了,我不知道什么是对的,只知道什么是错的。
【孙中山问】:“萧乡长,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孩子不识字,所以不用上学堂,你怎么说?”回答:“胡说八道!正因为不识字,才要上学嘛!”孙先生接着说:“对呀!所以有人说,老百性的素质低,不可实行民权,这就跟孩子不识字就不用上学堂一样荒唐可笑嘛普选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你自己可以放弃,但是别人不能剥夺。前面有人提到了法国大革命,又有人说到,民主就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首先,法国大革命发生在18世纪,整个人类社会,虽然有零星的倒退现象,但是总的趋势是从愚昧走向文明。18世纪的世界,民主思想本身就在探索之中。那个时候中国还是清朝的专制统治呢。不能拿18世纪的情况来类比21世纪的事情,就像不能拿18世纪的生产力来比21世纪的生产力。其次,有人说民主就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个观点,本人虽然不赞同,但是也不反对,不过,我始终相信,多数人的决策不会产生太荒唐,残忍,无底线的结果。我们不怕美国,不怕日本,但是谁不怕朝鲜呢?
权利不依附于民主教育,质量才取决于民主教育。================================================================我才看到排名第一的冷哲的答案,扶额……冷哲这哪里是要谨慎的对待“民主教育”,这每一句都是在黑现在中国的政治教育啊……冷哲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回答啊~贵党对内容说了算贵党往里添加了对自己有利的思想贵党不但不中立还是大陆最大的政治实体和执政党……来,做一道选择题,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接受缺陷的民主教育呢,还是成系统的洗脑教育?非要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前者。对了,“求全责备”是人性弱点,追求完美的公共政策的结果就是让我们寸步难行。而从冷哲的答案充满着似是而非的东西,点赞的各位,您确定您知道“民主教育”到底是什么吗?——作者台湾师大沈教授。论文有点长和复杂,但是摘要体现了核心内容——请看黑体課程的核心就是學習與實踐,課程計畫要依據民主社會的目的而教學。若參與的、創意的、與多元文化的民主是社會共同選擇的社會目的,那麼,就可以把它們當作學校民主教育的課程目的,作為指引學生們與教師們努力追求的方向。因此,民主課程設計依循的原則有七項:1. 教學民主社會的目的;2. 運用知識;3. 直接面對面討論:4. 反思公民行動;5. 接納不同的觀點;6. 支持民主價值;7. 結合多元。来来来,各位,请用这几条民主教育的大原则套用一下冷哲的答案和我们接受过的政治教育,看看到底是哪个离现代文明更远一些。
不是应不应该拥有普选权的问题,而是普选本身就是一种坑爹的设计。代议制民主(XZ)产生的根源是纳税人要找代理人监督自己税金的使用情况,本身是一个权责对等的关系。 管理社会和管理企业本质上是一样的,也可以有行业线管理和区域线管理两种主要方式,也可以两者杂糅。1. 行业线管理就是社会各行各业纳税人都选出代理人,代表自己行业的利益,在议院中参与社会博弈, 基本假设是行业内整体利益取向大致一致;2. 区域线管理就是典型的邦联, 基本假设是一个区域由于宗教,产业等原因利益大体一致,以区域为主体参与全社会博弈。 避免穷区域假借国家大义名分揩富亲戚的油这两种方式都是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有效的民主,在历史上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而坑爹的普选,坑爹的一人一票则是起源于法国,无论是否承担社会责任,都有投票的权利,开启了民粹滥觞和多数人暴政的潘多拉盒子。法国大革命为经典代表。 XZ和普选本是两码事,前者是纳税人推举代表监管自身税金流向,后者则是流氓无产者操弄选举以达到侵占他人税金的目的。现在美国式民主实际是两者的杂糅,成为了全球样板。 因为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和欧洲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优势地位,可以鱼肉其他国家人民,社会矛盾依然可控。 而照猫画虎者冰火两重天, 日本亚洲四小龙等都有特定的历史环境和贵人相助,成为成功上岸的少数样板典型,步入发达国家行列,但今天看也留下众多后遗症。转型时间窗口都是在经济腾飞,走在共同富裕之路上,社会贫富差距小,社会主体都是纳税人,基本没有流氓无产者的阶段,还需要政治强人推动; 乌克兰,泰国这些地方的乱局才是正常发展结果, 一人一票的制度下,政治家找到多数票仓,尽量取悦自己的票仓,而取悦票仓的成本,又没有别的国家可以输出,只能玩命压榨不投自己票的群体,造成社会撕裂。---------------------------------------------------------------------------------------------------------------------------评论里很多争论,我很欣慰。 不过扩展到了经济问题,话题扩大的面就更大了。 为了不使大家曲解我的意思, 上面啰嗦的几段总结成两句:1. 美式民主制度适合发达国家, 发展国家跟着学就是找死,天朝制度虽然不好,但已经是发展中国家最佳实践。2. 民主不民主都是表面现象,法治是关键, 美国自己讲的是法治和利益,却像世界兜售民主和自由。 中国今天的问题,都不是民主能解决的,而是法治能解决的。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我也考虑过。我的思路是这样的。首先,要求选民具备某种基本素质,我认为是必要的。这世界上很少有什么事务,是不经学习就能做得好的。投票也是一样的。对历史和政治了解比较多的人,就会知道,当一个政客宣扬“人民的意志”时,就要提起十二分的警惕,小心极端民粹主义的大潮。但是了解不多的人,有时候却会觉得着说到心坎里去了。诸如操弄族群议题,宣扬仇恨等等,在没有经验的人们那里,是很容易成功的。另一方面,选民应该具有主动搜寻政治信息、避免偏听偏信的能力。针对某一政治议题,选民应该在投票前搜索信息来确定事实真相。政治宣传往往会有赤裸裸的谎言,如果没有主动寻找事实的能力和批判性思维,那么选民很容易就能被煽动,投出不理性的一票。因此,当然应该对选民进行培训和考核,确认选民能够投出理性的、负责任的一票。但问题是,谁来培训和考核选民呢?也就是说,所谓“民主教育”中究竟该包含什么内容?谁来说了算?可以想象,在这种民主教育中只要添加了对某一政治派别有利的内容,那么这个派别就会在选举中获得巨大的优势。谁有资格来决定民主教育中的内容?更近一步地,谁有资格授予或剥夺一个选民投票的权利?考虑了这个问题,就会发现不存在一个天然高于选民的政治中立群体,有资格审查选民的公民教育内容以及授予其投票权。所以,从原则上我认为选民确实应该在获得投票权之前受到公民教育并受到考核,但实际上我找不到一个政治中立群体有资格可以做这件事。如果确实要推行,采用民间组织、政府机构来完成这一职能,都不是不可以,也各有利弊。但是从原则上说,我尚未看到有任何的政治理论能够支撑这种行为。只能说还有待探讨。
首先、赞成
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式的观点。即使让高素质的人来选举,执行上也有很大的困难。 其次,我觉得其实拥有选举权的人不需要受到太高的教育,只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行(不弱智,此处没有歧视)。公民选举的目的是什么,最根本的还是希望能有个更好的生活,这一点,不管有没有受到过教育的人,都能很清楚的判断。诚然,全民选举可能会造成选举成果不理想,只能在下一届替换掉,会有个延迟性,这是缺点。但是,如果让部分受过民主教育的人来选举,会很容易造成是部分人的假民主,只维护某一个群体的利益了。久而久之,两极分化严重,底层人民越来越没有话语权。前者如果错了,还有的是机会慢慢的改正;后者如果错了,就会一直错下去越错越远。这便是权衡。当然,全民选举的缺点是可以通过制度监管来解决的呀,如果被选举上的人明显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那直接可以靠监管制度把你弄下台,重新选举。(当然,这个监管系统也需要全民选举,公检法独立,可参考美国)。如果是部分人选举,那很可能就会发生积重难返的情况了。包括 所提到的来教育选举者的人的立场不确定,这也是个很大的隐患。
教育可以影响人改变人,但是教育不能影响群众改变群众。改变群众的从古至今只有“趋利避害”四个字。
群众不会因为被教育而珍视选票,只会被选票所带来的真正价值左右。是一个可以给予他们长远巨大利益的好官,还是一个愿意直接买他选票的官。
每个人的都有价格。就看谁付的起,或者担保得将来付的起。
其实这个问题回答前,我认为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民主就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吗?如果是,民主就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少数派的利益怎么保障?当然我们天朝的教育会告诉你个人的利益(极端的少数)要服从多数。这个是很操蛋的,因为事实有些少数派是自然决定的,比如说民族。如果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那么有关民族的利益尤其少数民族的利益难道就只有靠多数派的良知的未泯来保障了吗?这当然是靠不住的。不过幸好的是,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民主制度都不是这么运转的。也许某个地方的总统是普选的。但是往往会配备三权分立的制度制衡,还有两院制度。所以我们所看到的民主国家的制度要保证整个制度不往两个方向滑,一是专治,二是民粹(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事实上更多的是防民粹。我们的世界民主的美国亲爹在设立伊始最主要的顾虑还是防止制度向法国大革命那样过于民粹的方向发展的。当然美国亲爹也不用考虑要不要民主的问题,因为没有民主那些带枪的老美不答应,无论有没有念过书。所以民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更多的是需要制度来保障的。然后再回到楼主的问题,没有受过民主教育是否有权拥有普选的问题。答案我觉得是肯定的,这个道理很简单,普选不是一个决定权,而是一个表达权。因为你单一的一票不能决定什么,决定的只是你对事情的表达。无论你是否受过教育,你都有表达权,这个我觉得应该争议不大吧。最后表达的汇总基本也代表了民意。当然事情还是要制度保障的。很简单一个暴力的假设如果大家结果是我们还是选个皇帝出来然后让他代代相传,我们代代当牛做马,这样的结果能不能接受?好吧这样极端例子往往已经跳出了制度的保障,但是制度从合理上来说也不会完全封掉这样的口子,但一定会需要极高的比例,除非拿枪顶着每个人的脑袋(通常制度不会允许有人这么干,如果允许通常也不会要什么普选,当然也有独裁者喜欢,那就大人你喜欢什么姿势奴家就什么姿势了,应该不属于咱么讨论的范围。),大部分人都是小受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如果是好吧是个BUG吧应该由别的人来解释了。另外实际争议的问题是有些专业领域的问题,由于专业知识往往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这样民主是否能发挥作用呢?我所知道有这么一个理论,就是因为大部分人对这个领域是无知的,所以答案是随机的,如果样本足够的大,往往投票结果是一半对一半,最后决定整件事的还是那一小部分掌握知识的人。民主依然有效。但如果有人蓄意误导呢。好吧百试不爽的解释是有制度的保证不允许。综上,我认为当然有普选权,普选的条件不是选民的教育而是制度的保障。
拥有普选权的前提,并非人民是否受过民主教育(当年的五月花们并未受过民主教育),而是人民是否足够理性。举例:1、对民主政治中必然经常出现的自己一方作为少数方而失败的情况,少数人能不能坦然服输?尊重多数人的意志?还是较死劲,扛到底?2、又以计划生育为例,人民能否意识到控制人口是一件对的事?还是以超过半数的投票废除计划生育?3、再以民族主义为例,如果多数人认为侵略日本、朝鲜半岛、东南亚、南亚,建立大中华帝国是一件对的事,怎么办?所以,民主政治应该是附条件的。天赋选举权的政治学理论是不对的,是错误的 —— 只不过人类在所谓的“政治正确”下不肯承认这一点。
我觉得对于中国人而言最要的民主教育有两条1、遵守规则,诸如法律,程序等2、愿赌服输,如果贿选选出了不合格的人,那么自觉承担后果这两条对于法制意识淡薄的中国农村及城镇地区而言,太难做到,农村选举中的贿选现象屡禁不止,当基层小吏的同学给我吐槽过,苦口婆心的反复教育不敌一瓶酒,而且你对选民的熟悉程度肯定不如同村的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往往投其所好,想啥送啥,无坚不摧。然后通过贿选当上村支书了,投资了那么多,总要收回成本吧。大部分村里的帐都是一塌糊涂,各种挪用漂没,利益受损的村民开始闹事,各个部门开始鸡犬不宁。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政府不想搞好基层选举,不过我想起我的酒鬼爷爷,谁的酒好就选谁,我还真没那个本事教育他。禁止贿选的难度,比你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总体上,我觉得民众只要接受过最基本的民主教育就行,毕竟民主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只要有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惩罚制度就可以。但是就中国基层政府这水平,希望不大。
部分内容可能不符合,此回答暂时仅自己可见,请等待审核。
答案同:如果人民不懂如何教育孩子,他们是否应该拥有生育权?
有人说正是因为素质低,所以要接受训练,所以要实行普选。简直就是不负责任!不会开车能直接上路吗!学车要到公路上去学吗!治国是可以儿戏的事情吗!一耽误就是好几代人,错过了世界历史机遇,可能就再也没机会了!选举要学习先在社区,先在村里学吗!干嘛一上来就要直选呢!普选,也就是一人一票是最具有欺骗性的口号。很多人可能都反感这句话,但是请你们好好回忆一下,回答三个问题,你们就知道普选是多么值得警惕的事情:一、当今的发达民主国家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大宪章的参与者有平民吗?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经过全面公决了吗?法国的人权宣言经过全民公决了吗?二、为什么美国宪法是三权分立,而没有把立法权或者代议民主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反而要经常受到总统权力和非民选的最高法院的制约?三、多数人能做出成功的决策吗?以股票市场为例,多数散户能挣钱吗?如果按照投票决定你自己的投资策略,你百分之百是亏的,多数表决连成功的投资都无法实现,你打算让它来决定国家的政方针?你要记住人群中的大多数都是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甚至道德水准相对较低的,让他们投票只会导致国家政策永远无原则地迁就他们,而丧失掉前进和发展的动力。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是必须是精英民主,孔子也说,邻里都说好的人是好人吗?未必吧,只有那些邻里的好人都认为好的才是好人。精英民主会不会导致精英垄断社会利益?精英民主的成就历史已经证明,它推翻了奴隶制,实现了基本劳动标准,精英的民主在西方发达国家反而导致人权更加平等。多数人还是多花点心思在自己的生活上,毕竟只有财产才是人类多数自由的源泉,四年投一次票绝不会给你多少自由的感觉,把治国这种事情交给各行业的精英吧。
若他們能通過民主爭取到普選權並守住它,他們就在民主教育中畢業了。現實民主未必先得從一市一國層面開始。它可以先從家,從社區開始。畢業不是那麼艱難,只是從家庭民主畢業與從社區民主畢業之間有點難度等級,有不同的要求。
应该啊。然后作出死自己受着不就行了。
谢邀。“应该”这个词在中文语境下粗略的看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含义(1)指某种规范性的权利和义务(如学生应该不迟到不早退);(2)指某种不具有强制性的道德评价(如学生应该好好学习)。题主问的“是否应该拥有普选权”,针对的是第一种含义。答案毫无疑问是应该拥有普选权。理由很简单,所有现代国家的理论基础都是人民主权理论,即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而人民主权理论中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管识不识字,有没有文化都是人民。而选举是反映人民主权最常见的形式,所以在现代国家的理论中,一国的所有公民(只要满了法定投票年龄)都应当有投票权。且不谈有没有受过民主教育,就连以是不是识字作为判断投票权的标准都会为人所诟病。为避免疑问,这里插一句,普选权不代表直接选举,也不代表选举国家领导人,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普选权的一种。至于现在得票最高的@冷哲在答案中提到的“选民应该具有主动搜寻政治信息、避免偏听偏信的能力”中的“应该”指的是第二种含义。就像我在很久以前的一个答案中就提到过:“一个民主选举的国家理论上要求选民有足够的政治知识,对各项政治议题有自己的观点,比如该选举支持高关税的候选人,还是支持低关税的候选人,就需要选民对是否应当征收关税有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都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状态,也是一个值得去努力的目标,但是就算达不到这种状态,并不会影响公民的选举权。因为一个人是否应该拥有权利,和是否具有妥善使用权利的能力是两码事,就像无论一个学生多么顽劣不喜欢学习,并不妨碍其拥有受教育的权利。
不应该。以中国人目前的尿性,很快会出现选票二级市场,或者黑市什么的,定价不用高,一张票一篮子鸡蛋就够。民众永远是愚蠢,自私和短视的,喜怒无常随性而动。比如投票剥夺少数人财产权,打壕分田地,吊死金融狗,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事,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根本理不清什么叫自然法权;不用举台湾的例子,说什么中国人适合搞民主,看看两岸民众素质差距有多大吧。
这是一个悖论。前提:民主教育需要通过普选实践获得。设置这个前提的理由:任何的教育/培训,都可能存在偏向性。结论:不让人民普选,人民就不会受到“好的”民主教育。不受民主教育,人民就不能普选。我的观点:人民只要能够达到一定的识字率,达到一定的年龄,即可参与普选。否则以任何理由声称某人(针对已定罪罪犯的人除外)无选举权的行为都是耍流氓。至于普选是否公平公正,则是选举方式的问题,不在本题讨论范围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应该这样做作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