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量器具检验标准是否属于测量标准

计量基准器具_百度百科
计量基准器具
计量基准器具简称,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通常计量基准分为(主基准)、国家和工作计量基准三类。国家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内的终点,也是的起点,具有最高的特性。
国家的副计量基准是用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和验证国家计量基准的变化,一旦国家计量基准损坏,国家副计量基准可用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工作计量基准主要是用以代替国家副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以避免由于国家副计量基准使用频繁而丧失其应有的计量学特性或遭损坏。计量基准器具的地位,国家以予以确定。
《计量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最值的最高依据。”建立计量基准器具的原则,是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属于基本的、通用的计量基准器具,建立在国家设置的决定机构;属于专业性强的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器具,可以授权其他部门建立在有关技术机构。|||||||||||
|||||||||:
注会辅导:
会计职称辅导热招: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发[1987]31号颁布时间: 11:34发文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 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确定。
  第七条&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 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一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第十四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尺&&&&&&&&&&&&&&&&&&&&&&&&&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2、面积计&&&&&&&&&&&&&&&&&&&&& 30、测速仪
  3、玻璃液体温度计&&&&&&&&&&&&& 31、测振仪
  4、体温计&&&&&&&&&&&&&&&&&&&&& 32、电度表
  5、石油闪点温度计&&&&&&&&&&&&& 33、测量互感器
  6、谷物水分测定仪&&&&&&&&&&&&&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7、热量计&&&&&&&&&&&&&&&&&&&&& 35、场强计
  8、砝码&&&&&&&&&&&&&&&&&&&&&&& 36、心、脑电图仪
  9、天平&&&&&&&&&&&&&&&&&&&&&&&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10、秤&&&&&&&&&&&&&&&&&&&&&&& 38、电离辐射防护仪
  11、定量包装机&&&&&&&&&&&&&&& 39、活度计
  12、轨道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
  13、容重器&&&&&&&&&&&&&&&&&&&&&&&&& 激光源)
  14、计量罐、计量罐车&&&&&&&&&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15、燃油加油机&&&&&&&&&&&&&&& 42、声级计
  16、游体量提&&&&&&&&&&&&&&&&& 43、听力计
  17、食用油售油器&&&&&&&&&&&&& 44、有害气体分析仪
  18、酒精计&&&&&&&&&&&&&&&&&&& 45、酸度计
  19、密度计&&&&&&&&&&&&&&&&&&& 46、瓦斯计
  20、糖量计&&&&&&&&&&&&&&&&&&& 47、测汞仪
  21、乳汁计&&&&&&&&&&&&&&&&&&& 48、火焰光度计
  22、煤气表&&&&&&&&&&&&&&&&&&& 49、分光光度计
  23、水表&&&&&&&&&&&&&&&&&&&&& 50、比色计
  24、流量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
  25、压力表&&&&&&&&&&&&&&&&&&& 52、水质污染监测仪
  26、血压计&&&&&&&&&&&&&&&&&&& 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
  27、眼压计&&&&&&&&&&&&&&&&&&& 54、血球计数器
  28、汽车里程表&&&&&&&&&&&&&&& 55、屈光度计
&&&&&&&&&&
Copyright & 2000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
客服邮箱: 投诉电话:010-
咨询电话:010- /
传真:010- / 人工转传真
  /   京公网安备66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属于强检器具?毫无疑问,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属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但是查找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只有第46项瓦斯报警器、瓦斯_百度作业帮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属于强检器具?毫无疑问,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属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但是查找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只有第46项瓦斯报警器、瓦斯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属于强检器具?毫无疑问,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属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但是查找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只有第46项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与其相近。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于瓦斯报警器吗?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 \"\" “” \'中国计量测控论坛越来越好!
煤矿系统有自己的检测机构和检测方案,一般不会外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计量器具检验标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