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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一旦作响,坏话随之戛然而止。”“只要你们团结一致,你们就所向无敌;你们分手的那天,将是你们失去繁荣的开始。”“要坚持家族的和谐。”——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训
统治西方世界的是共济会,而共济会顶层是几大人家族,其中主要是罗斯柴尔德家族。这几大犹太家族为了避免权力和财富,落入他人之手,所以家族成员之间的近亲结婚非常普遍。也因此他们生下的婴儿,常出现畸形、病变、怪病,在这种情况下,几大犹太家族根据传统和家规,就杀掉有问题的婴儿。所以,几大犹太家族普遍近亲结婚,却没有残疾人的奥秘,读者们清楚了。
许多人没看到李扬介绍前,一直认为,共济会几大家族近亲结婚,却没有生育怪胎,说明共济会几大家族,是神明保佑,是神的后代,说明他们身体内流淌着高贵的血液。另外一些不相信这个“神话”的人,则认为几大家族人丁不兴旺,就是源自普遍近亲结婚。却没几个人知道,这几大家族经常杀掉自己的残疾婴儿,以维护家族的名誉、财富、权力。
乱伦,是现代人类社会最忌讳的。任何乱伦的人,都将被社会、舆论、搞臭。但任何国家的政权,从不敢公开共济会几大家族,普遍乱伦的事情,更不敢讲他们不断杀掉残疾的婴儿。为什么?因为各国政权都恐惧几大家族,都敬畏共济会的势力和实力。共济会几大家族的成员们,如何生活,怎么工作,长什么模样,没有任何媒体敢报道,而冒死采访或偷拍的记者,必将死于暗杀。实际上,李扬认为,各国政权为了避免得罪共济会,也不允许媒体采访、报道几大家族。
国际法西斯阵营,就是为了和共济会,争夺对世界的领导权,争夺接触外星文明的代表权,所以在世界范围内,与共济会大打出手。结果如何?李扬相信读者们都看到了。法西斯阵营的首脑,被世界舆论、历史记载,搞到多臭?已经是人人厌恶了。甚至希特勒的晚辈们,大多选择放弃结婚生子,以避免后代被世人敌视和伤害。但李扬告诉读者们,希特勒并没有人们知道得那么坏,他就是一个有崇高理想,却采用了极端做法的罢了。
世界和人类都知道,各种传闻和记载中,都说“希特勒和外甥女乱伦”,虽然大家都说这是一个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谣言,但大家都相信这个谣言。李扬没说错吧?因为希特勒臭不可闻,大家认为象希特勒这种人间恶魔,肯定能干出邪恶的事情,例如杀人如麻、例如乱伦、例如等等。李扬认为共济会对希特勒还是比较客气的,毕竟没找出无数的证人证明:希特勒和一群狗滥交,偶尔还*牛马羊鸡。要知道,以共济会搞臭仇敌希特勒的效果,不仅有无数证人证明希特勒热衷**的,而且全人类还都相信。
希特勒和外甥女,到底乱没乱伦?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没有”。这就行了。共济会要是宣传希特勒热衷“**”,并找出一大堆证人来证明,李扬请教读者们:你们能不相信吗,还是能举出证据反驳这种谣言?但李扬知道得很清楚、很彻底,共济会几大家族内部,可是普遍乱伦,而且不断产下残疾的婴儿,为了避免世人关注,而一个一个杀掉这些残疾婴儿。读者们能看懂了吗。
如果读者们还没看懂,那么李扬再介绍下面的例子。 共产主义在兴起,也是为了和共济会争夺对世界的领导权,也要争夺和外星文明接触的唯一权。所以双方的冲突非常激烈,甚至差点爆发核战争,差点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世界共产主义阵营的第一领袖斯大林,最终历史地位和名誉,和希特勒一个下场。因为共产主义基本落败于共济会。
读者们都看到这样的历史旧闻。斯大林在23岁时,与同为23岁的这位已婚妇女偷情,这个已婚少妇叫奥莉佳。斯大林后来娶了自己情妇的女儿娜杰日塔,成为自己一生中第二个妻子。人们还在流传一个秘密,始终有传闻说,斯大林在一次与妻子吵架时突然说了一句:“你知道吗,你是我女儿?”
看到了吧?斯大林不仅铁血无情,不仅杀人如麻,而且也乱伦。尽管每一个传谣的人,都说这是传闻,但每一个人类都相信这种事情,相信既然斯大林是个人间恶魔,自然会热衷于乱伦,热衷于世人不耻的事情,只要是人类坚决反对的事情,斯大林就会乐此不疲地去做。李扬不知道斯大林是否乱伦,是否和自己的女儿结婚,但他们夫妻可没有生下残疾婴儿,反倒是共济会几大家族,不断杀掉家族内的残疾婴儿。
象共济会这样的神秘机构,通过顶层的乱伦繁育,来维持统治世界的纽带,却到处造谣、放风,指定一个个仇敌是乱伦,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指责希特勒、斯大林杀人如麻,恰恰证明共济会几大家族,真的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断杀人,而且杀掉的人是天文数字,例如挑起战争和内战。但是,却没任何人敢揭露共济会的阴暗和邪恶,读者能感受到恐惧和敬畏吧?最起码各国政权对共济会,那是敬而远之,不敢招惹。为了历史名誉和后代安全,有些领导就暗中向共济会投诚,通过出卖国家以求自保。
人类历史,以及任何一个人的命运和结局,都将由共济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读者们敢激怒共济会吗?中国大陆人和世界华人,再看看共济会的另一个仇敌——毛泽东,在国家范围内,在世界范围内,总有一股妖风邪气,要把毛泽东搞臭。因为从晚清开始,到民国军阀混战时期,到国共内战时期,共济会通过西方金融机构,不断向中国提供贷款,这天文数字的贷款,已经让中国人永远成为奴隶。但毛泽东率领共产党执政后,公开宣布,不承认这些贷款的有效性。共济会恨不恨?
在1949年遗留在中国大陆的,不仅有上百万国民党秘密情报员,还有许多国家名人、世界名人,都是共济会成员,他们仗着自己是名人,认为中国共产党不敢怎么样自己,所以明中暗里对抗党和政府。结果,被中国共产党教训得身败名裂,这些共济会成员,是奉共济会的命令,留在中国大陆对抗共产党的,因此下场悲惨,共济会要为他们负责,共济会要为他们报仇。所以,共济会在搞臭毛泽东后,必将搞臭中国共产党,甚至搞臭中国人。共济会必须这样做。所以李扬才不断揭发共济会,希望国人能够觉醒。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日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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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会拿钱来支持中国把中国打造成超级帝国然后我把共济会头头关到秦城监狱里去然后我再做帝王!
世界智慧的较量,杀人有两种顶级手法:让敌人自杀和让敌人与敌人自相残杀。今天世界庞大的脑电波监听杀人网与救人网并存高科技和高智慧的完美结合到底最后鹿死谁手呢?诱杀的顶级手法有:心理诱杀和利益纷争诱杀,经济利益,婚姻利益,工作利益,权力利益......比如在全球设立一个王位,全球的野心者,才华者,智慧者,能力者就会被诱杀一空,比如搞点小王CEO,精英就会被一锅诱杀干掉,奥林匹克强者就会被发现诱杀一空含数奥物理奥.设个将军职位,勇敢智慧者就会被利用屠杀后并被发现诱杀一空......没有任何人能控制得了地球包括共济会,特别是信息高速发达医学高度发达智力与日俱增的今天,智慧与技术不断的轮回繁殖只能不断地制造世仇与犯罪才能产生更多的谋杀与被谋杀,地球死的都是少数智者剩下的多是一堆欲望无际的猪柴包括罗斯柴尔德和基辛格等,地球蚂蚁一样的人在有限生命的轮回中苟延残喘!全球同步消耗资源吧!直至弹尽粮绝,人民吃人民的尸骨血肉,为人的生存延寿奋斗吧!精英人口杀精英人口,垃圾人口杀垃圾人口,精英人口垃圾人口互屠,地球死剩一万人才给力,谁有能力和智力全球灭剩一万人?斗吧!
39楼41楼&/div&&div&如果用中国的例子做比较,就好比表兄妹结婚,中国婚姻法认为这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无效。两人的关系只是同居(注意这里触犯的是民法)。但是离乱伦还差的远呢!同样,按照罗马法。希特勒如果和侄女结婚,因为罗马法禁止三等亲婚,因此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政府不承认这个婚姻,两人只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距离乱伦也差的远!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43楼45楼一、结婚条件: (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46楼希特勒是英国人?即便是英国人,也只能说他想娶侄女不是合法婚姻,但是不能说那是乱伦。 不是乱伦,是乱交。
35楼教会法对于这种近亲婚姻只是限婚,就是说表兄妹,堂兄妹或者类似关系(叔侄等)如果想要结婚,需要从主教哪里获得特许状即可。而严格限婚的,是父女(包括养父女,姻父女)这样的关系。如果欧也妮葛朗台被她的叔叔收养,那么就构成绝对不能结婚的禁婚因素。 39楼41楼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43楼45楼(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真是死不改悔呀。希特勒是英国人?即便是英国人,也只能说他想娶侄女不是合法婚姻,但是不能说那是乱伦。
34楼一、结婚条件:(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5楼规定三等亲(即叔侄)不得结婚是罗马法,欧洲传统使用教会法。教会法对于这种近亲婚姻只是限婚,就是说表兄妹,堂兄妹或者类似关系(叔侄等)如果想要结婚,需要从主教哪里获得特许状即可。而严格限婚的,是父女(包括养父女,姻父女)这样的关系。如果欧也妮葛朗台被她的叔叔收养,那么就构成绝对不能结婚的禁婚因素。 39楼41楼同样,按照罗马法。希特勒如果和侄女结婚,因为罗马法禁止三等亲婚,因此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政府不承认这个婚姻,两人只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距离乱伦也差的远!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43楼英国婚姻介绍 一、结婚条件: (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4楼一、结婚条件:(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5楼规定三等亲(即叔侄)不得结婚是罗马法,欧洲传统使用教会法。教会法对于这种近亲婚姻只是限婚,就是说表兄妹,堂兄妹或者类似关系(叔侄等)如果想要结婚,需要从主教哪里获得特许状即可。而严格限婚的,是父女(包括养父女,姻父女)这样的关系。如果欧也妮葛朗台被她的叔叔收养,那么就构成绝对不能结婚的禁婚因素。 39楼41楼同样,按照罗马法。希特勒如果和侄女结婚,因为罗马法禁止三等亲婚,因此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政府不承认这个婚姻,两人只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距离乱伦也差的远!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43楼我谈的是欧洲习俗。就像现在,表兄妹结婚,不会被视为“乱伦”,只是被视为违反婚姻法的无效婚姻。而爱因斯坦就是现代人,他娶了他的表姐(兼堂姐)。请问你认为他乱伦吗?同时代的爱因斯坦家族内婚,都不被世俗认为乱伦,事实上爱因斯坦的第二次婚姻的家族内婚,在当时欧洲各国都被视为合法的(这是一个婚姻法的特例,即在国外缔结的合法婚姻,即便在本国法律是禁婚也会被默认,除非其中牵涉刑事犯罪)请问希特勒如果真的内婚了,如何会被看做“乱伦”?
33楼爱因斯坦的第二个妻子是他的表姐(也是堂姐。事实上艾尔莎婚前就姓爱因斯坦)。他们两人的母亲是姐妹关系(因此两人是表姐弟),而另一方面,两人的父亲是堂兄弟(就是说艾尔莎的母亲嫁给了自己的堂兄弟),因此爱因斯坦的和他的妻子,是表姐弟,也是堂姐弟。这个关系够乱的吧。爱因斯坦是1919年和他的表姐兼堂姐艾尔莎-爱因斯坦结婚的。 34楼(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5楼39楼41楼加强学习。乱伦观是按照传统来定的,即便今天表兄妹结婚也不会被视为“乱伦”。只是因为法律禁止近亲结婚,因此成为法律上的“禁婚”。&/div&&div&如果用中国的例子做比较,就好比表兄妹结婚,中国婚姻法认为这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无效。两人的关系只是同居(注意这里触犯的是民法)。但是离乱伦还差的远呢!同样,按照罗马法。希特勒如果和侄女结婚,因为罗马法禁止三等亲婚,因此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政府不承认这个婚姻,两人只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距离乱伦也差的远!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爱因斯坦和希特勒都是现代人。您谈古代欧洲婚姻,扯远了。。。
15楼20楼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29楼二位的争论,我更倾向于李扬。 30楼如禁止异辈结婚,是确保“周礼”祭祀行动得以进行。周礼要求祭祀必须按照“昭穆”排定辈分,因此只要亲族中出现异辈结婚,辈分就乱了。那么周礼要求的祭祖无法进行。因此异辈婚成为禁婚。而禁止同姓结婚,则更是出于赤裸裸的政治考虑---周天子行封建,其下保留大量异姓诸侯(如子宋,夏杞,姜齐等),周当时以一方之力推翻殷商,自然担心这些异姓诸侯如法炮制,因此禁止同姓婚而加速各家族(部落)之间的融合。禁止同姓婚,这样子宋如果指望内婚从而稳固家族就不可能了。如果生物学发达,表兄妹结婚在过去是允许的,现在婚姻法也加以禁止。而同姓婚因为早就不存在周朝的政治考量,因此形同虚设。而家族祭祀习俗的逐渐淡薄,黄飞鸿即便娶了十三姨,也不会导致黄麒英无法祭拜自己的祖宗。因此这条周礼所强调的“乱伦”,在现代文明社会反而根本无所谓了!因此,按照你说的,中华文明历史上禁止异辈婚,禁止同姓婚。到底是不是符合生物学优化理论的?如果你宣称中华古代礼教如何先进,那么现在同姓可以结婚,异辈也可以结婚,是否就“落后”了呢?! 40楼呵呵,共济会宣扬埃及密教的方尖碑,崇拜荷鲁斯之眼。按照犹太教的观点,埃及密教的信仰处于“偶像崇拜”, 是绝对的禁忌。摩西从西奈山取得十诫下山,遇到行埃及偶像崇拜的族人,即以天火杀死数千人,此事载于《圣经-旧约》。你说内森-罗斯柴尔德这样虔诚的犹太人,敢去加入共济会,参加共济会的埃及密教偶像崇拜仪式吗?!内森事实上是另一个秘密组织----主张犹太人复国的“锡安长老会”的成员,而天主教眼中,共济会和锡安长老会一样是“恶魔组织”,因此明摆着是天主教为了诬陷共济会,蓄意把共济会和当时为世人憎恨的犹太复国运动混淆到一起了。连这点都看不懂,愤青真是无知者无畏呢!
32楼 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33楼爱因斯坦的第二个妻子是他的表姐(也是堂姐。事实上艾尔莎婚前就姓爱因斯坦)。他们两人的母亲是姐妹关系(因此两人是表姐弟),而另一方面,两人的父亲是堂兄弟(就是说艾尔莎的母亲嫁给了自己的堂兄弟),因此爱因斯坦的和他的妻子,是表姐弟,也是堂姐弟。这个关系够乱的吧。爱因斯坦是1919年和他的表姐兼堂姐艾尔莎-爱因斯坦结婚的。 34楼(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5楼39楼爱因斯坦是什么时代的人?加强学习。乱伦观是按照传统来定的,即便今天表兄妹结婚也不会被视为“乱伦”。只是因为法律禁止近亲结婚,因此成为法律上的“禁婚”。&/div&&div&如果用中国的例子做比较,就好比表兄妹结婚,中国婚姻法认为这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无效。两人的关系只是同居(注意这里触犯的是民法)。但是离乱伦还差的远呢!同样,按照罗马法。希特勒如果和侄女结婚,因为罗马法禁止三等亲婚,因此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政府不承认这个婚姻,两人只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距离乱伦也差的远!因此才构成教会法概念,亲戚如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结婚属于“限婚”,即需要获得教会许可(主教祝福)即可。而娶自己的直系亲戚,如父亲娶女儿甚至娶养女,甚至如娶小叔子娶寡嫂(教会法认为夫妻是神圣的结合为一体,因此娶寡嫂等于娶了自己的亲姐姐)却成为禁婚,被视为乱伦!明白了吗?希特勒和侄女关系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即便这样的婚约缔结,按照罗马法是禁婚,但是不涉及传统概念乱伦,因为两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对等直系血亲)。因此只是民法上的不合法婚姻,即即便结婚,也是无效的,两人举行婚礼后,依然是非法婚姻,民事同居关系。但是并非传统概念上的乱伦。
13楼“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而之后的律法,也禁止同姓结婚。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而在西方传统中,叔叔娶自己的侄女这只是限婚(即需要教会批准,因为两人血统较近),不存在“乱伦”的概念,如法国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老葛朗台为了不让遗产流入外姓人,曾打算娶自己的侄女欧也妮;同样,英国的理查三世国王,因为自己王位被质疑,也曾向自己的侄女,伊莉莎白公主(理查的哥哥,爱德华四世国王于伊莉莎白-伍德维尔的长女,即约克家族王位正统继承人)求婚。事实上博斯沃思战役时。伊莉莎白-伍德维尔其实做了安排,不管是亨利都铎还是理查三世获胜,都将和她的女儿结婚,也也就是说理查三世只要打败亨利,就能娶自己的侄女从而确保约克家族对王位的控制权。这样的安排根本不涉及西方的“乱伦”问题 。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29楼两大文明在这个方面、中华文明是优于西方文明的。伦理的建立是基于人类或种族优化之上的。伦理是为优生服务的。二位的争论,我更倾向于李扬。 30楼2,周礼禁止同姓结婚和异辈结婚,其实和“优生优育”无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堂兄妹不能结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婚。这显然不符合“人种优化”。事实上周礼的这两种制度,都是出于政治考虑。如禁止异辈结婚,是确保“周礼”祭祀行动得以进行。周礼要求祭祀必须按照“昭穆”排定辈分,因此只要亲族中出现异辈结婚,辈分就乱了。那么周礼要求的祭祖无法进行。因此异辈婚成为禁婚。而禁止同姓结婚,则更是出于赤裸裸的政治考虑---周天子行封建,其下保留大量异姓诸侯(如子宋,夏杞,姜齐等),周当时以一方之力推翻殷商,自然担心这些异姓诸侯如法炮制,因此禁止同姓婚而加速各家族(部落)之间的融合。禁止同姓婚,这样子宋如果指望内婚从而稳固家族就不可能了。如果生物学发达,表兄妹结婚在过去是允许的,现在婚姻法也加以禁止。而同姓婚因为早就不存在周朝的政治考量,因此形同虚设。而家族祭祀习俗的逐渐淡薄,黄飞鸿即便娶了十三姨,也不会导致黄麒英无法祭拜自己的祖宗。因此这条周礼所强调的“乱伦”,在现代文明社会反而根本无所谓了!因此,按照你说的,中华文明历史上禁止异辈婚,禁止同姓婚。到底是不是符合生物学优化理论的?如果你宣称中华古代礼教如何先进,那么现在同姓可以结婚,异辈也可以结婚,是否就“落后”了呢?! 你怎么样替共济会抹粉我也是讨厌。你是听不懂中国话还是听不懂人语、你好好看看我的发言。我不和不懂人语的出生讨论问题。
31楼加强学习。因此你又引据失义了,我给你看中国婚姻法没有禁止同姓结婚,没有禁止异辈婚。你是否就要说中华礼教习俗禁止同姓婚禁止异辈婚是“子虚乌有”呢? 32楼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33楼34楼一、结婚条件:(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35楼规定三等亲(即叔侄)不得结婚是罗马法,欧洲传统使用教会法。教会法对于这种近亲婚姻只是限婚,就是说表兄妹,堂兄妹或者类似关系(叔侄等)如果想要结婚,需要从主教哪里获得特许状即可。而严格限婚的,是父女(包括养父女,姻父女)这样的关系。如果欧也妮葛朗台被她的叔叔收养,那么就构成绝对不能结婚的禁婚因素。 李扬的文章,是跟您讲古代欧洲婚姻吗。。。
28楼31楼因此当年推行这部法典当时推出时,阻力重重。加强学习。因此你又引据失义了,我给你看中国婚姻法没有禁止同姓结婚,没有禁止异辈婚。你是否就要说中华礼教习俗禁止同姓婚禁止异辈婚是“子虚乌有”呢? 32楼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33楼34楼英国婚姻介绍 一、结婚条件:(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貌似我已经提醒你不要做无用功了,不要用近代的婚姻法去否定欧洲宗教习俗。规定三等亲(即叔侄)不得结婚是罗马法,欧洲传统使用教会法。教会法对于这种近亲婚姻只是限婚,就是说表兄妹,堂兄妹或者类似关系(叔侄等)如果想要结婚,需要从主教哪里获得特许状即可。而严格限婚的,是父女(包括养父女,姻父女)这样的关系。如果欧也妮葛朗台被她的叔叔收养,那么就构成绝对不能结婚的禁婚因素。
20楼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28楼31楼32楼 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33楼爱因斯坦的第二个妻子是他的表姐(也是堂姐。事实上艾尔莎婚前就姓爱因斯坦)。他们两人的母亲是姐妹关系(因此两人是表姐弟),而另一方面,两人的父亲是堂兄弟(就是说艾尔莎的母亲嫁给了自己的堂兄弟),因此爱因斯坦的和他的妻子,是表姐弟,也是堂姐弟。这个关系够乱的吧。爱因斯坦是1919年和他的表姐兼堂姐艾尔莎-爱因斯坦结婚的。 英国婚姻介绍 一、结婚条件:(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15楼20楼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28楼31楼32楼 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你已经说了第三遍,加强学习。事实上我已经提醒你了,你这是使用19世纪定制法去否定欧洲的宗教习俗,就像我用今天婚姻法中“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的规定,宣布“中国习俗认为表兄妹结婚乱伦”一样可笑。爱因斯坦的第二个妻子是他的表姐(也是堂姐。事实上艾尔莎婚前就姓爱因斯坦)。他们两人的母亲是姐妹关系(因此两人是表姐弟),而另一方面,两人的父亲是堂兄弟(就是说艾尔莎的母亲嫁给了自己的堂兄弟),因此爱因斯坦的和他的妻子,是表姐弟,也是堂姐弟。这个关系够乱的吧。爱因斯坦是1919年和他的表姐兼堂姐艾尔莎-爱因斯坦结婚的。
13楼“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而之后的律法,也禁止同姓结婚。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而在西方传统中,叔叔娶自己的侄女这只是限婚(即需要教会批准,因为两人血统较近),不存在“乱伦”的概念,如法国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老葛朗台为了不让遗产流入外姓人,曾打算娶自己的侄女欧也妮;同样,英国的理查三世国王,因为自己王位被质疑,也曾向自己的侄女,伊莉莎白公主(理查的哥哥,爱德华四世国王于伊莉莎白-伍德维尔的长女,即约克家族王位正统继承人)求婚。事实上博斯沃思战役时。伊莉莎白-伍德维尔其实做了安排,不管是亨利都铎还是理查三世获胜,都将和她的女儿结婚,也也就是说理查三世只要打败亨利,就能娶自己的侄女从而确保约克家族对王位的控制权。这样的安排根本不涉及西方的“乱伦”问题 。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28楼31楼《法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有: 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12楼13楼周代认为同姓结婚乱纲常,生不出孩子的。“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而之后的律法,也禁止同姓结婚。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28楼 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始见于1804年,是近代资本主义化的产物,基于罗马法思想而不是欧洲传统的教会法习俗。因此当年推行这部法典当时推出时,阻力重重。加强学习。因此你又引据失义了,我给你看中国婚姻法没有禁止同姓结婚,没有禁止异辈婚。你是否就要说中华礼教习俗禁止同姓婚禁止异辈婚是“子虚乌有”呢?
12楼13楼周代认为同姓结婚乱纲常,生不出孩子的。“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而之后的律法,也禁止同姓结婚。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29楼至于西方从前允许叔与侄女间通婚、是西方文明文化演化的阶段性标志,如今也是西方明文禁止的,是属于乱伦的。至于表兄妹的通婚、西方有不少国家现今仍允许。我们也是在新中国建立后才以立法保障的、也是基于优生的前提。所以对‘乱伦’的理解上、中国与西方是有差异的,我们认为罪恶的、西方反而认为优秀。其实西方也认识道理叔与侄女通婚是乱伦、他们正在调整文明伦理的过程中,这个过程至今没有结束、还要演化长时间段、我认为培养这种伦理道德观要百年左右或更长时间吧。两大文明在这个方面、中华文明是优于西方文明的。伦理的建立是基于人类或种族优化之上的。伦理是为优生服务的。二位的争论,我更倾向于李扬。 1,共济会是个被舆论扩大的组织。历史上的共济会,是一个秘密的反天主教组织。因此被教会冠以很多恶名。而所谓“共济会”和“犹太人阴谋”并称,事实上是19世纪末天主教会的舆论宣传。当时欧洲各国世俗化,政教分离,天主教势力全面衰退,因此归咎于“共济会阴谋”----为了对共济会栽赃诬陷。因此天主教利用当时欧洲人仇视犹太人的心理,宣称共济会和犹太人是一伙的,共济会被犹太人秘密控制云云。而真实的共济会,根据现在披露的消息,源于密教思想(注意不是犹太教,共济会的象征物事实上是来自埃及密教,如金字塔,荷鲁斯之眼等等)。而历史上共济会在反天主教的社会中层发展,旧称“自由石匠组织”,而中世纪,犹太人是禁止担任工匠,加入行会的,因此共济会事实上并不接纳犹太人。如苏格兰共济会传为罗伯特布鲁斯所创(后来此人成为苏格兰国王),成员是从欧洲大陆逃亡的贵族和苏格兰当地的绅士-----显而易见,其中根本没有犹太人。而共济会接纳犹太人,大约是在19世纪,当时因为宗教宽容政策的出现,欧洲习俗上只要犹太人放弃犹太教成为基督徒,就不再被视为犹太人而享受基督徒待遇(如歌德,卡尔-马克思都是这种情况。歌德是本人放弃犹太教,而马克思的父亲放弃犹太教,加入了基督教)。传闻内森-罗斯柴尔德加入过共济会,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内森是个虔诚的犹太教徒,顶住巨大压力拒绝宣誓放弃犹太教,因此别说共济会,连英国国会都不能加入,事实上按照当时的制度,他也不能担任英国公职,甚至不能被册封为骑士(这些都需要宣誓)。而根据现在披露的部分共济会仪式,其中有很大成分属于多神教信仰,即“偶像崇拜”,内森作为一个犹太教信徒,如果进行了共济会入会仪式,那么就违反了犹太教最基本的“十诫”,要被摩西用天雷劈死的!之所有“共济会-犹太人阴谋”甚嚣尘上。是因为编造谎言的天主教会和后来传谣的如何新,宋鸿兵等人,利用了共济会的一条规则“缄默”。就是说身为共济会徒,即便遭遇诽谤,也不能对外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为共济会辩护,因此不管你如何攻击共济会,共济会方面绝对不会出来“辟谣”的。这是共济会古老的原则,当初本是为了避免被天主教会迫害,但是现在却成为谣言赖以生长的温床。2,周礼禁止同姓结婚和异辈结婚,其实和“优生优育”无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堂兄妹不能结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婚。这显然不符合“人种优化”。事实上周礼的这两种制度,都是出于政治考虑。如禁止异辈结婚,是确保“周礼”祭祀行动得以进行。周礼要求祭祀必须按照“昭穆”排定辈分,因此只要亲族中出现异辈结婚,辈分就乱了。那么周礼要求的祭祖无法进行。因此异辈婚成为禁婚。而禁止同姓结婚,则更是出于赤裸裸的政治考虑---周天子行封建,其下保留大量异姓诸侯(如子宋,夏杞,姜齐等),周当时以一方之力推翻殷商,自然担心这些异姓诸侯如法炮制,因此禁止同姓婚而加速各家族(部落)之间的融合。禁止同姓婚,这样子宋如果指望内婚从而稳固家族就不可能了。如果生物学发达,表兄妹结婚在过去是允许的,现在婚姻法也加以禁止。而同姓婚因为早就不存在周朝的政治考量,因此形同虚设。而家族祭祀习俗的逐渐淡薄,黄飞鸿即便娶了十三姨,也不会导致黄麒英无法祭拜自己的祖宗。因此这条周礼所强调的“乱伦”,在现代文明社会反而根本无所谓了!因此,按照你说的,中华文明历史上禁止异辈婚,禁止同姓婚。到底是不是符合生物学优化理论的?如果你宣称中华古代礼教如何先进,那么现在同姓可以结婚,异辈也可以结婚,是否就“落后”了呢?!
10楼禁婚,限婚,并不是必然是乱伦,加强学习。要是非要用中华礼教来看待现代事情,今天中国同姓结婚的,都是“乱伦罪”了! 12楼13楼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 我不参与对‘共济会’的评论、但保留我对这个‘共济会’自己观点的权利,我的观点:这个‘共济会’不是对我们国家民族友善友好的组织。也参与一下你们二位关于婚姻问题的讨论:东西方文明文化的差异是本质的不同。我是中华文明文化发明者的子孙,对中华文明的了解是侵入骨髓的了解,但我也不去点评西方文明的优劣,因为篇幅太长了。人类对于婚姻的‘禁’、是基于人种优化的前提、伦理是为保障优生服务的。首先禁止父女、母子、兄妹的通婚。这是全世界人类共识的伦理。至于西方从前允许叔与侄女间通婚、是西方文明文化演化的阶段性标志,如今也是西方明文禁止的,是属于乱伦的。至于表兄妹的通婚、西方有不少国家现今仍允许。我们也是在新中国建立后才以立法保障的、也是基于优生的前提。所以对‘乱伦’的理解上、中国与西方是有差异的,我们认为罪恶的、西方反而认为优秀。其实西方也认识道理叔与侄女通婚是乱伦、他们正在调整文明伦理的过程中,这个过程至今没有结束、还要演化长时间段、我认为培养这种伦理道德观要百年左右或更长时间吧。两大文明在这个方面、中华文明是优于西方文明的。伦理的建立是基于人类或种族优化之上的。伦理是为优生服务的。二位的争论,我更倾向于李扬。
10楼禁婚,限婚,并不是必然是乱伦,加强学习。要是非要用中华礼教来看待现代事情,今天中国同姓结婚的,都是“乱伦罪”了! 12楼13楼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20楼法国民法典也在第161条规定:“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不问其为婚生或非婚生,禁止结婚。
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 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一) 结婚的必备条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英国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 (1) (2)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直系亲属之间以及三亲等(依罗马法亲等计算)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此限制包含姻亲关系及养亲关系。
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看懂了吗,美国的法律是什么。。。
这个组织成立的架构十分类似以建筑和木匠知识为主的结社,其标志就是圆规和一把角尺。共济会会员(“石工”)建设“所罗门神殿”的过程象徵着人追求理性和自身完善的过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一种先进的思想观念。通过奉行理神论的理想,共济会发起了启蒙运动并且在不到50年时间里迅速扩散到西欧、中欧和北美,建立起可以和天主教会匹敌的巨大体系。伏尔泰、孟德斯鸠、歌德、海顿、贝多芬、萨德侯爵、莫扎特、腓特烈大帝、华盛顿、富兰克林、马克·吐温、柯南道尔、加里波第、牛顿、爱因斯坦……无数共济会会员的名字如同星光一般闪耀在西方近代史的夜幕之中。共济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西欧社会的政治和思想活动中,虽然初期共济会仍旧奉行严守内部秘密的规定,但是1745年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的一本书籍完全暴露了共济会内部的规定、活动内容甚至入会礼仪等细节。然而共济会也因此将活动更加公开化,会员并不隐瞒自己的身份,他们也更公开地进行慈善活动,会员的阶层也逐渐向中产阶级转化。现代的共济会除了内部各级别的接头暗语仍旧保密之外,其余活动基本全部公开。&PRE&&/PRE&
“要坚持家族的和谐。”——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训-----------------------罗斯柴尔德花了这么多前,对他们的坏话从来没有中止过。所谓“家族团结”是内婚制,有趣的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创始人,不管是老梅耶还是后来的内森,自己都不是内婚。事实上内森后来主张内婚制,是出于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按照英国习俗,一旦缔结婚约,夫妻双方家族在签订“婚前契约”时必须公开列举财产,因此当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众矢之的时,一旦有家族子女外婚,会导致家族财政情况的暴露,甚至可能会引发强制清算。而内婚双方都是罗斯柴尔德家族成员,且内森规定家族的女人禁止过问具体经营,因此这样的婚姻不会暴露家族的实际资产,更不可能会被发现“资不抵债”而被强制清算。 算了吧,这种满嘴跑火车的小说文怎么较真啊?
8楼那是现代,加强学习。正如现在中国表兄妹也是禁婚的,你丫去跟贾宝玉林黛玉说去呀。——————————————————————————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10楼12楼哪国也没有同姓结婚是乱伦的说法。您满嘴跑火车,自己伪造命题,还想让别人来辩,太愚蠢了。。。 13楼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15楼他的文章造谣了。所谓“共济会诽谤希特勒乱伦”一事,就是造谣。因为只有在东方人看来,希特勒对自己的侄女有意思是“乱伦”,因为违背周礼中很重要的两条:1,禁止同姓为婚;2,禁止异辈为婚。而在西方传统中,叔叔娶自己的侄女这只是限婚(即需要教会批准,因为两人血统较近),不存在“乱伦”的概念,如法国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老葛朗台为了不让遗产流入外姓人,曾打算娶自己的侄女欧也妮;同样,英国的理查三世国王,因为自己王位被质疑,也曾向自己的侄女,伊莉莎白公主(理查的哥哥,爱德华四世国王于伊莉莎白-伍德维尔的长女,即约克家族王位正统继承人)求婚。事实上博斯沃思战役时。伊莉莎白-伍德维尔其实做了安排,不管是亨利都铎还是理查三世获胜,都将和她的女儿结婚,也也就是说理查三世只要打败亨利,就能娶自己的侄女从而确保约克家族对王位的控制权。这样的安排根本不涉及西方的“乱伦”问题 。叔叔娶侄女,按照西方传统不算乱伦,但是如果小叔子娶嫂子那倒是涉嫌乱伦了。据说这是依照圣经规定的,和周礼不同。
美国多少届总统遇刺,您认为象您这类人又刺杀,能做得到吗。。。
7楼8楼7楼那是现代,加强学习。正如现在中国表兄妹也是禁婚的,你丫去跟贾宝玉林黛玉说去呀。——————————————————————————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10楼禁婚,限婚,并不是必然是乱伦,加强学习。要是非要用中华礼教来看待现代事情,今天中国同姓结婚的,都是“乱伦罪”了! 12楼13楼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一万年前母系社会,人类还近亲繁殖呢!别扯淡,就谈现代社会,就谈李扬的文章内容。。。
5楼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7楼8楼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10楼12楼古代中华礼教,禁止同姓结婚,加强学习。同姓结婚就是乱纲常,因为这混账王八蛋的纲常,是周朝定下来的制度。周代认为同姓结婚乱纲常,生不出孩子的。“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而之后的律法,也禁止同姓结婚。如唐律: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唐律疏译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违者各徒二年。)明清:同姓为婚,杖六十。(《大清律例 户律 婚姻 》107.00 同姓為婚 : 凡同姓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杖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死鸭子还嘴硬不?!
5楼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7楼8楼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10楼哪国也没有同姓结婚是乱伦的说法。您满嘴跑火车,自己伪造命题,还想让别人来辩,太愚蠢了。。。
5楼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7楼8楼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我倒是问你,林黛玉贾宝玉结婚是否属于“乱伦”,要津猪笼的?加强学习。此外,美国有的州准许表兄妹结婚,有的州不准,你在此打算说什么?我说西方传统根本不将同姓结婚,跨代结婚视为乱伦,你倒是说说希特勒想要娶他侄女,他们两人都是西方人,怎么就“乱伦”了?禁婚,限婚,并不是必然是乱伦,加强学习。要是非要用中华礼教来看待现代事情,今天中国同姓结婚的,都是“乱伦罪”了!
5楼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7楼giga_fans7楼那是现代,加强学习。正如现在中国表兄妹也是禁婚的,你丫去跟贾宝玉林黛玉说去呀。——————————————————————————二战时期不是现代?难道是古代,您丫的历史没学好。。。
5楼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那是现代,加强学习。正如现在中国表兄妹也是禁婚的,你丫去跟贾宝玉林黛玉说去呀。
此外,不要站在中国礼教思想上看西方,在西方,跨代结婚,同姓结婚都不涉及“乱伦”,而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因此是教会“限制婚姻”。加强学习。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美国:有31个州颁布法令禁止嫡亲表兄妹之间结婚,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批准实施特例。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
而西方,准许同姓的堂兄妹结婚,也准许异辈婚姻(前者因为血亲,因此必须获得教会认可),又何来的“希特勒想娶自己的侄女乱伦”的观点-------倒是在西方,娶自己的嫂子,或者娶自己的小姨子,是被视为乱伦行为的,如亨利八世认为自己生不出儿子,是因为其妻子凯瑟琳之前嫁给他的哥哥亚瑟,因此这样的婚姻(指他和寡嫂的婚姻)是乱伦行为,受到天谴了。加强学习。
“要坚持家族的和谐。”——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训-----------------------罗斯柴尔德花了这么多前,对他们的坏话从来没有中止过。所谓“家族团结”是内婚制,有趣的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创始人,不管是老梅耶还是后来的内森,自己都不是内婚。事实上内森后来主张内婚制,是出于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按照英国习俗,一旦缔结婚约,夫妻双方家族在签订“婚前契约”时必须公开列举财产,因此当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众矢之的时,一旦有家族子女外婚,会导致家族财政情况的暴露,甚至可能会引发强制清算。而内婚双方都是罗斯柴尔德家族成员,且内森规定家族的女人禁止过问具体经营,因此这样的婚姻不会暴露家族的实际资产,更不可能会被发现“资不抵债”而被强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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