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的具体概念概念板块是什么意思?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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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题 有奖征答 [第六期](已结束,谢谢参与!) &---医患关系紧张
从医务人员方面看:
第一,医务工作者工资低、风险高、责任大,导致心理失衡。
第二,社会环境的改变导致医务人员价值取向的偏差。
第三,药品制造商为医务人员追求高效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四,医院决策者鼓励员工自创收入,影响医疗质量。
第五,现行的医学教育制度缺乏人文教育,导致从医人员素质降低、自身修养欠缺。
第六,院方不配合及有关部门处理不公引至纠纷升级。
从患者方面看:
第一,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
第二,先入为主,稍有不妥即采取对立态度。
第三,投诉渠道不畅通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由于以上的问题,使得医患之间的关系不似以前融洽信任。要想改善目前的状况,除了检讨各自的原因以外,国家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医疗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全民素质、改善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是必不可少的。医患矛盾的紧张的原因很多, 楼上提到的很多其实是结果,我认为最终原因是体制政策问题,是政府不作为,是医疗卫生系统改革的失败,而结局却要同样是利益受损者的医务人务来承担,政府不仅无能, 而且无耻!许多的医生都看人治病,“困难”的就开些一般的药,“富裕”的就狠命的开药,害的一些有保险的患者走着进院,都躺着出院?!只顾的忙着数医药代表的“红钱”。所以医生的道德修养是首要的?国家给他们涨工资也是必要的!病人就诊时,把生命、希望完全寄托于医务人员,对医务人员报有极大的信任和希望。因此说病人在接受治疗期间的思想情绪,再很大程度上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德修养密切相关。
一个对病人热情负责,处处为病人着想的医务人员,他的行为和形象本身就是对病人的支持和鼓舞。医务人员从容稳定,充满信心,可使病人对治病满怀希望。一个对自己言行十分检点,工作十分负责谨慎的医务人员,能使病人产生安全感,减少顾虑,增强抗病能力,促使身体早日健康,起到药物起不到的作用,所谓良言胜过良药就是这个道理;反之则会使病人丧失信心,加重心理负担,从而削弱机体的抗病能力,甚至使病情恶化,加速死亡。
医德与医术,从来都是密切相关的,祟高的医德思想要靠精湛的医术才能实现,而对精湛的技术的追求又是来自祟高的道德。医德高尚的人在医疗过程中认真负责、细致、耐心、力求取得最佳效果。因此,医德修养直接关系到治病、致病的问题,所以广大医务人员要自觉的加强医德修养。我也想来说几句我觉得国内就医患关系的舆论导向有些偏颇,一直以来,报纸总以某医院又出了什么医疗事故作为头条新闻,让人们认为医生都是冷漠的人.以致产生抵触情绪.所以个人观点认为,虽然医务人员中的确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但是医生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职业,应该是一个正面形象,而且治疗的过程就是一个医生与患者交流的过程,医生需要得到病人的信赖,才有助于治疗的开展.所以,舆论是否能给医生更公正的评价,值得探讨.我认为:医生需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的医生基本功,舍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是问题的关键。个人觉得其原因是:1、体制和社会宣传问题,外行领导内行,社会宣传的误导(那些报道医生怎样怎样的媒体可比医院黑多了)医生以及医生的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2、教育问题:我国医学教育从来不重视医患交流,而前一段美国公布的合格医生的条件,重要的一点就是与人交流和沟通的能力;3、医疗保险和赔付制度的问题;4、个别医生和患者素质的问题。 等等!我是一名医师,以我粗浅之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医方:1.由于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大,没有充裕的时间作好和病人交流和必要的解释工作,例如开具某些检查或药品时未能向病人解释其必要性,或可能的副作用、并发症等,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甚至产生医疗纠纷,这是最普遍的原因;2.个别医师看重个人利益,拿回扣、收红包,造成原本纯洁的医疗环境恶化,使广大患者失去了过去对医师的那种敬佩感,这是最根本的原因;3.极少数医务工作者工作不敬业、随便马虎、误诊或漏诊,造成增加病人痛苦或额外医疗费用的支出,使病人失去了对医师的信任感,这是另一重要原因;二.患方:1.本身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或对其一知半解,容易对某些医疗行为产生误解;当这种不理解未能解决时,容易激化,上升为医疗纠纷,甚至采取不理智的行为,围攻、谩骂、毁物等,这是最根本的原因;2.病人对医院方面的不信任,引起病人对各种医疗行为的不必要猜疑甚至曲解(例如怀疑这种药品是不是回扣药,其疗效是否对病情有利等);3.对某些医疗意外的发生不能接受(打个比方:同样是麻醉意外,发生在割包皮手术和脑肿瘤手术则可能完全不一样),而法律意识的提高,使得患者及家属对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意外提升到法律解决的途径以期获得高额的经济赔偿;4.对自身的疾病恢复的期望值太高,当未能达到其预想的结果时,往往采取不理智的报复行为,将怨恨转嫁于医务工作者;三.社会原因(包括媒体)1.由于病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往往受到人们的同情,媒体的报道有时倾向于有利于患者的报道,而有时甚至有不真实的报道,以偏概全,片面地渲染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某些意外事故,加深了医患双方的误解,而某些新闻工作者更是以猎取这方面的新闻线索为乐,来招揽众人的眼光,在这里,媒体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2.诚言,医疗市场上确实存在某些不干净的行为,但媒体的过度负面渲染,使得病人对医院产生很深的误解,甚至把医院理解为回扣、红包的代名词,而实际情况并没有想像的那么严重。(本人也是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医师,也经常带熟人、朋友、或熟人的熟人、朋友的朋友看病,每每都被问到住院作手术要不要送医师红包的事,可见其影响有多深,而从他们反馈的信息来看,收红包的确实少之又少,比起社会上其它行业包括新闻界来说,这里仍然是相对干净的!)3.越来越紧张的医患关系,迫使医务工作者在实施医务工作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于是造成了某些不必要检查的开具(因为怕万一),客观上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造成医疗费用的攀升,部分低收入人群看不起病。近年医疗服务质量一直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话题,去年更是在央视的3.15调查中被排在第一位。而社会和媒体基本一致认为是医疗从业人员出了问题,真是这样吗?错! 现在医务界出现的问题,主要责任正是政府和媒体和老百姓.
谈谈政府的责任
我们现在的非赢利医院都是“政府医院”可政府的投入有多少?中国人口占世界22.5%,国家卫生费用投入只占世界卫生总支出的2%。据我所知(于广州卫生局的一位领导),如果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一所完完全全的非赢利医院的话,广州市的卫生经费全部投入该院都难以维持该院的运作。在这样的医疗投入下,患者能够享受到怎样的医疗服务?政府给医院的投入平均摊到每家医院只能满足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此,政府为了不增加投入又能让医院运作起来,就制定了让医院以药养医的政策。明白人应该清楚“以药养医”是个利益驱动机制。每次公务员加薪,医院都要自行解决,没有财政拨款,请问这钱从那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可医院用这个机制收到钱大部分并没有发到医护人员手上,而是用在医院建设上,比如购买新设备、研究新技术、建门诊及住院大楼等。政府不给医院做大的投入但医院依然是政府所有,医院的收入实际上就是政府收入,但绝大部分患者认为现在医疗费很昂贵,医院从病人身上赚的钱都发到医护人员身上了,所以患者负担重,对此政府从不予以澄清,这势必造成医务工作者的不满。在政府意识到“以药养医”这个利益驱动机制的弊端时,又采取了什么举措呢?一是用政府行为降低药价(这一政府行为已经实施3年有余),同时政府也承诺提高医疗技术收入水平,可这一承诺至今未见踪影!二是利用媒体不客观地报道目前存在的医疗问题,以此平抑社会对医疗界的不满。5年前的医疗服务态度好还是现在的好,我想多数患者应该有体会,我可以说现在的医疗服务态度要比5年前好很多,可为什么媒体的批评增加了?如果不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患者看病依然实报实销,患者还有今天的意见吗?
现在老百姓性看病的负担重了,主要问题在那里?我承认这与医疗收费升高有关(原因见上),但如果不取消或限制公费医疗,这问题还存在吗?为了抛掉医疗费用这一沉重包袱,这几年进行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个重大医疗制度改革,这一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但政府这一“低水平”的原则给社会做了什么样的解释呢?现实是每一个患者到了医院都想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为此媒体不断地推波助澜。而且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很大的弊端,一是这一制度是以县、市为单位,患者有病不论病情多重都只能在当地治疗,若要转到省级医院治疗就须自费,除非得到当地社保局和医院的同意,但费用由当地转出的医院负担(深圳就是如此),这样患者有多大机会可以成功享受社保转院,患者对此能没有怨气吗?可他们的怨气却往往撒到医务人员的头上。二是企业没有权利选择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是不愿意参加医保的,因为以他们的效益可以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一旦进入医保只能得到“低水平”医疗保障,这部分患者又如何没有怨言?!要解决这些问题靠什么?除了适当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水平,解决其中的一些弊端,另外就是要靠商业医疗保险了。对此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做了哪些宣传工作?近期我们在媒体所看到的无非是医院收费贵、医疗事故多,医院应该多买商业医疗责任保险,并提高保险赔付水平的报道。这无非是暗示读者去给医院找岔,然后要求赔钱,反正医院买了保险.
医生拿回扣虽然不是媒体渲染的那样离谱,但确实不是少见的现象,对此政府也难逃其责。药品的回扣差价从哪里来,如果药品定价的管理者不虚高定价,如果药厂、医药代表不给医生送出第一笔回扣,会有今天的局面吗?90年代初期医生不存在拿医药回扣的事,当医生第一次接触这东西的时候,绝大部分是不肯收下的,是谁反复左塞右送的。当媒体第一次对药品回扣暴光的时候(大概是在95年),管理部门做了什么实际的工作?如果真正地提高医生的待遇,让医生面对回扣的时候多想想是长期的饭碗重要还是临时的回扣重要,这样药品回扣自然会少很多。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有意无意对立医患关系。为什么这样说?在这个问题上卫生部有曾有明确的说法:为了社会的稳定D平抑13亿人民群众对医疗支出的不满,牺牲全国几百万医务人员的利益是必要的。我对此糊涂了,医务人员不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那属于什么?卫生部张文康部长说过:“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坚决站在患者一边!”对此我有了答案:医务人员是人民群众的敌人?!
而且这次衡阳事件就是最好的验证!看看衡阳市一位副秘书长的第一反应就是“医院对患者抢救不彻底,负有责任,应该赔礼道歉”,他调查过吗?有什么理由因政府行为造成的怨气要从业者承担?!
再看今年4月广州信息时报二则消息:
1、去年广东省医疗逃帐总额1.2亿元,这个帐由谁负担的?当然是所有的医务工作者。
2、广东省卫生厅为响应省政府的号召决定:今后各医院对特困群众急重就诊不能因患者没有钱拒收,发生的欠费在事后向相关渠道解决。至于什么渠道确是个未知数?如果相关渠道不能解决的部分不是医生负担,还能有谁?照顾特困群众就医的观点我不反对,但解决特困群众就医发生的费用困难除了政府的责任,有什么理由就摊到医务人员这个单一群体上,这合理吗?
政府不给医务人员改善收入的理由是什么?无非是我国的经济条件有限。既然经济条件有限又如何能要求他们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而且医务人员待遇的改善也不一定全靠国家财政,他们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脑袋和双手,只要政府给政策。就是明确规定医务工作者在业余时间可以行医,也就是开私人诊所,这样既方便患者,也有利于医务人员收入的提高。国外大部分国家都有这样的政策,而在我们国家为何不行?这也正说明我们的政府对医务工作者根本不当回事.
谈谈“医疗纠纷举措倒置”的司法解释和新的《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首先,在世界的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当美国医院协会主席到中国访问得知这消息,唯一的反应是不可理解。
其次,做出这一解释的人对临床医学完全无知。在临床工作中所有对患者的诊治措施都有有益的一面和造成损害的一面,做为医生只能在两者之间做个利弊平衡,但当面对急、重病人的抢救时在短时间内做出的决定就可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误差。就象有网友说到让一个人在5分钟内数数从1到300,就算集中精力都难保不出错,更何况医生的判断和处理还需要经过医学逻辑的推理,期间还可能受到患者家属的干扰(如不断地催促、不断地提问),如此这般如何能保证100%的准确?!
第三,“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真能保护医生的权益吗?那给大家分析一些事例:
案例一:一小儿在出生半个月时出现感染性腹泻,需要使用抗菌素,医生选择了丁胺卡那霉素肌肉注射,用药三天后病情好转停药并于一周后出院。当小孩1岁多时父母发现小孩耳聋,经过咨询他们得知卡那霉素有耳神经毒性可能会引起神经性耳聋,于是他们将医院告上法庭,于是法庭要求医院举证小孩的耳聋不是由卡那霉素引起的。
那我们看看引起小孩的耳聋的原因还可能有那些,一是先天性的;这种情况多在孩子1~2岁时才能发现。二是其他药物引起的;在孩子出院时(约一个月大)到发现耳聋的时候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在这个时期孩子完全有可能接触其他可能引起耳聋的药物。可是对这两个方面医院是不可能找得到证据的,对此法院判医院败诉,这合理吗?公平吗?保护了医生的利益吗?!回头再看看医生当时还能选择什么药物?1、口服其他抗菌素:药物不是人奶或牛奶,半个月大的新生儿怎能吃的下?2、其他肌肉或静脉注射的抗菌素:青霉素类,优点和卡那霉素一样D便宜,但效果比卡那霉素差一点,另外是过敏反应的发生率高,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对新生儿来说死亡率可能是100%。头孢霉素类,有效的是第二、第三代头孢霉素类,优点是效果好,但价格贵,还会引起二重感染(如真菌性肠炎,一样会致死的感染),用此类药物治疗一般的感染性腹泻犹如用大炮打蚊子,蚊子是死了,但家可能也毁了。其他四环素、土霉素,喹诺酮类的药物在新生儿基本是相对禁止使用的(只有在挽救生命,而其他药物又没有效时才会考虑相对禁用的药物)。而卡那霉素是种便宜有效的药物,它虽有一定的肾毒性和耳神经毒性,但发生率不高,对小儿需慎用(但不是禁止使用)。
如果读者你是医生你如何选择?医生在做选择的时候还不能单靠书本知识,还需要根据患儿当时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临床经验做出判断。或许有人会说,医生应该把这些分析告诉家属,让家属选择、决定(在广州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建议,而且不久的将来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可能就这样做了),可如果你是小孩的家长,医生告诉你这些,你懂得如何选择吗?可能你会想三天三夜也拿不定注意(因为你不懂医学,更没有临床经验,你不可能去推理和平衡利弊),等到你抓注意时,孩子的病情会变成什么样了?其结果会是家长希望看到的吗?
案例二:江西一患者因结核病需服用抗结核药物。常规治疗是采用利福平、链霉素等四种药物联合治疗,结果初次治疗出现药物过敏(四种药均有可能,凡是药物都有引起过敏的可能),医生决定让患者逐个重新试用(医生已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治疗的必要性),不幸是患者在试用第一个药物利福平(抗结核最为有效而又廉价的药物)的时候出现过敏,因反应严重而死亡(发生率为百万分之一)。结果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提起诉讼,而法官的判决是医生过失杀人予以拘捕。理由是一位著名的法医做出鉴定认为医生知道有百万分之一药物致死的可能还给患者服药就是杀人。可如果医生不给患者治疗,患者因病的死亡率将达到50%,如果这样医生该怎么做?谁能给答案?!
“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今后的医疗事故鉴定应有法医参与。请问有多少法医懂得临床医学的专业知识?法医只能对医疗事故是否牵涉刑事责任具有发言权,对医疗技术性的问题,他们的知识连井底之蛙的水平都达不到,又如何能做出正确的判定?!
今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历(包括病情记录),我怀疑制定这一规定的专家根本不清楚我们的病情记录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除了患者的自述外,还包括医生对病情的分析与讨论。对一个病例每个医生有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不是奇怪的事吧,记录在案是为了对病情有更理性的分析和今后的提高,这一部分给患者及家属看能起什么作用,一个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如何能判断医生的观点谁对谁错?因此其唯一的作用就是引起医疗纠纷。规定在患者及家属对病情知情权方面有这样的叙述:患者及对病情与治疗必须有详细的知情和了解,但这个知情又不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可对病情和治疗知情与了解的程度由医生决定还是病人及家属决定却没有定论。对此医生在对危重病患者的解释工作中极有可能说也是错,不说也是错。大家看个例证:一位晚期肝癌的患者到医院住院,医生该不该告诉患者真实病情呢?现在的医生只会告诉家属而对病人隐瞒,这样对病人的隐瞒既违反这个条例也符合这个条例。但是患者是疾病的主体,更是法律的自然人,条例规定他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更有权选择今后的治疗方式,医生的治疗只有他的认可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告诉他既违法。可如果告诉患者,他选择了放弃治疗或自杀,这必然对患者造成影响,家属多数也会将医生告上法庭。结果医生说也是错,不说也是错,这样医生怎么当?
规定还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中涉及主要相关专业的专家不能低于50%。50%,天啊!这个比例的依据是什么?请问一个消化内科的专家如何去鉴定心脏外科的医疗事故?这样的医疗事故鉴定能保障谁的利益?难道同等专业的专家就这么不可信赖?!请问当你的空调坏了,叫人修理,结果不满意,那你是再找一个空调维修师傅还是去找个修电视的?同等的道理怎么到了医疗纠纷的鉴定时就变了?!
谈谈媒体的责任
媒体对医疗界的批评(特别是对医疗纠纷)有80%是不客观的,他们用很片面的观点去阐述问题。
试分析一下广州一份媒体在今年4、5月份对医疗问题系列相关报道吧!
报道一:深圳南山区计划生育治疗中心对性病诊治的欺诈行为。从报道看,那里的医生简直心黑如墨,对患者的意见充满同情和悲愤,对医生的解释不屑一顾。如果那里的医生对每个患者都能诊断出3、4种性病,那肯定有水分,但到那里看病患者有几个人没有嫖妓史(如果没有,有几个傻瓜还会去看性病?!)。性病即过去所说的“花柳病”,“花柳病”一词至少几百年的历史,那几百年前是如何诊断性病的呢,无非是两个依据:一是有上青楼、逛妓院的行为,二是有相应器官的不适。而现今相应的检验措施主要是判定是那一种性病(为选择药物提供依据),以及判断治疗效果。到该治疗中心就诊的患者有多少人没有上述两点?就是该报记者暗访也是以这两点去见医生的(报纸上还做了特别的强调)。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上述两点80%人患有性病,对此该报没有一个字的分析,只是单一强调患者被欺诈,该报是否有为某些嫖客、妓女摇旗呐喊之嫌?!
报道二:有关广州医院收费的系列报道。“大学生钱少难治胃病”。做个胃镜三百元,学生嫌贵,不愿意做,记者对此同情不已。但对“胃病”做胃镜到底值不值,记者却未做调查与记载。胃病有多少种呢,有浅表性胃炎、充血性胃炎、出血性胃炎、胆汁返流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和消化性溃疡(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溃疡还包括单发与多发之分)以及胃肠肿瘤。其他可以引起有“胃病”相似症状的疾病还包括:各种类型的食管炎、慢性胆囊炎以及少见的心脏疾病。做胃镜有90%的机会确诊胃与食道的疾病,作为医生坚持让患者做胃镜是对谁负责呢?如果患者不同意做胃镜,有那么多原因,每个医生判断自然不同,所开的处方当然不一样,价格自然也不同,这值得奇怪吗?如果作了胃镜确诊为消化性溃疡且HP(幽门螺杆菌)检查阳性,对患者来说有很大的治愈机会,目前最好的治疗组合是洛赛克(制酸药,每天两粒、每粒约15元),胃粘膜保护剂(每个医生会依据经验开不同的药,如我喜欢用德诺,因为效果明确,但略为贵点,具体价格不清),羟氨苄青霉素和灭滴灵(杀灭幽门螺杆菌,两个药都比较便宜,也可以只选其中一种,但效果略差),疗程 3~4周,药价共约700~1000元之间(依用药时间长短而定),如果洛赛克与德诺换用其他便宜的药物,价格会大为降低,疗效自然也会下降。如果你是患者你会如何选择?
如果是医生又该如何选择?该学生去了三家医院,第一家嫌做胃镜贵走了。到第二家医院记者说医生不确诊就开药,不能确诊的责任在谁?记者却不提!如果医生拒绝开药,这位记者一定会说医生心黑,没有同情心!到第三家医院,医生开了三种药共150元,但患者依然嫌贵而没有取药。结果记者的结论是:“跑了三家医院,大学生胃病没治成,却添了心病”。请问这心病是谁添的?医生吗?有理性的人应该知道不是!正是学生本人和有“良心”的记者!前者不信任医生,后者则不懂装懂,有意树立医患的敌对关系!另外还有几个同时报道的案例,由于篇幅所限制,不再讨论。在这些报道中对患者的体验充满同情,而对医务界的解释轻描淡写,甚至使用“另类说法”这样鄙视的文字。
5月11日中央电视台借一件医疗纠纷讨论“医疗举证倒置的司法解释”,其最后的结论是该解释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对医方利益保障的结论从和而来,对此有在全国的医务人员中作过调查吗?没有做调查就下结论难道不是一种误导?!当医务人员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如果一个人不断受到流言的困绕,又得不到其他人的理解,而且还不能申述,甚至要求你在别人打你的左脸时,再把右脸送过去!他会怎么办?谁能回答?!
在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能看到多少有关下面几个方面的调查:
1、医学科学发展的有限性。医院是治病的地方同时也是死人的地方,不然医院要太平间来干啥,若人人都病不死,人不是要万岁、万岁、万万岁了!更何况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世界上只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我国新生儿的存活率,产妇平安出院率以及人的期望平均寿命都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这里边不是医务工作者的主要功劳吗?如果真象大部分非学医的人所说那样,“医院最黑、医生最狠、他们会把小病整成大病,然后慢慢整死你”,那么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只有40岁以下了!
2、医务工作者工作的难处。他们的付出与待遇的差距,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他们的待遇与发达国家同业人员的差距又有多大?有多少媒体对此为医生说话?
3、医疗收费的合理性。我们的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的确较大,但其中重要因素有 二:一是药品虚高定价,二是医疗技术服务的收费太低。对此媒体所做的只是单一强调医疗费用高,而对深层次的原因不做调查研究。
4、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的区别。世界上发达国家正力求社会各界把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区分清楚,而我们的国家正反其道而行之,为此媒体大肆渲染、摇旗呐喊以及推波助澜。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真的能同等吗?有哪位患者能以买电视机的心态去医院看病,买电视机可以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政策”,看病可以吗?就算医生能做到患者死后克隆一个还给他的家属,可克隆人还是原来的“他”吗?!可在媒体的鼓动下,有多少非医务工作者对医疗消费应与普通消费同等的观点举“双脚”赞同!
但他们这种同等的观点和普通消费是有区别的,既出现问题时要求赔偿的原则二者相同(即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但医疗消费的收费政策不能与普通消费一样按市场规律办!这是什么逻辑?!
5、对疾病的认识。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有相当部分的原因是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不足,为此,媒体的报道也多数指责医务人员。
那么媒体有没有为医患双方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呢?采访医学专家,对该病种在报纸上做个详细的介绍。媒体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为什么不会呢,因为他们不会成为卖点,只有医务工作者关心这些,这些人能占多大比例?靠他们能买多少份报纸啊!说白了,媒体真正关心的不过是关心报纸的卖点,有卖点才能多卖报纸,才能多有广告收益,编辑、记者的收入才能增加,这样做不过也是利益的驱动罢了,他们早把媒体“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在有关医疗问题的报道中,与医学无关的媒体只有《南方周末》的报道比较客观,但对医务人员困境与难处的报道依然不多。
就是这样比较客观的报纸其编辑不知被更换了N次。
非医务人员对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认识的偏差
如果没有医疗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可以从49年的36岁延长到目前的70 岁吗?医生针对的是人的生命,生命虽是无价的,但却是至高无上的。面对人的生命而劳作的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是否也应该无价啊?!对于医生劳动价值,许多医生已经发了相关的帖子,我不再累述。
每当医务工作者对待遇和收入有不满时,就会有许多人说“你们怎么不想想工人、农民和下岗工人啊?工人、农民的劳动就没有价值吗?他们的劳动价值就应该比你们低吗?”要是医生看病真能象工人开机器、农民种地一样?只怕那时会翻天!我们从来没有否认别人的劳动价值,每个人的劳动都有相应的价值,劳动者对社会贡献应该由社会回报,如果你病了,其花费应该由你和你的顾主共同承担(为政府工作就由政府承担),让医生回报你,可医生能代表企业、能代表政府吗?医生的劳动应该由谁回报?正应该由政府和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回报。有人会说我们看病时是交了钱的!我承认这是回报,但门诊4元挂号费、住院每天 3元诊金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吗?“认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与应该与其他行业持平?!”怎么不把医务人员他们的劳动过程看成和养猪一样?同时把他们的价值看成和律师或电信从业人员一样!”。每个人的劳动都有价值?不同的劳动其价值肯定不一样,认为 “社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句话行的通吗?按这样的说法搞导弹的和扫垃圾大家都是在讨生活,都在为社会做贡献,他们的劳动价值应该一样高,如果这样导弹工程师们设计的导弹会落在你的家门口!
还有人认为认为“医生能在干干净净,没有风吹雨淋地在室内工作,还有份也算过的去的薪水,应该满足了,每个工作都有自己的难处,医生不应该过于强调自己的难处”。可没有做过医生,怎么会有体验呢。医疗界形容医生的工作有一句话“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工人做错工作,可以重来,最多扣奖金。农民今年种不了谷子可以改种菜。可医疗出现错误的时候有多少机会可以重来。你是希望医生每天上班的时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张度对待每一个病例,还是希望他们分心到家务、孩子读书?你是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还是继续为日常生活分心?如果想医生不为日常生活分心,那他们应该有能力请一个全职的保姆。如果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就应该让他们在休息时间除了看书外,能够轻松地出去郊游,运动放松身心。这些都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才能完成的!国外给医生高薪的出发点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我国就算最黑的医生其收入也不及一个职业律师的一半,而在国外医生的收入和律师是同一档次的,可国内有多少人(包括媒体)对律师的高收入提出过意义?反而对低收入高付出的医务工作者忘加指责,却不为他们的忍辱负重奔走呼吁?!
在我国有多少先进、优质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是国内开发的?在国外从事从药品和医疗设备开发的科研人员的收入是多少你们知道吗?可他们的平均收入依然低于医生。建国以来我国自行研究开发的一类新药不足十种,完全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没有一种,这种状况有多少人清楚?是什么原因?就是对知识劳动价值的蔑视!
是不是每个患者都尊重医生的劳动呢?在门诊相当一部分看病不挂号?让他先去挂号他会说“我就问一问嘛,问一问也要挂号?或者说你说有病我就去挂,没病就不挂了,你们医生就知道钱?”医生的解答不算劳动吗?这种病人虽不占很大比例,但也不少见。对此医生们有意见不是那4块钱挂号费,而是病人对医生劳动的尊重。而且现在对医疗纠纷有80%的意见是迁怒与医疗服务态度,认为医生态度不好,就认为医生没有尽责任治病,自己不懂又不信任医生。就算挂了号,就自负“我交了钱,你就必须全心全意为我服务”,作为患者有多少人看病时考虑过医生在为你看病的时候还有许多人等着他们的服务,他们也要尽可能准时下班,不然孩子又要吃方便面过日子。
如果说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应该相同,我想80%的非医务工作者会表示赞同,但你们赞同的是什么?无非是要求得到的医疗服务和意外赔偿和普通消费相同,可有多少人认同医疗收费也按市场规律运行啊?!你们对医疗服务的这种要求合理吗?现在经常提倡的一个口号是 “病人选医生”,这样把医生当作商品是对医生的尊重吗?病人可以选医生,但医生却不能选病人,这对医生来说公平吗?
谈谈医生的态度
对于医生的态度我引用一位网友一份帖子“医生每天都要面对病人,每个病人都需要医生的同情,医生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同情。假想一下医生很有同情心。你痛苦万分地来到医院,医生看到你时先是抱着你痛哭流涕,你是什么心情?如果医生不问病情却不停地安慰你,你是什么心情?如果你痛的要死,医生却面带笑容,你又是什么心情?这样的医生才是该揍呢。此时医生的心情应该只有一种,就是 ‘平静’。当一个危重患者来到医院时,医生首先要做的是分析病人的病情,而不是先对他产生同情。家属通常很着急,但医生不能和家属一样,急的团团转。因为他和家属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医生是在工作。他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确定是什么疾病,排除不是什么疾病。此时不能有任何想法,包括同情。如果作为医生在这时有一点同情心他就是不合格的医生。手术后的患者不能进食,家属要不停的问‘能不能让他吃饭,他饿的很难受’。你也知道他很难受,同情他吗?吃饭后果是什么?只有医生清楚,所以医生就毫无同情心的告诉他‘不能吃饭’,若病人不听话有时医生可能会用些严厉的字眼,如‘你不听就自己医好了’,医生这样做是为谁好?难道是为自己吗?!。”
患者及家属在指责医务人员态度不好时,常挂在最边的话是“医者父母心”,可医生真能成为患者的“父母”吗?当父母不开心时可能对子女淡漠不睬,当子女不听话时父母可以吼他们几句甚至扇几个耳光,医生可以这样吗?现在一些医生对患者摆摆面孔就已风起云涌、电闪雷鸣,还常常拳头加棍棒(而且还有很多人在旁击掌叫好),如果再吼几句、扇个一掌半掌的,那肯定翻天覆地,医生们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所以目前医生可不敢当病人的“ 父母”。
患者希望得到好的服务是应该的,但要明确不同的服务应该有不同的收费标准,3元钱的诊金得到目前的服务已经远远超值了!!而且还有不少人咨询医生不挂号,叫他挂号就说医生向钱看或投诉医生服务态度不好。现在多数医院的院内会诊是不给收诊金的(政府定的),医生还不能晚到,特别是急会诊,有时是10余个专家同时参加抢救,对于他们个人来说都是义务劳动,这样的服务那里找?!如果多数医生接受病人的时候只想红包和回扣,不想把病治好,医院还能开下去去吗?病人希望医生负责任是对的,但医院里100%的医生对治病是负责的 ,只是在解释一些医疗问题上不能满足大部分患者的要求。很多患者家属在周末到医院了解病情,主管医生不可能每个周末都来上班吧?有时一些患者家属、同事为同一个问题三番五次问医生,或者今天哥哥、明天父母、后天妹妹或表哥,然后是叔叔、伯伯、舅舅、姨妈的,再后来又是单位领导与同事,每次都要从头解释病情,这算什么样的服务?医生辛辛苦苦为患者服务,病人给了医生什么?除了怨言就是牢骚!每个病人到医院都希望得到五星级的服务,但谁为这个层次的服务提供相应的支出??!!我国的人口占世界的22%,而我国医疗总支出(包括政府投入和所有病人自付的医疗费)为世界的1%,中国人的健康水平绩效在世界 192个国家中排在第61位(数字引自《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看着这些数字,对我们的医疗服务还有多少可以指责的地方?!。
在医疗改革后,公费医疗受到极大的限制,病人看病自负部分大大增加,有多少人考虑过买商业医疗保险,让他来为你减轻部分负担,当然你投保的额度不同,享受的支付也不同。而我们患者动不动就说医疗收费贵,却没有想过生命与健康的价值。我有个朋友,其姐姐在美国生孩子,属于早产,母亲住院2周,孩子在保育箱里呆了4个月后出院,所有花费是24 万美金(约200万人民币)。这样的收费就是在美国(税前年薪5万美金就算中产阶级),多数人也承受不起,更不要说在中国。那靠什么,就是靠商业医疗保险。
一说到我们的医疗服务就有不少人拿欧美以及香港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他们经验来源于那里呢?多数无非是电影和电视剧,可真实情况他们能了解多少?网上有位在加拿大医院工作的华人的帖子说了那里的情况。我则说说英国和香港的例子。
有位朋友因意外腿骨骨折(闭合性)到政府医院就诊,急诊医生进行夹板固定和对症处理后告诉患者要做手术行内固定,但手术要等候排期,约5天左右,病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老实等着免费手术,二是自费到私人医院就诊。在香港的政府医院看病是全免费的,住院还有伙食补贴,好不好,很多人一定说好!可要住院要符合条件才行,是否够条件当然医生说了算,就算住上了一般不超过2周,政府资源哪能随意享受。那里的医生入职收入约4万港元/月,高级医生(相当国内的主治医生)收入约8~14万港元/月,顾问医生(相当国内的副教授以上级的医生)收入20万港元左右/月,好不好,当然好。而那里的最低生活保障是3000港元/月。可那里的医疗服务如何呢?去急诊除非抢救,不然一样排队候诊,如果是慢性病想看专科医生,请预约!轮候期2个月左右,给医生送红包2万、3万,让他早点给你看,他会收吗?除非是蠢材,如果事情爆了,职业没有,还要丧失几百万港元的退休长俸。患者不想等那自便,私家医生和私人医院由你挑。举2个例子(均为我经治的患者)。
1、患者甲第一次找我看病时,经检查诊断为乙肝、肝硬化,当时有轻度的黄疸和少量腹水,建议其住院治疗,甲要回香港,到政府医院就诊可以免费,于是开了2个月的药回去。半年后患者回来复诊,感觉略有好转,询问其在香港有无就医,甲说看了,但医生说没有大问题,不用住院,而且要2、3个月才能约到专科医生看一次,只好再回大陆。但检验结果表明改善不大,告之住院治疗才能解决问题,但甲依然坚持回港。约4个月患者又来复诊,问其在港有否入院,甲说政府的专科医生看后认为病情没有明显恶化,在家服药(主要是维生素类药品)即可。我再次帮患者复查,结果显示:肝功能变化不大,腹水有所增多,肝内发现一橄榄大小的肿物,考虑有肝癌。于是,再次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及入院检查治疗的必要性,可甲依然坚持回港治疗。半年后从其家属了解到,患者回香港后仍然没能获准及时入院,直到3个月后出现呕血,叫救护车后经急诊入院,入院检查:深度黄疸、大量腹水、肝内巨大肝癌(晚期已无手术价值),患者于诊断后约1个月左右死亡。
2、患者乙,因疲乏、食欲差、皮肤黄染,到香港政府医院看病,初次检查血清胆红素水平为100左右(正常为17.1超过171属深度黄疸),医生认为无须住院,以后连续三次复诊,黄疸越来越高,由200、300,上升到400多,患者多次要求入院治疗,医生均认为暂时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表现不用住院(在香港政府资源要用在刀刃上)。患者没有选择只好回大陆(因为香港的私家医院收费很贵)治疗。接诊患者的时候,他对我说,最后一次在港看病时,他很想拿起凳子向医生砸去,不过他知道不能这样做。如果这些事例发生在我们的头上,其结局如何?我不敢想象! (转原创)我觉得大家可想象一下医患双方的心理。1、患者:患病,心理承受能力弱,对医生期望值高,加上原本潜意识中认为:“求人治病,受制于人。”以及社会整体对医生的不利评论,一旦病情的治疗过程中稍遇不快,便会怪罪与医方。2、医方:工作压力大,每天要接待无数病人,无法按意愿安排自己的时间,心情烦躁。多年的学习经历是自己主观意识极强,相信自己,不容易接受他人。(学历等缘故。)加之一些病人无理的要求,于是便容易产生矛盾。解决方案:应互相了解,互相体谅。患无医而不愈,医无患而无存。钱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只要医患双方加强理解,矛盾可以解决。当然这是对于一般人,对于一些过于无理的人,矛盾无法解决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和什么人都能轻易的产生矛盾。不去和他们理会。1.医患之间文化水平的差距;2.医护在诊疗过程中的服务态度;3.医患的相互沟通不够;4.医生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5.媒体;等等......其实在各个行业中,只有医生这个行业是最有责任心的,医生都希望治好自己的每个病人,处处为病人着想,你看那些政府部门办事怎么样........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砖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当我们步入医学殿堂的第一天我们就意味着,我们身负有神圣的职责---救死扶伤。但是现在当医生仅靠救死扶伤是不行的,我们一边救治病人,一边还要考虑到我们所做的会不会被起诉:①治疗措施出现并发症是否会产生纠纷,②使用的药物出现副作用病人及家属能否接受,③增加措施而医疗费用不能控制如何向上交代,④不增加措施疾病没控制又如何承担责任,⑤疾病的判断和每项措施的实施是否留下了法律依据,要为今后可能的举证作准备。所有这些左右为难的问题都困扰在第一线医务人员身上,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医疗的进步,是否有利于病人的救治。医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同时也身负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或许提高医生本身的素质,增强医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入保险机制,即使出现风险也让患者有个保障。看 着手痒,我也说两句我们至少现在不能靠政府来为我们说话,国家要稳定,总得让老百姓有出气的地方,公检法是国家机器,只能赞扬,不能摸黑的。那就只能牺牲“白衣天使”了。在此大局下面,我们只有作好我们的工作,让外界少有闲话,要不然倒霉的还是我们。我仅就在临床工作中如何减少医患矛盾谈一下看法:1、医患沟通第一位:所说的'沟通'指向患者、家属就目前病情、治疗方案、预后全方位告之,尤其是有关合并症与并发症的可能出现要提前告之。提前告诉给患者虽有产生其心理负荷过重之嫌,但告诉家属的好处却多多。若合并症与并发症出现,一、患者家属有思想准备;认为这是患者病情变化所致,主观上减少纠纷产生;二、患方会认为医生水平很高,信任感增加,这已被公认是减少医患纠纷的良方,三、客观上弥补医生因经验、水平问题而不能提前预知病人的病情变化,要知教科书上所提到的某种疾病的合并症与并发症可是最全面、最完整的病人病情变化趋势图,那是多少个名医经过无数年的临床经历总结而成,再说即便是再高明的医生也难免百密一疏,况且名医有几个?四、沟通的越多,对患者的了解、病情的了解越多,对疾病作出正确的诊断可能性越大,从侧面减少医疗错误,如问病史时未问出有药物过敏史,但在随后的聊天中无意获得曾服用某种药物后出现晕厥,从而避免了对患者的再次伤害。当然这需要极大的耐心,要“浪费”很多的时间(很多的时候在遇到“事妈”之类的人,需要三遍、四遍的解释时我都想:给我多少钱哪,不仅要给病人治病,还要给家属做科普宣教。当然这是社会制度造成的,前位仁兄已有陈诉,这里不再表)、带有技巧的沟通(也不能因为交代病情而失去过多的实践机会,毕竟医生的成长是需要过程的)。2、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医疗水平。我认识一副主任医,医疗水平不怎么样,但很奇怪她与医疗纠纷很少沾边。仔细研究发现她很会与患方沟通,例如她查房时最多的不是询问病情,而是与患方聊家常,“有几个儿子?都是干什么工作的?在那里发财?”次数多了,时间长了,直接带给她两个好处:病人及家属很熟悉进而信任她,少医疗纠纷;她可以依据所掌握的关系为其私事服务。总之,在目前的中国,“不需要埋头苦干的,只要能说会道的”。不知是患者的不幸还是国家的悲哀。上次申请加分没成功,现在放假回家了.兰州现在挺冷,冬天的西北最缺的是绿色.如果谁想来西北旅游,一定要选好季节.冬天可是不大理想.这次可以给我加分了吧,免得开学后IP又不合适.谢谢了.众所周知,医患关系目前正处于非常紧张的时期,医生、患者都不满意。一方面,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高收费倍受指责,一时间,各种医疗纠纷的报道遍诸报章,医生挨打的消息也屡有报道,给人的印象是医院成了草菅人命的黑窝,医生也由白衣天使变成了白眼狼,社会好象对医务工作者形成非常恶劣的看法。而另一方面,医务工作人员也是抱怨冲天,工作的劳累、收入的低廉、患者的不理解……医疗事故责任举证倒置的实施,更是在医务工作人员中掀起泫然大波,弄的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似乎出现一种将所有患者视为敌人的倾向。其实,冷静地想一想,医患关系形成今天这种局面,并不是医生或患者哪一方的过错,也不是哪个个人的过错,自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显然,医患关系产生于医生给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要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究竟需要哪些条件?达到哪些要求?从患者的角度来说,良好的医患关系至少应提供三点:1、较高的医疗服务质量,2、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3、较好的医疗服务态度。从医生的角度来说,良好的医患关系至少应包括:1、与付出相符的收入,2、患者的适当尊敬,3、宽松的工作环境。如果能满足这些条件,医患关系至少从理论上来说是比较和谐的,患者和医生都不会有太大的意见。而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正是因为这些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而这些又都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缺陷造成的。本文试对其中的一些因素作粗浅的分析。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包括硬件质量和软件质量,前者主要包括各种医疗设备,后者则包括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医疗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责任心等。其中医疗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对医疗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决定医疗服务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那么,我国目前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如何呢?“卫生队伍,尤其在农村和基层地区专业素质偏低、结构失衡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乡镇卫生院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只有10.4%,无专业学历人员高达36.4%。全国取得正、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中还有24.7%是大专学历,5.68%是中专学历。同时,还存在中青年创新人才匿乏的问题,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中,35岁以下者仅占1.9%,明显低于各行业5.4%的平均水平。我国卫生技术队伍业务素质的现状尚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很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1]这是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日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一部分,给了我们非常明确的回答。其实,简要回顾一下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就可以明白其中的原因。1949年,当新中国刚成立时,全国人民面临的是极度缺医少药的局面,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国家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三原则。为了解决人员的缺乏,在全国推行学校教育和业余教育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的专业培训,培训了大批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也就是说,迫于我国国情,我国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走的是一条实用的低端发展道路,并未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这条道路确实为解决我国当时面临的卫生难题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满足了广大人民最迫切的卫生需要,控制了一大批急性、烈性传染病的流行,提高了全国的卫生健康水平。但不能否认,我国医学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整体是比较低的。随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一大批中高等医学院校,这其中,仍以中等卫生院校占多数。医学院校的毕业生,以1982年――1997年为例,中专、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均招生比例为122:61:4:1,中专生占一半左右。而面对医疗事业,著名的内科学专家张孝谦教授尚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可见,医学事业对从业者的要求是相当高的。简单的3―4年的医学培训,当然不可能培养出基本功扎实、技术全面的医学人才,而且,基础的薄弱也为后续教育的实行设下障碍,阻碍了医务人员的进一步提高。中等医学教育规模偏大,不仅影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而且影响整个卫生队伍的建设和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而更为严峻的是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医学继续教育因经费等种种原因,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收到实效。并且我国也始终没有形成严格的、正规的医疗技术水平考核体制,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并不能得到保证。于是就形成了部长上述的情况。以这样的基层医疗服务队伍,能让患者对基层医院提供的服务放心吗?即便是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也存在较大的不足,如医学教育专业口径过窄、素质教育薄弱、教学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过死、对医学模式转变的反映不足等。而且对医学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特殊规律认识不足。医学教育是包括学校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连续统一的教育体系,从终身教育的角度考虑,应将执业前的学校教育与执业后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相互衔接。[2]目前,我国医学毕业后教育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医学毕业生毕业后即直接到各个医疗单位工作,没有机会接受严格的规范化专业技能培训。这使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也得不到保证,他们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还使医学毕业生为自身发展考虑千方百计留在技术力量较强的大中型医疗单位,不肯到基层去,进一步削弱了基层的力量。基层力量的不足导致大量患者涌向技术力量较强的大中型医院,使其人满为患,由此产生了挂号难,等待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等一系列抱怨。而大中型医院工作量过大,很多工作就不可能很细致,医患间的交流就不会很充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也得不到保证,更增加了患者的不满。同时,医务人员由于工作繁忙、压力大、加之现行医疗收入分配制度下医生收入偏低,医生也是怨声不断。双方都不满,这就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极大隐患。写到这里,或许有人要问,难道医务人员的素质不升反降吗?以前为什么没有这么多问题?当然不是这样,建国以来,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还是有目共睹的,但与之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为显著,对健康水平及生活质量的要求增加得更快。更重要的是人们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及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和自己付费,也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近乎苛刻要求,以往可以忍受的并发症、医疗失误现在不在被认可,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医疗纠纷。
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疗服务价格主要由4部分构成:劳务价格、固定资产折旧价格、医用材料价格和药品价格。我国目前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价格扭曲,表现为“医疗服务价格与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比价的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各部分构成比价的不合理。”[3]而后者的基本表现为“技术劳务和知识价值在价格形成和调整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医院规模扩张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上涨成为医疗服务价格飙升的重要因素,总体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过高,药品价格已成为医院的主要筹资渠道。”[3]这种扭曲对医院行为及医生行为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医院作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其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维持收支平衡,同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病人。在国家财政补贴不足,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格太低的情况下,医院只能更多的提供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服务,以此来维持收支的平衡。否则,我们能期望医院做什么呢?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经济力量较强的医院必然努力增加硬件的投入,购进各种大型医疗设备,修建高规模的门诊病房,而忽视对医疗服务中最重要的要素――人的投入和建设,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一部分医德稍差的医院或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诱导消费,使用大量不必要的检查和昂贵药物,以增加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来增加医院的收入,相应的,就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使全社会的医药费用大幅增加。而对经济实力较弱、无力购进先进仪器设备的基层医院,他们的收入就只能依赖药品差价。就医人群的减少使他们的收入减少,在国家放开后,基层卫生人员的收入得不到保证,也使得受过规范训练的医务人员不愿到基层去,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对医务人员来说,这种价格体制使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性增加。医务人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得养家糊口,也有各种欲望,也有各种喜怒哀乐,我们不可能拿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与一般的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相比,医务人员的培训成本更高,知识更新速度更快,劳动强度、特别是脑力消耗强度更大,工作时间更长而且不规律,技术风险更高、工作压力更大,在目前这种“重物不重人”的价格体系下,医务人员的价值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这不仅使一部分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离开医疗卫生服务行业,而且使留下的则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思想和工作态度上的不稳定,服务行为就出现了与社会期望的偏差,服务态度就更成问题。而医学本身就是“常常去安慰”的事业,由于技术的局限,很多疾病现在我们能做的并不多,只能是支持治疗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如何给患者以心理安慰以使其坦然面对病情的发展,使其剩余的生命历程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就成为医务人员的主要工作。这就更需要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的服务态度。靠一支不稳定的医疗队伍,怎能实现这些?即便是那些现今医学能解决的疾病,缺少了耐心、细致、严谨的态度的支撑,医疗效果也必然下降,甚至出现一系列医疗差错,给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综观一系列以往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医务人员的麻痹大意、疏于职守大多是很重要的因素。而对患者来说,他们受的影响更大。羊毛出在羊身上,医院所用于购进大型医疗设备、盲目进行硬件投资的经费最终只能由患者支付,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但另一方面,医疗技术人员的收入没有明显提高,其劳动价值仍未得到尊重,并没有很强的动力促使他们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这使得患者在病痛的基础上仍得承担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下降所产生的恶果,使患者付出的和得到的不成比例,花的钱与得到的服务不对等,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一直强调的等价交换和公平原则。从健康方面看,有些诱导消费产生的过度医疗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可以造成很严重的健康问题,比如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这是为大多数患者所不能接受的。这种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不适宜服务的提供,必然引起了社会的不满,患者对医疗服务行业的美好期望逐渐消失,“白衣天使”的光环渐渐散去,剩下的只是满身的铜臭和玩忽职守,当公众对医务人员丧失应有的尊重和信任时,还能谈得上什么良好的医患关系?这时,医务人员的任何一点医疗过失都变得几乎不可容忍,这些必然导致医疗纠纷的增加和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的恶化。上述两个基本制度的缺陷,一方面使得患者既得不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又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另一方面又使医务人员的素质得不到保障,劳务价值也得不到体现,于是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医疗纠纷。要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这种局面,只能从制度着眼,理顺基本的医疗制度。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建立医疗行业的严格的准入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其次要建立严格的技术考核制度,完善各项行业规范,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度,对不合格的滥竽充数的人员坚决辞退。还有,要逐步完善医学教育体制,特别是重视毕业后教育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保证他们技术水平的稳步提高,从而形成一支让人民放心的医疗卫生队伍,特别是基层卫生队伍。加大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转诊制度,让其提供人们的基本医疗服务,从而缓解大中型医院的压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才去医院的目标。这也是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从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来说,首先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和调控机制,充分认识医疗服务技术劳务的价值并在实践中体现出来,降低药品及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收费,摆正各方的比例关系,重新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引进市场调节机制,从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减少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依赖,避免其滥用,从根本上减缓医药费用的增长速度。其次,要加大国家投入,逐步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特别是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实行第三方付费制度,一方面可以减轻人民的医疗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形成集团优势,部分扭转目前个人在医院面前的弱势地位,使患者的利益的到保护,这些都有利于医患关系的缓解。整个社会体制的转型必然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暴露出以往制度的诸多缺陷与不足。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矛盾的产生就促使人们去解决它,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暴露了,人们就会去完善它,从而形成更合理的关系,建立更合理的制度。目前我国的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一个比较关键的时刻,医患关系的紧张也使人们密切关注其产生的根源,提出各种改革方案,我坚信,在大家的努力下,医患关系会迎来一个光辉的未来。1.社会矛盾的转移。现在一般收入的病人看不起病。国家社会又无妥善解决办法。2.所谓的精英阶层在面对医生时失去控制能力,享受不到日常的特权,社会舆论如此估计与此关系最为密切。如此一来,穷人看病看的倾家荡产,富人们看的自以为失去了尊严,医患关系当然要紧张了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看了上边许多精辟的言辞,感慨也是颇多。医患关系紧张,在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在于医疗体制不完善,还有人员素质(包括患者和医者还有舆论制造者),等等,不想多说。我从事医疗工作十年了,一直都非常热爱这个职业,而且,也希望我带教的见习医生们和我一样,但是,很多我的同事们,过了见习期就纷纷烤烟搞基础或者辞职改行了,原因之一,是风险太大,而且工作太辛苦收入又不高。人们说到医生,就说“红包”,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医生是为了红包而工作的,我们这里就少,很多前辈们都是非常敬业的。但是舆论的导向让人人都以为没有红包就不能看病了。我是医生,当病人急需救治的时候,首诊负责,我们从来没有推卸过责任,但是,病人生命救回来了,结帐的时候,因为钱,病人开始埋怨我们,说是费用太高,却不认为我们是救了一条生命,这时候,生命好象不值钱了。而万一没有救回来,病人家属会在种种紧急抢救过程中,找到某些漏洞,然后上告,然后索赔,这时候,生命真的很值钱。病人欠款逃跑了,是我们主治的医生负责追款,这时候,真是让人苦恼而头疼了。还有。。。。。。不多说了,想是牢骚,发发而已,现在,做医生,真的很难。我觉得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钱的问题。1.医保政策不合理,病人有医保还是看不起病。不少病人都是看完病,在找个把小事当把柄,争取减免一些费用。反证是高干病人,自己不掏一分,所以纠纷极少,除非有特别大的医疗过错。2.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太低,白的灰的,各种颜色收入加在一起,勉强够个外企中低水平,离预期差太远。加在一起就变成了:医生是白狼,骗钱,患者是白眼狼,不但不给钱,还想倒找。还有就是的确有害群之马,草菅人命的败类,病人被人骗得太厉害,到最后,谁的话都不信了。只要有利可图,什么事都有人做,什么事都有人敢做!还是钱闹的。你免费给人治病试一试,找你麻烦的肯定少多了。可惜,医生也得吃饭,出去买菜不会因为你是医生给你便宜点吧。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好人,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钱。天使与魔鬼,同在人世间!!!现在的社会,不是以前的那样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一个人,一个群体,都不可能解决的。关于医患关系的解决,我想说两句:
医患关系和其他人际关系一样,因为医患双方各自的立场,利益不同,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根源则在于制度。
首先要改革医疗体系的管理制度,大家都知道我国医疗体系管理相对落后,制度的落后引发的许许多多的问题,有些问题是医院和医生本身无法解决的,只有在健全的制度下,医疗市场才可以快速健康的发展。
医院在制定制度时,要重视服务概念,要把医患关系问题纳入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要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利益挂钩。要拉近医患双方的立场,避免利益冲突。
当然,也要相应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待遇,特别是一线的工作人员,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久而久之,人们对医护人员的态度将会改变,我相信谁也不忍心对一个真心诚意为他(她)解除病痛的医护人员发脾气。
总之,解决医患关系的关键在于拉近医患双方的心,爱能包容一切!政府多一点关心患者多一点理解医生多一点付出急不得的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问题是看病费用过高,而国家的投入太少,现在还要将医院推向市场,医院要发展,医生要提高生活水平不向病人要效益向谁要,这就是矛盾的焦点,是现行医疗体制造成的。在国外医疗是作为国家的福利来办的,投入大量的财力,减少了患者的支出,我认为这是症结所在。匮乏的医疗资源与日益增高的病人的要求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根本矛盾,只有在大量的外资,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后,矛盾才会缓和,前提是政府开放医疗市场,让有限的国有医疗资源甬道穷人身上.今天下午刚刚和病人家属“舌战”完。感觉有的患者和家属先入为主地认为我们医生都不是好心眼的,说第一句话开始就对医生戒心很大。唉。那他为什么还来找医生看病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以前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医患关系紧张要负很大责任现有社会的普通消费者与医务工作人员的极度信息不对等也是造成医患沟通不畅的原因,对于一个病患来说,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法是其权利,而某些医务人员利用不对等信息为自己谋求一些利益,这必然会使病患再次就医时产生怀疑,于是......所以对于普通的病患来说,还是希望获得一些正式渠道的有利病情的信息,如果医院能在信息交流方面多下工夫的话,也就不用为医患紧张而头痛了.小弟刚入药界,想法幼稚之处,各位大虾海涵!我也说一句:医疗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医德衰败、患方理解错误1.中国人多2.医生收入较少,工作量大3.患者数目多,就医费用高1.患者及家属:不怕不懂的,因为我们可以解释不怕很懂的,因为他们可以信服最怕半懂的,因为他们胡搅蛮缠2.医生:不怕不会的,因为新手可以成长不怕很会的,因为思路非常清晰最怕半会的,因为越解释越麻烦3.社会:不怕不说的,因为本身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怕说真的,因为好的坏的都要尊重事实最怕瞎说的,因为说破了医生糟践了病人  被迫让陌生人花钱,买自己十分急需的东西,这种关系本身就存在矛盾,但是目前的医患关系较之以前紧张,不可能完全用社会进步,人民对自身健康意识的提高来解释,而医疗技术和条件的发展和完善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冰山一角,我认为这是当前社会信任严重危机在医疗行业的体现罢了,只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提高医护待遇、加强医疗保障、加快医药市场改革、处理领导用人和管理中的不合理现象和***现象等,才有可能缓解医患矛盾。  我来说两句,医患关系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社会道德败坏,伦理丧失,一切都以金钱为中心而且这个社会进入了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可悲境界,历史传承下来的路不拾遗的美德,已荡然无存.医生方面存在三类:一类年龄大于50 岁的人.也就是老一辈的人.经过时代的洗礼对物欲无所求.能做到心无旁物;二类,年龄在35-50之间学有所成.技术上也有所专长.他们一小部分人.在拼命捞钱.在他们看来.钱代表身份.代表技术水准.钱是一种尺度,三类是25-35之间.他们是想捞钱捞不到. 患者方面.一类是对医生期望值太高认为病一看就好,看不好,就对不起,,
二类,是对医生的态度太差,认为所有的医生都是道德败坏的,故稍有不如意,就告你,,,三类病人是我给你钱,你办不成,病未看好,我就找你麻烦.
还有,现在的媒体,动不动就曝光,而总是揭露那些病人告医院的,医院总是存在弱点所以医院抓管理,医生压力增加形成恶性循环.1医患行为中的角色定位2疾病固有的特殊与复杂性医患双方都要了解3出现医疗冲突时的合理解决方法4医学知识的普及要客观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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