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员工说神人,汽车4s店是什么意思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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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被广本4S店员工驾客户送修车撞翻车 交警否定了我所有异议维持五五定责 我已申诉
本帖最后由 luyy 于
12:01 编辑
此前的网友发帖:
11日被广本4S店员工驾客户送修车撞翻车 通过提出异议 搜集证据 最终交警否定了我提出的所有异议 依然维持五五定责 对我们提出的异议已经完全不想跟我说话的态度 我已将以下申诉书附上之前所提的书面异议一同提交到番禺交警大队政工办 我被告知我的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而不是一般程序 因此我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只能起诉
与此同时 撞我的广本4S店员工以及其广本4S店对我提出的误工费、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完全不予理睬 连谈都不愿意谈的态度 对方老总还叫我去认全责 好让中保一起出保险 完了把修车钱还给我 那他们就不用垫钱修车了!多么地自私!多么地残忍!对方连人带车把我撞翻 连“对不起”甚至“不好意思”都没有说过一声 至今对方只在交警定责时露过一次面。。。
我被撞之时脑袋是一片空白 特别害怕 爬出车外后 依然是浑身发抖 连交警保险叫我签字写东西时手都还是震的& &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要做什么 完全就是不知所措的样子
到晚上回家了 躺下想睡的时候一直还是怕得身体微微发抖
当晚一直回想反车时的情景 虽然一直很想睡 逼自己睡 但一直睡不着 全身紧张 无法放松 一直后怕
这期间想到好多东西 是撞车当时想不到的
比如我的两个孩子啊我的父母啊老公啊。。。
我爸妈年纪都那么大了。。。我妈听到说我被撞翻车的时候 吓的腿都软了 立刻赶到现场 见到我没外伤才放心一点&&说听到消息快吓晕过去了 我妈就我一个女儿啊!我爸还有高血压 经不起吓啊!为了定责这事 两老没少为我辛苦 天天陪我到处找当时的围观群众询问 又去咨询专业人员意见 帮我分析。。。真是辛苦了两位老人家
我老公也是帮我问过好多他的朋友 帮我们分析给意见
我的好多同学朋友也都热心帮忙 教我该怎么做
所有人都说 其实真搞不懂为什么这样的情况竟然不是对方全责 大家都认为里面有点猫腻 呵呵!这我就不知道了
我是个还在哺乳期的妈妈 去年11月底刚刚在中心医院生了个弟弟 姐姐刚刚两岁多 可能由于惊吓过度 又为事故处理和找证人的事 整天忧心忡忡地觉得很无助 这事过后立刻没了奶水 有时又老想着要是当时自己没有扣安全带的话 说不定就颈椎骨质身亡了!一想到差点就死掉 我自己也会怕 会担心。。。 差点我两个宝宝就没妈妈了。。。但我又告诉自己不要去想这些 事故处理和赔偿问题还没着落呢 所以我去看了精神科医生 打算做下治疗
可是撞我一方的态度 还有交警同志的态度着实让我心寒哪!你们是约好的这样对我吗?修车没问题 但我的损失谁来赔偿啊?难道我就是活该被你们撞的吗?难道我要被你撞伤撞死你们才愿意说一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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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广场东路交通事故申诉书
3月11日(星期二)下午4点,本人于工作时间内驾车(日产天籁)到番禺区广播电视台送文件,自西往东经过广场东路与盛兴大街交界十字路口,已正常驶过路口一半,被高速驶来的一辆广本雅阁(广本4S店员工驾驶的客户车辆)从我车身右侧将我连人带车撞反。交警到事故现场处理后说现场无法定责,叫我们双方等通知去交警看监控录像才定责,但直到事故发生后第4日我才被告知该路口监控摄像头坏了,无录像,鉴于交通灯是黄闪双方都有注意义务,因此推定事故责任是一人一半。现本人提出申诉,如下:一、程序适用错误,并且草率定责。(一)交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1、本次撞击事故的事实不清;本人曾经以书面形式提出多个质疑,但交警并未给出合理的,当事人可以接受的解释。2、撞击的两车均损毁严重,无法自行移动,而需要拖车拖走。因此,不符合八十九条的规定。3、交警并未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然事实不清根本不可能出具),不符合八十九条的规定。4、对方本田车上两人在撞击发生后,未报警、未参与天籁车内人员的抢救,逃离了现场。违反交法第七十条“----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翻转的天籁车内人员未出来,是否受伤不清楚),---迅速报警”的规定。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中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查日起执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并无第二项,请解释。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不适用简易程序。(二)本人认为交警部门仅以事故路口摄像头坏了、双方都有注意义务两条为由就判断双方五五责是十分草率的。本人曾经提交过多个详细论述的异议请交警同志研阅,并且书面提出了要求查对方车辆沿路监控摄像头,交警未予理会(附件1)。仅以没有录像,没有证据为由拒绝进行一切调查,反而要求本人自行调查取证。请问交警同志,以一个小市民的能力,如何能够查到监控视频啊?面对本人以书面提出的所有异议,交警同志回答“我们办案不看这些细节的”。请问交警同志,你们办案是纸上谈兵吗?你知道的还没有我这个当事人和现场群众多呢!没有监控录像没问题,你去调查啊,或者组织双方调解啊,别坐在那里想当然啊。我可是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天天去现场附近询问有没有当时的围观群众、按照对方“司机”的笔录去查了他们去过的好又多和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是哪个单位的、去问了好又多后面巷子和村里所有有槟郎卖的士多店(对方“司机”说他车上的同事去那里买槟郎吃,不排除很多人误以为吃了槟郎会被交警查出是酒驾而想逃避责任故意找人顶包)结果所有士多店老板都说常来的广本4S店员工他们一定认得,但肯定这两个人他们没见过。二、对方属于逃逸,不排除有顶包嫌疑。请问交警同志,连我是被撞司机都不没看到当时对方司机是哪个(我被倒吊在驾驶座上困在车里),而且他们撞了我后还一声不响地离开现场了,随随便便来一个说自己就是司机(周围群众指认其不是司机,已被调包),交警同志就能确定他是司机吗?请他自己拿监控录像来证明撞我的时候他正在开车。有围观群众看见,对方两人打了电话后,来了一辆车,车上下来三个工装的同事,然后他们两人跳上空车由对方“司机”驾车离开了现场,而笔录显示“同事接他们走”也就是对方撒了至少两个谎,交警同志说“撒谎很正常啊”、“对方只离开了十五分钟、不是故意逃避处罚、同事帮他们看着车”。对方为什么撒谎,撒谎的本质就是掩盖事实,这一点毋庸置疑。对方离开现场的理由(说保险不赔要回去换衣服)很可笑,对方同事甚至不知道他们回去换衣服了还打电话去骂“你们撞了人别走啊”,还谈什么共同保护现场,对方两人从离开现场那一刻起,就构成逃逸,故意调包,故意逃避处罚。请问交警同志,对方撞了人后离开现场换衣服有必要吗?没必要的话,就不应该离开现场。就不需要再考证其回去换衣服是什么原因,回去了多长时间,属不属于逃逸。而且两人都离开了,没有必要调包不等于没有调包,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没有调包,该举证的是对方。三、对方属于超速,违章在先。适用简易程序的车辆相撞后起码还可以即刻开走,但我的车可是四轮朝天、安全气囊都弹出来了的!如何可以移动?请问交警同志,有认真去调查过对方至少以多少车速撞击才会使安全气囊全部弹出来吗?有认真去调查过要多大的撞击力度才能使两车损伤成这样吗?有认真去调查过对方时速要在多少公里才能把我的车掀翻吗?我可是找到我的东风日产4S店的专业技术人员求证,以其专业眼光判断,安全气囊弹出需要时速在40-80km以上,再看撞击受损情况撞击时速至少在50-80km以上,这个车速还是在其刹车之前,未刹车之前车速肯定更快,由此判断对方车辆当时肯定超速。再者,我本人受到如此大的惊吓,连续多天睡不着觉,需要看精神科医生来治疗,我已向交警同志提过我是要向对方索赔的,交警同志可能是看我没有外伤又有全保说“这个我们不管的”,组织调解也没有吗?要不是我自己当时拿了对方“司机”的电话,我可能至今还不知道撞我的人是哪里的呢!四、对方途径路口是想右转弯,而不是直行。在看见事发经过的群众口中得知,对方车辆当时其实是右转,因为其4S店就在右转方向,其客户车也经常一字排开停在右转盛兴大街的尽头。本人曾经单独提出一份书面材料(附件2),分析现场痕迹,证明其当时是想右转回4S店(对方车头向右,以左车头撞击),而且由于该路口是新开的马路,路上无任何车辆,其右转弯半径可以非常随意非常大。对方是4S店的人,熟知右转避让直行,于是说自己是想直行,以推卸责任给我。上述申诉意见,请交警大队政工办审阅。
附件:1.关于对3月11日下午在广场东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2. 天籁右侧安全气囊弹出与雅阁车速、撞击力、撞击方向的分析3. 黄闪灯路口左车让右车规定适用情况的分析与判断(对番禺区一黄闪灯路口两车撞击事故责任裁定合理性的质疑)4. 3月11日广场东路盛兴大街路口日产天籁
====附件太多 下午再发上来====
28日 下午先去了交警办手续 先把我的车也取出来 对方的车都拖走了肯定都已经修好了呢 我的车不取也是放在那 还要什么评估、定损、修车 唉这些我就不太懂了 PS:莲湖停车场好难找 在禺山大道兜了两圈才终于找到。。。
====刚刚回到公司 先工作 还有文件要发呢 晚点再上来更新====
29日 可能有网友帮转了帖子去什么论坛吧 广本老总一大早打电话来又发信息叫 说什么叫我“删帖”& && & 由于睡眠不好老醒 电话调了无声 所以电话响我是不知道的 我回信息说不知道你说什么意思& && & 然后对方还说他们 会举证网上的东西 不能用不理性的方式 你可以通过正常去申诉 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 & 我就想问一下 我上周约了你们那个“司机”26日早上十点谈 结果你们理都不理我TMD直接就去了一中队拖车& && & 出来!这是有诚意要解决的节奏吗?!好歹你谈不谈也吱一声啊!让我在公司白等!等到的是我的4S店打& && & 来说 广本4S店的广本雅阁已经拖走了 问我的天籁要不要也拖走 我才恍然大悟&&暗度陈仓?!& && & 你说这是有诚意要谈的节奏吗?我可不敢随便上你们店去谈 我怕我被掐死了都没人知道。。。各位作证啊& && & 我只可以说 开他们客户的广本雅阁出来撞翻我车的 就是好又多附近那家了如图&&大家擦亮眼睛啊! & && &&&(具体店名我不打了 免得被人说“我们会举证网上的东西” 以上所说都是客观事实 对得起天地良心!& && & 我告诉你 我作为被撞的人 目前还没起诉你索赔我已经很客气的了 听你的口气 你却想起诉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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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刚忽然想起来 提到交警大队的申诉 还没有一点消息回复给我。。。这是要等到何年何月的节奏啊!& && &&&可否打区长热线投诉一下?
& && & 对了 索赔范围还包括 我车的折旧损失!我车的贬值损失不是损失吗?撞到柱子都变形了 反车后车架也变& & & && & 形了 底盘和发动机会受到的损害还不知道什么程度呢!============================================================
<font color="#ff日 11:00 交警一中队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 说大队叫他们回电话给我解释一下 & && && && &意思是他们不觉得定责有什么问题 我说那你解释一下我申诉书上提出的几点问题吧& && && && && && && &&&才说到第一点关于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异议 他就说我提的不知哪条规定是没有的不存在的
& && && &&&不存在?那我怎么找的出来?你们有没有使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工作指引 他说当然有啊!
& && && &&&我说那你给我解释一下 他又说要去找 我又问大队怎么不回复我吗?要你们一中队来回复?
& && && &&&后来又为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讨论了几句 然后我问 你能不能给个书面回复给我啊?
& && && &&&他说 好 然后手机信号不好 断了。。。我用座机打过去 说我有点问题想问 想直接打去大队
& && && &&&他给了大队政工办的电话 ( 后来一打竟是自动接收传真机!直接好刺耳的“滴”一声响到尾)
& && && &&&不过过了一会 他又打了个电话回来 可能他刚刚问过大队了 跟我说他们无法作书面回复
& && && &&&他说因为大队都不作书面回复 他们一个派出机构更加不会给书面回复
& && && &&&我彻底晕菜了!到底谁给个书面回复给我!踢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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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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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上传
一直在关注你的事情
在这里发贴没用的,走法律程序吧
最好请广州有经验的律师
走法律程序吧
直接请个犀利嘅律师起诉车主、交警以及保险公司啦。咁样发帖系无用嘅。
ahget 发表于
直接请个犀利嘅律师起诉车主、交警以及保险公司啦。咁样发帖系无用嘅。
可以引起关注啊。
你不去说 人家没压力的。亲!
所以说,一早装个行车记录仪就没事拉
支持走法律程序,可以噶话告埋交警不作为
HWY1217 发表于
支持走法律程序,可以噶话告埋交警不作为
好像无法起诉交警的 亲。。。起诉的话 可以起诉司机 车主 还有4S店
ahget 发表于
直接请个犀利嘅律师起诉车主、交警以及保险公司啦。咁样发帖系无用嘅。
**监督一下 也是好的呀 我妈还想打电话给dv现场 过来采访一下交警同志和对方4S店呢!
又是一年,2014年旅游版的网友年会,我们去哪里耍?荔枝约你大夫山烧烤啊!别再说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哦,那是因为你没来番禺网旅游版聚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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