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里出现安全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医药费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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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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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广西 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 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 汕头 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羊城晚报》报道:199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汕头市东方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园内活动,一名三十来岁的陌生男子突然闯入,二话不说,便挥拳向园内员工打去,大人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男子又抓起一名幼儿,举过头顶朝地面摔去&&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 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案例3. &河北 中年男人报复社会 闯进幼儿园行凶
  2004年2月27日10时许,一名30多岁的瘦小的中年男人怀揣3件凶器闯进河北辛集蒙太梭幼儿园歹徒行凶,导致2死1伤的悲剧。被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 苏州 &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
  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 北京 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听见楼下搏斗挣扎的声音。深夜11时许,在一楼,贺老师哄着4个整托的孩子入睡,这时陌生男子闯进来,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个孩子从睡梦中被惊醒,大声哭闹,歹徒便残忍地将其杀害。贺老师也被歹徒杀害。歹徒行凶后从门口离开。据家长们反映,幼儿园一直没有专门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职工,平日男家长都会主动帮着干些体力活。
案例6. &广州 5岁幼女被陌生人冒领遭猥亵
  5岁女孩丽丽(化名)在幼儿园放学期间被陌生人冒领,遭受摧残后被抛弃在马路边。身心受重创的丽丽长期处在惊恐之中,经常在梦中尖叫。丽丽的父母以幼儿园管理疏忽为由提起诉讼,昨天该案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去年12月3日下午,丽丽的母亲像往常一样,在6时左右到广州某幼儿园接女儿,一问却被告知丽丽已被领走,心急如焚的母亲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丽丽的父母认为由于幼儿园的失职致使自己女儿不幸受伤,将该幼儿园告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例7. &西安 三轮车工偷走幼儿园接送卡绑架男童勒索家长
  11月17日下午,杨女士去幼儿园接儿子,不料被告知,当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将她儿子涛涛接走了。杨女士闻讯焦急万分立即同家人四处寻找。但到了11月19日,儿子仍无下落,杨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队报案。通过摸排,发现杨女士的儿子是被一个黑瘦,头发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让人给杨女士送来一张纸条,称其儿子在他手中。下午4时许,一男子打来电话要杨女士拿2万元钱,地点,方式随后另行通知。经查,25岁的韩向东是蓝田人,此前暂住红庙坡附近的大白杨西村,以蹬人力三轮车卖杂货谋生。几天前,韩向东和熟人一起去过杨女士的家,他认为杨女士家很有钱便滋生了恶念,他从杨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儿园的接送卡,绑架了男童企图勒索一笔钱财。
  案例8. &昆明 16岁花季男女从幼儿园哄骗,绑架4岁亲侄勒索钱财
  16岁的花季少女龚琼(化名),只因贪慕钱财,竟与男友狼狈为奸,将男友的侄子绑架并残忍地杀害。正当她前来索取赎金时,被布下天罗地网的警方擒获。犯罪嫌疑人16岁的昭通镇雄县少女龚琼(化名)来昆明打工时认识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庆人任某的22岁的堂弟,2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都市的繁华生活让这对恋人经济上捉襟见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赚钱,2人密谋商定绑架任的儿子小松。预谋从幼儿园哄骗,绑架或由其男友直接从堂兄家把小松带出来玩耍,向任某勒索钱财的邪恶念头。
  案例9. 新洲 三技校生为搞钱到幼儿园将自己表弟骗出绑架
  3月29日下午 5时,新洲邾城街派出所接到一徐姓群众报警,称其4岁半的小孩被绑架,绑匪索要3000元现金,并要求下午6点将钱送到邾城新区新华大厦附近一旗杆下。 经查,3月28日,商标,黄文强,杨席军因缺钱用,便想弄点钱花花 ,三人密谋绑架商标舅舅的儿子。29日下午,由商标带路,黄文强到幼儿园将小孩骗出,挟持到新华大厦二楼处藏匿,实施了绑架。
  案例10. 重庆 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 家长置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电 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 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 &孩子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
  某农村幼儿园,考虑到农村家长整日在地里忙活,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孩子入园,离园的路上不安全,便实行了教师代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吴姓家长认为幼儿园想以此收取费用,而且自家离幼儿园很近,只隔一条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让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儿园教师警示家长,孩子年龄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万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吴某对幼儿园教师的话不以为然,未加理会。一天吴某的孩子在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于是吴某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吴某指责幼儿园没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约定,并否认幼儿园曾对他有所警示,幼儿园虽据理力争,但因为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不得不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案例12. 青县 二龄童溜出幼儿园 好民警路遇送还家
  青县一两岁男童借上厕所之机溜出幼儿园,好奇地沿机动车道走出数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怀抱。。。
  案例13. 余杭 一幼儿在园内戏水池溺水身亡
  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在幼儿园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 经稀释的过氧乙酸 泼上了幼儿的脸部和颈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连飓风在上海肆虐,人们谈之无不色变&& 其时,丁女生将4岁的儿子敏敏送到单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员准备了消毒用的过氧乙酸。正应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这句话,谁也没有想到,班里一个小朋友无意中拿到一瓶未经稀释的过氧乙酸,并且将它泼上了敏敏的脸部和颈部。一场大祸就这样发生了,使聪明活泼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颜受损。
  案例15. 家长隐瞒癫痫病 一幼儿死亡
  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痫病,但该幼儿入托时,家长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幼儿园。一天早上其母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内,告诉老师孩子昨晚发烧。老师劝其带孩子看病,但其母说孩子烧已退。早饭后,户外活动时,教师让此幼儿园安静坐着,幼儿坐了一会忽然倒地,教师及时按其人中,并将其送往医院,并电话告知幼儿母亲。在送幼儿去医院路上幼儿已醒,也能说话。幼儿母亲未按医生吩咐让孩子住院治疗。第二天,幼儿在家中癫痫死亡。事后,幼儿家长要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16. 潮安县 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案例17. 南京 不满5岁的幼儿 在幼儿园摔伤致残
  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认定,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补偿费2万元。
  案例18. 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王萌和韩飞是一幼儿园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早锻炼活动时,王萌不小心把飞盘扔到韩飞身上,两人由争吵发展成扭打,这时候,没有老师前来拉开他们。吵打过程中,王萌再次把飞盘扔向韩飞,飞盘碰伤韩飞的眼睛,经医院诊断,韩飞视力下降,需上万元的治序费。韩飞的家长要求王萌的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赔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19. 南昌 蚊香引燃被褥 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广播电视幼儿园蚊香引燃被褥,发生特大火灾,事发当时值班教工擅自离开幼儿,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国震惊。
  案例20 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
  据新华社7月22日报道,银川市某中心幼儿园因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这一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在认定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对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全国通报批评,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
  案例21 重庆 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幼儿
  1996年12月9日上午11时许,重庆市开县长沙镇唐术兰3岁零10个月的幼儿张然峰从镇中心幼儿园放学回家。眼看儿子快放学了,仍忙得脱不了手的唐术兰再次叫弟弟唐宏江去幼儿园接小然峰。途中听人说学校已经放学了,唐宏江便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朝幼儿园跑去。幼儿园已人去楼空,唐宏江眼看姐姐和姐夫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进,常常也泪水涟涟地自责:&11点 30分放学,我11点钟就去幼儿园,哪料到老师将孩子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就不管了&&该园班主任谭万翠将3岁多的张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却径直回家。
  案例22 教师带幼儿进入食堂 幼儿不慎烫伤
  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案例23 商丘市 虞城县农民与担任教师的女友没钱结婚绑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现年21岁的农民朱红超,与其在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女友张兵芳2人,为谋取钱财,预谋绑架男童又撕票。
  推荐案例24 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 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 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 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 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 北京 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 河南 巩义市 房屋倒塌 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 河南 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 义乌 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 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 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 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 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去年9月19日,7岁的李亮亮放学后来到金水区百慧幼儿园,领走了在这里上学的4岁的弟弟李星星。兄弟俩没回家,而是来到了附近某中专学校院内一个池塘边玩耍,不幸双双溺水身亡。李家父母遂将百慧幼儿园和某中专起诉到法庭,认为幼儿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百慧幼儿园在幼儿接送过程中,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走4岁的弟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
案例32 家长未与老师交接 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3 仙居县 幼女放学无人接送出车祸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幼女因无人接送于放学路上遭遇车祸丧生,幼儿园要不要为此事负责在经过严格的审理后,仙居县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没有关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协议,小孩放学后一贯由其自行回家;幼儿园的工作,服务项目里也没有接送小孩回家的义务,也无专项收费,且事故发生在幼儿园放学后,所以对事故的监护上的次要责任应由家长负责;拖拉机主明显违规操作,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34 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每件大型玩具由一位工作人员维护安全。园长仔细看过后,提出有几件玩具只有一人看护是不够的,但娱乐公司的老板说没有问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
案例35 云南建水县,老师针扎幼儿
2009年,云南省建水县西湖幼儿园,20岁刚出头的孙琪琪老师,用买来的注射器戳不听话的孩子,戳的部位分散在头、手、腰、屁股上。西湖村的20多位家长后来在自家孩子身上都找到了红色细小的针孔。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为被扎的孩子组织了体验,主要检测HIV(艾滋病)、乙肝和丙肝,给孩子体检的50多岁老医生王志平当时看到孩子们身上的针孔,哭了出来。事发后,当事老师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
案例36 江苏兴化县板桥幼儿园,老师用熨斗烫脸
2010年12月,江苏省兴化县板桥幼儿园易蓓蓓老师,用烫鞋垫的熨斗烫7个孩子的脸,最后也被立案查处。
案例37 湖南省蓝天幼儿园,蚊香引发火宅,致2名幼儿死亡
2012年5月27日,湖南省汝城县濠头乡蓝天幼儿园因保育员点蚊香引发火灾,导致2名幼儿窒息死亡、3名幼儿受伤。汝城县委对这次事故中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汝城县教育局副局长、科长,公安局消防专干、派出所所长,濠头乡副乡长、教育专干,濠头乡校校长、副校长都作了停职处理。蓝天幼儿园园长和相关保育员也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案例38 温岭蓝孔雀幼儿园,虐童事件
2012年10月24日,网友爆料温岭蓝孔雀幼儿园颜艳红老师QQ空间中的700多张虐童照片而使她一夜成名,最终被开除并锒铛入狱,所在幼儿园也被取缔关停。
案例39 江西省贵溪市春蕾幼儿园,改装校车侧翻,致11名幼儿死亡
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春蕾幼儿园,业主将面包车改装成校车,并自当司机,核载7人的车辆实载17人,结果发生了侧翻事故,导致11名幼儿死亡、4名幼儿受伤。后经调查,这家幼儿园是一家未经审批的农村&黑&幼儿园,接送幼儿的是&黑&车、&黑&司机。对这次事故,贵溪、鹰潭两级市委都进行了严肃的追责处理,并且幼儿园业主被刑拘。
案例40 西安幼儿园,群体服药事件
今年3月12日,西安幼儿园私自给幼儿服用病毒灵事件,有证据显示,园方购入5万多片处方药,喂服5年(从2009年开始,之后的不同年份,曾分别有在2、3、4、5、8、11月份里发放或服用病毒灵的记录),目前,枫韵、鸿基新城两所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孙某、枫韵幼儿园执行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刑拘,13日,鸿基新城幼儿园副园长赵某及保健医生也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刑拘。
案例41 云南省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儿童中毒事件,致2名幼儿死亡
今年3月19日,发生在云南省丘北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儿童中毒事件,经调查,结果排除学校供餐中毒,通过提取物检测显示毒鼠强呈阳性,系幼儿自带零食分享造成的事故,其中2名儿童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通过这个平台,大家一起交流、探讨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一起来关心、关注孩子的成长!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幼儿 责任 事故 伤害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和学校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由于事故的原因不同,所以可以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而学校或幼儿园只有在责任事故中才承担与其过错相当比例的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以下情况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这是作为家长、幼儿园、教师都不愿意看到的。曾看到过一份有关方面的调查,3-6负儿童在幼儿园意外伤害发生率为46.10%,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54.5%)明显高于女童(36.39%)。伤害类型前几位依次是碰伤、摔伤或扭伤、锐器刺伤或切割伤、坠落伤、烧烫伤。如何处理意外伤害事故?怎样才能将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小而又不影响孩子的发展?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及途径幼儿园作为保育教育的机构,其保教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保教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管是恪尽职守,难免还会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的幼儿意外事故。现在的幼儿家长普遍有了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及幼儿的权益。然而,由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点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在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往往不经意间扩大了自己权益范围,不切实际地或超限度地向幼儿园提出索赔要求。这为家园双万处理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了难度。幼儿园也因缺乏应有的法律常识而深感困惑。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家园双方的权益尤为重要。处理幼儿伤害事故过程中的两个焦点和一个误区1.两个焦点:(1)幼儿园对幼儿应承担什么责任?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在执行过程申一些家长认为,幼儿入园生活学习。幼儿园就应当承担监护责任。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孩子发生伤害事故,就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也因为没有深入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因而面对家长的大额索赔茫然不知所措。(2)如何认定事故的性质?部分家长包括代理律师认为。只要幼儿在园出了伤害事故,就是责任事故,常常把发生在幼儿园的幼儿意外伤害事故说成是责任事故,以追究幼儿园的过错责任,进行高额索赔。而幼儿园则由于内疚心理,不敢直言&&我们没有过错&。2.一个误区在相当一部分幼儿园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后,宁愿接受家长高额索赔,也不愿意作为被告而对簿公堂。认为打官司一是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生源,二是怕麻烦。一所幼儿园一名幼儿在意外事故中额头受伤在医院缝了一针,园长随即在律师的建议下第一次登门就向家长赔偿3000元。她们大概没有认识到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会给幼儿园今后的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第一,使家长在对待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认识上造成误区:只要孩子出事故就是老师没尽到责任,尽了责任就不应该出任何事故;第二,给保教人员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她们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宁愿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出事故而不愿让幼儿园的孩子出事故。甚至有些教师因此而不敢组织幼儿自由活动;第三,这种&&私了&的方式会给幼儿园留下无穷的后患。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1.幼儿园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是认定幼儿园承担什么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承担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中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相关单位同意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监护人是基于亲权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法定职责,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幼儿属于未成年人,其人身安全应当受到监护人的保护。监护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教育和管埋,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有些家长认为只要孩子上了幼儿园,受到伤害或造成他人的伤害都应当由幼儿园负责是一种误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其监护职责未经法律程序不能解除,无论孩子在家还是在幼儿园、学校,家长都必须履行其监护责任。幼儿园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在没有依法接受委托的前提下,也不能承担监护职责。那么,幼儿园应依法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呢?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和幼儿园依法对学生和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因此,幼儿园对幼儿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而不是监护职责。认为幼儿园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见,基于保教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幼儿园工作职责与家长的监护职责性质是不同的,职责范围也是不相同的。2.&过错责任原则&及&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责任原则。那么,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依哪种原则来归责呢?这与是否监护人有什么关系呢?(1)&过错责任原则&是确定幼儿园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为过错导致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过错责任原则是作为认定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即&&有过失就有责任&,&无过失即无责任&。因此,有无过错是确定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存在过错,将根据幼儿园自身过错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必须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监护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监护人有无过错,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都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这种责任会因为监护人尽到了责任而减轻,但决不能免除责任。因此,在幼儿园幼儿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或被他人损害时,应由双方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幼儿园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3.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行为,是确定幼儿园有无过错的依据。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基本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事故。即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渎职造成的事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事故,幼儿园发生此类事故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另一类是意外事故,即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是不能避兔的,不能克服的,不能预见的,它具有客观性,不能被人所把握和控制。此类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将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申,能够预见幼儿某些行为存在危险却没有及时纠正或引导,导致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将根据教师自身过错的大小由幼儿园来承担民事责任。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途径及策略事实上,当幼儿园幼儿意外伤害发生时,无论幼儿园有无过错,幼儿园都要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对幼儿进行及时救助、最好的医疗,同时赠送营养品促进孩子痊愈并抚慰家长。即便是在幼儿园无过错的情况下,既不向受伤幼儿家长表白自己无过错,出也不追究造成伤害的幼儿监护人的责任。然而,遗憾的是受伤害幼儿家长大多提出高额索赔,如幼儿脸部被抓伤,以医生不能断定今后是否会留下疤痕为由提出高额美容费;幼儿受伤缝针治疗,向幼儿园索赔幼儿的精神损失费、父母的精神损失费、祖父母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奖金等;甚至还会提出一些在法律上不具有可补偿性的要求。此类家长中不乏从事法律工作者。幼儿园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正确处理好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好家园关系。1.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应采取的适当措施。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同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需缝针治疗,应将幼儿送至具备美容条件的医院,美容针将不会在愈后留下疤痕。如果伤害是另外一名幼儿造成。则应细心抚慰这名幼儿,以兔其受到惊吓。2.家园解决幼儿伤害事敌的合理途径。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家园通过协商万式解决;。幻双方自愿,可以毛面请求宝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解决;(3)幼儿家长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3.直面法庭,据理力争。有这样一个案例:幼儿园中班于上午&9点进入操场,在操场边缘的绿草坪上捡拾梧桐树上掉落下来的梧桐花。5岁幼儿李亮正在石桌上摆弄着捡来的梧桐花,一个小班也开始分两组各由一位教师带领进入操场。当3岁半的郭涵看到本班第一组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已进入草坪时便跑了过去,途中不小心将李亮碰倒。李亮倒在石凳上,被医院诊断为唇颂面软组织撕裂伤,缝合9针,并将两颗松动的乳牙拔掉。当时操场只有这两个班幼儿活动,秩序井然,教师忠于职守,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不是由教师的疏漏引起。家长的态度是:(1)幼儿园是监护人(即便不是监护人出有临时监护责任)应负全责;(2)自己的孩子是被郭涵推倒的,说明老师没教育好孩子,是幼儿园的责任事故;(3)缝了9针就应该算责任事故。此事家园双万分歧较太,且家长索赔数额又高。为达成协议,家长提起诉讼,提出5000元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法官向园方提问:郭涵小朋友跑,老师制止了吗?园方的态度是:(1)幼儿园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监护权转移之说无法无据;事发全过程证明教师无过失及疏漏,不应承担民事责任;&(2)李亮受伤不是郭涵故意推人所致,即便是郭涵所推出改变不了事故的性质,因为我们的教育是有效的,但不是万能的。孩子即便是推人,并不能证明老师没有教育好孩子。(3)李亮缝9针,幼儿园非常痛心,但认定幼儿园是否有过错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管理上是否存在过失或疏漏。仅从事故的损害后果出发来认定幼儿园的责任,实际上是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归责。(4)幼儿在操场跑动是正常的,这是幼儿园操场的用途和功能,是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中必要的活动。郭涵的跑动行为不具有危险性;在他前方的中班幼儿有的或蹲或走捡拾梧桐花,有的或站或坐摆弄梧桐花,也不具有危险性。老师不去制止是没有错的;郭涵在跑动过程中无意将李亮碰到,这是老师不可预料、不可克服、不可避兔的。法院支持了原告精神抚慰金1100元,由郭涵家长支付770元,幼儿园支付330元。驳回其它诉讼请求。&&&&&&&&在另外一起幼儿意外伤害案中,原告起诉书指控幼儿园&断然否认幼儿园有任责,并不保证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被告方在庭审答辩中郑重而诚恳地说:&尊敬的原告,你是把孩子送到了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集体机构中来的,不是雇请家庭教师一对一地施教。在集体教育机构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在所难免,无论是本被告还是幼儿园的主办单位,都不能向家长承诺和保证幼儿不发生意外伤害;有无过错是确定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审判中的一个发展是过错推定,即如果受害人能证明其所受的伤害是由行为人所至,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已对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证明自己对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则在法律上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并就此承担侵权行为。因此作为被告方的幼儿园首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详细阐述事发经过,用事实证明事故发生是不能避兔、不能克服、不能预料性的,同时还要阐述幼儿园的工作性质、任务及教师的工作职责,这将有助于办案人员客观分析案情事实。其次,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幼儿园已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应请原告方用事实证明幼儿园过错何在。古罗马法典中有句名言:&善良与公正是法的艺术&。在处理幼儿伤害事故中我们应首先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努力与幼儿的监护人达成情与法的和谐统一。自觉履行对幼儿的法律义务,努力采取各种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用我们强烈的爱心和高度责任感来保护在园幼儿的安全。只有我们问心无愧,才能在解决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依据,理智地解决家园分歧构建和谐友好的家园关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列举712种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从中可以看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课间休息时,有4个小孩在做游戏,其中一个小孩不慎摔伤,另外三个小孩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学校地板过滑,学校对学生疏于安全教育,则应当承担对学生保护不当的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通过购买保险释放事故风险究竟谁该为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买单呢?有关专家指出,最好的途径是购买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将事故风险释放给保险公司。目前,针对学生伤害的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校园责任险。这两种保险互为补充。其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自己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不管在何地发生意外伤害(自杀等除外),均可获得赔付。校园责任险一般由学校购买,是学生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伤害时的一种赔付手段,目前仅限于校内或由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等,并且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但许多学校资金不足,无力购买。在国内,上海市政府巳率先以政府名义为所有中小学校购买了校园责任险。太连市政府紧跟其后饱给学校购买了这一险种。西安市莲湖区饱走在前列,给学生办理了校园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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