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施甸县太平镇洋镇农保能开前两年的证明吗

==请选择要进入的村庄==
|==保场村委会
&&&|--丁家村自然村
&&&|--保场街自然村
&&&|--山脚自然村
&&&|--武候自然村
正在载入,请稍后.........
丁家村自然村&&2010&&年调查表
一、自然资源
二、人口状况
三、经济基本情况
四、基础设施情况
五、文教、卫生等情况
六、社会保障情况
七、基层组织情况
八、农村经营管理情况
九、特色产业
十、发展重点
一、自然资源
地理状况:a.山区、b.半山区、c.坝区
年平均气温
其中:1.常用耕地面积
&&&&&&&&& 其中:水田面积
&&&&&&&&&&&&&&&
旱地面积 & & & &
&&&&&&&&& 人均耕地面积
&&&&&&&&& 主要种植作物
&&&&&&& 2.林地面积
&&&&&&&&& 其中:名称
&&&&&&&&& &&&&&&
&&&&&&&&& 经济林果地面积
&&&&&&&&&&& 其中:人均拥有林果地面积
&&&&&&&&& 主要种植经济林果(填报种类)
&&&&&&& 3.水面面积
&&&&&&&&& 其中:养殖面积
&&&&&&& 4.草地面积
&&&&&&& 5.荒山荒地面积
&&&&&&& 6.其它面积
适宜种植作物种类
二、人口状况
& 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
乡村人口中按性别结构分:男性
&&&&&&&&&&&&&&&&&&&&&&&
乡村人口中按民族结构分:汉族人数
&&&&&&&&&&&&&&&&&&&&&&&
少数民族人数
&&&&&&&&&&&&&&&&&&&&&&&&&&&
&&&&&&&&&&&&&&&&&&&&&&&
&&&&&&&&&&&&&&&&&&&&&&&&&&&
&&&&&&&&&&&&&&&&&&&&&&&&&&&
&&&&&&&&&&&&&&&&&&&&&&&&&&&
&&&&&&&&&&&&&&&&&&&&&&&&&&&
&&&&&&&&&&&&&&&&&&&&&&&&&&&
乡村人口中按教育程度分:大专及以上
&&&&&&&&&&&&&&&&&&&&&&&
&&&&&&&&&&&&&&&&&&&&&&&
&&&&&&&&&&&&&&&&&&&&&&&
三、经济基本情况
农村经济总收入
& 191.00 & & & &
& 其中:1.种植业收入
&&&&&&&&& 其中:经济作物收入
&&&&&&& 2.畜牧业收入
&&&&&&&&& 其中:出栏肉猪
&&&&&&&&&&&&&&&
&&&&&&&&&&&&&&&
&&&&&&&&&&&&&&&
________(禽畜名称)
&&&&&&&&&&&&&&&
&&&&&&& 3.渔业收入
&&&&&&& 4.林业收入
&&&&&&& 5.第二、三产业收入
&&&&&&& 6.工资性收入
&&&&&&&&& 其中:外出劳务收入
&&&&&&&&& 外出务工人数(3个月以上)
&&&&&&&&& 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6个月以上)
&&&&&&&&&&&&&&&
其中:1.省内
&&&&&&&&&&&&&&&&&&&&&
&&&&&&& 7.其他收入(包括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等)
主要收入来源
农民人均纯收入
属于:a.贫困村、b.绝对贫困村、c.其他
四、基础设施情况
住房:砖(钢)混结构房屋的农户数
&&&&& 砖木结构房屋的农户数
&&&&& 土木结构房屋的农户数
&&&&& 其他结构房屋的农户数
交通:是否已通公路
&&&&& 进村路面:a.属于柏油、水泥路面、 b.属于弹石路面、c.属于砂石路面、d.土路、e.其他
属于砂石路面
&&&&& 村内主干道是否硬化
&&&&& 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
&&&&& 距离最近的农贸市场、集市
&&&&& 距离村委会
&&&&& 距离乡(镇)政府
&&&&& 有汽车
&&&&& 有农用运输车
&&&&& 有拖拉机
&&&&& 有摩托车
通水:是否已通自来水
四、基础设施情况
&&&&&&& 其中: 已通自来水的农户数
&&&&& 饮用井水农户数
&&&&& 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农户数
通电及通讯:是否通电
&&&&&&&&&&&&& 其中:已通电农户数
&&&&&&&&&&& 是否有路灯
&&&&&&&&&&& 拥有电视机农户数
&&&&&&&&&&& 安装有线电视农户数
&&&&&&&&&&& 装有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
&&&&&&&&&&&&& 其中: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
能源:建有沼气池的农户数
&&&&& 装有太阳能的农户数
&&&&& 建有小水窖数
&&&&& 已完成“一池三改”农户数
农田水利:有效灌溉面积
&&&&&&&&& 高稳产农田地面积
&&&&&&&&& 人均拥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
五、文教、卫生等情况
文体设施:建有文化站
&&&&&&&&& 建有图书室
&&&&&&&&& 已成立文娱、科教宣传队
教育设施:就读小学名称
&&&&&&&&& 就读中学名称
&&&&&&&&& 建有小学校数
&&&&&&&&& 小学校舍面积
&&&&&&&&& 小学教师人数
&&&&&&&&& 村离小学校距离
&&&&&&&&& 村离中学校距离
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生数
&&&&&&&&&&&&&&&
其中:入学率
&&&&&&&&&&&&&&&
&&&&&&&&&&&&&&&
其中:入学率
卫生设施:村民医疗主要依靠:a.村卫生所、b.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
&&&&&&&&& 建有卫生所数
&&&&&&&&& 村卫生所面积
&&&&&&&&& 村卫生所医生人数
&&&&&&&&& 村离乡镇卫生院距离
&&&&&&&&& 村离村卫生所距离
&&&&&&&&& 建有公厕个数
&&&&&&&&& 建有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数
&&&&&&&&& 是否建有村内生活排水沟渠设施
&&&&&&&&& 人畜混居的农户数
六、社会保障情况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附人员名单)
享受低保人数(附人员名单)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附人员名单)
五保户数(附人员名单)
七、基层组织情况
村民小组数
少数民族党员
村干部人数
& 其中:女干部人数
村小组干部人数
八、农村经营管理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情况:村集体总收入
&&&&&&&&&&&&&&&&&
固定资产总额
&&&&&&&&&&&&&&&&&
村集体经营收益
农村财务管理:a.自行管理、b.委托管理
&&&&&&&&&&&&& 是否进行财务公开
&&&&&&&&&&&&& 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承包合同份数
&&&&&&&&&&&&&&&&&
土地承包面积
&&&&&&&&&&&&&&&&&
土地流转面积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
&&&&&&&&&&&&&&&&&
已登记注册数
&&&&&&&&&&&&&&&&&
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人数
农民负担情况:是否建立“一事一议”制度
&&&&&&&&&&&&& “一事一议”筹资
&&&&&&&&&&&&&&&
其中:人均筹资
&&&&&&&&&&&&& “一事一议”筹劳
&&&&&&&&&&&&&&&
其中:劳均筹劳
九、特色产业
主要销往:a.本县、b.省内、c.省外、d.国外
主要产业销售收入
计划发展产业
拥有企业个数
& 其中: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个数
十、发展重点
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1、农田水利基础较差,排涝沟道,机耕路支砌。2、村寨道路未硬化
发展思路及发展产业:发展思路及发展产业:1、种植业上推广优良品种,做到高产优质
2、发展蚕桑产业、畜牧业养殖,食用菌种植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您现在的位置: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调整农村低保
时间: 16:11:02|点击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贯彻群众路线教育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调整农村低保对象工作的通知》(施民政发〔2014〕20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对象的调整力度,做到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集中清理调整工作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畴,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坚决清理出保障范围,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全面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整顿和解决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及弄虚作假、骗保等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秩序,为构建和谐仁和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家庭收入核算制度。2014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已经制定和下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3〕72号)文件,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时,要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开展调查,必须将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是否纳入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
  (二)严格工作程序。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一查、三评、三审核、三公示&的程序进行,每一阶段公示时间确定为7个工作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⑵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状况;⑶申请理由;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交村(居)委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上报村(居)委会。
  3.村(居)委会进行审核、公示,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并将审核结果报县民政局低保审核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5.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县民政局的终审批复后,将确定的保障对象及享受的金额进行第三次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发放低保证和存折,低保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入户调查后,经评议,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对确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及时调整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清理调整中的重点核查内容
  (一)重点清理对象
  1. 原纳入保障范围的在校学生,现已经毕业考取大学享受城市低保或外出务工能自食其力的人员;
  2. 已死亡的人员;
  3. 接到举报,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人员;
  4. 户籍在本县,长期在外居住的(居住时间:一年以上&赴外地就读的在校生除外&)家庭成员;
  5. 因婚嫁等原因户口迁出不在本辖区内的人员;
  6. 家庭成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的家庭;
  7. 正在服刑和劳教;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家庭成员;
  8. 家庭成员拥有轿车、客货车等机动车辆的(符合残联规定配备使用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
  9. 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者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
  10. 隐性收入无法核定,而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家庭及人员;
  11. 在入户调查清理过程中不配合调查的人员。
  (二)重点整顿内容
  1. 并户现象。原农村低保对象中存在由一户人家上报,几户人家共同享受一本折子的现象,这种现象危害较大,容易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2. 抓阄现象。在2013年度,在开展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有的村组为了达到户均2.5人的目标,公开采取抓阄方式进行,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3. 轮流坐庄吃低保现象。有的村组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没有开会贯彻上级的精神,没有认真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而是放任自流,置困难群众的生死于不顾,采取轮流坐庄吃低保的怪现象,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4. 套取农村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有的村组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不坚持原则,把民生资金当儿戏,擅自决定本村、本组几户人家冒名顶替领取低保资金,后由村组收回,用于该村、该组的公益事业,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5. 平均分配现象。个别村组平均主义思想较为严重,把国家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误认为是给村组的补助,在实施中,要求低保对象交回低保资金,按人头进行平均分配,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6. 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必须进行农转城现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转城工作,目的是让到城市里生活的人群与城市人口有同等的生存权,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有的乡镇为了完成农转城指标,强制要求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必须进行农转城,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清理调整农村低保对象的时间确定为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培训阶段(日至5月10日)。由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入户调查小组、评议小组,制定清理调整工作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
  第二阶段为审核、评议阶段(日至6月10日)。由镇驻村工作组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对拟定出来的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调查中填写《施甸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交村评议小组评议,经评议后,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原保障对象不再填写《审核审批表》,但要填写续批表,调整好保障人数、保障金额等,新增对象填写《审核审批表》及其他有关手续报镇人民政府审查,经镇人民政府抽查后,召开镇村联席评议会公开进行评议,经评议无疑义后,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无意见,按照县局要求上报。
  第三阶段为审批阶段(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上报的材料,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验收、审批,将审批结果(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保障人数、保障金额等)返回乡镇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无疑义后,开始执行。
  第四阶段为农村低保资金发放阶段。原保障对象低保资金发放到日,新增和续批对象从日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程序要求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对象上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二)注重工作实效。这次核查清理覆盖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村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阳光&操作,切实做好核查清理工作,力戒搞形式、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核查清理任务,不得拖延。
  (三)严格责任追究。此次农村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如果认定不到位,在抽查中仍然发现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要严格按规定严肃查处。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上报材料要规范。各村上报的材料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银行帐户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同时要认真落实存折是否全部发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手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
  (五)户均比例达到2.5人。清理整顿出来的名额,由各村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调剂,保证农村困难居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保证户均比例达到2.5人以上。
  (六)其他要求。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报送相关材料。需要上报材料有:(1)各村的新增、停发、变动表、续批花名册,(2)停发、变动和新增人员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统计花名册、纳入保障范围统计汇总表;(3)新增人员的户口薄复印件;(4)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报告单;(5)贫困户调查征求意见榜(各村民小组)和新增人员公示纸质资料,公示照片电子版形式上报。(6)各村清理整顿的情况汇报材料。
用户注意:
1、评论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言论。
2、红色*字符为必填项;
姓&&名::
评&&论::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您现在的位置: &
甸阳镇召开了新农合暨新农保来年筹资工作会议
时间: 9:31:23|点击数:
近日,甸阳镇召开2015年新农合暨新农保筹资工作会,该镇部分班子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相关二级站所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甸阳镇卫生院、劳动保障所相关业务人员分别就新农合、新农保相关政策作了业务培训。
接着,该镇主要领导传达了县新农合暨新农保筹资工作文件精神,详细部署了甸阳镇2015年度新农合暨新农保筹资工作目标、筹资对象、筹资标准、筹资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同时指出,新农合暨新农保工作是惠及民生的大事,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新农合暨新农保筹资工作,各村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从执政为民、情系民生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参合率达到县里要求;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暨新农保政策、参保意义、具体做法及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让新农合暨新农保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要加强票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证票、款一致,信息完整齐全,资金及时交镇专户;每天通报进度,各村要早谋划、巧安排,确保筹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该会议的召开为甸阳镇2015新农合、新农保的筹资工作完成奠定了基础。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您现在的位置: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调整农村低保
时间: 16:11:02|点击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贯彻群众路线教育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调整农村低保对象工作的通知》(施民政发〔2014〕20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对象的调整力度,做到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集中清理调整工作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畴,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坚决清理出保障范围,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全面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整顿和解决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及弄虚作假、骗保等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秩序,为构建和谐仁和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家庭收入核算制度。2014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已经制定和下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3〕72号)文件,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时,要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开展调查,必须将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是否纳入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
  (二)严格工作程序。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一查、三评、三审核、三公示&的程序进行,每一阶段公示时间确定为7个工作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⑵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状况;⑶申请理由;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交村(居)委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上报村(居)委会。
  3.村(居)委会进行审核、公示,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并将审核结果报县民政局低保审核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5.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县民政局的终审批复后,将确定的保障对象及享受的金额进行第三次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发放低保证和存折,低保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入户调查后,经评议,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对确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及时调整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清理调整中的重点核查内容
  (一)重点清理对象
  1. 原纳入保障范围的在校学生,现已经毕业考取大学享受城市低保或外出务工能自食其力的人员;
  2. 已死亡的人员;
  3. 接到举报,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人员;
  4. 户籍在本县,长期在外居住的(居住时间:一年以上&赴外地就读的在校生除外&)家庭成员;
  5. 因婚嫁等原因户口迁出不在本辖区内的人员;
  6. 家庭成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的家庭;
  7. 正在服刑和劳教;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家庭成员;
  8. 家庭成员拥有轿车、客货车等机动车辆的(符合残联规定配备使用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
  9. 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者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
  10. 隐性收入无法核定,而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家庭及人员;
  11. 在入户调查清理过程中不配合调查的人员。
  (二)重点整顿内容
  1. 并户现象。原农村低保对象中存在由一户人家上报,几户人家共同享受一本折子的现象,这种现象危害较大,容易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2. 抓阄现象。在2013年度,在开展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有的村组为了达到户均2.5人的目标,公开采取抓阄方式进行,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3. 轮流坐庄吃低保现象。有的村组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没有开会贯彻上级的精神,没有认真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而是放任自流,置困难群众的生死于不顾,采取轮流坐庄吃低保的怪现象,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4. 套取农村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有的村组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不坚持原则,把民生资金当儿戏,擅自决定本村、本组几户人家冒名顶替领取低保资金,后由村组收回,用于该村、该组的公益事业,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5. 平均分配现象。个别村组平均主义思想较为严重,把国家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误认为是给村组的补助,在实施中,要求低保对象交回低保资金,按人头进行平均分配,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6. 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必须进行农转城现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转城工作,目的是让到城市里生活的人群与城市人口有同等的生存权,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有的乡镇为了完成农转城指标,强制要求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必须进行农转城,此次列入重点整顿对象。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清理调整农村低保对象的时间确定为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培训阶段(日至5月10日)。由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入户调查小组、评议小组,制定清理调整工作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
  第二阶段为审核、评议阶段(日至6月10日)。由镇驻村工作组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对拟定出来的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调查中填写《施甸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交村评议小组评议,经评议后,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原保障对象不再填写《审核审批表》,但要填写续批表,调整好保障人数、保障金额等,新增对象填写《审核审批表》及其他有关手续报镇人民政府审查,经镇人民政府抽查后,召开镇村联席评议会公开进行评议,经评议无疑义后,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无意见,按照县局要求上报。
  第三阶段为审批阶段(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上报的材料,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验收、审批,将审批结果(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保障人数、保障金额等)返回乡镇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无疑义后,开始执行。
  第四阶段为农村低保资金发放阶段。原保障对象低保资金发放到日,新增和续批对象从日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程序要求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对象上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二)注重工作实效。这次核查清理覆盖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村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阳光&操作,切实做好核查清理工作,力戒搞形式、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核查清理任务,不得拖延。
  (三)严格责任追究。此次农村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如果认定不到位,在抽查中仍然发现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要严格按规定严肃查处。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上报材料要规范。各村上报的材料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银行帐户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同时要认真落实存折是否全部发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手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
  (五)户均比例达到2.5人。清理整顿出来的名额,由各村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调剂,保证农村困难居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保证户均比例达到2.5人以上。
  (六)其他要求。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报送相关材料。需要上报材料有:(1)各村的新增、停发、变动表、续批花名册,(2)停发、变动和新增人员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统计花名册、纳入保障范围统计汇总表;(3)新增人员的户口薄复印件;(4)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报告单;(5)贫困户调查征求意见榜(各村民小组)和新增人员公示纸质资料,公示照片电子版形式上报。(6)各村清理整顿的情况汇报材料。
用户注意:
1、评论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言论。
2、红色*字符为必填项;
姓&&名::
评&&论::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成立甸阳镇2014年计生宣传员暨新农保代办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10:48:13|点击数:
关于成立甸阳镇2014年计生宣传员暨新农保代办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抓好计生及新农保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甸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甸阳镇2014年计生宣传员暨新农保代办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正国&党委委员
副组长:朱光德&计生办主任
杨越芳&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员:杨在越&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杨自巧&计生服务所负责人
张&艳&计生办工作人员
赵克会&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李卫芹&计生办工作人员
潘云生&街道社区主任
施应朝&文武社区主任
张雪华&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代玉堂&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郑子东&甸头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段立德&大寨村民委员会支书
杨朝元&菖蒲塘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杨占有&袁家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乐应东&团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杨喜升&乌邑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
段怀富&大竹蓬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朝省&同邑村民委员会主任
董自才&五福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朝良&蒋家寨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朱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
甸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8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云南省施甸县人民医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