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霸邱显清获得清华特等奖学金多少钱是清华学霸吗?

清华大学学生部(处)历史沿革
清华大学学生部(处)历史沿革
1977年,设立党委学生部,下设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和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1978年,学校举办第一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从此在学生中集中培训党的积极分子确立为制度,而且在规范化方面不断发展。
1979年,精密仪器系10多名同学建立了清华大学“文化大革命”后第一个学生党课学习小组,此后在全校各班中迅速推广,至今成为长期坚持的群众性学习党的知识、研读政治理论的传统形式。
80年代初,开始于1953年的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得到恢复。
1982年,根据教育部高校试行学生品德评定讨论会的精神,我校确定了一、三年级进行学年评定,二、四年级进行年度思想小结的制度。这种面向全体、普遍促进的新形式从此就取代了评选少数“三好生”的老办法。
1984年、1991年、1996年,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经过三次建制立章,这项首创于1953年的清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制度得到加强和改进。
1984年,我校开始实行奖学金办法,1986年被正式列为助学金改革试点校,1996年又增设了助学金。2006年8月份起开始实施新的资助体系。
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成立学生直属总支。总支部包括了团委、学生会、代表队、文艺社团、学生科协等校级学生工作组织的党支部和党员。第二届总支委员会和第七届总支委员会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未就业学生党支部分别进入总支。
1985年,学校广泛开展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1988年9月建立团支部工作等级评估制度,以“重在建设、以评促建”的原则规范了“甲级团支部”的建设标准和评优机制。
1986年8月,清华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7月4日,清华大学党委全委会讨论成立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问题。8月12日,学校举行党委常委会、校长工作会议联席会,决定成立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首届学指委人员组成为:常务副校长方惠坚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贺美英和副校长梁尤能任副主任,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陈希、周兆英、杨家庆、钱锡康、江崇廓、林泰为委员。12年来,学指委人员组成已经7次调整,一直由常务副校长为首、若干党委副书记及副校长负责,委员组成不断充实。
学指委是校党委和校行政统一领导的负责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的机构。它的成立,明确了学校的学生工作应由行政和党委一起抓。其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有关的指导方针,实现培养目标,把思想工作、教学工作和教学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
学指委负责研究和贯彻有关学生培养过程、学风、校风以及教学、思想工作中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有关政策性的决定;负责协调和落实学校各部门有关学生的工作;推动全校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工作做出安排。发扬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学指委不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方式推动落实学生工作。
学指委下设办公室和若干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部,由学生部长、研究生部部长和校团委书记担任主任、副主任。学指委陆续设立了8个指导中心和两个委员会,分别挂靠在有关单位。它们是:学生课外科技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中心,学生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学生文化活动指导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课外阅读指导中心,学生闭路电视指导中心,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日,经学年度第二十二次校长工作会议讨论批准成立清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同时通过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是为了管理、筹集和使用国家、校友、企事业单位以及校内外各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全面发展。从此,我校的奖学金管理走上更加规范的轨道。
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正式成立“勤工俭学指导中心”,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以后每年均有近3万人次参加各种类型的勤工助学活动。1996年中心更名为“清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成立“学生课外科技与生产实践活动指导中心”。日,中心更名为“学生课外科技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中心”。
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正式成立“学生社会工作指导中心。日,该中心更名为“学生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指导中心”。
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正式明确建立心理咨询中心,自1986年就开始开展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步入正轨。
1988年9月,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成立“学生就业指导中心”。1991年9月,正式成立“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实体。1998年3月,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成立“清华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取代原有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该中心与学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兼有思想教育、政策管理和就业服务三项职能;实施“学校统管、各系配合(各系学生工作系统在毕业生教育工作上配合)”的一级管理体制。
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筹建“学生课外文化活动指导中心”。
1989年秋,学生业余党校成立。1994年,党校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开设了“党的知识概论”课,这门课目前已成为全校规模最大的一门选修课。
1990年1月,为了调动学生自身的积极性,自下而上地在全校造成人人为建设优良学风作贡献、班班为争取成为优良学风班而努力的生动局面,设立了“优良学风班”的评选。这项制度与之前设立的“甲级团支部”评选相结合,开展了“先进班集体”的年度评优活动。
1999年1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有的武装部与学生部合署办公
2004年9月下旬,为了加强对包括国防生在内的定向生的工作,清华大学成立了定向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3月,我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日,学年度清华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第2次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挂靠学生处。
历任部长:&
职&&&&&&&&&&
1978.07——1980.01
1980.01——1982.05
1982.05——1985.06
1985.06——1987.08
1987.08——1990.09
1990.09——1993.09
1993.09——1995.01
1995.01——1995.10
1995.10——1997.02
1997.02——1999.12
1999.12——2002.01
2002.01——2003.06
2003.06——2006.05
2006.05——2010.12
2010.12—— &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subject":"2003年度奖学金评定","content":"发信人: eagleyed (追梦男孩), 信区: MS
标&&题: 2003年度奖学金评定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Sep 23 22:28:22 2003), 转信 && 2003年清华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清学通字(2003)第6号
各院、系学生组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 学年度奖学金及学年度助学金评
定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总体原则 &&奖助学金是国家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奖学金应发挥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成才,并
引导学生充分发展特长、发挥创造才能的作用;助学金应体现国家、社会对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在奖助
学金评定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2. 充分发挥宿舍文明评比和素质评优的导向作用。
3. 评定过程与学习教育相结合。
二、 总体原则
学校和院、系两级机构负责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杨振斌 &&&&&&&&&&副主任:岑章志、汪劲松、邱显清、唐杰
2、各院、系成立评定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学生 &&&&&&工作、教务等相关人员,并可适当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参加。
三、 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1 9月9日-21日 各班组织素质评优
2 9月22日 奖助办下发评定工作通知及评定指标计划
注册中心公布学生成绩
3 9月23日-24日 各院、系公布校、院系奖助学金指标
院系向奖助办上报院系管奖助学金项目,并编号
4 9月25-28日 学生个人网上申请
5 9月29-10月10日 大额奖学金院系答辩
6 10月11日-12日 院、系内公示初评结果,接受师生质询
7 10月13日 各院(系)务会议同意后向奖助办上报初评结果
8 10月14-19日 奖助办听取各院系评定工作汇报,并报奖助委
特等奖学金答辩
9 10月20日 奖助办向各院、系下达评定结果
10 10月20日―― 颁奖、总结
四、 注意事项
1. 评定过程中要让学生体会到社会各界对国家教育事业、对清华大学的关心,对清华
大学学生的期望,教育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报效祖国。
2. 随着素质认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便于全校的数据统计,
各院系在评定工作时,务必按照全校统一编号安排院系管奖助学金相关工作。
3. 参考学生在非典期间的表现,可以酌情调整原评定结果。
4. 参考学生在宿舍文明评比中的表现,可以对该宿舍学生酌情调整1-3名次。
5. 各院、系对于校甲级团支部、校优良学风班、校先进班集体等优秀班级应适当增加
名额(包含在下发的计划内),种类和等级由院系自行确定。
6. 各院、系在初评后,应在院、系内公示,公开征求同学意见,接受学生申诉,并进
行合理调整;院系若有疑问,可速与奖助办联系。
7. 各院、系评定小组在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助学
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奖学金评定情况。
8. 除特等奖学金及部分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外,每人每学年奖助学金的总金额不应超过
6000元,超出金额由学校另行分配。
9. “西部开发工程助学计划”受资助学生已经受到国家给予的每学年5000元的资助(
大学期间连续资助)。根据政策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措施,学校将每学年向其发放
与学费等额的助学金(院系发放至少3000元助学金,余额由学校拨款补足。此款已经纳
入院系助学金拨款中)。若此类学生仍然可以评定某项奖学金,则只颁发荣誉证书,而
不再发放奖学金款。
10. 奖学金审定后,各院、系要协助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颁奖工作,并
做好总结宣传。(校管奖助学金由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颁发,其余奖助学金
由各院、系组织颁发。)
联系人:吴雅茹&&&&电话:71703&&&& 聂风华&&&&电话:83797
E-mail :wuyr@
附录1: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附录2:助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 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日
附录1: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一、评定原则及获奖条件
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在学生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优的基础上,权衡业务、思想道德、文艺体
育等各方面的表现,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努力学习,锻炼能力
,提高素质。评定结果宁缺勿滥。 &&&& 申请奖学金者应是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获奖者必须做到: &&&& 1.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成绩优良,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
,其他方面达到基本要求; &&&& 4.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二、奖学金种类 &&&& 校管奖学金分综合奖、单项奖和新生奖三类。 &&&& (一)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优结果为基本依据,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和全面发
展的学生。学业成绩由教务部门给出,素质评优由以辅导员负责的素质评优评定小组给
出结果。学业成绩在班级或年级(同专业)前1/3,素质评优优良者方可申请综合奖学
1. 特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
2.蒋南翔奖学金、一二九奖学金:每人4000元。
3. 综合优秀奖学金一等:每人元,二等4000元。 &&&&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素质评优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在学业成绩、科技
学术、创新精神、学科竞赛、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团协会活动、社会公
益活动等某一方面的技能、成绩或事迹为基本依据评定。
一般情况下,学业成绩全班(或专业)后1/6学生无参评资格,特殊情况报奖助办。
少数民族学生专项奖学金亦列于单项奖学金内。 &&&& 1.学业优秀奖学金
分为学业优秀一等、二等、三等三种,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10
00元。此单项奖学金主要以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定依据,同时参考素质评优结果。对于未
获得科技竞赛单项奖学金的科技单项竞赛获奖同学,应酌情处理。 &&&& 2.其他单项奖学金
按种类分为十种,即:社会工作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胜奖、社会实践奖、单项竞赛
奖、科技学术奖、创新精神奖、学习进步奖、公益活动奖、少数民族学生奖;每种均设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金额分别为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
其中,对于数学、英语、物理等单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1) 对于获得全国单科竞赛特等奖的学生,颁发二等“科技单项竞赛奖学金”1500元
(2) 对于获得全国单科竞赛一等奖和北京市特等奖的学生,颁发三等“科技单项竞赛
奖学金”1000元。
对于获得全国“挑战杯”等综合类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1) 对于获得特等奖学生,颁发一等“科技单项竞赛奖学金”2000元;
(2) 对于获得一等奖学生,颁发二等“科技单项竞赛奖学金”1500元;
(3) 对于获得二、三等奖学生,颁发三等“科技单项竞赛奖学金”1000元。
对于获得其它国际、全国科技竞赛的同学,视具体情况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会同奖助学
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步商定奖学金等级,报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审定。 &&&& (三)新生奖学金(奖助办、招办与院、系共同评定)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2003年进入我校学习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十名学生
及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者、国家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中的前20名。
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成绩第一名学生、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金、银奖
学生获新生一等奖,每人奖金5000元。
2、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成绩前2-10名学生、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铜牌学
生获新生二等奖,每人奖金2500元;获得国家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金牌1-20学生获新生二
等奖,每人奖金2000元。
3、 获得国家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金牌20名以后的学生获新生三等奖,每人奖金1000元。 && 4、 国家二等奖学金、周蕙琪奖学金、周 菘 奖助学金等三项奖(助)学金优先从新生
奖学金获奖学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中选定。
三、评定要求
1. 各院、系评定小组要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总金额和其他要求,制定本院、系奖学
金评定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规则。原则上奖学金名额占本系参评学生总数的比例为35%左右
(最高不应超过40%),除大一年级外,各年级奖学金金额比例和获奖比例应大体平衡
(基础科学班、文科实验班、定向生班等特殊班级除外)。
2. 各项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方可获得,每名学生每年最多可获一项综合奖
和一项单项奖(申请理由不能重复),或获两项不同种类的单项奖(单科 喝 除外)。 && 3. 各院、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可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初评,对于 3000元及以上金
额的奖学金应通过答辩方式评选,初评结果在院、系公示后,由各院、系核心复审后上
报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 院、系自由掌握的奖学金,在每项奖金金额不高于4000元的前提下,由各院(系)根
据情况自行安排种类和等级。
5. 单项奖中的部分建议名单由校团委提供,并于9月23日下发至相关院系征求意见,由
院、系学生组会同校团委协商。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均由院系签署意见后,交奖助学
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 特等奖学金由校务会议审批,专项奖学金根据设奖要求由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其他奖学金(除院、系管奖学金外)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所有获奖学生
材料报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注意事项 && 1.应注意奖学金的一些特殊条件(特别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者优先获得的奖学金),获
奖学生要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 2.参考学生在非典期间的表现,可以酌情调整原评定结果。
3.本学年内违反校纪受过纪律处分者不能获得本学年度奖学金。 && 4.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和学业单项奖。
5.奖学金评定后凡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应视情节追回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1) 在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2) 滥用奖学金造成不良影响;
(3) 有学习不努力、学风败坏等不良行为。
7. 转至新院系的学生,其奖学金由当前所在院系评定。
8.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综合参考奖学金、助学金的要求进行。
附录2:助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一、评定原则及获助条件
为体现国家、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部
分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申请
助学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申请。
1.孤残学生(失去双亲或具有残疾的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
3.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5.由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资上中学的学生;
6.特殊经济困难家庭(无力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等)的学生;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评定要求
1. 各院系评定小组要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总金额和其他要求,制定本院、系助学金
评定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规则。
2. 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学生组提出申请(可由辅导员敦促申请),并提供学生本人
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评定小组负责助学金的初审,公示后,院(系)务会议复审
3.助学金评定要向低年级学生倾斜,对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另外给予一定
数额的生活困难补助。
三、注意事项
1.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做到:
⑴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公民的义务;
⑵ 学习勤奋努力,生活俭朴;
⑶ 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活动。
2.有下列情形者,将被取消获得助学金资格,具体处理措施由学生处视情节确定:
⑴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
⑵ 学习无进取心,不刻苦学习;
⑶ 讲究吃穿,生活不节俭;
⑷ 拒绝参加勤工助学,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解决困难;
⑸ 不愿参加公益性活动,拒绝履行公民或学生义务。
3. 参考学生在非典期间的表现,可以酌情调整原评定结果。
4. 学校有权对获得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者,除需全额退
还助学金外,将依照《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5. 转至新院系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当前所在院系评定, 不再另行增补名额。
6. 切实加强对获得助学金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学生自强自立。
7. 通过绿色通道申请临时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助学金后偿还临时贷款
。 &&&&&&&& -- &&&&&&&&&&&&&&&& &&&&&&&&&&&&&&&& ******************************************* &&&&&&&&&& ※※※&&&&&&&&&&&&&&&&&&&&&&&&&&&&&&&&&&&&&&&&&& ※※※ &&&&&&&&&& ※※※&& 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做成自己想做的事。&&※※※ &&&&&&&&&& ※※※&&&&&&&&&&&&&&&&&&&&&&&&&&&&&&&&&&&&&&&&&& ※※※ &&&&&&&&&&&&&&&& ****************************************** &&&&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org·[FROM: 166.111.62.38]
","ajax_st":1,"ajax_code":"0005","ajax_msg":"操作成功"}清华大学各省招生组的负责老师联系方式-清华大学-中国校友会
&&&&&&&&&&
&|&&|&&|&&|&&|&&|&&|&
―清华大学各省招生组的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发布于: 11:37:43.0
&&&&清华大学各省招生组的负责老师联系方式&&&&尊敬的各位考生:&&&&欢迎你了解或报考清华大学。&&&&有关高考招生和录取的问题,您可以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派赴各省的招生组负责老师直接联系。&&&&预祝您高考成功,梦圆清华!&&&&省份 招生组职务 姓名 职称 办公电话 e-mail&&&&北京 清华大学赴北京招生组组长 邱显清 副教授 78458%9 qiuxq@mail.&&&&北京 清华大学赴北京招生组副组长 张艳春 副教授
zhangyc@te.&&&&天津 清华大学赴天津招生组组长 程佳惠 教授 &&&&河北 清华大学赴河北招生组组长 李政 副教授 71935&&&&河北 清华大学赴河北招生组 路峻岭 讲师
ljl@mail.&&&&河北 清华大学赴河北招生组 潘勋 副教授
panx@&&&&山西 清华大学赴山西招生组组长 郭大勇 讲师 &&&&内蒙 清华大学赴内蒙招生组组长 姚健 教授 &&&&辽宁 清华大学赴辽宁省招生组组长 赵洪 副教授
zhaohong@chemeng.&&&&辽宁 清华大学赴辽宁省招生组副组长 段远源 副教授 84530 yyduan@te.&&&&吉林 清华大学赴吉林省招生组组长 黄开胜 讲师
huangks@mail.&&&&黑龙江 清华大学赴黑龙江省招生组组长 周茂林 副研 &&&&上海 清华大学赴上海市招生组组长 黄贺生 教授 &&&&江苏 清华大学赴江苏省招生组组长 朱宏亮 教授
HLZU@&&&&江苏 清华大学赴江苏省招生组 周明胜 副教授
zhoumsh@mail.&&&&浙江 清华大学赴浙江省招生组组长 张佐 教授 &&&&浙江 清华大学赴浙江省招生组 李志恒 助教
zhhli@mail.&&&&安徽 清华大学赴安徽招生组组长 程建平 副教授
chengjp@dns.ep.&&&&福建 清华大学赴福建省招生组组长 黄东涛 教授
HUANGDT@&&&&江西 清华大学赴江西省招生组组长 陈怀碧 副教授
chenhb@mail.&&&&山东 清华大学赴山东省招生组组长 李路明 副教授
lilm@mail.&&&&河南 清华大学赴河南省招生组组长 夏清 教授 82951 QingXia@mail.&&&&湖北 清华大学赴湖北省招生组组长 黄瑜龙 副教授 82138 yulonghuang@&&&&湖北 清华大学赴湖北省招生组 李先耀 副教授
xyl@me.&&&&湖南 清华大学赴湖南省招生组组长 夏群生 教授
xiaqs@mail.&&&&广东 清华大学赴广东省招生组组长 李越 副教授
liyue@mail.&&&&海南 清华大学赴海南省招生组组长 屠中华 讲师 zhonghua@mail.&&&&广西 清华大学赴广西省招生组组长 张艳春 副教授 &&&&四川 清华大学赴四川省招生组组长 陈永灿 教授 82470 chenyc@&&&&重庆 清华大学赴重庆市招生组组长 邓景康 教授
djk-dmp@mail.&&&&贵州 清华大学赴贵州省招生组组长 吴学安 副教授 81741 wuxa@te.&&&&云南 清华大学赴云南省招生组组长 马永斌 讲师
mayb@mail.&&&&陕西 清华大学赴陕西省招生组组长 郭钊 讲师
zhguo@mail.&&&&甘肃 清华大学赴甘肃省招生组组长 包铁竹 研究员
baotz@&&&&青海 清华大学赴青海招生组组长 索沂生 副教授 82201 SUOYSH@mail.&&&&宁夏 清华大学赴宁夏招生组组长 张雄 副教授
xzhang@&&&&新疆 清华大学赴新疆招生组组长 阮东 副教授 85772 dongruan@
中国校友会(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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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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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学金政策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以上海市H校为例.pdf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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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的今天,如何培养出高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我国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培养的主体且
在各行各业发挥着中流砥柱作用的本科生更是面临着提高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
任务。为了破解以上难题,鼓励培育优秀人才服务社会,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与能力,
奖学金政策被寄予了厚望。
因此,本研究选取了高等学校 H 校,根据 H 校《本科生学生手册()》
H 校的本科生奖学金政策可以分为新生奖学金政策、优秀学生奖学金政策、社会奖学
金政策、政府奖学金政策四类。由于优秀学生奖学金政策是 H 校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
制定的本校奖学金政策,对政策的制定、调整有很大的自主权。因此,本研究聚焦于
H 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政策展开研究。首先,本研究在综合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
H 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政策的运行过程并结合 H 校的实际情况从政策的价值取向、政
策设计、实施效果、后续保障四个方面设计了问卷开展了政策施行现状调查。调查发
现:虽然 H 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政策在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培育优秀人才服务社会
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价值取向些许偏离时代要求,政策设计存在
一些漏洞,实施效果有些走样,保障措施有些薄弱等问题。其次,利用 SPSS 对回收
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对 H 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政策影响大小依次为价值取向、
政策设计、实施效果、后续保障。最后,结合 H 校的具体情况,运用管理学、经济学
等相关理论及回归分析得到的数据提出了 H 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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