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计算机为代表的学科主要培养学生的_____________思维。 A论证 B实证 C逻?

惊人相似的温州话和广东话
我和温州人结缘,起码已经有20年以上,父亲以前有和温州人做生意,来到英国后认识的人里,有温州的博士,也有温州的生意人,甚至连我现在的房东都是温州人。但老实说,我从没意识过广东话(粤语,白话)和温州话这两们语言是如此接近的。但在一个视频后,我改变了看法。

那是在大约十天前,我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是用温州话唱的“浪子心声” ( )。我听了一下,我的心哪个惊讶啊。我发现当我看着文字的时候,我竟然能完全听懂温州话。更惊讶的是,我是用粤语来听的。我听完以后,再听了几次,确实觉得这两种语言很像,但我还是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搞错了。我分析了一下我可能存在搞错的地方。第一,这首歌是不是真的用温州话唱的?第二,是否有第二个懂粤语的人确认这两种语言很像?我带着这个问题,我决定再找其他的实验样本。

我立刻就想到我的温州房东,我让房东听一听那首浪子心声,而且不让她看字幕,她确认可以听得懂,那我基本确认了这是温州话的发音唱的。然后我再找了住我隔壁的香港人舍友,让他听一下,他确认的确很象广东话。这个时候,我基本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了,这个时候,我崩出了一个想法,这两们语言是不是一样的,或者最少是高度同源的?

我首先想到的是,温州的地理位置会不会和广东有相似之处?粤语能够保存下来,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南岭山脉的存在,所以使得粤语不容易被干扰,虽然我在“深圳第二代的白话化”一文中认为粤语的包容性是粤语的生命力之所在,但我不能否认南岭山脉也是粤语保存下来的原因之一。所以我立刻想到,温州会不会是个被山包围着的城市?我对温州的地理不熟悉,所以当我有这样的念头的时候,依然很怀疑自己的猜测的,因为温州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得我的脑海中从来没有过温州可能是被山包围的。但我觉得,值得查一查温州是不是被山包围,我特意用GOOGLE地图去查,结果发现,温州的确是被山包围,我一眼就看到一堆山,雁荡山,中雁荡山,茶山,姜山,第一山,南山,西山,大平山…… 整整把温州围住。看到这里,我可以理解,温州话能被保存下来,和这些山有着很大的关系。这样一来,我认为,粤语和温州具有高度同源性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些山的存在,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使得外来人口不容易一下子进入温州,所以温州话有足够的时间去融合外来人口的语言。下一个问题是,除了地理环境,还有其他原因吗?很自然,就会想到历史上的联系了。

历史上来说,雅言是粤语的前身,也有人认为粤语最接近秦朝的语言。如果从这类观点出发,可以得出,历史上同属于秦朝的温州也是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也即是说,温州话和广东话是同属一们语言并且在地理环境的帮助下保存下来,所以使得我在看字幕的情况下,可以用粤语来听懂温州话。

对于自己得出温州话和广东话是同属一们语言的观点,我个人是很难以置信的,因为按语言学的定义:“当两种语言互相对话的时候,双方不能听懂对方的意思的话,那么这两门语言就是分属两门不同的语言”。但如果温州话和广东话能够被确定为同一种语言的话,那么语言学的定义将要被修改为“连看字幕都听不懂才能算两门独立语言”。

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自问过自己会有多少人支持你的观点?但那个视频是很有力的证据支持我的观点,所以,我决定发表温州话和广东话是同一种语言,最少是高度同源的语言的观点。欢迎大家讨论。

}

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到客观结构的逻辑——《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的辩证法

从主体行动出发去理解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变化是马克思从其青年时代直到晚年都一直持有的理论原则但要对资本主义进行科学研究却不能直接以主体行动作为对象而是只能以作为主体行动之结果的客观结构为对象这便要求有一个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向客观结构的逻辑的过渡或转换如此方能够合理地建构起关于资本主义的科学体系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特别是其中的价值形式分析便是马克思精心构造起来的这一过渡环节或转换枢纽”。遗憾的是以往人们对于资本论中辩证法的阐释中却往往忽视或误读了这一关键问题

关键词主体行动;客观结构;辩证法;价值形式

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便是人们无法将马克思早期思想中对于改变世界强调的主体行动者的立场与后期对于客观规律强调的科学观察者立场合理地关联起来,从而也就无法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总体思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合理地解读《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中马克思独特的辩证法思想。如果我们拨开缭绕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成见,仔细地考察马克思之所以要殚精竭虑地反复修改这一部分内容,就能够发现,表达于其中的辩证法,正是马克思精心构思来关联起两者的一个“转换枢纽”或“转换器”。因此,合理地解读《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便成了解决这一困难的关键。

马克思哲学长期以来按照第二国际及苏联教科书体系的阐释被理解为一种历史决定论,而自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对这种决定论展开批判以来,又多被阐释为一种黑格尔主义或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借自阿隆《想象的马克思主义———从一个神圣家族到另一个神圣家族》中的提法。)的历史主客体辩证法。更为戏剧性的是,随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公开问世,一些人甚至将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对立起来,创造了“两个马克思”的神话。阿尔都塞对于卢卡奇、萨特等人“人道主义”阐释的批判,特别是其“断裂说”的提出,更是强化了“两个马克思”之间的不可融通性。面对此情此景,人们不得不选择“站队”,或赞成人道主义的青年马克思,或赞成科学立场的成熟马克思。再后来,一些不忍心将马克思哲学割裂为二的研究者,则试图弱化或调和这种对立。通常比较正统的调和方式是将马克思的思想解释为一个发展过程,一个从早期人本逻辑占较大比重的双重逻辑走向单一科学逻辑的过程,一个逐步趋于成熟和丰富的过程。与之相反,一种更新更激进的方式,则是将马克思后期的著作解读为完全是前期著作的展开。在这当中,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对于《资本论》所做的“物化”解读开启了一种黑格尔主义的阐释进路,而奈格里的《〈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则将《大纲》解读为一部“在现实中对剥削的反抗”和“对将来的展望”,(参见奈格里,中文版序言,第3页)可谓是一个极端的典范。毫无疑问,这两种调和方式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是出于维护马克思思想的统一性之目的,因而是须予以积极评价的。但是,好的用意未必会带来好的效果。事实上,当人们以这种方式试图维护马克思哲学的统一性时,已经不知不觉地暗中预设了马克思哲学要么只能是科学的,要么只能是人本主义的,而不可能兼具两者。然而,单一的科学立场与单一的人本立场,都必然会带来或者以积极行动排斥客观科学,或者客观科学变成消极的静观立场的两难。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指向有效地改变世界的哲学,却要求同时兼具积极的行动者和客观的科学观察者的双重立场:一方面,没有积极的行动,便不可能改变世界,另一方面,没有基于对资本主义运行之规律认识的科学理论的指引,所谓积极的行动,便只是盲目的冲撞,而不能合乎目的地即有效地改变世界。雷蒙·阿隆对卢卡奇、萨特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阿尔都塞结构主义或伪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双重批判,揭示了这两种阐释方式的困境。(参见阿隆,导论,第1-10页)在近期的一次会议上,崇尚积极行动阐释的奈格里对强调科学性阐释的哈维之行动者缺失的质疑,以及哈维将科学研究的目标只限于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辩解,亦极其鲜明地显示出了这种两难。而要破解这一“两难”,就必须找到能够兼容或“连通”两种逻辑的中介,找到两种逻辑之间的“转换枢纽”或“转换器”。《资本论》第一卷“商品和货币”篇则正是这种“转换枢纽”或“转换器”,但这是长期被人们忽视了的。这一篇内容对于全书甚或整个马克思思想的重要性,詹姆逊的一个评价颇可引用于此(尽管他的解读并未真正把握住其更为深层的意蕴):“开篇三章实际上包含了《资本论》的所有基本命题,因而是进入整部作品的必然通道。砍掉对价值理论的阐述,《资本论》就会变成一篇平庸的经济学论文,不会比它毁灭性地进行分析与批判的普通政治经济学著作高明多少。”(詹姆逊,第9页)因此,我们的任务便是对于马克思所创造的这一“转换器”的揭示或再发现,以便能够表明马克思哲学中积极行动者与科学观察者两者之间的可兼容性,从而由之走出相互排斥的两难。

二、对“商品和货币”篇的解读和误读

在《资本论》“二版跋”中,马克思曾评论说人们对他在其中所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页)这个“很差”,尤其适合于对“商品和货币”篇中的辩证法的理解。其所以“很差”,不仅由于如马克思在第一版序言中所指出的“价值形式”这一部分在客观上“是最难理解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页)而且还在于受制于种种思维定式,将马克思独特的辩证法纳入既有的某种理解模式中去,从而造成了各种不同解读方式中的误读。一般说来,这些解读与误读都是与对于马克思哲学总体上的阐释方式相对应的。从历史上看,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阐释大致上有过三种基本模式,即法国唯物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模式、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主客体辩证法模式和结构主义或类结构主义模式。相应地,对于“商品和货币”篇的某种意义上的解读与误读大致上也有三种方式。

法国唯物主义式的解读与误读。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自第二国际以来长期流行的是一种法国唯物主义式的历史决定论阐释。在这种阐释方式中,《资本论》一般被划归为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的“政治经济学”,而涉及哲学只是其中的辩证法内容,即《资本论》中所运用的辩证方法论。由于这种解读方式将辩证法视为客观世界之运动规律,故而,《资本论》中的辩证法自然也就只能被理解为对于资本主义商品运动客观规律之反映。基于这一原则,“商品和货币”篇的内容也就被视为是对于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历史前提的简单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描述。在这种理解方式中,尽管人们对“商品和货币”篇中关于“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称赞有加,但囿于一种纯客观主义立场,辩证法也就被理解成了自然或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这便从逻辑上排斥了马克思思想中强调作为实践主体或积极的行动者的这一维度,从而只能将马克思主义解读为一种类似于早被马克思批判过的忽视人的能动性的旧唯物主义那样的理论体系。显而易见,这一体系只是一个解释世界的体系,在其中,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主张的指向“改变世界”的哲学也就无从着落了。

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式的解读与误读。这一解读方式起源于卢卡奇对于第二国际之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解释的不满,而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所构造的主客体辩证法解释体系。在此书中,卢卡奇在未见到过《手稿》的情况下,通过对《资本论》中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理论的发挥而构造出了一个十分相似的物化或异化理论体系。卢卡奇之构造这一理论体系,是为了说明,何以发达的西欧国家未能成功地进行无产阶级革命,而落后的俄国反而率先取得了革命的成功。在他看来,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无产阶级意识之发展与否。因此,《历史与阶级意识》全书的核心问题便是无产阶级意识何以可能。要说明何以可能,首先须说明为何缺乏无产阶级意识。在这里,卢卡奇在《物化与无产阶级意识》第一章一开头,就紧紧地抓住了《资本论》中关于商品拜物教的观念,并予以创造性发挥。他写道:“商品拜物教问题是我们这个时代、即现代资本主义的一个特有的问题”(卢卡奇,第144页),并且,“由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活动,人自己的劳动,作为某种客观的东西,某种不依赖于人的东西,某种通过异于人的自律性来控制人的东西,同人相对立。更确切地说,这种情况既发生在客观方面,也发生在主观方面”。(同上,第147页)在客观方面是形成一种物化现象,即“产生出一个由现成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及其在市场上的运动的世界)”(同上),并与人相对立;在主观方面,则是形成一种物化意识,即一种无法洞悉物化现象之本质的直观意识。而无产阶级意识的缺乏,则正是缘于这种物化意识的支配地位。因此,关键在于分析克服物化意识的条件,以使得无产阶级能够认识到自身之为历史主客体的历史地位,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从而获得其阶级意识,并进而实现其历史使命创造出一个消除了物化现象的崭新的理想世界。显然,在卢卡奇的分析中,所依重的正是“商品和货币”篇中关于商品拜物教的理论。依据这一分析,一方面揭示出了无产阶级之受剥削压迫之实质,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动力,同时亦指明了革命目标之正当性。后来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的分析,虽然继续着《存在与虚无》中的路子,从个体出发,从而与卢卡奇从阶级总体出发不同,但大致上仍是沿着同一路径进行的。再后来,奈格里等人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还原为《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亦不出卢卡奇所开创的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之进路。而国内学界近些年颇为兴盛的从哲学层面对于《资本论》的解读,就其主要着眼于资本逻辑批判而言,大致上也属于同一理论进路。

这一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的阐释进路,由于能够有效地提出历史主体的能动性问题,即一方面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人的物化或异化现象之本质的揭示,指明了人类解放之动力,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历史过程的总体性理解,暗中将目的论置于历史进程之中,而指证了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正当性和客观可能性。毫无疑问,这一进路对历史主体能动性之宏扬,相对于第二国际之历史决定论阐释来说,是有着极大的合理性的,因此,它仍在国内外学界相关研究领域保持着主导性地位。然而,这一进路由于基本上立基于《手稿》的异化论逻辑(行动者逻辑或人本逻辑)解读《资本论》,且往往更看重处于逻辑转换过程中的《大纲》,甚至不顾其中科学观察者视角的客观结构的逻辑的发展,将之解读为《手稿》之简单延续(典型者如奈格里的《〈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一书),却遮蔽了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马克思为何要在《手稿》之后,殚精竭虑去对资本主义进行科学性的研究?此点诚如阿隆所质疑的:“如果马克思没有以科学的严谨性证明共产主义的出现的抱负和希望,那么他就不必花费30年的时间来撰写《资本论》(还没有完成《资本论》)。如果50年代的巴黎方式能满足他的证明真理的要求,那么只需几页的篇幅和几个星期的时间就足以对资本主义的人类状况进行存在的分析。”(阿隆,导论,第118页)如果马克思希望的不是如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满足于描绘出超越资本主义的愿景,或不管不顾地鼓动民众去进行革命,而是要将未来理想社会的可能性建立在科学的坚实基础上,从而使人类有可能切切实实地超越资本主义,那么,他就不可能不从那种异化论的人本逻辑或主体行动的逻辑走向科学观察者的客观结构的逻辑。

结构主义式的解读与误读。鉴于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的人本逻辑之阐释对于科学逻辑的忽视甚或无视所遭遇到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难,而这一阐释进路“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反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伊波利特还是费萨尔,都不厌其烦地引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同上),试图在那里发现马克思哲学的终极秘密,阿尔都塞才针锋相对地将被这一阐释进路奉为顶峰之作的《手稿》归结为尚未达到科学的意识形态,并提出了一系列颇为惊世骇俗的命题,诸如“认识论断裂”“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反历史主义”“症候阅读法”等等。就本文关注的问题而言,阿尔都塞敏锐地注意到了马克思对于“商品和货币”篇中方法论,特别是从劳动二重性理解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高度看重。他写道:“价值和使用价值这组概念;从这组概念推论到另一组概念,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这组概念,而这种推论是经济学家所不能论证的。”(阿尔都塞等,第85页)而这涉及到阿尔都塞所抓住的马克思方法论中一个最为重要、而又往往被人们所忽略的原则:“《1857年导言》严格地区别了现实对象和认识对象”,“马克思在这里的关键论点是把现实和思维区分开来的原则”。(同上,第43、95页)因为这事关“开创一切科学的‘认识论断裂’的条件问题”。阿尔都塞既然认为《资本论》乃是不同于尚为意识形态的《手稿》的科学,则须设定科学成立的条件。这一条件便是:“仅是系统的形式并不能建立科学,只有‘本质’(理论概念)的系统形式才能建立科学”。(同上,第91页)而由此看“商品和货币”篇,其意义正在于从商品这一最直观的现实出发而建构起科学的对象。因此,若从阿尔都塞以结构主义的方式,强调被卢卡奇等人所忽视了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甚至不惜将《手稿》判入前科学的“意识形态”之列,则此举是有着极大的合理性的。

然而,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阐释亦有其问题。这其中的最根本之点,是他并没有从其对马克思关于区分现实对象与认识对象的方法论原则引申出恰当的结论,而是走向了一种科学主义的极端,即将科学视为唯一适当的把握世界之方式。从对于马克思哲学思想之全面把握的要求来看,阿尔都塞的问题并不在于他如阿隆所责备的那样,没有跟追马克思进入实证性的政治经济学科学研究,而是在于当他将《手稿》判定为前科学的意识形态之时,便在某种意义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遗忘了马克思之从事政治经济学批判30年之根本目的乃在于改变现实的资本主义世界,而不是仅仅为了科学地解释这一世界。更重要的是,事实上,按照这种理解,阿尔都塞虽然看到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与后续章相比的独特性,但并未真正理解其方法论意义。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一文中,他建议,由于第一篇理解上的困难,可“暂时把整个第一篇放在一边,而从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开始解读”。(阿尔都塞,1990年,第83、89页)而这一困难则是由于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造成的:“由于受黑格尔科学概念的影响(在黑格尔看来,所有科学都是哲学性的,因此每一门真正的科学都必须建立它自己的开端),马克思当时认为,‘万事起头难’的原则‘应该适用于每一门科学’。事实上,第一卷第一篇就是采用了基本上是由这种黑格尔的偏见所造成的困难的叙述方法。”(同上,第91页)这一将理解上的困难归结于黑格尔偏见之影响的说法,显露出阿尔都塞并未真正理解第一篇中辩证法之真意,并使其在理论上陷入了混乱。在具体理解上,尽管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从意识形态到科学的认识论断裂早在1845年就发生了,却认为“当《资本论》第一卷问世时,仍然保留着黑格尔影响的痕迹。只有到后来,这些痕迹才完全消失”。(同上,第93页)这样,他一方面认为“黑格尔的影子是最主要的幻影之一,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让黑格尔的影子回到茫茫的黑夜中去”(阿尔都塞,2006年,第106页),另一方面又暗渡陈仓,以“无主体过程”的名义,将从前门驱赶出去的黑格尔又从后门偷偷地放了进来。在他看来,黑格尔哲学中“异化过程的唯一主体是目的论中的过程自身”,因而是一种“无主体的异化过程”,而“无主体的异化过程(或辩证法)只不过是被黑格尔所认可的唯一主体。过程中没有其他主体:没有主体即意味着主体就是过程自身”。(阿尔都塞,2005年,第363页)因此,“真正的黑格尔的‘主体’是寓于目的论中的。撇开目的论,剩下的就是马克思所继承的哲学范畴:无主体过程的范畴”。阿尔都塞由此断言:“这也就是马克思最应当感激黑格尔的:无主体的过程概念”,“它自始至终构成了《资本论》的基础”。(同上,第364页)这一思想上的混乱说明,阿尔都塞与黑格尔之间有着说不清理还乱的复杂关系,而这或许透露出了某种“症候”,需要我们去揭示其深层的真实问题。一位评论者指出,阿尔都塞“恰恰在他反对黑格尔的行动中,黑格尔的影响渗透了他的思想”。(阿尔布瑞顿,第194页)那么,阿尔都塞在如何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问题上的这种自相矛盾,是否绽露出某种迹象,说明阿尔都塞模糊地窥见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另一维度呢?

我们或许可以在受阿尔都塞影响或与其进路相关的“新辩证法”或“体系辩证法”的进路,以及德国“新马克思阅读”运动中看到这“另一维度”的发展。为与卢卡奇等早期黑格尔主义阐释进路区别开来,这一理论进路自称为“新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他们认为,“在黑格尔那里存在两种不同的辩证理论。第一种是历史的辩证法,黑格尔认为存在一种作为世界历史之基础的逻辑。但是,在诸如《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还有第二种辩证理论,它可以被称作体系辩证法,其所关注的是被用来概念化既存具体整体的诸范畴的表述问题。”(阿瑟,第5页)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发挥马克思思想中的“体系辩证法”维度。这一“新辩证法”进路在理论上的重要贡献是大力阐发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客观的“社会抽象”的概念。索恩-雷特尔写道:“商品抽象的本质是,它不是由思想家创造出来的,它的起源不是在人的思维之中,而是在人的行动之中。然而,这绝不是给予商品抽象概念以单纯的隐喻的意义。它是极其严格的意义上的抽象......它直接地是一种社会本性,其起源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时空领域中之中。不是人,而是人的行为、人们之间相互行为产生了这一抽象。”(雷特尔,第9-10页)阿瑟(C.J.Arthur)则进一步发挥道:“黑格尔逻辑学可被用于对资本主义的这种研究,因为资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对象,它以交换中真实的抽象过程为基础,这种交换中的真实抽象与黑格尔以思想抽象力分解和重建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展现出黑格尔的‘无限’和马克思的‘资本’之间的联系。”(阿瑟,第10-11页)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阐释进路的优长之处还在于与《资本论》中经济学内容的结合,而不似卢卡奇、阿尔都塞等单纯从哲学方法论上的解读。这当中,宇野弘藏提出、并为关根友彦、阿尔布瑞顿(R.Albreten)发挥的关于必须从“原理论”“阶段论”及“现状分析”三个层面对资本主义进行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于深入《资本论》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这一方法认为,“原理论”所研究的是纯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这是一种理论抽象,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而“‘阶段论’里的资本主义开始有了一些较为具体的东西。纯粹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是使用高度抽象的方法把焦点集中于价值规律而抽象出来的,像股份公司或国民国家等制度性的因素全部被抽象掉了。而‘阶段论’虽然也采用了‘一般化’这种高度抽象的方法,但是却放进去了某些制度性因素。”“现状分析”则是“将过去和现在的经济体系都看作充满无限复杂的矛盾的事物来进行解释。这种解释就是经济学的终极目的,但是它必须建立在‘原理论’和‘阶段论’的基础之上”。(张忠任,第115页)这便“开辟了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开始于抽象的经济学理论,中间经过相对独立的分析层次,最后进入具体的分析,在这些分析层次中,每一个都有一个不同的逻辑,有一个把必然性-偶然性关联起来的不同方式”。(阿尔布瑞顿,第48页)这也便意味着,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一方面,在《资本论》的纯粹资本主义中,人是经济结构的单纯载体和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另一方面,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集体明确具有各种各样的行动能力”。(同上,第49页)现在,既然经济学的终极目的是从“原理论”出发来解释“具有各种样的行动能力”的现实,而在“原理论”中“结构吸收了行动能力”,那么,两个理论层面之间便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差别:一者之中是“结构吸收了行动能力”,是单纯的阿尔都塞式的“无主体过程”,另一者则是活生生的现实主体行动的领域。这在理论上便存在一个在两个层面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在“新辩证法”进路这里,便是逻辑上如何从“原理论”过渡到“阶段论”和“现状分析”的问题。而更为深层的问题则是,如果不否认马克思在方法论上始终坚持从“现实的人”出发的原则,即坚持“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那么,便必定要提出那个“原理论”层面或研究对象是如何从“现实的人”的活动亦即现实社会生活中建构起来的这一最为根本性的方法论问题,而不可能像古典经济学家那般,将之直接设定出来。但阿瑟断言“马克思并未有关注这个问题”,并且简单地将之理解为只是一个单向地“从抽象的经济必然性理论进入具体、偶然的历史理论”的问题,(参见同上,第49-55页)这就全然错失了理解这一逻辑转换之中所蕴含的辩证法问题,从而也就不可能认真对待《商品和货币》篇中的辩证法了。

三、何以必须有能将主体行动的逻辑与客观结构的逻辑关联起来的辩证法环节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以科学的方式改变世界的哲学,必然兼容从主体方面看的行动者逻辑与从客体方面看的科学观察者逻辑,即兼容主体的能动论与客体的决定论两个方面,而不能偏废。然而,问题在于主体的能动论与客体的决定论却无法在一个理论体系之中得到表达。前述三种阐释范式之所以未能全面把握住马克思之思想,正在于其或者放弃了一个方面,如第二国际阐释与结构主义阐释方式那样(当然,这两种放弃方式是非常不同的),或者虽然试图将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却将客观的科学方面消融在主体之中,如“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阐释方式那样。“新辩证法”或“新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虽然看到了这两个方面,却将之简单化为一个从抽象层面到具体层面的简单跃迁,而没有考虑到这种跃迁亦须循由某种逻辑。因此,一种可能的关联方式便是既非放弃其中一个方面,亦非强行构成一种虚假的统一,而是必须以一种全然不同于哲学史上既有的特殊的方式将两个方面关联起来。因而,其中关键之点便是找到能将两个方面关联起来的中介或枢纽环节。而这个环节,若从历时性的马克思思想发展来看,存在于从《共产党宣言》到《政治经济学批判》这十余年的艰苦探索之中;若从共时性的逻辑结构来看,则存在于《资本论》“商品与货币”篇中马克思独有的辩证法构造之中。

但要理解“商品和货币”篇中辩证法的意义,还必须先行说明马克思在此所欲解决的问题,而这又必须从马克思对于如何才能以科学的方式把握资本主义社会说起。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大段话,人们多将之指认为唯物史观之经典表述,却往往未意识到这段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这部大书的“序言”的话,同时正是马克思对于自己科学方法论最基本之点的表述。通常而言,一部著作的序言,亦正是作者对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的说明,而这一方法论之定位也是马克思自己所明确表述了的:“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若不囿于通常的解读视野,便不难从方法论视角看出马克思所表述的思想有三个方面:1)“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2)“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然而,在以往的解读中,人们往往只注意到第二点,而大多忽略了第一、三点,特别是第三点。第一点在于指明,政治经济学批判所面对的现实对象乃是人们的活动及其所形成的客观关系;第二点是指明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是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去说明整个上层建筑;第三点则是指明,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加以描述的只是物质生活方面。这里十分重要而又多被忽视的是,这第三点也表明,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对象限定在了人们“物质生活方面”,而不是整个社会生活。这也就表明,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一种科学研究,其对象是从整个社会生活中抽象出来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这抽象的标准,便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东西。而这一点正是伽利略构建现代物理学时所确立的标准,即他用宇宙这部大书是用数学的语言写成这一命题所表达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只能处理那些能够客观度量的关系,这一点无论对伽利略还是对马克思都是同样的。而可用数学语言描述或可客观度量,便意味着科学的目标是世界或对象的确定性,即某种程度上的决定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思维对象与实在主体的区分(即前述阿尔都塞所强调的关于现实对象和认识对象的区分),以及关于科学上正确的方法是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所要表明也正是关于科学对象之建构性或非现成性。因此,马克思这里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阐明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建构起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对象的方法论原则。

正如阿尔都塞所指出的那样,经济学家是不或不能论证政治经济学对象是如何建构的,这是因为他们已把所研究的对象看作了理所当然的“自然”存在,因而他们所做的便只是解释这个世界。而马克思则不同,他所要做的是改变这个世界,而要改变世界,便必然要预设这个世界是可改变的,即非决定论的或开放的。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便是:改变世界的哲学对于世界的可改变性或非决定论的预设,又是与科学对于其对象所要求的决定论预设相矛盾的,因此,马克思便必须从消除这个矛盾,即阐明如何能够从非决定论的现实世界构建起决定论的科学对象或科学世界,即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何以可能的问题。而《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的理论任务,首先便是论证如何能够从现实的非决定论的世界过渡到科学的决定论世界,即论证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的合理性。这就是说,马克思在这里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从流变的现实世界(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主体”)建构起具有可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描述的确定性的科学世界(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形成“思维的、理解的产物”)。(参见同上,第18-19页)而这一根本性任务,却在以往的解读中被忽略掉了。第二国际的解读模式全然未触摸到马克思的辩证法;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的解读模式前进了一步,看到了理论抽象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辩证关系,却又仅仅满足于将理论对象还原为人们之间实践活动的关系;结构主义解读模式看到了认识对象或理论对象之建构性,但又全然切断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联,满足于将理论仅仅理解为一种“生产”或“理论实践”;“新辩证法”等虽然注意到马克思理论中的主体行动与客观结构的区分和关联,却也未进一步追问这种关联何以可能的问题。因此,要真正把握住马克思的思想,就必须超越既往诸解读模式的眼界,回归到马克思的原初理论语境,紧紧抓住《资本论》所欲实现的根本性理论任务。从这一点来看“商品和货币”篇,我们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何以对这一部分内容极为看重,何以说这一部分最为困难,以及何以要在这一部分花费如许多的气力,反复修改其中的内容。无他,因为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开启了自己的科学体系,超越了古典经济学,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合乎逻辑地建构起了作为科学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即建构起了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到客观结构的逻辑过渡的辩证法通道,从而兼顾了有效地改变世界所必须的能动论与决定论的双重逻辑。

四、如何从主体行动的逻辑过渡到客观结构的逻辑

那么,马克思是如何建构起了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到客观结构的逻辑过渡的辩证法通道的呢?这当中,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是其中的关键。这是因为,正是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二重辩证结构之中包含着这一逻辑通道。

马克思在《资本论》正文中傲然声言:“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页)在私下通信中马克思也反复提到这一点。如在1867年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我的书最好的地方是:(1)在第一章就着重指出了按不同情况表现为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劳动的二重性(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31页)在1868年的信中又写道:“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末,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11-12页)马克思对于这一环节之重要性的反复宣示所表现出来的极端重视态度,意味着后人必须加以认真对待,而不能简单地将这一部分的内容或视为只是对于简单商品交换的描述,或者只是聚焦于商品拜物教批判,甚至将之归结为不过就是其青年时期著作的延伸。

那么,马克思何以要对这一部分内容如许重视呢?我们看到,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发现了将现实世界与科学世界关联起来的关节点。商品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商品生产不同于任何一种生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仅生产使用价值,而且同时生产价值;而价值的生产就存在于抽象的人类劳动之中。于是,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之建构基础的价值概念,就与人类现实活动关联了起来。换言之,在这里,就从抽象的人类劳动建构起了价值概念,而抽象的人类劳动又是包含在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之中的。这样一来,也就意味着价值概念被奠定在了人类活动或实践的基础之上。这一点,对于马克思来说是必然的,即,将全部范畴建立在人类活动的基础上,这是其实践哲学所必然要求的。尽管我们不能像柯尔施那样,认为“马克思在这里称之为‘商品世界的拜物教’的东西,只不过是科学地表达了同一事物,即他以前在他的黑格尔—费尔巴哈时期把它称为‘人类的自我异化’,并且它实际上还在黑格尔哲学中构成了对于这种特别的、使哲学‘观念’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遭受的困境来说的基础”。(柯尔施,第85-86页)但是,就哲学的基本原则而言,必须承认在其后期,仍是延续着青年时期的基本观念,即《手稿》中的“人是对象性存在物和对象性活动”,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之从“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现实的个人”之观念。正是基于这些基本观念,马克思才能构建起不同于以往只是解释世界的哲学的改变世界的哲学。因而,既然《资本论》的创作也正是为了能够改变这一资本主义世界,那么,马克思不可避免地要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奠定在这一实践哲学的基础之上,而不可能只是简单地将早年的哲学放在一边,了无牵挂地进入与其早期思想全然有别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而是必须从其基本哲学观念出发,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概念建构起来。只有这样,政治经济学批判才能够运用于改变世界的革命活动,而不会只是又添加了一种解释世界的理论。

然而,马克思进入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其早年的劳动异化批判延伸到政治经济学领域,而是不满足于通过道德批判唤起革命热情和仅凭热情的行动,要为改变世界提供一种具有客观科学依据的有效的工具。任何一个实际的革命者都会认识到,革命的激情固然必不可少,但仅凭激情而缺少有效的手段,并不足以成事,反而往往坏事。缘于此,我们才能够理解何以马克思要花费三十年的时间去构筑其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若为激起人们的热情,只须花几个礼拜撰写的《手稿》,其激励效果可能更好。但马克思就是马克思,他不是布朗基,也不是索雷尔,他选择了一条最困难的道路,要把激情用科学武装起来,或者说,要用科学去范导激情。而在对于现代社会生活之全局性的把握中,唯有古典政治经济学达到了科学的层次。但古典政治经济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那就是其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种关于资本主义是一种永恒的自然形式的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的,并由此导出了一系列错误观念。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政治经济学曾经分析了价值和价值量(虽然不充分),揭示了这些形式所掩盖的内容。但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要采取这种形式呢?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7-98页)而马克思在“商品和货币”篇中所做的工作,便正是追问这个“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于价值形式发展的精彩的辩证分析,最终引导出或“演绎”出“货币形式”这一“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

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演绎”出“货币形式”的呢?

马克思是从对于商品现象的直观描述开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同上,第47页)马克思在此顺次描述了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作为可见的物的属性,易于理解:“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而商品的价值理解起来则没有这样直观,因而马克思从商品的交换价值入手。初看起来,“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但这“偶然的东西”下面隐藏着其实体性的东西:“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显然,价值的实体之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普遍性规定,因而还必须使之深化,这就进到了第二节“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通过一系列分析,马克思得出的进一步规定是:“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同上,第60页)这便从直观的商品现象进入到了构成这一现象的本质层面。这一关于劳动二重性学说,可以说对于商品之根本性的本质规定,“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其意义自是非同小可。

从商品的现象层面深入到其本质层面,但这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作为价值实体,还只是一种抽象的规定,并不能由之建构可观测的数量化的科学对象,因而必须将之赋予具体存在形式方可。于是,在分析了商品之现象性层面与本质性层面两个环节之后,自然便来到对前两个环节之综合的具体的个别性环节,即第三节的“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在这一节中,马克思展开了其最富特色的辩证分析。其中又分为四个环节:“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B.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C.一般价值形式”、“D.货币形式”。由于“一般等价形式”与“货币形式”之间的“唯一区别,只是金代替麻布取得了一般等价形式”,可看作是“一般等价形式”的一个延伸。正是通过这“三一”式的辩证法,从商品现象中经价值实体之中介,进展到了“货币形式”这一具体的普遍性存在。

但这一辩证进展并不是外在地将某些规定性塞进来,而是从分析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由浅入深地、内在地、一步步地引导出来的。第一小节虽名为“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却不能只是从字面上将之视为对于偶然的事物的描述,而是意在揭示出隐藏在这些个别的、偶然的价值形式之中的本质性规定:“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并特意指出“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2页)我们再品味马克思的这段话:“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末,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们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同上,第64页)这是说关于价值实体的规定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普遍性,而这里经过关于劳动二重性的中介之后,便是开始进到了关于价值的具体普遍性的规定。

简单的价值形式还须过渡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方能更为深入地揭示出价值形式之本质。在这种形式中,“一个根本不同于偶然现象并且决定着这种偶然现象的背景马上就显露出来了。麻布的价值无论是表现在上衣、咖啡或铁等等无数千差万别的、属于各个不同所有者的商品上,总是一样大的。两个单个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偶然关系消失了。显然,不是交换调节商品的价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商品的交换比例”。(同上,第78-79页)

在这种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是未完成的”,是无穷无尽的简单进展,可以说是一种黑格尔所说的“恶无限”,而解决之道则在于进入“一般价值形式”。这一“新获得的形式使商品世界的价值表现在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同一种商品上,例如表现在麻布上”,于是,“商品世界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被排挤出商品世界的等价物商品即麻布,获得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同上,第82页)而这便意味着,在麻布这种特定的商品上面,实现了抽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从而也就克服了无穷进展的“恶无限”,而达成了“真无限”,从而形成了一个“圆圈”。而一旦达致一般价值形式,过渡到“货币形式”便是顺理成章之事,这是因为,既然“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那么,“等价形式同这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特殊商品成了货币商品”。(同上,第85页)换言之,“货币形式”不过是一般等价形式固定于某种其自然属性适合于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如金、银等)上而已。在货币身上,商品的普遍性即价值与特殊性即使用价值的潜在的统一达到了现实的统一,即抽象的普遍性的价值现在取得了一个特殊的表现形态,把自身的普遍性赋予了一种特殊物,使无形的关系取得了一种特殊的有形存在。而原来仅仅作为一种特殊使用价值的金银等,则由于作为普遍性的价值形式的进展而被提升为一个现实的具体普遍性,“所有其他商品都用它的价值来衡量,它也因此成了一般的商品,成了一种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对立的真正的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84页)

但一般价值形式或货币形式不仅是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经由“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而来的价值形式辩证进展这一小“圆圈”的完成,而且同时也是从“价值实体”经由“劳动二重性”而辩证进展之“价值形式”这一较大“圆圈”的完成。这也就是说,货币形式或一般价值形式不仅对于体现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之中的抽象普遍性与体现于“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之中的特殊性的辩证综合,而且同时也是在更高一个层次上对于体现于“价值实体”之中的抽象普遍性与体现于“劳动二重性”之中的特殊性的辩证综合。关于一般价值形式或货币形式之意义,马克思写道:“物化在商品价值中的劳动,不仅消极地表现为被抽去了实在劳动的一切具体形式和有用属性的劳动。它本身的积极的性质也清楚地表现出来了。这就是把一切实在劳动化为它们共有的人类劳动的性质,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页)进而,由于“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且由于货币,“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同上,第167页),即“资本主义社会关系首先是作为货币关系出现的”(阿瑟,第16页),因而,通过深化、完备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所提出的商品与货币理论,就构建起了一个以凌驾于诸特殊商品之上作为普遍之物的货币为一方面,以受支配于货币之普遍性规制的各个特殊的商品为另一方面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结构体系,即建构了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最基本结构。在这一商品世界之中,货币现在以一种特殊物的存在而执行着普遍物的功能,作为一种“通货”,“货币从它表现为单纯流通手段这样一种奴仆身分,一跃而成为商品世界中的统治者和上帝。货币代表商品的天上的存在,而商品代表货币的人间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1页)这就是说,“财富(既作为总体又作为抽象的交换价值)只是在其他一切商品被排斥之后,才作为个体化在金银上的财富而存在,作为个别的可以捉摸的对象而存在。因此,货币是商品中的上帝”。(同上,第170-171页)而这样一种“天上”与“人间”对立统一关系,或者说普遍与特殊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便是“简单的物物交换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困难”的克服,即矛盾的解决。这解决便是如马克思所言,为价值与使用价值这一矛盾找到了一种适当的运动方式。尽管“货币所以能克服物物交换中包含的困难,只是由于它使这种困难一般化,普遍化了”(同上,第95页),尽管作为矛盾解决的“适当的运动方式”仍然是一个包含对立和矛盾的运动方式,但无论如何,在“货币形式”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双方获得了一种解决,形成了一个“合题”,形成了一个可观察的存在,从而能够作为一个确定性的概念而在其上建立起科学体系。此举正犹如在近代数学发展中柯西和魏尔斯特拉斯之所为:他们在微积分中引入的“极限”、一致性收敛概念,虽然并未消除运动着的无穷小所引出的矛盾,但将此一矛盾“打包”,封闭在了一个静态的极限概念之中,从而消除了微积分体系中的逻辑矛盾。(参见柯朗、罗宾,第314-315页)

但社会生活世界不同于自然世界,是自由的人的活动的领域,因而要将之构建成为科学的对象,还须解决人的能动性与科学所要求的决定论之矛盾,即找到人的自由活动之客观的制约性规律。如前述,马克思以伽利略以来的近代科学为标准,为科学所确定的条件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而要能够满足或实现这一条件,科学的对象便必须具有客观的确定性。毫无疑问,社会领域中科学所要研究的是人的活动,但无论是如《手稿》中所言,将人视作为“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96页)还是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说的,作为“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现实中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1-72页)由于其基于作为主体的自由或能动性而具有的不确定性,是无法直接对之“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加以描述的,也就是说,以自由或能动性为基本属性的人是无法将之直接作为确定性的对象的。而要能够作为确定性的对象,便必须对之进行转换,从中找到确定性的东西。这是任何事物要成为科学的对象所必须的,无有例外。伽利略曾经以宇宙这部大书是用数学的语言写成的为准则,而将科学的对象限定在了可用数学加以描述的广延性层面,同时将色香气味等无法直接用数学表达的属性贬为“主观的”,并排除在了科学对象之外。在经济学领域,斯密等人曾简单地将人缩减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或“经济人”,从而将之纳入被利益最大化所支配的经济体系之中,以便构建起决定论性质的经济学体系。但与之不同,马克思并未像古典经济学家那样简单地设定某种自然的人性,而是通过寻求支配人们的经济活动背后的规律性的存在,来构建自己科学的对象。在此,货币作为有特殊形体的或具体的普遍之物,它对于各个特殊存在的商品之间的支配关系所构成的经济结构,不仅作为将矛盾“打包”封闭于其中而为科学对象的建构奠定了确定性的基础,同时还在于通过货币所构成的商品经济结构这一概念,马克思揭示出了这一结构对于人们的经济活动的整体支配作用,即在此范围内活动主体对于经济结构的从属性,即“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这样,对于人的经济活动的研究便不是直观地描述其经济活动,而是描述支配着经济活动的具有决定论性质的客观结构。这就在理论上实现了从主体行动到客观结构的转换,使得科学对象得以成立。

五、“商品和货币”篇辩证法之独特地位与意义 

“商品和货币”篇的辩证法所构建的关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实现了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到客观结构的逻辑的转换,并由此进入科学的领域。正由于此,尽管它还只是一个初级的理论模型,却是具有奠基性的逻辑模板,由此向关于资本主义之总体性理论的推进便是在科学范围内的逻辑推衍,而不需要再从主体行动的领域进行价值形式分析那种辩证演绎,而是只需在这一货币理论结构中再添加上特定的历史条件,便可逐步推进,建构起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之总体性理论。如在第一卷中,从第二篇开始,增加了劳动力成为商品这一条件,货币便转化为了资本,从而带来了剩余价值;第二卷从第一卷由对单一资本生产过程的抽象分析,变换为复多资本,这便建构起了关于资本流通的分析;第三卷则是进一步变换条件,进入到对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的分析,如此等等。按照马克思最初的六分册计划,最终要进展到对于世界市场这一最为具体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分析。这意味着“商品和货币”篇的辩证法在整部著作中处于一种极为特殊的位置,是从对于主体行动的哲学人类学分析领域进入对于资本主义之客观结构的科学分析领域的入口,是从关于主体行动的哲学逻辑向关于客观结构的科学逻辑过渡的转换枢纽或转换器。因此,它便不可避免地在《资本论》理论体系中具有极为特殊的位置:它一头连接着哲学,一头连接着科学,因而也就把马克思早期思想中强调主体能动性的理论与后期科学著作中强调决定论的理论连接了起来。正是由于缺失了这一辩证法环节,得古典经济学家才陷入了失误之中,而后来的《资本论》解读者则亦由于未能认识到这一辩证法环节的特殊重要性,陷入了对于《资本论》辩证法的误读。

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就是它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而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恰恰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人物,像亚·斯密和李嘉图,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还有更深刻的原因。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因此,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同上,第98页)而由于“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一旦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通过价值形式的分析引导出货币形式,马克思便克服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之缺陷,而为建构关于资本主义运行的科学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概念分析基础。而正是在价值形式分析所奠定的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基础上,马克思才揭示出了利润率下降规律“这从每一方面来说都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最重要的规律,是理解最困难的关系的最本质的规律。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是最重要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67页)也正是这一规律揭示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在某一点上和劳动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发生最强烈的对抗,因而必须不断地通过危机来克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87-288页)而这则意味着:即便是站在李嘉图那样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立场上看问题,“以纯粹经济学的方式,就是说,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在资本主义理解力的界限以内,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立场出发”,这一规律也明确地“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它的相对性,即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同上,第289页)这便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进行科学研究所得出的最为重要的结论。这一结论可视之为对于资本主义的科学批判。这一批判对于资本主义的摧毁力量,比之将《资本论》解读为诉诸道义的拜物教批判,其力量之巨大,何止千百倍!

因此,这里还有必要对拜物教批判这一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阐释方式所极端看重的问题再说上几句。从表达方式上来看,“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是《资本论》全书中最容易找出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相近的地方的。一些表述,如“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1页),简直就像是直接源自《德意志意识形态》甚至是来自《手稿》中的语言。诚然,不可否认,《资本论》是包含着道德批判的维度的,特别是在“商品的拜物教”这一部分中,马克思的确表明了对于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真实本质的揭露。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一节的内容置于“商品和货币”篇以及《资本论》整体的语境之中,就会看到,在总体上这一节仍是从不同角度对于从劳动二重性建构价值概念,特别是作为价值形式之完成形式的货币形式的合理性的说明,而不是像奈格里等人所主张的是某种道德义愤的表达。

如果人们像奈格里那样,从《资本论》及其手稿中过多地感受到了对于“在现实中对剥削的反抗”的呼吁和“对将来的展望”,那么,我们不妨重温一下马克思对此的说明:“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同上,第12页)尽管《资本论》中也不可避免地含有诉诸道德义愤的词语,但整部著作决非能够归结为主要是一种道德批判。因而,重温马克思所反复强调的这些话,当能使人们改变其源自卢卡奇、奈格里等人的基于隐含的历史目的论的浪漫主义的辩证法观念,而认真对待马克思在这里所欲指明的问题:“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消除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纯粹是偶然决定的这种假象,但是决没有消除这种决定所采取的物的形式。”(同上,第92页)因此,关键问题不是从观念上揭露、批判、诅咒这种“物的形式”,而是探明其存在条件和运行规律,从而探明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够超越或克服这种非人道的“物的形式”,但为此,首先须理解这种“物的形式”是如何存在的。而这,又须理解在《资本论》中,这种“经济范畴的人格化”的“物的形式”的理论表达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从而,就又须深入理解马克思“商品和货币”中“价值形式”分析的辩证法。

六、价值形式分析辩证法所内蕴的反向转换意涵 

前面的分析指出,“商品和货币”篇的理论任务是基于“人是对象性活动”和“在一定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现实的个人”,而构造出政治经济学之价值概念。但是,这一从现实的个人这一现实的具体存在物构造出科学概念的过程,乃是一种抽象过程。马克思写道:“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页)进而,“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在进行了这种抽象之后,通过价值形式分析,引导出了价值形式的最终形态即货币形式,并由此在货币与商品的支配关系的基础上,建构起了一个可深度描述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理论模型。尽管在理论上这一模型是一种具体的普遍性,但相对于它所由之抽象出来的现实社会生活即马克思所说的“实在主体”来说,仍然是抽象的。这种抽象的理论,要能够有效地运用于改变世界的实际生活,还须将之再具体化。

但这种具体化非简单地搬套便可,而是亦须进行一种转化作业方可。这种将现实的时空中的“实在主体”经抽象而构成超时空的关于“实在主体”的数量化的理论模型,即诸要素之间的函数关系,从而构成的某种程度上的决定论体系,是人类有效地改变世界对于科学所要求的,也是科学对于其对象所要求的。如果对象还是像现实中显现的那样,作为变动不居的偶然存在,则科学便无以处理,因而成为无用之物。科学所能对付的,只是确定性的事物,故而科学便只能是决定论的,至少也得是概率性决定论。而只有在某种程度上是决定论的科学,才可能对有效地改变世界起作用。但这样一来,科学作为对于实在主体的理论模型,就与实在主体即现实社会生活成为全然不同的东西,其基本概念无法通约,即无法基于同一理论原则在一个体系中表达出来。若欲强行坚持一种单一的理论体系,便只能或者如卢卡奇等人那样,将科学贬为低级的东西,或者如阿尔都塞那样,将哲学贬为意识形态。然而,既然非决定论的行动者逻辑与决定论的科学观察者逻辑对于改变世界都是必须的,那么,我们便必须为这两种逻辑的关联找到一个通道或“转换枢纽”。而既然科学的理论模型的概念体系是从现实的“实在主体”抽象而来的,那么,这一抽象方式作为中介过程,亦必然可以将抽象概念反向还原到现实的“实在主体”中去。但由于这一反向“还原”是从精确的抽象概念向直接的具体生活进行,因而便不可能保持概念的精确性,而只能是一种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式的构成。这种实践智慧由于穿梭于抽象概念与现实生活之间,于是也能比拟于前述价值形式分析的理论辩证法,可称之为实践智慧的辩证法。

与前述价值分析的理论辩证法之目的是从主体行动向客观结构的转换不同,这里的辩证法恰恰相反,是从客观结构向主体行动的返还。当然,这一返还并非直接恢复到科学抽象发生之前的原始状态去,而是将科学理论放置于现实的人的活动之中,一方面使科学理论受到现实存在的中介,具体化为可实行的行动方案,另一方面则是使行动主体受到科学理论的中介,获得一种客观性的视角。就此而言,从行动主体角度看,这便首先是恢复主体之具体存在,即一方面恢复其能动性,另方面是将主体放置在客观结构规定之下,换言之,从主体在既定客观条件约束下的能动活动的视角看问题。这与前面是从主体活动转向对于限定主体活动的客观结构的描述,即将限定主体活动的客观结构抽象出来,作为科学之对象加以描述相反,是将抽象出来的客观结构恢复或“镶嵌”至主体活动之中,即描述这些客观结构是如何限定或规范主体活动的,或者说,主体能动的活动是如何被这些客观结构所中介、所规范的。与《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所涉及的辩证法对比而言,这种反向转换便是看货币是如何限定或规范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的。这里的出发点是货币,正是货币引导、规范着商品生产和交换。在商品生产者个体层面上,他生产的目的是商品的实现,即换取货币和使货币增值。为此,他便须根据商品的货币价值来决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并根据货币价值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和交换规模。这样一种规范或中介作用,正好与价值形式的辩证进展过程方向相反。而就《资本论》整部著作所致力描述的资本主义的总体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而言,对于意在实现自身解放的无产阶级来说,它所揭示的利润率下降规律对于这一阶级的解放行动亦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一方面,这一规律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从而指明超越这一生产方式实现自身解放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它亦揭示出现实地超越这一生产方式以实现解放的真实的条件之所在。正是这两方面对于无产阶级的解放行动从目的和条件两个方面提供了客观科学的中介或规范。

至此,我们初步阐明了《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首要的理论功能乃是起到一种从主体行动的逻辑到科学所必须的客观结构的逻辑的“转换器”作用;同时,它也内蕴一种反向的,即客观结构的逻辑到主体行动的逻辑的转换通道意涵。前者属于理论智慧的辩证法,后者则为实践智慧的辩证法。这两种逻辑之间虽然不能在单一理论体系中贯通起来,但能够通过这两种辩证法关联起来,并由之将马克思主义关联成为一个能够满足有效地改变世界所必需的能动论与决定论之双重逻辑的理论整体。

阿尔都塞,1990年:《列宁和哲学》,杜章智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黑格尔的幽灵》,唐正东、吴静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

阿尔都塞等,2001年:《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阿尔布瑞顿,2018年:《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阿隆,2007年:《想象的马克思主义———从一个神圣家族到另一个神圣家族》,姜志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阿瑟,2018年:《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柯尔施,1993年:《卡尔·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阶级运动》,熊子云、翁廷真译,重庆出版社。

柯朗、罗宾,2005年:《什么是数学:对思想和方法的基本研究》,左平、张饴慈译,复旦大学出版社。

雷特尔,2015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西方历史的认识论》,谢永康、侯振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卢卡奇,1992年:《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商务印书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2年、1974年、1975年、1979年、1980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奈格里,2011年:《〈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张梧、孟丹、王巍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詹姆逊,2013年:《重读〈资本论〉》,胡志国、陈清贵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张忠任,2006年:《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日本卷),东方出版中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计算机科学中的研究成果均可用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