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实小6(4)帮毕业报考条件待核实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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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二实小-书香校园创建活动之全国作文考级大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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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4年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明招委[2014]1号)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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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县招委会主任林滨主持召开我县2014年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考试类别和报名情况
2014年是我省探索本专科分类考试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改革的第一年,高校招生考试分为两类: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普通高考)。高职招考整合了原来的“高职单考”、“ 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中职推免”等招考项目,今年高职招考已在3月底完成录取工作。
今年全县报考两类考试的人数共623人,其中有21人兼报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高职招考录取7人,余14人参加普通高考),实际考生数602人,比去年减少16人。高职招考79人(面向高中生类66人,面向中职生类13人),普通高考537人(文史类140人,文科艺术类23人,文科体育类9人,理工类351人,理科艺术类11人,理科体育类3人)。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高职招考(考试地点:三明九中)
面向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面向中职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
1月11日上午
9:00—11:00
1月11日下午
15:00—17:00
1月12日上午
9:00—11:00
面向高中生考试
9:00—11:30
专业基础课
面向中职生考试
1月12日下午
15:00—17:00
2、普通高考: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6月7日上午
9:00—11:30
6月7日下午
15:00—17:00
6月8日上午
9:00—11:30
6月8日下午
15:00—17:00
普通高考外语口试:
6月9日至6月11日报名,6月23日——25日口试考试。
(三)考试科目分值
1、高职招考试卷总分为600分,其中面向高中生考试的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面向中职生考试的四门科目中: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50分,英语为100分,专业基础课为200分。
2、普通高考试卷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分别为300分。
(四)普通高考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县一中,备用考点设在县城关中学。县政府副县长林滨担任考区主任,县教育局唐福华局长担任考区副主任,县一中罗志坚校长担任主考,县教育工委张伍顺副书记、县教育局黄轩云副局长、县教育局林炯亮副局长、县教育局邱筱斌副局长、县一中冯森平副校长、县城关中学黄隆全副校长担任副主考。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一中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五)有关政策
1.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报名均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高职招考沿用去年“高职单招”的报名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普通高考全面实行异地高考政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均可申请普通高考报名,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对于面向指定本市(本县)招生的,只招收具有本市(本县)户籍且在本市(本县)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必须在本人户籍地参加报名、考试,在异地报名、考试的不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今年省属本一批及部分本二批高校面向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市五个: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招生的计划,只招收高中阶段具有当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考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的部署,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的考试试卷均由我省自行组织命题。
3.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凭帐号和密码登录个人报名网页查询)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含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民族班、预科班等志愿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中填报。高职(专科)批中的公安类专业实行单列志愿栏目,航海类、师范类等特殊类型专业实行单独专业码。
4.各类各批次投档方式、比例和降分规定。
高职招考: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高职(志科)批分三个阶段填报志愿(各设1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本科批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批按院校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计划未完成的可降到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入学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样。
普通高考(志愿设置、投档方式、降分和照顾规定均有调整):
(1)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的常规志愿(1所院校6个专业)按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3所院校,每所6个专业)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征求志愿(1次,12个院校专业)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本一批和本二批的常规志愿(含征求志愿)仍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的征求志愿由原来的1次调整为2次,其中本科一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由原来的4个院校志愿调整为6个(每所院校6个专业);本科二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由原来的6个院校志愿调整为10个(每所院校6个专业)。
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招生设置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三个批次,全面实行“一档多投”模式(平行检索、一档多投、院校预录、按志愿顺序确认);体育类本科批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含征求志愿);艺术类和体育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各设16个院校专业志愿。
各类高职(专科)批仍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含征求志愿)。
(2)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原则上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的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等特殊、艰苦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录取。
省属高校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合作课程)招收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也不再降分录取。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所列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所有专业和国际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继续安排在本二批招生。其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合作课程)也全部纳入本一批招生,省重点建设高校共有11所:、、、、、、、、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
另外,今年我省有三所高校部分专业的招生批次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福建工程学院8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厦门理工学院 9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泉州师范学院的音乐学、舞蹈学2个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除了以上所列外的各批次招生降分规定:本科批招生的专业,经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确实不足的,省教育考试院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批院校在“专业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公办院校线下20分以内、民办院校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降分投档,在征求志愿投档中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他院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允许最多不超过80分降分投档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本科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比例内投档,省属高校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比例投档;高职(专科)批全部按专业执行计划100%比例投档。各批次的征求志愿全部按1:1比例投档。
(4)考生照顾政策的对象及照顾加分的条目和分值分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两部分。今年主要变化有: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其余比赛奖项获得者不再享有保送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其高考成绩加10分投档;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加分资格。以上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常规志愿投档时不再享受农林类专业加分照顾政策。
5.被省内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关于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一)中考招生报名工作
1.报考对象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参加中考报名。
(1)学籍在三明的省内外户籍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享受当地考生待遇;
(2)无户籍有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需要在当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和参加考试,并可以在当地参加高一级学校的录取;
(3)无就读学校学籍和当地户籍的初中毕业生,需要在当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和参加考试,并可以在当地参加高一级学校的录取;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中招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教中〔2013〕73 号)文件执行。
(5)社会考生在本县中招办直接报名。
2.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按三类填报。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提前批、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批、达标学校择校生批次志愿;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3.报名应具备的文本档案
①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③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含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的主要事实材料,由科任教师、班主任联署签名认可的能说明或表达学生特长、才能的成果、文件或证书);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4.报名方式:
2014年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九年级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分开进行。各中学要按照三明市教育局下发的《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中〔2014〕33号)做好报名指导和考务工作。
(二)中招考试工作
1.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科目及试卷总分
(1)全市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总分分别为150分;其它学科试卷总分分别为100分。
(2)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
2.考试时间
(1)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及时间
语文:6月20日上午8∶30~10∶30;
英语:6月20日下午15∶00~17∶00;
数学:6月21日上午8∶30~10∶30;
思想品德:6月21日下午15∶00~16∶30;
历史:6月21日下午17∶00~18∶00;
物理:6月22日上午8∶30~10∶00;
化学:6月22日上午10∶30~11∶30。
(2)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及时间
地理:6月22日下午15∶00~16∶00;
生物:6月22日下午16∶30~17∶30。
3.考场设置
全县中考考场设在县城关中学(其它学校一律不设考场)。县政府林滨副县长担任考区主任,县教育局唐福华局长担任主考,县教育局黄轩云副局长、城关中学吴玉忠校长担任副主考,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城关中学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课本和资料进考场,计算器不再带入考场。体育考试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明教综〔2014〕25 号)文件精神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5月25日前结束。
5.成绩记载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分别按原始分的30%和2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物理26-30分为A等级,21-25分为B等级,18-20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17-20分为A等级,14-16分为B等级,12-13分为C等级,11分(含11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2014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日的考试成绩为准,不再进行补考。
(三)中考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
招生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为普通高中招生,先录取达标学校正招学生,后录取达标学校择校学生;第二批为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三批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2.照顾政策
招生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下发的《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中〔2014〕33号)文件执行。
(四)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
今年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40人,其中正招生 450人、择校生90人(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择校生人数不能超过正招生的20%),原则上只招收18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的应届考生。
2.录取办法
(1)保送生、定向生录取办法
具体办法按照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县一中高一招收保送生、定向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综〔2014〕32号)文件执行。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保送生、定向生或以其他自主方式提前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全市中考。
(2)统招生录取办法
继续实行“等级+分数”录取的办法。先以考生中考获得的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的等级分作为入围条件,再以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原始分的30%、 20%折算分和七科等级分,以及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在入围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
①划定入闱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满分为70分),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最低入闱等级分。
②“等级+分数”录取。在入闱人数确定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原始分的30%、 20%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③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正常缴费生录取后,按以上方法继续录取“择校生”。
④县一中提前录取的保送生、定向保送生未按要求提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规定
(1)对因父母工作调动,要求参加县第一中学录取或转学到县第一中学就读的高一新生,经县招委会批准同意后按县第一中学录取分数线录取。
(2)对外地转入我县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未出示地理、生物两科统考成绩的,需参加我县在6月22日组织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省内有成绩的,需附有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省外有成绩的,仍需参加我县在6月22日组织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
(五)初中招生
1.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15号)文件精神,完成小学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初中义务教育,中心小学及所属完全小学毕业生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发入学通知书并组织入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由雪峰镇人民政府发入学通知书并组织入学。
2.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及所属完全小学、瀚仙中心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关系在城关公安派出所、瀚仙公安派出所的学生,以及福建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员工的子女、清流监狱员工的子女原则上由城关中学招生。城关中学要严格控制招生人数,原则上不招收本县其它乡镇中学的学生。
3.其他乡(镇)中心小学及所属完全小学毕业生由本乡(镇)中学招生。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县城关中学就读并享受与该校学生同等待遇。
三、县职业中学及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县职业中学招生
1.招生计划
县职业中学今年计划招生200名(含2014年春季招生107人),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拟开设学前教育、机械制造、计算机动漫、生物制药、市场营销等专业。
2.有关政策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计划招生100人,实际已招生107人,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计划招生100人,学前教育专业与省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学生经考试合格在取得中专毕业证的同时取得大专(自考)毕业证;根据《关于研究明溪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纪要》(福建省政府会议纪要(2013)3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在明溪县设立大专教学点的通知》精神,秋季明溪职中招生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招机械制造五年专(前三年在职中学习,后二年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能够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四、小学招生
(一)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接受初等义务教育,由乡(镇)人民政府发入学通知书并组织入学。入学年龄规定为6周岁(即日以前出生)。
(二)实验小学、第二实小按原定划片招生范围招生。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应保障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具有本服务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区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常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实际常住地学校报名登记。父母一方有居住地户口,适龄儿童无户口的,可凭出生证明、户口簿、房产证到服务区内学校报名登记。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县城关中心小学就读,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在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应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享受与该校学生同等待遇。
(四)特教招生。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可依法适当延长。各校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城关中心小学特教班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外,各校都应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或推荐到城关中心小学特教班就读。城关中心小学特教班面向全县招生,免收各项费用。
(五)有关规定。上述规定中,有涉及户籍问题的,除已作出规定外,迁入时间截至日止(属正常工作调动的不受此限)。
五、关于招生考试收费工作
(一)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实行缴费入学。正招生收费标准按明价〔2010〕88号文件执行,学费每生每学期800元;择校生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号文件规定,择校费每生12000元,入学时一次性缴交,不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二)中等职业学校按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号)免收学费。
(三)高考、中考收费标准按闽价〔2002〕费字179号、闽价费〔号文件执行。即①高考每生收报名费105元。②中考报名费按实际报考科目每科收取13元,初二地理、生物结业会考每科收取13元。MCC直播 - 专注红人培养,创造红人,高颜值手机直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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