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金融政策教育局对民间资本办学有什么政策

筑教发〔2013〕6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_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专栏___贵阳市中小学教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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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教发〔2013〕6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font color='#13年02月28日 培训处供稿
李才伟编辑
贵阳市教育局文件
筑教发〔2013〕6号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
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贯彻“十八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和完成省、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任务目标,整体提高贵阳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专业文化水平,以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内涵发展,以素质提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方案,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职业学校转岗教师的业务水平,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要求民办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实施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职业学校教师及民办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贵州省“十二五”(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 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必须在全省“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贵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学历提升目标
1.小学教师学历一般应达到专科以上;初中教师学历一般应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未达规定学历要求的要进入相应学历培训渠道。
2.专业不对口的教师,包括职业学校转岗教师,应积极参加与任教学科相符的第二学历进修。
3.初、高中校级领导及在职优秀教师鼓励参加教育硕士及在职研究生学历提升培训。
三、学历提升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要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以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为主,原则上依托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阳市分校(贵阳电大)进行培训管理。贵阳电大是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我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相关工作,为全市教师学历提升提供信息平台支持和教育服务。培训以网络教育为主的形式开展,以解决全市教师的学历提高受时空、工学矛盾、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等限制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大力宣传动员,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 &&&&&&&&&&&&&&&&&&
2.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中,加强对教师学历培训工作的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3.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对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对口的,要鼓励参加第二学历进修。
4.各学校要把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严把教师学历关。
5.市教育局师范处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教师学历培训的宣传、动员、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教师学历提升培训质量。
6.对参加培训后取得合格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文下发)。并按相关文件精神将学历提升相关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7.市教育局将学历提升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考核、验收的评估内容。
8. 报名及专业设置等详情登录《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联系人: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张贤惠、龙永鹏
联系电话:(办)&
2013年2月4日&&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2月4日印政策监管信息&&
县教育局:对民办办学机构进行年检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和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自6月份以来,由县教育局职社科牵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百姓参事等成员组成了年检小组,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年检。此次检查采取 “听、查、看、访”的形式,从依法办学、办学(园)条件、教育教学管理(保教工作)、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根据《睢宁县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和评估,并要求学校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年检通报、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为学校发展指明方向。对无证幼儿园坚持规范一片、提升一批、淘汰一批。 (李秀江)
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Copyright 2009, All right reserved.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1:04:00关键词:
信息来源:信息科研处贵阳市教育局2015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安排_教师资格认定___贵阳市中小学教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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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2015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安排<font color='#15年03月30日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5〕58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48号)文件精神,&&&
&&&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基本要求
1.凡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合格;或者参加全国统考合格。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负责对(含户籍、人事档案在贵阳的社会考生和贵阳市的全日制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认定。
201551852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和要求, 2015。
12015525----65& 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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