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学校送货人员?

又一名大学教授卷入学术不端争议。

近日,有举报者向澎湃新闻()透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2008年4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涉嫌抄袭剽窃。

举报者称,该论文总字数超过18万,除去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等,正文约16万字。其中,有大约6万字与他人此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重合或高度相似,篇幅超过正文三分之一。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发现该博士论文确实有多处内容与与他人研究成果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更令人诧异的是,孙的论文中居然有超过千字的连续内容与在其论文完成前出版的论文完全一致,而且没有注释,只是在论文最后列入了参考文献之中。

对此,10月11日晚,孙选中本人回应澎湃新闻称,上述举报系诬告,自己的论文“只是正常引用他人观点或使用了形成共识的表达方式”,但核心观点为原创,不能算抄袭。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则对澎湃新闻表示,举报论文抄袭首先需要实名制,之后才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者称18万字论文6万字涉嫌抄袭

1999年,国家版权局曾就如何认定这一行为回复青岛市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当时提到,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但在学界,也有研究者认为抄袭和剽窃有所区别。

例如韦之在《著作权法原理》一书中指出:“抄袭是直接的而剽窃是间接的。抄袭具体表现为较大量地、甚至整段地照抄别人的作品,抄袭者不作任何改动或者仅作少量无关紧要的改动。剽窃指偷窃他人作品中那些具有个性的内容和思想,其行为常常是将他人的内容改头换面,使之貌似自己的创作。”

此次被举报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孙选中。

他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其供职的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为政治学理论,研究方向是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其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完成于2008年4月,已收录至中国知网(CNKI)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于2009年3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成书。

举报者指称,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超过18万字,大约6万字与他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一致或高度相似。

举报者还指称,其论文中有201处引注,近一半和疑似被抄袭研究所用的引注相同,故可以推断论文作者做了假注,实际没看那么多文献。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

经核查,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确实有部分内容或照搬他人研究,直接“拿来”使用;或通过调整语序、替换词语、拆分段落等方式将原文改头换面、间接使用。上述现象在文中出现多处,每处篇幅少则两三百字,多则超过千字。

长达千字论述和他人文章近乎一致

论文是否涉嫌抄袭,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比对文章是否相同。而在孙选中的论文中,确实有多处地方与他人更早发表的研究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比如其论文87页最后一段、88页开头对“政府回应”的论述,和李伟权的《“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一文近乎一致。上述两段话总计1000字左右,不仅内容相同,唯一一处引用专家观点的注释也完全一样。

孙选中博士论文87页—88页涉嫌抄袭的文字(黄色部分)。

  李伟权论文中与孙选中博士论文87页—88页完全一致的文字(紫色部分)。

论文103页、104页分析了“政府决策制度中的回应机制”。文中将回应机制分为政府决策承诺制、政府公开与决策公示制、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六种情况。这种划分,与李伟权在上述论文中对“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的分类完全一致,两者只是在类别的具体表述上有细微不同。论文105页最后一段和106页分析了“回应行政可真正形成公众意愿与政府行为的互动选择”,这部分内容超过1200字,也和李伟权上述论文的论述基本一致。

中国知网数据库显示,李伟权的《“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一文发表于2002年第3期的《探索》。孙选中并未在论文中将李伟权的研究加以注释,而是将其列入论文最末的参考文献。

此外,孙选中论文第147页第2段对“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制度”的论述,有600余字和魏礼群的《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和谐》(《中国金融》,2007年第1期)完全一致,并且未加注释。

论文内容相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中。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著作出版时间均早于孙选中论文的完成时间。

例如井敏在其著作《构建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版)一书中对“服务”这一概念进行了归纳总结,孙选中论文第13页也有对“服务”的梳理分析,其中500余字内容和井敏雷同,文中3个注释也和井敏引用的注释完全一样。

李传军在其著作《管理主义的终结——服务型政府兴起的历史与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238页、239页阐释了“政府管理的社会化模式”、“社会治理的自主化模式”和“社会治理的多中心模式”。

该部分论述超过800字,同样出现在孙选中论文第30页的2、3、4段,两者相似度超过八成。

涉嫌替换词语、改变语序“巧妙”加工

另据举报者指称,孙选中的论文也有部分内容经过了“巧妙”加工,比如将被抄袭文的词语替换、语序调整,修改后作为自己论文的一部分。

澎湃新闻核查后发现,这样替换词语、改变语序的情况确实多次出现。

如孙选中论文83页-85页分析“公利导向的服务管理”时,有1000多字的内容和汪大海的《顾客社会与无缝隙政府》(《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3期)相似。

两篇研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汪大海文中用的是“顾客导向”,孙选中文中用的是“公利导向”;汪大海提出的是把“顾客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孙选中提出把“公众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汪大海把顾客分为“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孙选中就把公众分为“外部公众”和“内部公众”。

孙选中博士论文83页-85页。

汪大海在论文中使用“顾客”、“顾客导向”等词语,到了孙选中博士论文中就替换为公众”、“公利导向”,句子结构却高度雷同。

再比如孙选中论文第71页第2段关于“隐性期望与政府行政问题”的论述,其中300余字“借鉴”了王永贵编著的《服务营销》一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131页。

两者的区别在于,孙选中将王永贵著作中的“顾客”一词改为“公众”,“企业”改为“政府”,“服务提供者”改为“政府工作人员”,其余表述和句子结构高度雷同。

除了替换词语,还有表述方式的调整。

比如孙选中论文第16页对“服务型政府”的概括,和井敏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一书用的表述基本一致。

但具体到分析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时,井敏的原话为“公民的意志居于决定性地位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居于决定性地位”,孙选中的表述为“公民的意愿或需要起到支配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意愿或需要起支配的作用”。这种表述细节的不同,让两篇文章的相似性变弱。

此外,孙选中论文中还有注释不规范以及调换段落的现象。

例如论文第111页、112页对“治理与善治的内涵”分析,和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序言部分有千字左右的相似。

尽管孙选中在112页第一段末尾标注了引用俞可平的另一著作《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但他实际引用的文字绝不止一段话。

同样是论文112页,最后一段内容“自从有了国家和政府以后……”,实际也在俞可平的《治理与善治》序言中。但是孙选中将这段百余字的内容调整顺序,隐藏在段落中间,并且不加注释。

当事人否认抄袭:核心观点是原创

公开资料显示,孙选中1994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工作,2002年起担任该校商学院院长。

2014年6月,他在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MBA新生开学典礼上透露,已向学校领导提出辞去商学院院长一职。

据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官网介绍,目前孙选中仍为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所教授。同时,他还是该校商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对于举报人所指称的上述情况,10月11日晚,孙选中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否认抄袭。

他表示,这是别有用心的诬告,希望与举报者当面对峙。

“判断是否抄袭,有一个很严格的标准,不是简单对比。”孙选中告诉澎湃新闻,任何一篇论文,都必须对前人的观点进行评述。自己的论文就是如此,引述别人的观点,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相当于在前人基础上作出研究。

他同时解释,论文中有一些和他人一样的内容,那是已经形成共识的表达方式。而且,自己在引述时也作出标注,例如在正文说明、页脚注释或者列入最后的参考文献。

至于举报者提出连引注也可能是抄袭的说法,孙选中表示,自己的论文有两百多个引注,来源并不局限于举报者列出的十几篇文献。

“真正的抄袭,是说你这篇和某一篇文章大段大段一样。”在孙选中看来,自己的论文结合了许多人的研究成果,但核心观点以及具体论述属于原创。

学校学术委员会要求实名举报

事实上,这不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首次被曝论文抄袭。

据《成都商报》报道,2008年5月,该校商学院教授杨帆举报同学院教授金仁淑的学术专著《21世纪中国人力资源竞争战略》涉嫌抄袭。金仁淑亦向学校举报杨帆一稿多投、剽窃研究生论文、学术专著剽窃等5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介入此事长达半年,该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召开数次会议,投票表决金仁淑是否构成学术剽窃,结果为5比5。该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一位委员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杨帆确实存在着学术失范问题,但不构成剽窃。

2008年10月,金仁淑和杨帆双双被停职,但校方未就停职原因做出明确说明。一个月后,两人均恢复工作。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全职教师和博士毕业生,孙选中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本应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两个机构调查处理。

10月10日,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举报需要实名制。对方同时透露,校学术委员会正处于“新老换届”期,如果要进一步关注,最好等11月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各项机构正式运转以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是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该办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被举报人如果是2008年获得博士学位,学校可能刚刚启动或尚未启动学位论文“查重”工作,限于当时的技术手段,不能保证所有抄袭的论文都能查出。

“一般来说,举报要求实名。”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学校针对论文打假,专门成立了研究生质量监督办公室。如果有举报需求,可以联系该部门提交资料,届时两个部门会互相配合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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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了老师对你的孩子实在太过份了,可以到你所在的教育局投诉,这一招非常有用。找教育局投诉,记住要打匿名电话,最好找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否则被查到了,可能你会有麻烦。不要让人知道具体是谁投诉的,知道吗?你可以说是这个班的学生,但不可以说你是谁!以免遭到老师的报复。

师德师风,是每位教师都应具备的基本品质,若自身风气不正,又何谈教书育人?

只是建设师德师风多年,仍有部分教师不遵守规定,做出有损师德的事。像违规补课、体罚学生、收礼等等,想根除这些风气太难,教师队伍人数多,相关部门监督难度大。

不少地区都出台相关政策或规则,势要将教师的不良风气指正,只是效果却不咋好。即使双减政策实施后,仍有教师违规补课,甚至还有教师“报团取暖”的现象。

不否认教育部门的处罚力度,像违规补课的教师,不是开除就是严惩,体罚孩子的教师不仅要道歉,还会取消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只是某些教师确实被利益蒙住头脑,分不清对错。

河南近日推出了纠正失德教师的新方法,实施难度不大,只是有个问题不容忽视。

河南:投诉教师又出“新办法”

如果你是家长或学生,当教师损害你的利益时,你会怎么做?维权还是憋在心里?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或是到教育部门举报,或是向学校投诉。但如果教师与你无冤无仇,你会举报或投诉吗?很难。

河南对惩罚失德教师又出“新方法”,每个人都能到相关平台投诉教师,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学生家长,甚至学生都可以投诉教师。之前不少地区确实出台过相关政策,但没有河南省这次“彻底”。

有人担心投诉失德教师后,会不会被人恶意报复,个人信息是否会泄露,确实有泄露的情况,但这终究是少数。河南省教育厅保证,会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投诉流程也在平台上发表。

如果投诉成功,教师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有相关《意见》可供参考,像聘任制教师违规补课,会被学校直接开除,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不仅要扣除绩效,还会取消各种评优评先的资格。

实施难度不大,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

仔细想想,河南省教育厅的这项措施,实施难度确实不大,投诉人信息得以保密,投诉流程并不复杂。见过不少人投诉教师,多是与教师有利益冲突,或是某些做法让家长或学生看不惯。

就像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自家孩子没法补,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补课,作为家长你会怎么做?学校教师在自己家补课,学生补课时声音过大,作为邻居的你又会怎么选择?

但有个问题不容忽视:如何确定教师是否师德?投诉人投诉的内容不一定属实,如果有人恶意投诉教师,教育部门收到的投诉信息过多,这时又该怎么办?是派专职人员多次核实情况,还是直接惩罚教师?

如果教师被调查次数过多,但有没有违反师德的行为,这让任课教师怎么想?可能说得有些不切实际,但这确实必须考虑的问题。总有一些人没事找事,或许是教师不照顾自家孩子,或是某个行为动作,引起某人的反感,就是要恶意投诉你,你又该怎么办?

可能身正不怕影子斜,别人恶意举报你,并不会当回事,只是次数多了,难免会影响心情。带着坏情绪去教室上课,会与日常教课效果一样吗?不会。并不是反对大家举报教师,也不怕大家举报。

教育厅这项措施确实给力,人人都能投诉教师,实施起来难度也不大。但不能排除部分人不怀好心,或是见不得别人好,或是总想着暗地里“偷袭”一下,与教师有过冲突或是矛盾的人,可能会这样做。

教师接受监督,本就是好事,部分教师自己可能很难端正个人品行,但如果让外部力量介入,确实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只是我们要明白,如果想要真的纠正失德教师的不良风气,需要他们从内部来解决。

像学校多举办关于师德的会议,多开展关于提高师德的活动。教师也要从自身找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才能不断成长提高,成为能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的优秀教师,到那时还会有人投诉吗?可能投诉者都不好意思了。

第一,凡事都讲究证据。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能行。如果真的遇到了不公平不公正对待,可以到教育机关进行实名制举报与投诉。也可以登录教育局相关网站,在里面进行实名制举报。前提是,真的掌握了相关证据链,如果是恶意举报,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同样,如果是证据确凿,相信国家法律法规,也会为你主持公道!

第二,其实,反应问题想通过12345这类电话起到效果,综合来说意义不大。这种市政电话,基本上都是走了过场,浪费了大量社情民情,也浪费了很多公共资源。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都是不靠谱。遇到一些重要的事情,解决问题的时候,很明确地告知你只会被推诿扯皮!

第三,有些事情不是非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尽量不要用鱼死网破的方式解决问题!记住一条真理,万事皆可谈!学会一些沟通技巧,要比小胳膊拧不过大腿非要较量一番要强得多。找个时间找个机会,两个人坐下来好好攀谈一番,直抒胸臆也好,娓娓道来也罢,试着把自己内心想要表达的真实自我展述一下,这样才能够更加直观地解决实际问题。何必总是企图另辟蹊径拐弯抹角?换个思维方式方法,也许一切都不是问题。

第四,总是强调遇到一些矛盾的时候,矛盾主体双方都应该及时进行自我审视。而不是急着指责对方,强调自我中心价值观,忽视对方的一切观点与看法。只有理性思维,才能够让矛盾化解。在矛盾焦灼的时刻,每个人都会情绪化,被问题冲昏头脑,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不断激化与升级,终于成为不可调和的状态。

第五,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要负面情绪控制下,做出一些错上加错的错事。要做情绪的主人,而不是情绪的支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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